人事室報告 一個提案 六點報告
年終獎金 行政院函示:九十二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依月支俸額、專業加給(教育人員為學術研究費),主管職務加合計數發給一.五個月,並在春節前十日( 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發放。
健保訊息 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使用健保IC卡。 尚未領到健保IC卡的民眾,只要就醫時填寫「例外就醫名冊」, 就可以用健保身分先看病。 如有疑問,請撥健保專線:0800-030598洽詢 。
人事動態 本校現有員額一三九人。 九十三年二月一日退休者有教師林素慧、丁映妙及文書組長許月霞共三人。 九十三年二月一日退休者有庶務組長李世窗 一人。
行政中立訓練 本校訂於九十三年二月三日上午十時至十二時舉辦「行政中立的理論與實務」之訓練,聘請虎尾技術學院林文彬老師授課,訓練對象包括:職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及工友等,請相關人員如期參訓。
進修補助法令 保訓會92.10.22公訓字第0九二000七五四四號函:前經原機關核准進修,於商調至現任機關後始收到成績單,該學期之進修費用補助,應向原機關申請。
體溫量表請送人事室 為防止sars,本校衛生組曾發送「國立虎尾高中員工體溫測量表」,測量時間是從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表請於放年假前送人事室彙整,表格如遺失,可向人事室或曾美玲(導師室)索取
本校組織規程修正 (11、12、14條) 案由: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如附,請討論。 本校組織規程修正 (11、12、14條) 案由: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如附,請討論。 說明: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日部授教中人0九二0五二二七九三號函辦理: 決議:
組織規程第十一條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一條 本校各處室分別置主任一人,各組分別置組長一人,除總務處各組組長由職員專任外,均由教師兼任。 第十一條 本校各處室分別置主任一人,各組分別置組長一人,除總務處各組組長由職員專任及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由軍訓教官兼任外,均由教師兼任。 配合高級中學法第二十條規定修正
組織規程第十二條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二條 本校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助理員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設置依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十二條 本校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設置依有關法令之規定。 配合體例修正
組織規程第十四條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四條 本校置幹 事、助理員、管理員、 書記若干人。 本校置醫師、護理師或 第十四條 本校置幹 事、助理員、管理員、 書記若干人。 本校置醫師、護理師或 護士若干人,其中醫師 必要時得遴用公私立醫 療機構醫師兼任。 第十四條 本校置幹 事、書記若干人。 本校置醫師、護理 師、護士若干人,其 中醫師必要 時得遴用公私立醫 療機構 醫師兼任。 配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