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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年生於台南 逢甲財經法律研究所 律師考試及格 採購申訴審議科科長 軍事檢察官消防局專員文化中心秘書消費者保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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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 購屋 保險 消費已經是生活上的一環,人 們每天都必須面對消費,而企 業經營者在面對消費者的挑戰 ,他們在面對自己所提供的商 品所又該有些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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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保險的本質是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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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一 定等於 理財嗎? 保險一 定會賠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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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理財, 以後財不理你 ! 理財是要最後很有錢, 而不是曾經有過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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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已成為台灣人民最重要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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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說: 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一塊錢, 你存的一塊錢才是一塊錢。 一般人是 收入 - 支出 = 儲蓄 專家是 收入 - 儲蓄 =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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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歲以前 35 歲 ~45 歲 45 歲 ~65 歲 65 歲以後 想要的目標 累積存款 結婚生子 買車購屋 出國旅遊 累積存款、個人在職進修 購屋換屋、出國旅遊 儲存子女教育基金 儲存個人退休金 累積存款 儲存子女教育基金 儲存個人退休金 出國旅遊 退休以後,仍保有退休前的 生活品質 出國旅遊 經濟壓力 工作收入不多,趁年輕 都享受, 以後賺更多, 以後再存 支付房貸或子女學費, 經濟壓力變重,沒辦法 存錢。 工作面臨壓力,體力也 不如從前,小孩子要成 家立業,也沒辦法存錢。 退休後無薪水收入,仰 賴子女俸養或政府每月 退休年金及平日積蓄維 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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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生、護士來看我們 ,檢查病情及治療,臨 走時帳單記得付! 2親戚朋友帶著水果、 鮮花來看我們,好好休 息,不要想太多! 3保險業務員來看我們 ,住院費用我來付,生 活費我給你 保險能承擔您親友及兄 弟姊妹所不敢承擔的一 切。 保險在真正需要時,給 您最實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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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真的很重要。 但理財也很重要。 但保險真的能保險嗎? 理財真的能穩賺不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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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公布最新統計, 從今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3 日受理爭議 案件共 1,251 件,其中與保險業相 關者占比達 83.93 %最多;進一步 分析爭議類型,壽險或產險皆以「 理賠金額認定」為大宗,銀行業相 關爭議案件占比則僅 14.87 %。 從統計資料來看, 1,251 件爭議案 件中,保險業就有 1,050 件,依類 型分成理賠、非理賠相關時,無論 壽險或產險都鎮以「理賠金額認定 」的爭議最多,壽險業有 87 件、產 險業也有 45 件。 非理賠爭議方面,壽險最常見發生 的是「招攬糾紛」,件數有 148 件 ;產險則是「未遵循服務規範」, 有 9 件。 金管會強調,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 立後,消費者若與銀行、證券、保 險產生爭議,可先向往來金融機構 申訴,若業者超過 30 日未回覆或民 眾不接受業者處理結果,都可轉向 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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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04 月 16 日 陳母罹巴金森氏症多年,保險契約內也列入重症(黃框 處)。 新北市一名男子發現他罹患巴金森氏症 20 多年的 母親,去世前 1 年內向富邦人壽陸續購買 5 張保單,已繳保 費高達 1000 多萬元,但購買前,他母親雙手已嚴重抖動、 寫字困難、失智無自理能力,他質疑業者招攬過程有問題。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表示,理財專員未依內部規定親眼見保 戶親簽保單,確實有瑕疵,會與家屬協商處理。金管會保 險局建議保戶申訴,尋求主管機關協助。投訴組 陳先生說,去年 12 月 14 日母親過世,處理遺產繼承事宜時, 發現母親在前年 10 月 13 日及去年 10 月 28 日向富邦人壽購 買 5 張保單,從母親金融帳戶支出 1084 萬元保費,不過母 親罹患巴金森氏症已 20 多年,還有高血壓,外觀可輕易辨 別出有雙手嚴重抖動、寫字困難、失智情況,近年已無法 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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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批:太誇張 陳先生表示,富邦的保險專員曾當面拜訪母親,健康狀況調 查竟勾選無異狀,且契約上還有母親簽字落款,而契約是由 他大哥送交富邦,且受益人就是他大哥,現已對他大哥興訟, 但仍認為專員未確認契約是何人簽立,過程有瑕疵,抱怨富 邦「太誇張!」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公關廣宣部表示,專員稱親自拜訪時保戶 無異狀,但內部規定專員須親見保戶在保單上簽名,但這份 保單卻是簽好名後由家屬送達,專員未見保戶親簽,顯有瑕 疵,將懲處失職人員,另外,會與家屬協商,將此契約視為 帶病投保自始無效,或合議解約,退還已繳保費。 可聲請禁治產 金管會保險局市場管理組指出,因法令未規範保險公司承攬 業務時,須一一調閱保戶病歷資料,也未規範專員須親見保 戶親簽,尚難認定業者疏失,若家屬有疑慮,可撥打金融消 費者申訴專線 0800-789-885 反映,或逕循法律途徑解決,也 建議民眾,若有親人因病失去行為能力,可向法院聲請禁治 產及監護人,預防類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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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保險爭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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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攬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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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從業人員管理規則 15 條 3 項: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三、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四、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 攬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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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其招攬商品是投資型 保單,或費用未揭露、中途 解約金低 未說明投資型保單目標保費 及超額保費之配置比例 以不當訴求進行招攬,如個 人保單,卻以公司準備員工 退休金目的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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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保單內容與顧客需求不 符,或以優惠存款、投資基金等 名義不當招攬 招攬人員未具投資型保險招攬 資格 誇大投資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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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 附加費率 附加費用 投資型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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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35 % 25 % 20 % 10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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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投保 多家投 保 工作不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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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保險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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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業務員 懂保險契約(詳讀保單內容並親自簽名, 並且特別注意除外不理賠部分,投保前 得瞭解哪些狀況不會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不要抱著僥倖心態 注意附加費用 遇到問題要處理 (業務員、主管 、公司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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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爭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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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2-- 保險的本質是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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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 04—222289111-23601 FAX : 04-22542611 MAIL : ivawa@kimo.com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翟威甯 2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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