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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41 磨課師分項計畫 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平臺 磨課師分項計畫 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平臺 智慧財產權與磨課師有關的應用 大葉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 章忠信主任 06/0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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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9/41 磨課師分項計畫 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平臺 磨課師分項計畫 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平臺 智慧財產權與磨課師有關的應用 大葉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 章忠信主任 06/02/2015

3 2016/9/42 學經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司法實務組法學士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國際法學碩士 American Universit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 LL.M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博士 台科大智財學院、交大 、清大科法所;東吳、銘 傳法研所、逢甲財法所;警察大學、中原 、世新 等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 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 專題、智慧財產權概論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 簡任督導 ) 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技職司、參事室 專門委員

4 2016/9/43 現職 大葉大學助理教授兼 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主任 ( 教育部磨課師智慧財產權諮詢平台主持人 ) 智慧財產權在職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專家諮詢資料庫「著作權法」諮詢專家 「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www.copyrightnote.org)www.copyrightnote.org

5 2016/9/44 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子計畫工作 l 撰擬 MOOCS 課程所涉及智慧財產權基本觀念之指 引文件 (guideline) ,包括著作權自我檢視清單、授 權契約範本、著作權合理使用指導原則,並於計 畫執行期間依 Q&A 之內容滾動修正。 l 於 MOOCS 計畫網站之專業諮詢窗口,接受相關人 員之智慧財產權疑義提問或專案提供講座說明, 並以文字形態整理成 Q&A ,透過平臺及臉書粉絲 團公開擴大分享。 l 配合 MOOCS 分項計畫辦公室之推廣活動,分區辦 理智慧財產權講座。

6 2016/9/45 傳統課程之特性 面對面現場教學 稍縱即逝,過往雲煙 百人極限

7 2016/9/46 課程之特性 MOOCS 課程之特性 線上傳輸,無遠弗屆 — 地點無限 跨國選課,萬人鑽動 — 人數無限 春夏秋冬,自強不息 — 時間無限 悠悠江水,任君汲取 — 隨選互動 精勤散漫,無所遁形 — 線上測驗

8 2016/9/47 線上學習產業 2011 年 10 月,前史丹佛大學資工系教授 Sebastian Thrun 將他 200 人選讀的「人工智慧概論」( Introduction to AI )課程在網路上開放。 Thrun 估計 會有 500 人、最多 1,000 人選修,最後來自全球 16 萬 人註冊。 2012 年 2 月於 Thrun 成立營利的線上學習 公司 Udacity 。 2011 年 10 月,史丹佛大學資工系的 Andrew Ng (吳 恩達)教授,將他的「機器學習」( Machine Learning )課程公開在網路上,造成 10 萬人報名的 盛況。 2012 年 4 月 Andrew Ng 成立營利的線上學習 公司 Coursera 。

9 2016/9/48 線上學習產業 2012 年 9 月,麻省理工學院( MIT )與哈佛 大學集資結盟成立非營利公司 edX 。 2013 年夏天,臺大電機工程系葉丙成教授「 機率與統計」,兩岸三地共兩萬三千人選課。 2014 年 4 月,臺大呂世浩教授「中國古代歷 史與人物 — 秦始皇」有四萬多人選課。

10 2016/9/49 課程需求動機 MOOCS 課程需求動機 提供端  知識出校園  全球行銷  對抗少子化 學習端  終身學習  在職教育  自我學習

11 2016/9/410 從傳統課程到開放課程 Harvard.edu v. Harvard.com

12 2016/9/411 從傳統課程到課程 從傳統課程到 MOOCS 課程 Harvard.edu v. Harvard.com

13 2016/9/412 MOOCS 智財權問題 l MOOCS 的權利歸屬 MOOCS 使用教師及出版社之著作完成 整體課程著作 – 誰是著作人? – 誰是著作財產權人? l 授權與創作 l 合理使用原則之判斷

14 2016/9/413 著作人之認定 自行完成 (§10)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 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3-1-2) 僱傭契約 (§11) 出資聘人 (§12) 推定著作人 (§13)

15 2016/9/414 僱傭契約 (§11)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 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 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 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 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 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16 2016/9/415 僱傭契約 (§11) 教師職務上完成的著作 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人 原則: 教師 學校 約定: 學校 學校 教師 教師 誰是磨課師課程之著作人與著作財產權人?

17 2016/9/416 出資聘人 (§12)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 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 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 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 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 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 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18 2016/9/417 出資聘人 (§12) 學校出資委託教師完成的著作 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人 原則: 教師 教師 ( 學校得利用該著作 ) 約定: 學校 學校 教師 學校

19 2016/9/418 推定著作人 (§13)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 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 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 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 前項規定,於著作發行日期、地點及著 作財產權人之推定,準用之。 ※推定效果 ※確認侵害故意 ※ 聯繫方便

20 2016/9/419 MOOCS 的權利歸屬 學校與教師透過特別約定,明確 MOOCS 課程之權利歸屬 –MOOCS 課程以學校為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 人。 –MOOCS 課程經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同意,利 用各該著作。 –MOOCS 課程成果標示教師及相關人員姓名

21 2016/9/420 MOOCS 的著作利用 自行創作 ---- 善用觀念與表達二 元論 取得授權 – 創用 CC( 是否願意 CC 釋出? ) – 商業授權 ( 授權利用 ≠ 使用者付費 ) 合理使用

22 2016/9/421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 § 37 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 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 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 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 未授權。 前項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 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 影響。

23 2016/9/422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 § 37 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 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 第三人利用。 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 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 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 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 利。

24 2016/9/423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 § 37 書商提供之 PPT 檔,可否 於教室上課使用? 複製給學生人手ㄧ份? 上傳教學平台供學生自由下載? 於 MOOCS 課程中使用? 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25 2016/9/424 觀念與表達二元論 (Idea/Expression) 著作權保護表達,不及於所含之觀念 (§10bis)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 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 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 原理、發現。 ※市面上可以有幾本電子學概論? ※誰可以教電子學概論?

26 2016/9/425 觀念與表達二元論 (Idea/Expression) 著作權保護表達,不及於所含之觀念 使用他人教科書上課是否會構成侵害? 將他人教科書內容作成 PPT 檔於課堂上 使用是否應取得授權?  是否全班已選購書籍?後續如何利用?將 影響合理使用之判斷。 將他人教科書內容作成 PPT 檔給同學人 手一份或上傳數位教學平台,是否應取 得授權?

27 2016/9/426 觀念與表達二元論 (Idea/Expression) 著作權保護表達,不及於所含之觀念 將多本教科書內容融會貫通,依其觀念 自行另以文字圖案表達作成 PPT 檔,不 必取得授權,且能享有著作權。

28 2016/9/427 合理使用 著作人私權之保護 v. 社會公益之維護 ( 著作權 v. 合理使用 Fair Use)

29 2016/9/428 開放式課程著作利用指引 開放式課程著作合理使用指導原則 開放式課程著作合理使用問答集

30 2016/9/429 (§65) 著作權法 (§65)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 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 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 教育目的。 二 、 著作之性質。 三 、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 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31 2016/9/430 課堂上之合理使用 (Fair Use) (§46) 教堂或廟宇裡的蠟燭、桌椅,從 何而來? 大學用書要賣給誰?

32 2016/9/431 課堂上利用著作之錯誤迷失 只要是為教育都是合理使用? 只要沒有人發現都是合理使用? 沒有營利就是合理使用? 課堂播放影集是合理使用,所以 上網也沒問題?

33 2016/9/432 課堂上之合理使用 (Fair Use) (§46)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 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 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 之。 但依該著作之種類、用途及其重製物之 數量、方法,有害於著作財產權人之利 益者,不在此限。

34 2016/9/433 開放課程之合理使用? (§46)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 為學校授課需要?社會教育、終身學習 合理範圍內之重製?不包括上網 符合第四十四條但書?質與量是否重大?

35 2016/9/434 開放課程之合理使用 (Fair Use)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 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52) 引用後得進一步翻譯及散布。 (§63) 應註明出處。 (§64) 合理使用必須註明出處,但註明出 處不等於合理使用。

36 2016/9/435 MOOCS 之合理使用 子曰:合理使用者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7 2016/9/436 課堂上之合理使用 ? 教室上課播放電影或國家地理雜誌影片 閱讀資料人手ㄧ份

38 2016/9/437 MOOCS 課程之著作利用 授權成本高 ( 時間、費用 ) ,不利著作之利 用。 合理使用促進著作之利用,不能也不會 不合理地對著作權人利益造成損害。 合理使用之爭執不利利用人。 自行創作遠離授權困難及合理使用爭議。

39 2016/9/438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 「必要」且「合理」範圍內。 自著部分多,引用部分少。 勿集中於特定來源 ( 作者、書籍、出 版社或雜誌社 ) 註明出處 善用他人之「概念」來自行創作, 少用他人之「表達」。

40 2016/9/439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現行著作權法關於教學之合理使用 以教室現場教學為適用場域。 建議修正著作權法,增訂適用於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條款。 關注著作權人與利用人利益均衡之 維護。

41 2016/9/440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55)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 學之人,為授課目的必要之範圍 內,得重製、改作、散布、公開 演出、公開上映及再公開傳達他 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42 2016/9/441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55) 前項情形,經採取合理技術措施 防止正式註冊該課程以外之人接 收者,得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他 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現場課堂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 學 )

43 2016/9/442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55) 第五十三條但書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 用之。 但依該著作之種類、用途及其重製物之 數量、利用方法,有害於著作財產權人 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44 2016/9/443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56)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 除前條規定外,為教育目的之必要, 得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他人已公開 發表之著作。但以之營利者,不適 用之。 ( 非營利之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 ) 前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 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適當之使用報酬。

45 2016/9/444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56) 以一般民眾均可自由參與之磨課師課程 (大規模線上開放式課程,MOOCs) 為例, 非營利性之磨課師課程平臺(如 eDX) 可 主張法定授權,支付使用報酬即可利用 他人著作於課程內容;如為營利性之磨 課師課程平臺(如 Coursera 及 Udacity) 則 不適用本條規定,須取得授權才能將他 人著作置於課程內容,併此說明。

46 2016/9/445 MOOCS 課程之合理使用修法努力 ( 草案 §63)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 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必要範 圍內,得以引用之方式利用 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47 2016/9/446 修法疑慮 正式註冊課程無所限制 授課或教育目的之必要範圍 太廣

48 2016/9/447 結 論 著作完成就取得著作權 著作權法保護「表達」,不保護「概念」。 MOOCS 課程應釐清誰是著作人?著作財產 權人? 「授權利用」是原則,合理使用是例外。 「授權利用」有商業機制。

49 2016/9/448 結 論 授權不明推定為未授權 「角色互易」是合理使用判斷重要原則。 不可完全期待修法解決 MOOCS 課程利用著 作之需求 自行創作是 MOOCS 課程安全自由之保證。

50 2016/9/449 MOOC 智財權疑義? 磨課師智慧財產權諮詢平臺 http://ipr.taiwanmooc.org/ ipr@mail.dy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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