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大學部Ȭ英語能力訓練ȭ課程抵修申請書(tr29) 申請說明: 一ǵ本申請書請詳實填列,以利相關單位審 查及登錄Ƕ 二ǵ申請抵修英語能力訓練課程者,請於修課所屬學期開學後二週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向各系申請Ƕ 三ǵ本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後送各系審查Ȑ若遇特殊情況或有疑慮者請語文中心協助審查ȑ, 審查完成再送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留存登錄Ƕ 四ǵ本校Ȩ大學部學生抵修英語能力訓練課程辦法ȩ請詳附件Ƕ 系 別 班 級 年 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 號 姓 名 電 話 申請抵修項目 檢附證件名稱 Ȑ申請人務必填寫清楚ȑ 各系審查簽章 Ȑ若遇特殊情況或有疑慮 者請 語文中心 協助審查ȑ 英語能力訓練課程Ȑ四技大三ȑ 教務處綜合教務組 教務長 -------------------------------------------------------------------------------- 附件: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抵修Ȩ英語能力訓練ȩ課程辦法 94 年 4 月 27 教務會議通過 101 年 5 月 23 日 100 學年度第 4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ǵ配合本校日間部大學部各院系共同必修科目表增列Ȩ英語能力訓練ȩ課程,為因應學生個別差 異,達到因才施教之目的,特訂定本抵修辦法Ƕ 二ǵ申請條件:本校日間部自 101 學年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修Ȩ英 語能力訓練ȩ課程Ƕ (一)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中級初試(含)以上及其他同等級之英語能力測驗ǵ或 TOEIC 400 分者Ƕ (二)校內外英語演講或寫作比賽獲獎,經語文中心審核通過推薦者Ƕ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ǵ聽障學生或具其它因功能性障礙嚴重影響本課程修習之學生Ƕ 各系自訂英語能力規定如高於上述標準,以各系規定辦理之Ƕ日間部 101 學年之前入學的大學部 學生仍按原入學時的抵修規定辦理,以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初級複試(含)以上者,或 其他同等級之英語能力測驗者為抵修標準Ƕ 三ǵ申請抵修時間與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者,於就讀本校期間,每學期開學二週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正本向各系申請審查, 若遇特殊情況或有疑慮者再請語文中心協助審查,審查完成送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留存登錄Ƕ 四ǵ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