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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 业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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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概念 营业税特点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1.征税范围广(涉及整个第三产业) 2.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3.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4.属于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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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税率 2.掌握不同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3.掌握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4.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5.熟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6.了解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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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营业税的税目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本章难点: 1.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2.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本章课时:1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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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第一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提供7项劳务:交、建、金、邮、文、娱、服 (二)转让2项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温馨提示:营业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增值税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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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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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劳务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征税原则!
温馨提示: 提示1:境内应税行为的认定 (1)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认定 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①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全部劳务; ②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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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 A.境内单位在境外提供的娱乐业劳务 B.境内单位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C.境内单位在境内销售货物 D.境外金融机构向境内企业提供贷款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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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①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②国际运输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包括: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C.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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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认定: ①受让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②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3)境内销售不动产的认定: 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是( )。 A.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B.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C.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D.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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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营业税应税行为属于有偿行为 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如:以劳务换劳务、以劳务抵债、以劳务换资产等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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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温馨提示: 提示1:赠与方与受赠方均包括单位或个人 提示2:赠与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 提示3:赠与的性质包括公益性和非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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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这四种情形包括: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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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或者个人自建自售建筑物的自建行为 温馨提示:自建自售建筑物征两道营业税 其中:(1)自建行为视同建筑业劳务征营业税 (2)自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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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合销售行为 1.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如:◇邮政部门销售邮票、信封; ◇歌舞厅销售烟酒饮料;
◇商场送货上门销售货物; ……………… 2.税务处理:(只缴一种税,根据纳税人的主业判定) (1)主业为销售货物的:则混合销售缴增值税; (2)主业为提供营业税劳务的:则混合销售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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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电信服务 C.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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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营行为 1.概念:营业税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同时,还从事货物销售或非应税劳务(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如:◇百货商店兼营打字、复印; ◇宾馆附设小卖部销售副食品; …………………… 2.税务处理(缴两种税:营业税和增值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征收营业税、增值税; (2)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税行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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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①混合销售属于一项经营行为,兼营属于多项经营行为。
②混合销售的对象只能是同一个单位和个人;兼营的对象为多个单位和个人。 ③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劳务”有从属关系;兼营行为中的“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劳务”没有从属关系。 ④混合销售征一种税;兼营行为征两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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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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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铁路运输纳税人的范围: (1)铁道部; (2)合资铁路公司; (3)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4)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金融保险业纳税人的范围: (1)各类银行; (2)保险企业; (3)非银行金融机构。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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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包经营纳税人的确定: (1)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为纳税人 (2)承包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承包人为纳税人 5.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是营业税纳税人 (1)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如:办公室、生产车间等) (2)办理税务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营业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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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应税业务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机构 代理人 or受让方 or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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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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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运输业 1.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 3.航空运输 4.管道运输 5.装卸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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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劳务视同交通运输业 如: ◆打捞作业比照水路运输 2.运输租赁业务的处理 ◆通用航空业务比照航空运输
◆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 ……………… 2.运输租赁业务的处理 ①配有操作人员的运输租赁: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包括程租、期租、湿租等业务。 ②不配有操作人员的运输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包括光租、干租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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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远洋运输企业2010年度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①将配有操作人员的8号船舶出租给鸿运公司使用10个月(3月1日~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260万元。出租期间东港远洋支付给操作人员工资32万元,维护费用15万元 ②将远航9号船舶自2010年1月至12月31日出租给诚利公司使用1年,不配备操作人员,也不承担运输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的租金收入230万元。 则东港远洋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应如何纳税? ①期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60×3%=7.8万元 ②光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30×5%=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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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 1.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2.安装:是指设备的安装。 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进行修缮。
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进行修饰。 5.其他工程作业★★★ 温馨提示:其他工程作业包括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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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建筑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自建行为的税务处理 (1)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征营业税 (2)自建自售建筑物:征两道营业税 ①自建行为:视同建筑劳务征营业税 ②自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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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建筑业修缮与增值税修理 (1)修理的对象为不动产的,按建筑业征营业税; 如:修桥、修路、修房子…… (2)修理的对象为动产的,则征增值税。 如:修汽车、修电脑、修手机…… 3.建筑业安装包括三种情况: (1)设备的安装; (2)管道煤气的安装; (3)有线电视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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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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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征税范围 (1)贷款业务; (2)融资租赁业务; (3)金融商品买卖; (4)金融经纪业; (5)其他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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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提示1: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其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提示2:下列金融业务不征营业税 ①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业务; ②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的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③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④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⑤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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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业的征税范围: 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保证保险。 提示:下列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 ①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收入; ②保险公司取得的摊回分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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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邮电通讯业 (包括邮政业和电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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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邮电业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 1.销售集邮商品的税务处理 (1)邮政部门:征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征增值税 2.报刊发行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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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电信物品的税务处理 (1)电信单位:征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征增值税 4.邮政储蓄属于邮政业,不属于金融业; 5.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不属于服务业; 6.电话机的安装属于电信业,不属于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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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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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业征税范围 (1)表演 (2)播映 (3)经营游览场所 (4)其他文化业(包括各种展览、培训、讲座、演讲等) 2.体育业征税范围: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地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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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理解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需注意四点
提示1:“有线电视安装费”不属于文化业,属于建筑业 提示2:“广告播映”不属于文化业,属于服务业 提示3: “经营游览场所”不同于“旅游业” 提示4:以收取租金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地,不属于体育业,属于“服务业—租赁业”。“体育业”的特点是:以收取门票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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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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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提示1: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烟酒、饮料等服务也属于娱乐业的征税范围。 提示2:注意区分“娱乐业”与“文化体育业” 1.以观众身份参与听、视和游览等项活动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如看表演、看电视、听广播、听讲座…… 2.亲自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属于娱乐业。如唱歌跳舞、上网、打高尔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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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业 1.代理业 旅游业 2.旅店业 租赁业 3.饮食业 广告业 4.仓储业 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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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理解服务业征税范围应注意的问题
1.不是所有代理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金融企业代收水电费业务,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邮政部门代发报刊业务,按“邮政业”征营业税。 2.不是所有租赁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程租、期租、湿租业务,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出租电影拷贝业务,按“转让无形资产”征营业税。 3.不是所有与服务有关的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搬家服务,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快递服务,按“邮政业”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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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购货物行为的税务处理 征一种税:营业税或增值税 (1)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 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2)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 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作为价外费用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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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销货物行为的税务处理 征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 (1)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 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增值税。 (2)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代理业”,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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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转让无形资产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转让商标权 3.转让专利权 4.转让非专利技术 5.出租电影拷贝 6.转让著作权 7.转让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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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使用权和所有权。 2.无偿赠送土地使用权视同转让无形资产。 3.下列业务不征营业税: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使用权; (3)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4)转让无形资产股权; (5)个人转让著作权; (6)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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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销售不动产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如树木、庄稼、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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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销售不动产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2)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2.下列行为不征营业税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 (2)转让不动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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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在建工程的营业税处理 (1)转让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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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税率 1.行业比例税率: (1)3%:交、建、邮、文 (2)5%:两项资产、金、保、服 2.幅度比例税率:5%~20%(娱乐业)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行为的处理: (1)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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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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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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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不征营业税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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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不同行业营业额的确定) 1.交通运输业 联运业务营业额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 ■温馨提示: 提示1:除运费之外的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司机住宿费等不得扣除; 提示2:国际运输业务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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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车运输公司开展联运业务,2010年5月受某企业委托完成货物运输业务一次,运程为沈阳—大连—烟台。汽运公司一次性收取运费50万元,途中转运运费20万元,由该汽车公司支付给海运公司。另外运输途中购进汽车用汽油、支付码头停车费、司机住宿、餐饮等费用6万元。计算该汽车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50-20)×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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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业★★★ (1)分包工程营业额: 营业额=取得的全部价款—支付其他单位的分包款 温馨提示: 提示1:转包业务不得扣除转包价款; 提示2:分包给个人的不得扣除分包价款; 提示3:分包人取得的分包款由分包人自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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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承包建筑某企业办公楼1栋,该公司为总承包人,自己施工土建工程,把工程的安装工程分包给某安装公司,付给其分包费500000元,该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该建筑公司取得工程总造价收入 元。计算建筑公司及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 ①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 )×3%=30000(元) ②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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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饰工程营业额 ①清包工形式: 营业额=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 ②全包工形式: 营业额=料、工、费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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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装饰公司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乙厂办公楼的装饰业务,实际收取人工费150万元,辅助材料50万元,工程质量奖20万元,另外乙厂提供设备50万元,提供材料40万元。计算甲公司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 )×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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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料、工、费全额 (3)其他工程(除装饰工程外)营业额: 提示:不管材料由谁提供,材料款都要计税!
■某建筑公司承包某面粉厂办公楼工程,双方协定,由面粉厂提供材料,建筑公司只负责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进行结算,该工程共耗用材料费200万元,人工费600万元,则该建筑公司承包该项工程应纳营业税为: ( )×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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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建筑业中设备款及材料款的营业税处理
1.设备款的处理:区分不同的采购对象 (1)客户提供的设备款不计营业税; (2)施工方提供的设备款要计营业税。 2.材料款的处理:区分不同的工程 (1)装饰工程区分清包工与全包工; (2)其他工程不管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材料款都要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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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筑公司2010年2月中标某酒厂办公楼工程,工程标的3000万元,其中含电梯设备采购价款500万元。计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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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 ①贷款业务: 营业额=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某银行2010年第一季度吸收存款支付利息20万元,发放贷款收取利息60万元,因客户违约收取违约金3万元,逾期贷款加收利息6万元。计算该银行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60+3+6)×5%=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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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融资租赁业务 A.总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 B.本期营业额=总营业额×(本期天数÷总天数) 其中:◆总天数按每年360天计算 ◆本期天数是指本期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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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租赁公司2010年4月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出一套设备给某工厂,向某工厂收取租赁费480万元,该套设备的购入价格为300万元,交纳增值税51万元,其他费用9万元,租赁双方签定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租赁期限为1年,期限满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归某工厂。 计算该租赁公司2010年4月应纳营业税。 ①2010年4月应税营业额 =[480-( )]×30÷360=100000(元) ②2010年4月应纳营业税=100000×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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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温馨提示: 提示1: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税费。 提示2:买入价是指买入原价,不得包括买入过程中支付的各种税费。如果买入价高低不同,则按加权平均法确定买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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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2010年1月购入甲企业债券60张,每张买价100元,2月份再购入甲企业债券40张,每张买价102元,4月份卖出该企业债券60张每张卖出价110元,计算该银行4月份转让甲企业债券应纳营业税。
①总卖出价=110×60=6600(元) ②总买入价=(100×60+102×40)÷(60+40)×60 =6048(元) ③应纳营业税=( )×5%=2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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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金融企业的受托收款业务 营业额=手续费收入 =全部收入—支付给委托方的价款 ■某商业银行2010年第二季度代收电话费9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电信局86万元。计算该银行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90-86)×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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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业 ①分保险业务 营业额=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②储金业务: 营业额=储金平均余额×1年期存款月利率 其中:储金平均余额
提示:①境内分保险业务不得扣除付给分保人的保费! ②跨国分保险业务可扣除付给境外分保人的保费! ②储金业务: 营业额=储金平均余额×1年期存款月利率 其中:储金平均余额 =(期初储金余额+期末储金余额)×50% ③无赔款奖励业务:不得扣除奖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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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财产保险公司2010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①取得保险费收入10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农牧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有15万元为出口商品提供保险所收取的保费。 ②办理境内分保险业务支付给分保人保费30万元。 ③对投保人员发放无赔偿奖励10万元。 ④当月储金业务的期初余额为5,650万元,期末余额为6,350万元, 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年利率为1.98%。 计算该保险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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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保险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①保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5%=32500(元) ②储金业务应纳营业税 应税营业额=( )×50%×1.98%÷12=99000(元) 应纳营业税=99000×5%=4950(元) ③应纳营业税合计= =37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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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邮电通信业 温馨提示:下列业务按余额计税 (1)集中受理业务: 营业额=全部价款-支付给参与该项业务电信部门的价款 (2)合作邮电业务: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合作方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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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信局2010年4月取得话费收入500000元,电话机安装收入200000元,出售手机收入200000元,代办电信工程收入400000元,则该电信局应纳营业税为:
①应纳电信业营业税=( )×3%=27000(元) ②应纳建筑业营业税=400000×3%=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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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体育业: 演出业务营业额=全部收入—付给提供演出场地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 温馨提示:演出业务的征税方法: (1)举办单位取得租金收入按服务业计税; (2)演出者取得演出收入按文化业计税; (3)经纪人取得手续费收入按服务业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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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乐队和A市演出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于6月份在A市演出三场,场地为工人文化宫,由工人文化宫代为售票,演出结束后,沸点乐队支付演出公司中介费10万元,支付工人文化宫场地租金8万元,假定本次演出共取得票房收入50万元,计算沸点乐队、演出公司、工人文化宫应纳营业税。 ①工人文化宫应纳“服务业”营业税=80000×5%=4000(元) ②沸点乐队应纳“文化体育业”营业税 =( )×3%=9600(元) ③演出公司应纳“服务业”营业税=100000× 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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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线电视台8月份取得如下收入:有线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10000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收入30000元,点歌费收入7000元,广告播映费收入60000元。计算该电视台8月份应纳营业税。
①应纳文化业营业税=( )×3%=3210元 ②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0000×3%=900元 ③应纳服务业营业税=60,000×5%=30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7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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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娱乐业 营业额=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具体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以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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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游乐中心2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①打靶收入26000元 ②跑马场收入50000元 ③台球馆收入30000元 ④保龄球馆收入60000元
⑤游戏机收入10000元 ⑥高尔夫球场收入40000元 ⑦电视放像厅收入20000元 ⑧桑拿休闲部洗浴、按摩收入20000 说明:当地政府规定,台球馆及保龄球馆娱乐业项目的税率为5%,其余娱乐业项目的税率为20% 计算该游乐中心2月份应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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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纳娱乐业营业税 =( )×20% +( )×5% =66500元 ②应纳文化业营业税=20000×3%=600元 ③应纳服务业营业税=20000×5%=10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6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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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业★★★ (1)旅游业务 营业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费—支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 温馨提示: 提示1:旅游业务的扣除不得超过五项! 提示2:旅游企业的自身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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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旅行社3月份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300万元,同时支付境外旅游企业的接团费用100万元
■某旅行社3月份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300万元,同时支付境外旅游企业的接团费用100万元.在境内的旅游途中,替旅游者支付宾馆住宿费20万元,餐饮费15万元,购车票10万元,购游览景点的门票等5万元。计算该旅行社3月份应纳营业税。 ①应税营业额= =150(万元) ②应纳营业税=150万元×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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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告代理业务 营业额=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 温馨提示: 提示1:广告代理业务不得扣除广告制作费! 提示2:自营广告业务的营业额为广告收入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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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广告公司2月份取得自营广告收入100万元,办理代理广告业务收取200万元,其中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40万元,支付给加工厂灯箱广告制作费50万元,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 )×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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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让无形资产 (1)一般情况全额计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余额计税:★★★ 营业额=转让收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
温馨提示: 提示1: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提示2: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税时只能扣除原价,除原价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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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单位因资金紧张,无力偿还欠乙单位的1000万元债务,双方签订协议,以甲单位拥有的一块土地抵偿债务,双方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乙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以1200万元的价格将该块土地转让给丙单位,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同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计算甲单位、乙单位应纳营业税。 (1)甲单位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 (2)乙单位应纳营业税=( )×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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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销售不动产 (1)一般情况全额计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下列业务按余额计税:★★★ ①销售或转让购置的不动产 营业额=全部收入—不动产的购置原价 ②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 营业额=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的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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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提示1:允许按余额计税的只限于购置及抵债所得两种来源的不动产! 提示2:按余额计税时只能扣除不动产的原价,除原价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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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A公司因搬迁将其原有自建房屋转让给B企业,作价800万元,该不动产的账面原值2100万元,已提折旧140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1
例1:A公司因搬迁将其原有自建房屋转让给B企业,作价800万元,该不动产的账面原值2100万元,已提折旧140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1.4万元,计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 A企业应纳营业税=800×5%=40(万元) 例2:B公司将三年前购入的2200㎡商品房转让,取得收入792万元,当时购入原价为660万元。计算B公司应纳营业税。 B公司应纳营业税=( )×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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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个人转让二手房的营业税处理 (法规文号:财税【2011】12号) 1.不足5年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2.超过5年(含5年)对外销售: (1)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2)非普通住房:差额计征营业税 上述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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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的确定 (1)适用情形: 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 ②发生视同应税行为无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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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其他纳税人同类应税行为平均价格核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2.核定方法:按顺序核定 (1)按纳税人同类应税行为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同类应税行为平均价格核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温馨提示: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税务局确定。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1-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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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某饭店申报2010年8月份的营业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其采取核定计税依据的方法征税。已知当期该饭店的经营成本为19万元,经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30%,则该饭店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 A.1.30 B.1.56 C.1.14 D.1.47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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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3月自建一栋商品楼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该公司建此商品楼的工程成本为776万元,所在省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25%,则该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①自建行为应纳营业税 =776×(1+25%)÷(1-3%)×3%=300000(元) ②销售商品楼应纳营业税=1500×5%=7500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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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温馨提示: ◇营业额有三种情况:全额计税;余额计税;组价计税;
第五节 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温馨提示: ◇营业额有三种情况:全额计税;余额计税;组价计税; ◇税率有三种情况:3%;5%;5%~20%; ◇购置税控收款机支付的增值税可抵免营业税。 ①取得专用发票:可抵免营业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②取得普通发票:可抵免营业税=普通发票金额÷(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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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的税控收款机包括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两种机型。税控收款机是指具有税控功能,能够保证经营数据的正确生成、可靠存储和安全传递,实现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数据核查等要求的电子收款机。税控器是指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配合下实现税控功能,能够保证经营数据的正确生成、可靠存储和安全传递,满足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数据核查等要求的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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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娱乐城当月取得娱乐业服务收入200000元,同时购买了两台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400元,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000元。计算该娱乐城当月应纳营业税。
=200000×20% ÷(1+17%)×17%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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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计算思路 1.按资料顺序逐笔计算每笔业务的营业税; 2.不同税目及项目分别计税; 3.划清应税与免税界限;
4.划清增值税与营业税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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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第3季度业务收支情况如下: (1)贷款利息收入210万元,其中: 20万元为向其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 10万元为逾期贷款利息收入; (2)开展股票买卖业务,买进价85万元,卖出价105万元; (3)出纳长款收入0.5万元;结算手续费收入14万元;结算罚款收入3万元; (4)本季度购进黄金170万元,销售黄金收入3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贷款利息收入应纳营业税; (2)计算股票买卖业务应纳营业税; (3)计算其他收入应纳营业税; (4)计算销售黄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5)计算本季度应纳营业税合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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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贷款利息收入应纳营业税=(210-20)×5%=9.5(万元) (2)股票买卖业务应纳营业税=(105-85)×5%=1(万元) (3)其他收入应纳营业税=(14+3)×5%=0.85 (万元) (4)销售黄金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5)第3季度应纳营业税合计: =1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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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服务公司2010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歌舞厅收入1500万元,游戏厅收入400万元; (2)保龄球馆当年取得收入460万元; (3)酒吧收入70万元; (4)提供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5)餐厅的餐饮收入1800万元;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87万元、赔偿金3万元; (7) 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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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公司所在地省政府规定,保龄球馆收入和酒吧收入按5%征收营业税,其他娱乐业项目收入按20%征收营业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服务公司当年应纳娱乐业营业税; (2)计算该服务公司当年应纳服务业营业税; (3)计算该服务公司当年应纳营业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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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纳娱乐业营业税: ①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1500×20%=300(万元) ②游戏厅收入应纳营业税=400×20%=80(万元) ③保龄球收入应纳营业税=460×5%=23(万元) ④酒吧收入应纳营业税=70×5%=3.5(万元) 娱乐业营业税合计= =406.5(万元) (2)应纳服务业营业税: ①中医按摩收入应纳营业税=150×5%=7.5(万元) ②餐饮收入应纳营业税=1800×5%=90(万元) ③出租空闲歌舞厅应纳营业税=(87+3)×5%=4.5(万元) ④代销福利彩票手续费收入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服务业营业税合计= =103(万元) (3)当年应纳营业税合计= =50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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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佳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0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现房销售收入600万元,配套设施销售收入50万元,期房销售预收款200万元。 (2)将本公司开发的两栋房产对外投资,其中投资给甲公司的房产原值500 万元,双方评估价540万元,约定拥有甲公司20%的股权,作为股东参与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本月签订了投资意向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投资给乙公司的房产原值450万元,双方评估价300万元,约定乙公司将每年经营收入的5%支付给安佳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月从乙公司取得1.5万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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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一栋房产捐赠给附近的小学,该房屋账面成本80万元,属于其它单位建造的房屋,无同类房屋销售价格,当地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 。
(4)将上年购入1500㎡的商品房转让,转让取得收入375万元,当时的购入原价为300万元。 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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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房产应纳营业税 =( )×5%=425000(元) (2)投资房产应纳营业税=15000×5%=750(元) 提示:房产对外投资,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不纳税,则投资给甲公司的房产不纳营业税;投资给乙公司的房产取得固定利润,不承担风险,相当于房产出租,必须纳税。 (3)捐赠房产应纳营业税 =800000×(1+10%)÷(1-5%)×5%= (元) (4)转让外购房产应纳营业税 =( )×5%=375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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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一)适用范围:个人 (二)具体标准 1.按期纳税的:1000元~5000元/月营业额;
第六节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一)适用范围:个人 (二)具体标准 1.按期纳税的:1000元~5000元/月营业额; 2.按次纳税的:100元/每次(日)营业额。 (三)征免原则: 1.营业额合计小于起征点的免税; 2.营业额合计大于或等于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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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免税项目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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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 A.残联举办的餐饮店 B.残疾人员本人提供的应税劳务 C.养老院收取的老人入院费 D.养老院举办的对外餐饮业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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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B.个人转让著作权 C.保险公司开展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 D.社会福利企业提供的劳务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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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规定 1.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 (1)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收取款项的当天
第七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规定 1.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 (1)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收取款项的当天 (2)应税行为完成后收取款项的当天 2.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2)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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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规定 1.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适用范围: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不动产 (3)提供建筑业劳务 (4)提供租赁业劳务 比如:房屋租赁方预收的房租、建筑公司预收的工程款以及房地产公司预收的房款等均应在收取的当期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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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偿赠送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当天
3.自建自售建筑物的自建行为: 同销售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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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培训收入应于何时缴纳营业税? 一家培训机构为某单位提供员工职业技术培训,于2009年9月全额收取了培训费,由于参训人员较多,决定于2009年9月~2010年1月期间分期进行培训,双方协商待培训全部结束后再开发票。请问,这笔培训收入应于何时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因此,上述培训机构应于2009年9月就培训收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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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该如何纳税??? 问:近日,一家商贸公司与我单位签订了一份车位租赁合同,该公司租用我单位闲置车位3个,租期为5年。为防止中途有变我方利益损失,我单位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请问:这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何时? 答:您单位出租车位行为,属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且一次性收取5年租金,属预收款性质。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您单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当天,并应于次月征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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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期限: (一)纳税期限的种类: 1.按天纳税(5日、10日、15日) 2.按月纳税 3.按季纳税★★★ 4.按次纳税 注意按季纳税的适用范围: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纳税申报期: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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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关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正确的阐述有( )。 A.营业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B.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C.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D.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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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地点 (一)基本原则: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二)建筑业劳务:劳务提供地★★★ (三)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在地 (四)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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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有( )。
A.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运输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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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和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 B.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的,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C.个人出租物品的,纳税地点为个人居住地 D.个人出租设备的,纳税地点为设备所在地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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