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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進修推廣組暨選課說明 簡報者:陳永樹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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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推廣組業務 1. 新生報到、註冊,學籍登錄保存,學生證發放及補發 2. 狀態變更(休學、復學、退學等),資料變更(姓名、出 生日期、戶籍住址等) 3. 成績登錄、核發成績單、成績排名 4. 畢業資格複審 5.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製作、發放 6. 碩專論文考試審查委員聘書製作 7. 新開課程課號設定 8. 開學、期中考、期末考通知授課教師 9. 選課作業業務及相關問題回答 10. 註冊請假,期中考、期末考請假手續及補考 11. 暑修開課事宜 12. 碩專班、進修學士班及輪機學位學程招生考試相關業務 13. 辦理學士及碩士學分班招生工作及相關業務 14. 研習班及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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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推廣組同仁 組長:吳蕙芳(海洋文化研究所教授) 1. 綜理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業務。 2. 執行進修推廣教育委員會各項決議。 3. 綜理註冊及課務業務。 4. 綜理碩專班、進修班、學士後學士學位 學程招生入學考試業務。 5. 綜理海洋樂齡大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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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分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2. 研習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3. 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4. 綜合業務-推廣教育審查會議、碩專班鐘點費名冊、各項協 助費造冊、預算編列、工讀金申報事宜、協助各項考試業 務、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曾安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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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味芳助教 1. 碩專班-商船學系、食品科學系、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 系、海洋環境資訊系、河海工程學系、海洋法律研究所、 教育研究所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休退學 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 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 進修學士班-食品科學系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 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 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 書。 3. 綜合業務-新生資料整理及學號編製、復學通知、退學通 知、印製期中及期末考試題、整理試卷、影印老師上課 講義、註冊通知單、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 單及名次證明事宜、碩專班論文整理寄送國家圖書館、 各項統計表、新增系所、評鑑、公文收發及管理、表格 異動之修訂、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會議資料彙整、協助各 項考試業務、公文登記桌承辦人、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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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樹助教 1. 碩專班-航管系、電機系、輪機系碩專班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 審、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 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 進修學士班-航管系航管組及資管組、海資系 ( 已停招 ) 註冊、課務、成績 及學分抵免複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 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共同課程開課 及暑修相關事宜。 3. 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輪機、商船學程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 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 確認, 4. 綜合業務-學生證補發事宜、授課教師開學通知、考試通知、印製期中及 期末考試題、影印老師上課講義、新生入學須知、註冊課務相關業務公 告通知、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財產及物品管理、經費登帳、學 士班鐘點費名冊、教室安排、協助各項考試業務、進修推廣組網頁維護、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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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程序 1. 繳費二聯單於繳費期限前完成繳費 ( 就學 貸款者須完成就學貸款相關手續 ) 。 2. 親持學生證 ( 或全班收齊委託系所辦公室 轉送 ) 至進修推廣組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 手續。蓋註冊章期限須於該學期結束前 完成。 ( 下一學期的註冊通知將公告在教務處的最 訊消息及進修推廣組的公告,不再發放 紙本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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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成績單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自動 繳費機繳費申請。 在學證明:學生證已蓋註冊章即為在學 證明。如需紙本在學證明,請將已蓋註 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正反面,並持正本送 至本組蓋章即可。 個人基本資料及成績可至教學務系統查 看,現居、通訊地址及電話如有變更, 請自行至教學務系統更改。 學期結束後的成績通知單會寄至監護人 地址,地址務必填寫正確 ( 畢業當學期不 寄成績通知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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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作業流程 1 先至本校網站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 處 → 服務項目 → 課程資訊第 2 項:各 類選課規則說明 → 各類選課須知之 [ 選 課預定時程表 ] ,參考選課作業預定時 程表。 ( 本校電腦選課分成三個階段及 人工特殊選課一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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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同學不得 校際選課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3 學年第 1 學期選課作業預定時程表 新生選課自 9 月 15 日 8:30 開始 部份系所課程已配班選 好,未配班者自行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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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教學務系統 - 教務系統 - 選課系 統進行選課。 第一階段電腦選課前部份系所課程 先替同學配班,未配班之系所請 同學上網加選欲修讀科目。 選課作業流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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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請依序點選學校首頁 → 行政單 位 → 教務處 → 課程資訊 → 各類 選課須知 → 選課系統 - 線上即 時加退選操作說明 ( 開放時間 依選課預定時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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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說明請點選選課說明影片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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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超過課程規定人數之 課程需上網抽籤,請依規定時間上網至教學務系統之 預選電腦抽籤做抽籤,未上網抽籤者一律以放棄資格 論,會刪除該課程。 第三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還有人工特殊選課可 以加選課程,請上網至教學務系統 - 學生線上填寫人工 加選,印出申請單後送任課教師簽名,再送系辦公室 辦理。 選課結束後務必上網確認本學期所修課程,才能確認 本學期應繳學分費,視所修實際學分與學期初註冊預 繳學分費比較多補少退。 期中考之後另有期中退選作業,對於跟不上進度或沒 有興趣的課程可以辦理退選 ( 退選後不可低於學分下 限 ) ,但不退學分費。 選課作業流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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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節次時間代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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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樓代碼對照表 上課教室在各系所館樓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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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於 9 月 14 日 ( 星期一 ) 開始上課。各系所第一天上課日期請洽 詢系所辦公室。 請依所修課程指定之教室及上課時間前 往上課。上課是否使用教科書,由老師 決定。若老師要使用教科書,可由班代 請校內之書局代訂。 課程相關問題務必與系所承辦人員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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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遺失補發 請先至教學務系統的學生證補發作業 - 申請補發 學生證申請,填完後按下申請。 至教務處進修推廣組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學 生證遺失切結書」並填寫資料。 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交學生證遺失補發費用 200 元,或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的自動繳費機 繳費 200 元取得收據。 持繳費收據及遺失切結書至行政大樓三樓進修 推廣組辦公室補發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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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校園停車證 請至總務處駐警隊的表格下載處下載「學生汽 車停車證申請表」,填好後印出,並貼上行照、 駕照、學生證 ( 無學生證請貼學費繳費證明 ) 影 本。 持申請表及停車費用、押卡費先至出納組繳費, 再將申請表送至駐警隊。 停車證完成後至駐警隊領取。 ( 請注意停車證號 碼和申請人要一致,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 學生申請汽車停車證後,僅限平日 17:30 以後及周 六、周日入校,一律 23:00 以前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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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皆有一個電子信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 ( 英文大寫 ) ,請隨時上網收信刪信。如果忘記電子信箱的密碼,請 點選忘記密碼。在「使用者名稱」輸入學號,「變更電子郵件住址」 輸入校外常用 Email( 儘量不要使用 yahoo 或 hotmail 等免費信箱 ) ,再 到該信箱收取新密碼。 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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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收費方式 1. 期末考前請班代轉發下學期繳費二聯單,開學前碩專班除收取固 定的學雜費基數外,一年級預收 8 學分學分費,二年級預收 4 學分 學分費 ( 部份系所視配班課程數全收,俾便辦理就學貸款或申請 補助 ) ,請於繳費單上繳費期限前至銀行匯款、 ATM 轉帳、信用 卡或超商繳款。若沒拿到繳費單,請洽詢總務處出納組,或至出 納組網頁右上方第一銀行第 e 學雜費入口網依說明自行印出。學 分費繳費方式及程序,請參考總務處出納組網頁或繳費單說明。 學期初未於註冊日前完成繳費,將依學校規定加收罰款,請勿逾 期繳費。 2. 期中考前依本學期實際修讀學分數,計算本學期應繳學分費,多 補少退。未超過預收學分者,請務必將學生基本資料之金融機構 及金融帳號填寫學生本人且可正常使用帳戶,預計期中考後一個 月將退費匯至該帳戶內。超過預收學分者請找班代拿繳費單或自 行上網至第一銀行第 e 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再補繳。 3. 期中補繳之學分費未依期限繳費,逾期將加收罰款。超過罰款期 限後期中補繳仍未繳費者,停止下學期選課之權益。 本校碩專班採二段式收費,請注意繳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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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學期初拿到的繳費單預收金額不足學期的實際修課學 分數,務必填寫就學貸款預估學分申請表,連同相關 證件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 由於繳費單上的電腦網路使用費不是可以貸款的項目, 因此必須到總務處 → 出納組的網頁,右上方的第一銀行 第 e 學雜費入口網,點入後,於學制選擇大專院校、學 校名稱選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輸入學號後按確定, 會出現二筆資料,一筆跟您拿到的繳費單金額一模一 樣,另外一筆就是海大網路費 ( 就學貸款專用 ) 。請印出 此筆海大網路費的繳費單,並於繳費期限內至第一銀 行任何分行臨櫃繳款或 ATM 轉帳,完成繳費手續。 辦理就學貸款時未貸款平安保險費,請洽就學貸款承 辦人,承辦人會註記未貸平安保險費之說明,再至出 納組 8 號窗口拿取平安保險費繳費單,然後再去繳費。 辦理就學貸款的繳費單經承辦人蓋章後即為正式收據, 可提供父母報所得稅時列為教育支出。 詳情請洽生活輔導組業務承辦人或至生活輔導組就學 貸款專區網頁之參閱貸款公告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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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狀態為已繳費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證明 就學貸款者請列印此繳費單 繳費單未收到或遺失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單 挑選學年期 就學貸款者繳費證明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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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權利與義務及應注意事項,請參考本校網站首頁左 方之相關網站 → 學生手冊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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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進修推廣組網頁 (http://academic.ntou.edu.tw/dcee/) 查看公告、 相關法規或下載各項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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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辦公室位置 行政大樓三樓 3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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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註冊及課務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內洽詢本組 本組上班時間: 正常上課時間: AM8:00~AM12:00 PM1:00~PM5:00 PM6:00~PM9:30 寒 暑 假時間: AM8:00~AM12:00 PM1:00~PM5:00 聯絡電話: 02-24622192 分機 1200~1204 傳真電話: 02-24620933 本組電子信箱: pn@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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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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