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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解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 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财政部国库司 杜美妮 2014.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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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讲解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 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财政部国库司 杜美妮 2014.01 北京

2 内容提要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将基建数据并入 “ 大账 ” 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其他衔接事项

3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时间要求  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二)步骤要求   原账科目余额表 建立新账 调整编制 新的科目余额表 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 产负债表 (三)系统要求

4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 ) (一)资产类 1. 原账: “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科目   新账: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 ”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科目

5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2 ) 2. 原账: “ 暂付款 ” 科目   新账: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 和 “ 其他应收款 ” 科 目   按照转入 “ 预付账款 ” 科目的金额,将相应的 “ 结余 ”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金 ─ 预付款项 ” 科目

6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3 ) 3.“ 有价证券 ” 科目  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 4.“ 库存材料 ” 科目   “ 存货 ” 、 “ 政府储备物资 ” 科目   “ 结余 ”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金 ” 科目下相应 的明细科目

7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4 ) 5.“ 固定资产 ” 科目   “ 无形资产 ” 、 “ 公共基础设施 ” 、 “ 存货 ”“ 固定资产 ” 科目   ( 1 )对于原账中 “ 固定资产 ” 科目余额中属于无形资产,应当转 入新账中 “ 无形资产 ” 科目,同时,将相应的 “ 固定基金 ” 科目余额 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金 —— 无形资产 ” 科目   ( 2 )对于原账中 “ 固定资产 ” 科目余额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应 当转入新账中 “ 公共基础设施 ” 科目,同时,将相应的 “ 固定基金 ”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金 —— 公共基础设施 ” 科目   ( 3 )对于达不到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转入新账中 “ 存货 ” 科目,将相应的 “ 固定基金 ”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金 —— 存货 ” 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当进行冲减   ( 4 )对于符合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转入新账中 “ 固 定资产 ” 科目,将相应的 “ 固定基金 ”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 “ 资产基 金 —— 固定资产 ” 科目

8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5 ) (二)负债类 6.“ 应缴预算款 ” 、 “ 应缴财政专户款 ” 科目   “ 应缴财政款 ” 科目 7.“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 “ 应付地方(部门)津 贴补贴 ” 、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 科目   “ 应付职工薪酬 ” 科目

9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6 ) 8.“ 暂存款 ” 科目   “ 应缴税费 ” 、 “ 应付账款 ” 、 “ 应付政府补贴款 ” 、 “ 其他应 付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 受托代理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 酬 ”   新制度的 “ 应付职工薪酬 ” 科目核算内容还包括应付的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转账时,应对原账中 “ 暂存款 ” 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科目的余 额分别转入新账对应科目   如有转入新账中 “ 应付账款 ” 、 “ 长期应付款 ” 科目的,还 应按照转入 “ 应付账款 ” 、 “ 长期应付款 ” 科目余额的合计 数,借记新账中 “ 待偿债净资产 ” 科目,贷记新账中 “ 财 政拨款结转 ” 、 “ 财政拨款结余 ” 或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科目

10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7 ) (三)净资产类 9.“ 结余 ” 科目   “ 财政拨款结转 ” 、 “ 财政拨款结余 ” 和 “ 其他资金结 转结余 ” 三个科目 10.“ 固定基金 ” 科目   “ 资产基金 ” 科目

11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8 ) (四)收入支出类 由于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 行转账处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应当按照新制 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12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9 ) 三种情况   “ 一一对应 ”   “ 一对多 ”   “ 多对一 ”

13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 主要科目:  无形资产  政府储备物资  公共基础设施  受托代理资产  应付账款  长期应付款

14 四、基建并账( 1 ) 两部分:   初始并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定期并账(至少按月并账) 两特点:   不需要全并   需要计算分析

15 四、基建并账( 2 ) (一)初始并账(将 2013 年 12 月 31 日原基建账中相 关科目余额按照以下方法并入 “ 大账 ” ) 1. 资产类   ( 1 )按照基建账中 “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 ”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科目借方余额 ,分别借记 “ 大账 ” 中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科目   ( 2 )按照基建账中 “ 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 、 “ 应收票据 ” 科目借方余额,借记 “ 大账 ” 中 “ 应收 账款 ” 科目

16 四、基建并账( 3 )   ( 3 )按照基建账中 “ 其他应收款 ” 、 “ 拨付所属投资 借款 ” 、 “ 有价证券 ” 科目借方余额,借记 “ 大账 ” 中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   ( 4 )按照基建账中 “ 固定资产 ” 科目借方余额,借 记 “ 大账 ” 中 “ 固定资产 ” 科目   ( 5 )按照基建账中 “ 累计折旧 ” 科目贷方余额,贷 记 “ 大账 ” 中 “ 累计折旧 ” 科目

17 四、基建并账( 4 )   ( 6 )按照基建账中 “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 “ 设备投 资 ” 、 “ 待摊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器材采购 ” 、 “ 采 购保管费 ” 、 “ 库存设备 ” 、 “ 库存材料 ” 、 “ 材料成本 差异 ” 、 “ 委托加工器材 ” 、 “ 预付备料款 ” 、 “ 预付工 程款 ” 科目借方余额,借记 “ 大账 ” 中 “ 在建工程 —— 基建工程 ” 科目   ( 7 )按照基建账中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待处理财产 损失 ” 科目借方余额,借记 “ 大账 ” 中 “ 待处理财产损 溢 ” 科目

18 四、基建并账( 5 ) 2. 负债类   ( 8 )按照基建账中 “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 、 “ 应交基建 收入 ” 、 “ 其他应交款 ” 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应交财政部 分,贷记 “ 大账 ” 中 “ 应缴财政款 ” 科目;其余部分贷记 “ 大账 ” 中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   ( 9 )按照基建账中 “ 应交税金 ” 科目贷方余额,贷记 “ 大账 ” 中 “ 应缴税金 ” 科目   ( 10 )按照基建账中 “ 应付工资 ” 、 “ 应付福利费 ” 科目贷 方余额,贷记 “ 大账 ” 中 “ 应付职工薪酬 ” 科目   ( 11 )按照基建账中 “ 应付器材款 ” 、 “ 应付有偿调入器 材及工程款 ” 、 “ 应付票据 ” 科目贷方余额,以及 “ 应付工 程款 ” 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 1 年以内(含 1 年)偿还的部 分,贷记 “ 大账 ” 中 “ 应付账款 ” 科目

19 四、基建并账( 6 )   ( 12 )按照基建账中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贷方余额, 贷记 “ 大账 ” 中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   ( 13 )按照基建账中 “ 基建投资借款 ” 、 “ 其他借款 ” 、 “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 科目贷方余额和 “ 应付工程 款 ” 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超过 1 年偿还的部分,贷 记 “ 大账 ” 中 “ 长期应付款 ” 科目

20 四、基建并账( 7 ) 3 .净资产类   ( 14 )按照基建账中 “ 应付器材款 ” 、 “ 应付工程款 ” 、 “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 、 “ 应付票据 ” 、 “ 基建投资借款 ” 、 “ 其他借款 ” 、 “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 科目贷方余额减去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 转存办法)后的差额,借记 “ 大账 ” 中 “ 待偿债净资 产 ” 科目   ( 15 )按照基建账中 “ 固定资产 ” 科目借方余额和 “ 累计折旧 ” 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贷记 “ 大账 ” 中 “ 资 产基金 —— 固定资产 ” 科目

21 四、基建并账( 8 )   ( 16 )按照基建账中 “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 “ 设备 投资 ” 、 “ 待摊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器材采购 ” 、 “ 采购保管费 ” 、 “ 库存设备 ” 、 “ 库存材料 ” 、 “ 材料成 本差异 ” 、 “ 委托加工器材 ” 、 “ 预付备料款 ” 、 “ 预付 工程款 ” 科目借方余额,贷记 “ 大账 ” 中 “ 资产基金 — — 在建工程 ” 科目   ( 17 )按照基建账中 “ 基建拨款 ” 、 “ 留成收入 ” 科目 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转的部分,贷记 “ 大 账 ” 中 “ 财政拨款结转 ” 科目   ( 18 )按照基建账中 “ 留成收入 ” 科目余额中归属于 同级财政拨款结余的部分,贷记 “ 大账 ” 中 “ 财政拨 款结余 ” 科目

22 四、基建并账( 9 )   按照上述( 1 ) — ( 18 )中 “ 大账 ” 科目的借方合计 金额减去贷方合计金额后的差额,贷记或借记 “ 大 账 ” 中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科目

23 四、基建并账( 10 ) (二)执行新制度后定期并账 做法:汇总记账,多借多贷 1 .资产、负债、净资产类 根据 “ 大账 ” 科目和基建账科目的对应关系,按照 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净额,借记 “ 大账 ” 中的对应科目;按照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 发生额的贷方净额,贷记 “ 大账 ” 中的对应科目 当期发生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交回业务的   借方发生额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 借:财政 拨款结转 / 财政拨款结余   借方发生额中其余部分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24 四、基建并账( 11 ) 2 .收入类 按照基建账中 “ 基建拨款 ” 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中 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贷记 “ 大账 ” 中 “ 财政 拨款收入 ” 科目;其余部分,贷记 “ 大账 ” 中 “ 其他收 入 ” 科目 按照基建账中 “ 上级拨入资金 ” 科目本期贷方发生 额,贷记 “ 大账 ” 中 “ 其他收入 ” 科目

25 四、基建并账( 12 ) 3 .支出类 合并原则:根据新制度规定的支出确认标准,对 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进行分析计算,按 照计算出的数额,借记 “ 大账 ” 中 “ 经费支出 ” 科目   注意:内部抵销事项

26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 新制度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 2014 年的月度、 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 2014 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27 六、其他衔接事项 (一)无形资产摊销   全面核查无形资产的成本、已使用年限、尚可使 用年限等   补提摊销 借:资产基金 —— 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二)固定资产折旧

28 谢 谢! Tel: 010-68552224 68552264 Email: gksxzdwkj@163.comgksxzdwkj@163.com Password: zdc685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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