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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润 魏 Modified 8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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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問題與適應期末報告 孕婦產前檢查 第四組成員: 財金四 A 王佩儀 9523023B- 製作 PPT 財金四 A 王紀璇 9523027B- 書面報告 醫管一 B 許乃云 9851002A- 資料收集. 海報 醫管一 A 王姵柔 9851027A- 海報 醫管一 B 陳侃均 9851108A- 資料收集. 上台報告 醫管三 B 邢仲賢 9651802A- 資料收集. 上台報告 指導老師:蔡夙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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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及生產是人生中也是家庭中的大事, 每一位進入懷孕階段的孕媽咪,一定有一 樣必備的功課,那就是按照健保手冊所規 定的項目,進行各項「產檢」 。 藉由產前檢查進行產檢,可以讓醫師提早 發現孕媽咪及胎兒在孕期中潛在的危險因 子,並且更能掌握胎兒十個月的發展狀況, 以期使孕期的過程更加順利,寶寶也能擁 有最健康的身體與聰明的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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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的時間 週 數檢查項目 第6週第6週驗孕、驗血。 第8週第8週回診,看結果;必要時進一步檢查。 第 12 週例行產檢。 第 16 週母血篩檢唐氏症或接受羊膜穿刺。 第 20 週胎兒超音波篩檢。 第 24 週糖尿病篩檢。 第 28-32 週例行產檢。 第 34 週胎兒生長超音波評估,驗血。 第 36-40 週例行產檢。 懷孕 6-8 週開始產前檢查 懷孕 28 週以前 - 每四週一次 懷孕 29 週至 36 週 - 每二週一次 懷孕 37 週至 40 週 - 每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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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項目 一般項目﹝每次產前檢查都應作的檢查﹞ 1. 體重 -- 測量體重上升情形。 懷孕期間體重約增加 10 ~ 12 公斤。 初期﹝~ 3 個月﹞ 1 ~ 2 公斤 中期﹝ 4 ~ 6 個月﹞ 5 ~ 6 公斤 末期﹝ 7 個月~﹞ 4 ~ 5 公斤 增重太快可能有水腫,增重太多胎兒可能太大, 容易引起背痛疲倦。 增重太少可能胎兒生長遲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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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血壓 孕時的血壓可能比懷孕前略低。 在懷孕二十週前,血壓高於 140/90mmHg 可能為慢 性高血壓。 在懷孕二十週後,血壓高於 140/90mmHg 可能為妊 娠高血壓,若併有蛋白尿或水腫時,則為子癇前症, 嚴重時會引起全身痙攣成為子癇症,危及母親與胎 兒的生命。 血壓偏高時應臥床休息,飲食控制,必要時需住院 以藥物控制並適時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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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腫 -- 足部水腫較常見,若全身水腫﹝如軀幹、 臉部﹞,要考慮子癇前症。 4. 尿糖 -- 尿糖經常較高可能有葡萄糖耐受性不 良或糖尿病。 可作妊娠糖尿病篩檢,妊娠糖尿病診斷或驗 飯前及飯後血糖。 5. 尿蛋白 -- 尿蛋白偏高可能腎功能不良,要檢 查是否有腎臟病。 若伴有高血壓則為子癇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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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胎兒心跳 -- 懷孕 6-8 週以上可由超音波看到心跳。 懷孕 10-12 週以上可由腹部聽到胎兒心跳。 測不到胎心跳可能因胎兒較預估週數小,位置較偏, 胚胎尚未發育,或胎死腹中。 懷孕 12 週以上聽不到胎心音時,應做超音波檢查以 確定診斷。 7. 子宮大小 -- 量子宮底與恥骨聯合的距離可估計胎兒 大小。懷疑胎兒太大或太小時,應做超音波檢查。 8. 胎位 -- 檢查胎頭位置。懷疑胎位不正時,需做超音 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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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檢查 ( 懷孕 4-6 週 ) 1. 驗孕 -- 確定懷孕與否。 驗尿,必要時驗血中絨毛性腺激素。 一般月經過期一週﹝妊娠第五週﹞即可驗出。 2. 完全血球計數 -- 測血紅素、紅血球大小、白血球及紅 血球數目,及血小板數目。 貧血要補充鐵劑和注意營養,以免影響胎兒發育及 生產時的危險。孕婦於初次產檢時平均紅血球體積小 於 80fl ,可能為地中海型貧血或缺鐵性貧血,配偶也 應接受平均紅血球體積檢查。 血小板少於 150000mm ,凝血問題,應做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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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BO 血型 -- 確定孕婦血型。 4. Rh 血型 --Rh 血型陰性孕婦之夫若為 Rh 血型陽 性,則可能有水腫胎兒。 Rh 血型陰性孕婦應注意事項: 1 、需要測 Rh 抗體,若有 Rh 抗體則應密切注意 胎兒有無水腫。 2 、懷孕中有出血,及流產或生產後,需在 72 小時內注射免疫球蛋白。 3 、生產時最好有 Rh 陰性血液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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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梅毒血清試驗 VDRL --VDRL 陽性者可能患有梅毒。 需測 TPHA 確定診斷。 確定梅毒感染孕婦的胎兒可能有先天性梅毒感染及 畸型,必須及早治療,以免造成流產、死產和畸形。 確定梅毒感染的孕婦需接受抗生素治療,胎兒需做 超音波檢查及追縱,並考慮做胎兒臍帶血檢查。 6. 尿液分析 -- 尿糖過高可能有糖尿病,尿蛋白過高可 能腎功能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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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德國麻疹 IgG 抗體 -- 陽性者表示曾感染德國麻 疹,具有終生免疫力。 陰性者表示未曾感染過德國麻疹,懷孕期間 應避免感染,產後可能考慮接種疫苗。 懷孕中感染德國麻疹時,應立即看醫師以確 定診斷,懷孕二十週以前感染,胎兒有先天 性德國麻疹徵候群及畸型之機率較高,可以 考慮中止懷孕或懷孕二十二週後做胎兒臍帶 血檢查,且做詳細超音波檢查。懷孕二十週 以後感染,應做詳細的超音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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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 型肝炎抗原 --B 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為 B 型肝炎帶原者。 所有的胎兒出生後需按時注射肝炎疫苗。 e 型抗原陽性者感染力較強,新生兒需於出 生 24 小時內注射球蛋白。 產前需領取肝炎手冊,以便疫苗接種。 B 型肝炎帶原孕婦仍可餵哺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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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8-10 週 回醫院看檢驗結果,做進一步檢驗,必要時做基 本身體檢查, 包括:心臟聽診-心雜音,不整脈。 骨盆腔檢查-子宮及卵巢大小,骨盆腔大小。 子宮頸抹片-子宮頸癌篩檢。 乳房檢查-乳癌篩檢及餵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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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母血唐氏症篩檢 - 母親年齡愈大,胎兒唐氏症機率愈高, 35 歲以 上孕婦之機率約為 1/270 ,可考慮接受羊水穿刺檢查, 34 歲以 下孕婦之機慮雖較低,但仍有可能懷有唐氏症胎兒,應做母血 唐氏症篩檢。 於妊娠 16-18 週抽取母血做唐氏症篩檢。 測血清中甲型胎兒蛋白及絨毛性腺激素。 依懷孕週數、年齡及體重算出懷有唐氏症胎兒的機率。 屬於高危險群的孕婦需要做超音波檢查,必要時做羊膜穿刺。 可篩檢出 60% 之唐氏兒。 懷孕 16-18 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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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羊膜穿刺 - 可檢查胎兒染色體,診斷各種胎兒染色 體構造或數目的異常﹝如唐氏症﹞。 大於 35 歲的孕婦,曾生育過先天異常兒者,家族 有遺傳性疾病者,胎兒有畸形之可能者,曾有染色 體異常胎兒,母血唐氏症篩檢為高危險群者,或父 母有染色體異常時,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機率較高, 應做羊膜穿刺。 約 2-3 週後可得到結果,若胎兒有嚴重的染色體異 常,則可中止懷孕。 羊膜穿刺與絨毛採樣不同,對胎兒本身並無傷害, 只會稍微提高流產機率﹝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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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20-22 週 超音波胎兒篩檢 - 20-22 週時,胎兒器官已發育完成且最清 晰可見。檢查胎兒型態及器官是否正常。 用超音波掃瞄器由孕婦腹部表面檢查。 檢查胎兒大小、腦、脊椎、顏面、唇、心臟、胃、腎、膀 胱、腹壁、四肢、性別、臍帶血管、胎盤位置及羊水量等。 有嚴重異常的胎兒可考慮在 24 週前中止懷孕。 懷疑染色體異常之胎兒可接受羊膜穿刺或臍帶血檢查。 由胎頭之測量可以準確估計妊娠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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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24-28 週 妊娠糖尿病篩檢 - 約百分之一至三的孕婦有妊娠糖尿病, 若未發現可能造成巨大胎兒,甚至危及胎兒或母體。 若未發現可能造成巨大胎兒,甚至危及胎兒或母體。 在沒有禁食的情況下,吃 50 克葡萄糖粉後一小時,測血中 糖濃度,若大於 140gm% ,則進一步做 100 公克耐糖試驗, 採空腹及服用 100 公克糖後每個小時﹝共四次﹞的血醣值,若 四次有其中兩次超過標準值,則可確定診斷。 確實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需由營養師指導做飲食控制, 若血糖仍偏高則需接受胰島素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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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32-34 週 胎兒生長超音波評估 - 評估胎兒生長速度。 懷孕末期若仍胎位不正時,可以清楚了解胎兒手 腳、身體在子宮內的姿勢,以便提早決定生產的 方式。 胎兒生長遲滯可能因為母體、胎盤、或胎兒本身的因素 造成,若無特殊原因,也需定期追縱並做超音波生理功 能檢查。 巨大胎兒可能危及母體及胎兒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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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41 週以上 胎心胎動檢查 - 每週一次或兩次。 檢查胎盤功能是否健全。 用胎兒監視器偵測有無胎動及胎動時胎兒心跳 的變化情形。 若胎動時胎心音反應不良,可能是胎兒窘迫, 應做催產素刺激試驗,若確實為胎兒窘迫,則 應儘快使胎兒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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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時注意事項 妊娠期生活之注意事項 避免攀高,舉重或提重物。 除醫囑外,避免服用任何藥物。 鞋類穿著以舒適、行動方便為原則。 房事以適度為原則,有腹痛或出血時,應避免之。 操持家事不宜過度勞累。 情形許可下,可進行適度的運動。 衣著應寬鬆舒適,質料以吸汗為宜。 需充分休息與睡眠,中午宜小睡片刻。 儘量避免長途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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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危險的徵象 出現下列危險徵象,應立即就醫 陰道流血,無論量多或少。 面部及手部浮腫。 嚴重而連續性的頭痛。 視力模糊。 持續性或劇烈的腹痛。 很厲害的嘔吐,而且持久。 突然發冷發熱。 陰道突然有液體流出。 尿量明顯減少或小便時有疼痛灼熱感。 胎動明顯減少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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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發現下列產兆,應速辦住院分娩 破水(陰道流出液體)。 陰道出血、見紅、及規則的陣痛( 5-10 分鐘一 次)。 規則厲害的腰酸。 有便意感,肛門處不由自主的想用力。 補充 : 新移民補助項目及基準: 外籍配偶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 每胎以補助 5 次為上限,每次補助 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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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新移民補助項目及基準: 外籍配偶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 每胎以補助 5 次為上限,每次補助 600 元。 產前檢查補助款申領流程: (一)個案應備齊 1. 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2. 居留證 或旅行證正本等證明文件,至所在地鄉鎮市區衛生所 提出申請。 (二)衛生所人員查驗個案檢附之身份證明文件,確 認無誤後影印乙份,於婦幼健康管理資料庫登錄個案 基本資料,並列印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含存根聯) 乙式六份,蓋職章後核發給個案乙式五份,作為就醫 憑證,存根聯與個案身份證明文件影本,留存衛生所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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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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