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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劳动法 Chapter Six Labo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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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 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 、劳动关系。 2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 Section 1 The Concept of Labo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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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 1 、当事人是特定的 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 、内容与劳动直接联系 3 、兼有财产性和人身性 4 、兼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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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 (3)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形成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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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就业者不同 有一定职业的就业者,如果未与用人单位形 成劳动关系,则不能称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有一定职业的就业者,如果未与用人单位形 成劳动关系,则不能称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下列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下列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 、公务员 2 、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的工作人员 3 、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 商的农民除外) 4 、现役军人 5 、家庭保姆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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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概念 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指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劳动 义务的协议。 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指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劳动 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 律形式,是劳动者实现和维护劳动权利的重要保 障,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劳动合同是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 律形式,是劳动者实现和维护劳动权利的重要保 障,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第二节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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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形式 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形式。 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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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 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 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 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 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时,通常强 调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 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时,通常强 调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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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种类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 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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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 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 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 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 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 上签字或者盖章。 订立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 上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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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效力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当事双方都有约束 力。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当事双方都有约束 力。 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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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 即劳动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 两部分。 即劳动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 两部分。 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 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 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 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 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 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 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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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款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涉及事项 有试用期、培训与服务期、保密义务与竞业限 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涉及事项 有试用期、培训与服务期、保密义务与竞业限 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漏, 可以与接触、了解或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 协商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明确保密的对 象、内容、范围、期限、措施等。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漏, 可以与接触、了解或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 协商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明确保密的对 象、内容、范围、期限、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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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 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劳 动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 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劳 动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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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 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双方协商,对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 改或增减。 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双方协商,对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 改或增减。 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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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 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 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 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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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间,由双方当事人合 意或因一方当事人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劳动合 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间,由双方当事人合 意或因一方当事人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劳动合 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 劳动者辞职 用人单位解雇 即时解除 预告解除 预告解除 经济性裁员 即时解除 无告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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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 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 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职工一方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集体协商。 职工一方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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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的原则 1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 、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 、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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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效力 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劳动 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劳动 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 得低于法定劳动基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 得低于法定劳动基准;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 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 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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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基准 ; 劳动基准 ; 是国家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保护劳动 者基本劳动权利的最低劳动条件和标准。 是国家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保护劳动 者基本劳动权利的最低劳动条件和标准。 广义的 “ 劳动条件 ” 包括工资、工时、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 护等内容。 广义的 “ 劳动条件 ” 包括工资、工时、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 护等内容。 第三节 劳动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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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 务、从事工作所消耗的时间限度。 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 务、从事工作所消耗的时间限度。 我国现行的法定工时标准:每天 8 小时、 每周 40 小时的工作制。 我国现行的法定工时标准:每天 8 小时、 每周 40 小时的工作制。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法 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 的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法 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 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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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的种类 1 、标准工作时间 2 、不定时工作时间 3 、综合工作时间 4 、缩短工作时间 5 、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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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 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有以下种类: 1 、一个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1 、一个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2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2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3 、周休日,一般每周两天。 3 、周休日,一般每周两天。劳动者的休假包括: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探亲假;年 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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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 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 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 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 工资形式分为基本形式和辅助形式两大 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是基本工资形式, 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是辅助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分为基本形式和辅助形式两大 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是基本工资形式, 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是辅助工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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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 人单位依法应予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 人单位依法应予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 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 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 定的假期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 加社会活动的时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正常劳动,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 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 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 定的假期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 加社会活动的时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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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工资: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 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法律、法规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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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规则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遵循 货币支付规则、直接支付规则、定期支付规 则、全额支付规则和停工支付规则。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遵循 货币支付规则、直接支付规则、定期支付规 则、全额支付规则和停工支付规则。 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工资,不 得无故克扣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工资,不 得无故克扣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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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分别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标准的150%、200%、3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分别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标准的150%、200%、3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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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 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保障制度和 采取的保护措施。 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 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保障制度和 采取的保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二、劳动卫生规程;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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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概念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 和义务发生的争执、纠纷。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 和义务发生的争执、纠纷。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合法、公正、及时、 着重调解。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合法、公正、及时、 着重调解。 第四节 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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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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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和解决方法 处理程序: 协商先行、或调或裁、先裁后 审的单轨制。 协商先行、或调或裁、先裁后 审的单轨制。解决方法: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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