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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违反海关法规行为 第一节 违反海关法规行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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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违反海关法规行为 第一节 违反海关法规行为概述

2 2003年至2004年3月,某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公司董事范某经预谋后,采用制作假发票的手法,委托报关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低价申报进口送料机100台,涉嫌偷逃国家税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在2004年3月,其公司全部股份已经转让给一外资公司,公司只进行了股东变更,其余注册信息均未变更。而该外资公司在取得公司股份后,采用与徐某、范某相同的方式低报价格走私送料机,至2004年8月,外资公司的股东走私了18台,涉嫌偷逃税额共计人民币6万元。 该案是否构成走私罪?

3 1993年和1994年,川航以短期租赁方式(租赁期为一年)向海关申报进口两架图-154飞机(85772、85795)。其后,川航前总经理杜定欢接受国内两家单位的委托,拟购买俄制客机用于经营活动。杜定欢以川航名义与俄罗斯萨马拉市伏尔加联合航空公司签订了购买两架图-154客机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杜定欢于1993年10月和1995年1月,利用川航此前正常租赁报关进口的两架图-154飞机飞回俄罗斯定检的机会,改头换面,将已实际购买的两架图-154飞机(85772、85795号 )顶替川航原租赁的两架同型号飞机飞回国内,原川航正常租赁进口的飞机则退回俄方。在购买的两架飞机于1996年4月先后停飞前,杜定欢一直以川航续租的名义向国家民航总局申请适航许可。由于杜定欢向川航隐瞒了原租赁合同已终止的情况,使得川航仍按原租赁合同向海关纳税。杜定欢采用欺瞒手段逃避了国家对飞机的进口许可管理,偷逃税款达 元。 1998年9月16日,应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要求,成都海关以走私罪嫌疑将此案移交检察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1999年9月22日省检察院因主要犯罪嫌疑人杜定欢在看守所中自缢身亡,无法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将此案退回海关。

4 一、违反海关法行为概述。 (一)违反海关法规行为含义。 《内罗毕公约》是第一个关于违反海关执法的国际公约,于1977年提出,1980年正式生效。《内罗毕公约》对违反海关法行为的含义做了有益的探索。根据《内罗毕公约》第一章第一条,违反海关法行为是指任何已遂或未遂的违反海关法的行为,称为“customs offence”。违反海关法行为包括走私行为以及海关瞒骗的行为。 《京都公约》专项附约八:“违法行为”,违反海关法行为是指任何违反或企图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在《京都公约》中,违反海关法行为被称为“customs offence”。

5 (二)违反海关法行为含义的国别比较。 1、违反海关法的行为不仅包括实体违法还包括程序违法,而程序违法主要是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当中。 2、违反海关法的行为中运输携带违禁品进出关境和运输携带未缴纳关税的货物进出关境是典型的违反海关法行为的形式。 3、认定违反海关法行为的标准体系各国、地区海关法具有较强的共性。

6 (三)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特征。 1、违法性。 2、社会危害性。 3、应受法惩罚性。

7 二、违反海关法行为的分类。 (一)广义的分类。 1、走私犯罪。 2、走私行为。 3、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行为。 (二)狭义的分类。 1、走私犯罪。 2、走私行为。 3、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8 (一)违反海关法行为行政法律制度主要见之于该国的海关法或关税法之中。 (二)违反海关法行为刑事犯罪行为的立法模式。
三、违反海关法行为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违反海关法行为行政法律制度主要见之于该国的海关法或关税法之中。 (二)违反海关法行为刑事犯罪行为的立法模式。 1、在刑法典当中设定走私犯罪行为。典型性的国家有美国、前苏联、俄罗斯等。 2、通过制定单行刑事法律规定走私犯罪及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犯罪行为。这种模式最为典型的是我国的台湾地区。 3、走私犯罪及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犯罪行为通过海关法(关税法)予以规定。这种模式最为代表性的国家有日本、法国、德国等。

9 第二节 走私罪及其罚则 一、走私罪概述。 二、走私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一)走私犯罪主体。 1、单位主体。
2、自然人主体。 (二)走私犯罪的主观方面。 (三)走私犯罪的客体和对象。 (四)走私犯罪的客观方面。

10 三、走私罪的罪名与认定。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1、标准:用途(军、民),数量。 2、管制刀具、仿真枪按照普通货物物品处理。 3、走私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经国家有关技术部门鉴定为废物的,以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 (二)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假币罪。 1、标准:面额,张数。 2、“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 (四)走私文物罪。 标准:类别,数量。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11 三、走私罪的罪名。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标准:目录,数量,价值。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1、构成:主观目的。 2、标准:数量。 (九)走私废物罪。 标准:类别,重量或逃税额 (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2、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 (十一)走私毒品罪。

12 第三节 走私行为及其罚则

13 一、走私行为 (一)绕关走私。 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14 (二)通关环节走私。 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15 (三)擅自内销走私。 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内销和转让的区别。

16 (四)假出口、假结转、假核销走私。 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17 (五)特殊监管区域走私。 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六)其他走私。 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18 二、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 (一)非法收购走私货物。 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按走私论处。
二、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 (一)非法收购走私货物。 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按走私论处。

19 (二)特定水域运输,无合法证明走私。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此处所说特定水域,既指内海、领海、界河、界湖,也包括与之相连的可航水域。

20 (三)共同走私。 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的,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走私货物、物品的提取、发运、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

21 三、走私行为与走私罪的区别。 (一)走私的对象区别。 (二)案件涉税额区别。 (三)案件的价值区别。 (四)走私的行为方式区别。

22 第四节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罚则

23 一、含义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一、含义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24 二、分类 (一)禁止进出口货物违规。 指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但未逃避海关监管。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和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货物违规。 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或自动许可证明的。

25 (三)货物申报不实构成违规。 1、含义。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的。 2、分类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 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

26 (四)委托人未尽委托责任构成违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照规定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致使申报不实构成违规。 (五)报关企业未尽审查义务构成违规。 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或者因工作疏忽致申报不实的。

27 (六)一般进出口货物违规 包括擅自处置监管货物,违规存放监管货物,监管货物短少灭失,未按规定办理保税手续,单耗申报不实,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违规,暂时进出口货物违规以及其他货物违规。 (七)进出境物品违规。 包括对物品的擅自处置、超量自用物品未申报、限制进境物品未申报、物品申报不实、暂时进出境物品违规、过境人员物品违规以及禁止进出境物品未申报。

28 (八)禁止进出境物品未申报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九)进出境运输工具违规。 指运输工具进出境、在境内移动、交验单证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29 (十)禁止进出境物品未申报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 (十一)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包括违规中断海关监管程序影响海关监管、伪造海关单证、行贿但未构成犯罪等。

30 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与走私行为的区别。 (一)行为指向的对象区别。 (二)行为构成的主观方面区别。 (三)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区别。
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与走私行为的区别。 (一)行为指向的对象区别。 (二)行为构成的主观方面区别。 (三)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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