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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考、监考流程 二、主、副监考职责 三、具体细则 四、通知 五、考务办公室巡考监考主、副监考职责具体细则通知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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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办公室地点: 教务处办公室 110 人员分工: 许焦(负责计算机系、旅游 系各班级试卷分发) 侯娟(负责财经系试卷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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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考流程: 领取巡考牌、巡考表 巡考 填写巡考表 交巡考表、巡考牌(全部科目考试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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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监考监考流程: 领取试卷(答题纸)、《主副监考职责》、《学生考场规则》 和监考记录单、监考牌 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要求 清理考场,引导学生对号入座 查验学生证件 发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填写考场记录 将试卷和考场记录等送交阅卷老师、教务处 交监考牌(所有科目全部监考完毕后) 提前二 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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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监考监考流程: 负责在黑板上填写考试时间及相关重要注意事项 清理考场,引导学生对号入座 清点考试人数,检查考生证 发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提醒考生注意 收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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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监考职责 1 、领取和清点试卷。 2 、考试前,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要求。 3 、清理考场,引导学生对号入座。 4 、查验学生证件。 5 、发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6 、填写考场记录。 7 、将试卷和考场记录等送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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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监考职责 1 、负责在黑板上填写考试时间及相关重要注意事 项。 2 、清理考场,引导学生对号入座。 3 、清点考试人数,检查考生证件。 4 、发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5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 到,应宣布收卷,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整理好考卷、 在座位上等待收卷。 6 、收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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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监考人员于考试开始前 20 分钟到教 务处领取试卷(答题纸)、学生考场规则 和监考记录单,领取试卷时,领卷人要认 真清点试卷数目,核对考试科目并签字。 领取监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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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 生间隔人座,并指定位置督促学生将书包、课本、 笔记、字典、电子字典等非考试用品集中放 置。 身份证、学生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备查(烦 请班主任告之学生必须带双证来参加考试);隔 列(横纵列要整齐)对号入座; 关闭手机、寻呼 机等通讯工具; 检查桌面是否有字迹,座位抽屉 是否有物品。 考前认真清点考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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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考前,主监考教师必须宣讲学生考场 规则。主副监考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若发 现人、证不符或非应试学生,则令其退出考 场。 四、正式考试前 5 分钟分发试卷。 五、 监考教师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和 提示。但学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 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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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关掉手机、寻呼机, 或将其设置在无声状态。考试时间内要集中精力, 认真负责,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聊天或 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七、考试终了前 15 分钟,副监考教师提醒学生掌握 时间。终了时间一到,即令停止答卷。主监考教 师全面掌握考场情况,副监考教师按序收集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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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规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因故提 前或推迟考试时间,必须在考场记录上写明原因。 九、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如发现学生有违纪、 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警告;对已构成舞弊事实的学生, 根据《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考试违规处分规定》处理。 十、考试结束后,主监考教师应核对考卷及考生数,认真 填写监考记录,如实反映考场情况。收齐点清试卷后将试 卷和一份监考记录交任课教师,一份监考记录交教务处。 关好教室门窗。监考牌监考完毕后交还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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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主任: 请于本周日( 22 日)下午组织考生清理考场并从各系 领取桌贴组织人员粘贴。 请通知学生于下周二( 6 月 24 日)早晨 7 ︰ 00-7 ︰ 40 到考 试地点试耳机。发现有问题的耳机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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