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後備指揮部101年度 緩召3款、逐召4款 業務協調會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主講人:許文昌 所長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不動產估價師簡介不動產估價師簡介. 民國 89 年 10 月 4 日總統令公布「不動產估價 師法」。 民國 90 年起考選部辦理不動產估價師證照 考試,迄今舉辦六次高考、三次特考,共 錄取 377 人。 自民國 94 年 10 月 6 日起全面實施簽證制度。
Advertisements

1 專利師考照班 師資介紹 高苑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專線服務電話 陳小姐 校內分機 1701.
壢新醫院本季醫療優惠申請SOP Y N Y N Y 校內公告 有無就診紀錄 繳交優惠申請 繳交優惠申請單 單&初診表 壢新醫院
花蓮縣105(106)年度後備軍人緩召3款暨逐召4款作業講習
102年第三季工作坊- 大陸展業之現況及未來展望
桃園市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 審議項目:□ 1.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申請審查部分請打勾) □ 2.屋脊裝飾物審議 □ 3.裝飾柱/裝飾版審議
從教師到保險業務員 從戴裕家到待遇佳.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 高中多元選修課程說明會 Calculus(I) 開課教師:老師 開課教師: Mr. Math 老師2016/02/15.
停耕補償作業程序流程圖【直轄市或市】 環保局 環保署 農業機關單位 1.土地所有人 2.375減租承租農民 3.依法承租公有土地耕作之承租人
附屬單位預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超支併決算及補辦預算 決算科 李亦晨.
主辦單位:管院-應英系 計畫名稱:103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 -產業實務案例 影片類別:實務案例 主題:兒童美語教師的教學行政工作(上):
101學年度 學生基本資料暨兵役資料填寫操作說明
海星學制 一、國民中學 二、普通高中 三、高職 四、綜合高中
建造執照申請流程 附件7 收件 查核協檢項目? 不收件 協審 行政審查 決行 起造人 建築師
檔案管理作業績效獎懲規定之說明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文書組 高瑾螢.
企業說明會 (台灣水泥公司) 活動宗旨 為提供貴校應屆畢業生踏出校園之前,能對產業發展與就業機會有更深一層的認識,本公司將舉辦企業說明會,藉此分享產業動向並讓社會新鮮人定位屬於自己的職涯方向,並充分展現學校與產業之合作,一同提升國家青年人才之發展。 專業類別與對象: 機械、電機、化工、材料、資源工程、地質、地球科學、工業工程、土木…等相關系所。
明新科技大學 工藝實作研究室 簡 介 負責老師:陳建成 地點:明學樓1樓 Updated :2016/07/05.
任課老師:黃如華 任教年資19年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創作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 教室分機:827
嘉義縣私立協同高級中學週六活動時間分配一覽表 時間:104年10月31日
Saga University 佐賀大學 交換生計畫說明會
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計算方法(1/4) .執業執照自發照日起有效期間為六年(第3條第一項) 6年 起 止 新照:發照日or領證日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生請假程序暨注意事項
「標竿創新暨新進學者計畫」 主講者:黃副校長煌煇 96年5月3日.
服務據點 台北總部: 325人 台北承德訓練中心 (含桃園教室):22人 中區服務處:37人 南雲推廣組:6人 台南服務處:13人
外語畢業學分數 (106學年度入學生適用) 8 4 身分別 外語 總學分 其中同一 語言學分 範例 四技生
服務據點 台北總部: 325人 台北承德訓練中心 (含桃園教室):22人 中區服務處:38人 南雲推廣組:6人 台南服務處:12人
論文編修等相關費用 核銷作業.
聯校大專生精神健康大使訓練計劃 精神健康急救證書課程 2009年6月16至19日 暨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小學部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7次級會
中研院誠徵博士後研究員 一、基礎方面的研究: 二、應用方面的研究: 三、資格: 四、意者請備履歷、自傳及論文於104年06月30日前
107年度 IIT計畫補助.
行政業務-學務處生輔組 分機:24124 系統問題-圖資處系統組 分機:21735
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 2018暑期「海西尋根之旅」 主辦單位: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
教學卓越計畫 工讀系統操作手冊 103年03月10日.
授課教授:石文傑 博士 報 告 人:施金橐 學 號: 日 期:98年03月06日
服務據點 台北總部: 333人 台北承德訓練中心 (含桃園教室):23人 中區服務處:36人 南雲推廣組:5人 台南服務處:12人
國立清華大學 校本部招待所 清華會館 第二招待所 學人宿舍 ©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NO.004 職涯 報 徵才 實習 家教 國立嘉義大學 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大學多元入學說明會 教務處實驗研究組長 仲偉芃老師.
106年度教育雲服務策略聯盟計畫 酷學習 COOL CLASS.
國立中正大學 服務學習提案時程說明會 通識教育中心 106/9/1.
中央研究院 新增主題研究計畫 線上申請流程總覽 必須告知 總主持人所屬單位 承辦人 總主持人 分支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宮輔辰 辦公室 B971 分機 : 年度第1學期 生物學與性別平等關係 講義下載網址 宮輔辰 辦公室 B971 分機 : 7971.
馬偕醫學院 圖書館
新湖國中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 校務會議 教務處報告
NASA 二階.
學校端:證書認證相關作業 一.實作認證維護:完成評鑑後之認證勾選 二.申請評鑑證書:申請證書之提交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人員訓練 103年度7-9月份 一般培訓課程/補充課程 指導單位\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課程內容及名稱 時間 活動 活動流程
reporter: 郭建杉 稻江家護 網站設計企畫 reporter: 郭建杉
新媒體暨傳播管理學系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
宜寧高級中學103學年度 期末家長委員會議 歡迎蒞臨指導
醫師交班作業查核結果 報告日期:107年3月19日 報告者:林建志 醫師.
新湖國中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 校務會議 教務處報告
103學年度入學學生學分審查 簡報日期: 報告人:鄭素芬
研發替代役簡介 人 力 資 源 處 Your Best Test Partner IC Test Service
中醫系學會返宣部 部長 CM41 中二 黃維俊 副部長 CM41 中二 廖悅孜
會計室業務報告.
服務據點 台北總部: 326人 台北承德訓練中心 (含桃園教室):24人 中區服務處:36人 南雲推廣組:4人 台南服務處:12人
2020 全國大學校長會議 --主講人--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楊能舒校長.
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September 15th, 2012
學生請假流程 網路請假流程.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Introduction of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Support Services for Secondary Schools 中學校本課程發展支援服務簡介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Secondary)
請對造人於文到7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及佐證文件
研發替代役簡介 人 力 資 源 處 Your Best Test Partner IC Test Service
證券交易法第36條 1.
舊制與新制相關說明.
勞僱型兼任助理系統操作說明 生輔組 105/01/19更新 李佳諭.
學年度 學期大學部休Ȑ退ȑ學退還學雜費申請表
黃東熊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教授 前國立中興大學校長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新竹後備指揮部101年度 緩召3款、逐召4款 業務協調會

業務報告 100年度缺失檢討 101年度作業規定 補充規定

緩召三款 100年缺失檢討

緩召三款-缺失一 缺失情形:調離現職原任學校未於調職之日 起30日內,造具原因消滅名冊。 改進意見:調校或調至縣府任職,其原任學 校應於調職之日起30日內,造具 原因消滅名冊辦理註銷作業(如遇 暑假期間仍須於8月30日前函送原 因消滅名冊) 。

緩召三款-缺失二 缺失情形:申請處理名冊格式錯誤 。 改進意見:申請處理名冊已修正請使用修正 表格(請至教育處學管科或國防 部後備司令部→動員管理→後備 管理年度公告及表格下載) 。

緩召三款-缺失三 缺失情形:申請處理名冊年度繕寫錯誤。 改進意見:申請處理名冊應依申請年度填寫 ,欲辦理新發生請繕寫100年度、 延長時效請繕寫101年度 。

緩召三款-缺失四 缺失情形:申請單位所檢附佐資未蓋「與正 本無訛」及承辦人職章,逕送辦 理。 改進意見:請申請單位依規定加蓋「與正本 無訛」及承辦人職章。

緩召三款-缺失五 缺失情形:非師院校畢業,未任教滿一年, 逕送辦理。 改進意見:非師院校畢業者,需取得教師合 格證,任教滿一年(得併計代 課,實習)。

緩召三款-缺失六 缺失情形:申請處理名冊之學校審查意見欄 填寫未詳實,逕送辦理。 改進意見:申請處理名冊應依申請人申請要 件詳填,以為後續審查參考依 據。

逐召四款 100年缺失檢討

逐召四款-缺失一 缺失情形:支援、借調、暫代業務者,不符 申請資格,逕送辦理。 改進意見:申請之對象,係指「他人不可替 代」之職務,如屬支援、借調、 暫代業務者依法不符申請資格。

101年作業 注意事項

101年度審核一般注意事項 一、因病、因案停役人員不納入辦理對象範 圍。 二、國民兵、替代役及其他非後備軍人等人 員,均不納入辦理對象。 三、第3款以新發生原因,如新發生緩召原 因發生於寒暑假期間,以學校開學日起 30日內申辦,並由申請單位於函文內詳 註學校開學日,以利審查。

101年度審核一般注意事項 四、第3款所定現任國民學校教員緩召 者,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 聘期至7月31日(含)以後屆滿 者,有效時間至聘期屆滿當年12 月31日止;聘期於7月31日前屆滿 者,有效期間至其聘期屆滿日為 止。

101年度審核一般注意事項 五、緩召3款完全中學國中部教師無 論新發生、初次及延長時效申 請作業,均需檢附受聘於國中 部聘書及課表。

101年度審核逐召注意事項 第4款所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小學以上 學校校長、院長、系主任或有關國防科學 之專任教授」,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其 中聘期至7月31日(含)以後屆滿者,有效 時間至聘期屆滿當年12月31日止;聘期於7 月31日前屆滿者,有效期間至其聘期屆滿 日為止。

101年緩召三款作業規定

緩 召 緩召2款: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 緩召3款:現任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員。 緩召4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 緩召5款:無同父兄弟,其父已年逾60歲 或死亡者。

第三款緩召案件作業區分 一、新發生原因: (一)申辦範圍: 教師甫退伍、報到任教或接奉新聘書、 借調教育局回任原職。 (一)申辦範圍:    教師甫退伍、報到任教或接奉新聘書、 借調教育局回任原職。 (二)申辦期限:    事實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 (三)核准起止日: 1、自主官批示日起生效。  2、若聘書生效日為主官批示日期之後,以 聘書實際生效日為核定起始日。 3、聘書效期截止日至7月31日前者,以實際 聘期核准截止日;聘期7月31日(含)以 後者,核准至聘書屆滿當年12月31日。

第三款緩召案件作業區分 二、年度初次暨延長時效申請暨核准: (一)申請日期: 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核准起始日: 二、年度初次暨延長時效申請暨核准: (一)申請日期:    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核准起始日:    自翌年1月1日生效迄聘期屆滿當 年12月31日止。 【聘書效期截止 日至7月31日前者,以實際聘期核 准截止日;聘期7月31日(含)以 後者,核准至聘書屆滿當年12月 31日止。】

第三款緩召案件作業區分 (三)檢附證明: 1、畢業證書。 2、聘書。(詳細記載受聘於國民中小學) 3、服務證明:   1、畢業證書。   2、聘書。(詳細記載受聘於國民中小學) 3、服務證明: (1)非師院校畢業者另加檢附任教國中(小)學1 年以上教師年資證明。 (2)高級中學國中部教師如聘書未加以區分高 中或國中部者,請另加檢附任職國中小學 部服務證明。 4、課表(兼任主任組長者及高級中學國中部教師 檢附,課程以國中、小學為主要課程者,方 符申請資格)。

第三款緩召案件作業區分 三、延長時效: (一)聘書(詳細記載受聘於國民中小學) (二)課表(兼任主任組長者及高級中學國 中部教師檢附,課程以國中、小學 為主要課程者,方符申請資格)。 四、申請複核:核定不准原因,申複理由註 明於處理名冊。 五、原因消滅:  (一)調校服務、調任(借調)行政職 (二)解聘、不續聘、離職。 (三)於事實發生1個月內由原申請單位造 報原因消滅名冊,註銷緩召資格。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一、查驗畢業證書(非師院校畢業者,檢 附實習或任教國民中小學校任教年資 證明)、 教師登記合格證、聘書(  一、查驗畢業證書(非師院校畢業者,檢 附實習或任教國民中小學校任教年資 證明)、 教師登記合格證、聘書( 新發生、初次、延長時效案件均需檢 附)影本,由服務學校初審。 二、教師兼任主任、組長申請案件,免檢 附實際授課證明,比照專任教師申請 方式,檢附聘書和教師證書即可,惟 須於審核欄內填註每週授課時數。 第37頁 共171頁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三、高級中學國中部教師查驗受聘任教 國中部聘書(原始聘書未載明國中 部者,另加檢附國中部服務證明)及 任教課表新發生、初次、延長時效 案件均需檢附) 四、非師院校畢業者: 擔任實習暨任教國中(小)教師起迄 日期暨證明佐資得併計實習、代課 期間年資),檢具任教(實習)證明辦 理。  第38頁 共171頁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五、聘期: (一)核准效期依聘書記載當年12月31日止。 (二)長聘人員未詳載聘期截止者,以3年為限 (三)增額聘任者(常見聘期至1月31日止者), 以實際聘任日為截止日,俟接奉續聘書後 以新發生原因重新申辦。 六、申請單位簽擬意見: 證明佐資可查得申請要件者,處理名冊僅需 記載「請准予0等緩召」,如以甫退伍、開 學日、報到任教日為新發生原因,需於附記 詳載說明。 第39頁 共171頁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七、完全中學教師申請要件: (一)需確受聘國中部任教教師。 (二)檢附國中部聘書。 七、完全中學教師申請要件:  (一)需確受聘國中部任教教師。 (二)檢附國中部聘書。 (三)高中教師兼任國中課程者,不符申請 資格。(查證課表授課比例)。  (四)非師院校畢業者,需檢附於國中(小) 學實習或任教合計滿1年年資證明。  (五)聘書未載明國中部者:   1.新申請學校查證該校組織章程,需 明確編列國中部教師員額。   2.檢附國中部現職任教課程證明。 第40頁 共171頁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八、師範院校改制一般大學之前師大、 師專學生: 依畢業證書記載原入學修業學系, 比照師範院校畢業學生,不須任教 師專學生:   依畢業證書記載原入學修業學系, 比照師範院校畢業學生,不須任教 滿1年。 九、法務部所屬矯正學校:   國中、小教師納入緩召3款申請資格 十、實習、借調行政職、代理教師:  (一)不符申請資格。 (二)俟符合申請資格日起1個月內以新 發生原因申辦。 第41頁 共171頁

受理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十一、核定等級區分:(100年度為例) (一)甲等:35歲(含)以上(65年次以下)  (一)甲等:35歲(含)以上(65年次以下) (二)乙等:30-34歲(66-70年次) (三)丙等:23-29歲(71-77年次)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十二、聘期大於各階除役年限者:以各階 除役年限為效期截止日。 依各階除役年齡限制: 士兵:36歲。 尉官、士官:50歲。 士官長、校官:58歲。 第42頁 共171頁

第三款緩召案件審查重點 十三、年度訪查: 輔導訪查時間配合各縣市政府教育 局於每年11-12月份於完成緩召審 查作業查驗申辦資格暨註銷不符人 十三、年度訪查: 輔導訪查時間配合各縣市政府教育 局於每年11-12月份於完成緩召審 查作業查驗申辦資格暨註銷不符人 員,並得分區或集中實施,惟需請 受訪學校攜帶人事現職證明文件 (現職清冊),以利查驗。

100年逐召四款 作業規定

逐 召 逐召1款:中央或地方機關簡任十一職等以上人員。 逐召2款:在會期中之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 逐召3款:各級法院之法官、檢察署之檢察官。 逐召4款:公立或私立小學以上學校校長、院 長、系主任或專任教授。 逐召5款:辦理兵役工作之役政或警察人員。 逐召6款:國防部所屬之聘僱人員。 逐召7款:辦理救災或救護傷患之人員。 逐召8款:政府選派因公出國之人員。 逐召9款:擔任戰地重要工作之人員。

第四款逐召案件審查重點 一、申請限制: (一)國防科學之專任教授,以受聘任教於 「理學」或「工學」系所之專任教授 方具申請資格。 一、申請限制: (一)國防科學之專任教授,以受聘任教於 「理學」或「工學」系所之專任教授 方具申請資格。 (二)「管理」、「商學」系所專任教授不 符申請資格。 (三)副校(院)長及各部、室、處、館及 中心等一級單位主管,非逐召核定範 圍,不符申請資格。 (四)年齡限制: 1.申請年齡:25歲。 2.核准及申請期限:同3款緩召。 第84頁 共171頁

第四款逐召案件審查重點 二、申請時間: (一)新發生、年度:均同第3款緩召。 二、申請時間:  (一)新發生、年度:均同第3款緩召。  (二) 100年度申請範例:  1、聘期至100年7月31日止者:    (1)不予核定。 (2)於接奉新聘書後以新發生原因申 辦。 2、聘期至100年7月31日止者: 有效核准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 俟接奉新聘書後續辦延長時效案件 第85頁 共171頁

第四款逐召案件審查重點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服務學校(專科以上學 校逕向縣市指揮部,國民中小 學加送縣市政府教育局統一造 報)-縣市指揮部。  (二)法務部所屬感訓學校校長:    申請案件由法務部人事權責單 位陳轉。 第86頁 共171頁

第四款逐召案件審查重點 四、有效核准期限: (一)同第3款緩召。 (二)無聘期限制者以3年為限 五、逐召序號:由人事權責主管機關 依申請人職務重要性排定召集優 先順序重要性低、優先召集者排 列1號) 六、原因消滅:同各款緩逐儘召 第87頁 共171頁

補充規定

一、轄屬申請機關如有建議事項,有 關法令層面,請由其上級主管機 關逕向國防部建議,有關業務協 調層面屬後備司令部權責者,逕 向本部建議,本部將依規定向後 備司令部反應。

二、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96年3月27日公告修 正兵役法第三條(依總統96年3月21日華 總一義字第09600034651號令辦理)。 (一)常備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暨補充兵除役年齡:36歲;民國64年 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上述人員服役限齡至100年12月31日 止,已101年1月1日除役生效。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