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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詞義的異同 主講教師:張其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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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今詞義的異同 主講教師:張其昀

2 古今詞義的異同,概括起來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古今詞義基本未變。如“馬”、“牛”、“山”、“水”、“木”、“石”、“日”、“月”、“人”、“手”、“說”、“飛”、“奔”、“死”、“高”、大”、“美”、“輕”、“青”、“紫”等。說基本未變,未必絕無一點變化。有兩個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古今詞義雖然相同,但詞義所概括的客觀事物本身有了變化。比如,“鏡”,古以銅(金)爲之,今則以玻璃和水銀爲之。“步”,古“再舉足”爲一步,實等於今之兩步。二是古今詞義雖然相同,但人們對於詞義理性領會不同。比如,“思”,古代的領會是“心之官”,而今天則認爲是大腦的事情(當然,“心想”之類的說法至今仍然在用)。“鬼”,古人認爲是人生命結束以後的一種存在,而今天則認爲是迷信的一種虛設。

3 第二種,古今詞義完全不同。如“綢”、“該”等。再如,“煤”,上古指煙塵、黑灰。《呂氏春秋·任數》:“煤炱入甑中,棄食不祥。”高誘注:“煤炱,煙主也。”(今之“煤”,古稱石墨或石炭。)“鐐”,上古指純美的銀。《爾雅·釋器》:“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鐲”,上古指一種軍中樂器,鉦類。《說文》:“鐲,鉦也。”《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鐲節鼓。”“瞧”,古指眼睛生病。嵇康《難自然好學論》:“睹文籍則目瞧,修揖讓則變傴。”再比如,“去”在古代是表示離開參照地點的運動,而在現代則表示向著參照地點的運動。 第三種,古今詞義有同有異。這些詞,學習的難處不在同,而在異;不在迥異,而在微殊。 同中有異的詞主要可從詞義範圍的差異、詞義感情色彩的差異這兩個方面去看。

4 一、詞義範圍的差異 有些詞的詞義範圍由古至今是有差異的。有的是詞義範圍擴大了,有的是詞義範圍縮小了,有的是詞義範圍轉移了。例如:
菜,古專指蔬菜,不包括肉類、蛋類等。《說文解字》:“菜,草之可食者。”今則包括肉類、蛋類等。 睡,古專指坐著打瞌睡。《說文解字》:“睡,坐寐也。”今則不管是坐著睡還是躺下睡,白天睡還是夜晚睡,都可以叫做“睡”。 中國,本指一國首都。《詩經·大雅·民勞》:“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毛傳:“中國,京師也。”後擴大爲中原地區。《孟子·滕文公上》:“陳良,楚産也,悅周公仲尼之道,北學於中國。”今義則指整個國家。

5 宮,上古泛指房屋。《詩經·豳風·七月》:“上入執宮功”是也。今則除了某些叫“宮”的舊有名稱外,只有某些文化娛樂場所才稱“宮”,如“少年宮”、“文化宮”。
瓦,古泛指陶器。《說文解字》:“瓦,土器已燒之總名。”今則指蓋房頂用的建築材料。 子,古本泛指兒女。《戰國策·趙策三》:“鬼侯有子而好,納之於紂。”此“子”即指女兒。今則僅指兒子。 丈夫,古本泛指男子。《國語·越語上》:“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此“丈夫”指男嬰。後則專指女子的配偶。 暫,漢以前是突然、一下子的意思。《廣雅·釋詁》:“暫,猝也。”約在許慎的時代,轉爲不久的意思。中古以後,又轉爲暫時的意思。

6 腳,古指小腿。《墨子·明鬼下》:“羊起而觸之,折其腳。”《莊子·徐無鬼》:“乳間股腳。”今義是下肢著地的部分。
名勝,古指有名望的才俊之士。《世說新語·文學》:“宣武集諸名勝講《易》,日說一卦。”《晉書·王導傳》:“會三月上巳,帝親觀褉,乘肩輿,具威儀,敦、導諸名勝皆騎從。”今義指有古迹或風景優美的著名地方。 由古至今,“菜”、“睡”和“中國”的詞義範圍擴大了,“宮”、“瓦”、“子”和“丈夫”的詞義範圍縮小了,“暫”、“湯”、“腳”和“名勝”的詞義範圍轉移了。

7 由古義到今義的變化,大多不是跳躍性的,其中往往過渡性的階段。“古”和“今”是相對而言的。比方說,相對於先秦的“古”,魏晉就是“今”;相對于唐宋的“古”,明清就是“今”。詞義的古今變化也並非都是直線型的,有的可能經過了一定的反復。比如: 孩,生古指嬰兒笑。《老子》二十章:“我獨泊兮未兆,如嬰兒之未孩。”中古即産生今義。郭璞《遊仙詩》:“奇齡邁五龍,千歲方嬰孩。” 慚,上古用本義即今義“慚愧”。《孟子·公孫丑下》:“吾甚慚於孟子。”中古産生了“感激”義。《搜神記》卷二十:“不慎墮江,慚君濟活。若有急難,當見告語。”今不用中古義而用上古義。 惱,《說文》:“有所怨痛也。”中古産生“招惹”、“撩撥”義。王安石《夜直》詩:“春色惱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欄杆。”今不用中古義,仍用上古義。

8 行李,上古是“使人”、“行人”之義。《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杜預注:“行李,使人也。”漢末産生“行旅”義。蔡琰《胡笳十八拍》:“追思往日兮行李難,六拍悲來兮欲罷彈。”中古産生今義。 伉儷,上古指妻子,配偶。《國語·周語中》:“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棄其伉儷妃嬪,而率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中古此義仍用。左思《,詠史》之七:“買臣因采樵,伉儷不安宅。”但已經産生今義。周密《齊東野語》卷一《放翁鍾情前室》:“伉儷相得,而弗獲于其姑。” 烈士,古指有志于建立功業的人。曹操《龜雖壽》:“烈士暮年,壯心不已。”但先秦另有指“亂世絕嗣者”之義。《韓非子·忠孝》:“古之烈士,進不臣君,退不爲家;是進則非其君,退則非其親者也。”今則指爲正義事業犧牲的人。

9 客氣,中古有“一時的意氣”(與“秉性”相對)義。司馬光《趙滋劄子》:“今滋數乘客氣以傲使人,爭小勝以挑強胡。”近代産生“謙讓”、“講禮儀”之義。今只用近代義。
波浪,從中古到現代都指起伏不平的水面。近古又産生“風流、俊俏”義。馬致遠《青山淚》第二折:“小子金銀又多,又波浪,你不陪我,卻陪的那樣人!”此義今已不用。 出色,近古除去作爲今之常用義“超出一般”、“有特色”之外,還有“賣力、出力”之義。《水滸傳》第三十三回:“你這軍士們,不知冤各有頭,債各有主,劉高差你來,休要替他出色。”此義今已經不見運用。

10 二、詞義感情色彩的差異 由古至今,有些詞的感情色彩發生了由褒義到貶義的變化,有些詞則發生了由貶義到褒義的變化,也有些詞由無所謂褒貶發展到貶義。詞義感情色彩的變化,很多場合下是伴隨著詞義內涵的變化而發生的。例如: 復辟,古指恢復君位。《明史·王驥傳》:“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是也。今指垮臺的反動勢力重新得勢。 爪牙,古指勇猛的得力幫手。《國語·勾踐滅吳》:“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是也。今義近乎“幫兇”。 鍛煉,古代除了冶煉的意義之外,還有玩弄法律對人進行誣陷的意思。《後漢書·韋彪傳》:“鍛煉之吏,持心近薄”是也。今指通過什麽方式以使之加強或提高。

11 賄,上古指財物,尤多指布帛類。《周禮·天官·大宰》:“商賈阜通貨賄。”鄭玄注:“金玉曰貨,布帛曰賄。”隋唐以後,逐漸用成今“賄賂”義。《隋書·煬帝紀下》:“政刑弛紊,貨賄公開。”
謗,誹謗,古代都是批評議論的意思。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士傳言,庶人謗。”杜預注:“庶人不與政,聞君過則誹謗。”今指“污蔑”、“中傷”。 反動,原指“背叛”。《北齊書·楊愔傳》:“高歸燕初雖同德,後尋反動,以疏忌之迹告兩王。”又有“推翻,翻案”義。《急就篇》卷四“辭窮情得具獄堅”顔師古注:“具成其獄,鍛煉周密,文致堅牢,不可反對也。”今爲常用指惡之辭。 煽動,原義同“鼓動”。《舊五代史·明宗紀》:“在途聞李嚴爲孟知祥所害,以爲劍南阻絕,互相煽動。”今指惡意的鼓動。

12 “復辟”和“爪牙”由褒義變爲貶義,“鍛煉”由貶義變爲褒義,“賄”、“謗”(“誹謗”)、“反動”和“煽動”則由無所謂褒貶變爲貶義。
另外,從詞義輕重的情況看,有些詞,古義輕而今義重。如“誅”最初只有責備的意思,《論語·公冶長》:“於予與何誅”是也,後發展爲“殺戮”之義。有些詞,古義重而今義輕。如“感激”古爲憤激之義,《異苑》卷五:“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是也,而今義只是感謝之義。“感慨”同。《漢書·季欒田傳贊》:“夫婢妾賤人,感慨而自殺,非能勇也,其計畫無復之耳”是也。

13 現代漢語以雙音詞爲主,古代漢語則以單音詞爲主。在古代漢語中,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兩個字連在一起,很容易使人誤解爲現代漢語的雙音詞,乃至用今義去解釋它。比如,“消息”在古代漢語中最初是消長的意思,是兩個動詞的並列。“睡覺”是“睡醒了”的意思,並不是一貫詞。至於古書中常見的“地方千里”,更不可把其“地方”看成一個詞。它不但不是個詞,而且連短語都不是。“方……里”是古代計算土地面積的一種表示法,相當於現在的“……里見方”。再比如《史記·高祖本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之。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其“見怪”是“被認爲奇異”的意思。《同書·貨殖列傳》:“秦之敗也,豪傑皆爭取金玉,而任氏獨窖倉粟。”其“爭取”乃“爭著奪取”之義,非今之雙音詞也。

14 所謂詞的本義,不一定都是詞的原始意義。我們所談的只是有語言文字材料所能證明的本義。
(二)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所謂詞的本義,不一定都是詞的原始意義。我們所談的只是有語言文字材料所能證明的本義。 漢字是表意文字,其形體結構與意義有著密切的關係。漢字的構造基礎在於象形。越是古老的文字,其象形的特點就越是明顯。分析詞義,應該是在分析字形的基礎上進行的。歷來的文字學家都是從分析字形入手探求本義的。許慎的《說文解字》是一部講本義的書,他就是這樣做的。 從造字方法看,象形最能反映本義。形聲字的意符雖並不等於本義,但本義與意符有密切關係,通過意符推求本義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下面舉例說明之:

15 糸(糸),《說文》訓作:“細絲也。象束絲之形。”凡從糸某聲的字,其本義皆與繩索、絲綢、紡織之類有關。如,“組”字,“組織”、“分組”等義定非本義。《說文》訓作:“綬屬。其小者以爲冕纓。”用其本義者如《史記·李斯列傳》:“子嬰與妻子自係其頸以組。” 辵(辵),從彳從止。王筠《說文句讀》:“辵與行同意,……止只是足耳,……《廣雅》:‘辵,犇也。’《玉篇》:‘辵,走也。’是也。”凡從辵某聲的字,其本義皆與行走有關。如,“造”字,“製造”等義定非本義。《小爾雅·廣詁一》訓作:“適也。”用其本義者如《世說新語·任誕》:“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 頁(頁),乃人頭之象形,今音讀xié。凡從頁的字,其本義皆與頭部的容狀、動作等有關。如“題”字,“題目”、“題詞”等義定非本義。《說文》訓作:“額也。”用其本義者如《韓非子·解老》:“是黑牛也白題。”

16 阜(阜),象山體高大之狀。《爾雅·釋地》:“大陸曰阜。”邢疏引李巡曰:“土地高大名曰阜。”凡從阜的字,本義皆與高物、高低以及升降等義有關。如“除”字,“消除”、“除法”等義定非本義。《說文》訓作:“殿陛也。”用其本義者如《史記·魏公子列傳》: “趙王掃除自迎,執主人之禮。” 邑(邑),《說文》:“國也。”朱芳圃《甲骨學》引葉玉森曰:“(卜辭邑)從囗象畺(疆)域。(下面)象人跽形,乃人之變體,即指人民。有土有人,斯成一邑。”凡從邑的字,本義皆與一定的地域有關。如“鄙”字,“鄙陋”、“卑鄙”等義皆非本義。《說文》:“五酇爲鄙。”段注:“鄙,五百家也。”是“鄙”爲周代行政區劃名。用其義者如《呂氏春秋·孟夏紀》:“命司徒,循行縣鄙。”又,《釋名·釋州國》:“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用其義者如《周禮·天官·大宰》:“以入則治都鄙。”是二義皆似本義,志之以待確考。另,《國語·齊語》:“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韋注:“鄙,郊以外也。”此“郊野”義似從“小邑”義引出。

17 有時候,探求詞的本義,需要瞭解字形演變的歷史,特別要當心因書體演變而致的字形訛化的情況。遇到這樣的情況,分析字形必須參考或者依照篆文,甚至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來進行。比如,“員”字,《說文》訓作:“物數也。從貝,口聲。鼎,籀文從鼎。”許氏所據篆文實爲訛形,當以籀文爲正。林義光《文源》稱:“口,鼎口也。鼎口,圓象。”“員”乃“圓”之本字。甲骨文、金文字形皆同《說文》籀文而從鼎,石鼓文亦寫作“ ”。故而《孟子·離婁下》:“規矩,方員之至也。”乃是用的本字。再如,“射”字,篆文寫作從身從矢,亦寫作從身從寸。二者皆爲訛形。按,甲骨文寫作“ ”,從弓從矢,金文或再從又,寫作“ ”,石鼓文亦寫作從弓從矢從又,皆象張弓發箭形。從身從寸之形顯然矢由從弓從矢從又之形訛化而成:“弓”與“矢”訛爲“身”,“又”又訛爲“寸”。《說文》“弓弩發於身而中於遠也”之訓是就訛形立說。訛形“射”也經約定俗成而爲“正”形。

18 探求本義,不僅要分析字形,還必須要有語言資料來加以證實。
從引申義與本義的關係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叫直接引申,一類叫間接引申。 直接引申是從本義直接派生出來的意義。如“月”本義是“月亮”,由之産生出表示時間的意義。再如,“目”本義是“眼睛”,可直接引申出“看”的意義。如《史記·陳丞相世家》:“[陳平]渡河,船人見其美丈夫獨行,疑其亡將,要中當有金玉寶器,目之,欲殺平。”“本”本義是樹根,可直接引申出“根本,原本”的意義。如《論語·學而》:“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19 間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即所謂“展轉爲他訓”。如“朝”本義是早晨,引申爲朝見,由朝見再引申爲朝廷,由朝廷再引申爲朝代。“任”本義是“抱”,引申分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引申出“擔子” 的意義,再由此引申出“責任,任務”意義,再由此引申出“委用,任用”意義,進一步再由此引申出“聽憑”的意義;另一個方向是引申出“擔當”的意義,再由此引申出“擔保”的意義,再由此引申出“信任”的意義。再如,“秉”本義是“禾稻一把”,如《儀禮·聘禮》:“四秉曰筥。”鄭玄注:“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也。”由此在兩個方向上引申,一個方向引申出“拿,執持”的意義,如《詩經·邶風·簡兮》:“左手執竽,右手秉翟。”由此再引申出“主持,執掌”的意義,如《顔氏家訓·勉學》:“當路秉權,不見昔時之黨。”由此再引申出“保持,堅持”的意義,如《晉書·李含傳》:“實有史魚秉直之風。”再引申出“順,遵循”的意義,如《管子·勢》:“不亂

20 民功,秉時養人。”俞樾平議:“秉時養人者,順時養人也。”由此再進一步引申出“依據,準則”的意義,如清翁方綱《志言集序》:“理者,民之秉也,物之則也。”另一個方向則引申出量詞的用法,一秉爲十六斛,《集韻·梗韻》:“秉,或曰粟十六斛爲秉。”如《論語·雍也》:“冉子與之粟五秉。” 弄懂了詞義輾轉引申的道理,再來看一些舊的字典辭書,就會發現,無論是《康熙字典》還是舊版《辭源》、《辭海》都沒有把一個詞或字的多種意義之間的關係條分縷析清楚,它們往往是羅列了一大堆意義,而不得要領。 詞義引申是一種複雜的現象,但不等於它毫無規律可尋。詞義引申是客觀事物不斷發展,人類思維日益發達的反映。由具體到抽象,由個別到一般,是本義發展爲各種引申義的基本規律。

21 在考察詞的本義與引申義的關係時,還要注意語音、字體的變化。這種變化,容易掩蓋本義與引申義之間的關係,使人誤以爲是兩個毫無聯繫的詞。
引申的方式不外乎三類:一是連鎖式(或曰單向型)引申,二是放射式(或曰多向型)引申,三是綜合上兩式的綜合式(或曰綜合型)。綜合式有的是先連鎖後放射,有的是先放射後連鎖。這三類可表示如下:

22 (一) A B C (二) A C B (三甲) D C A B (三乙) A C B

23 茲將“發”的詞義引申情況示意如下: 1、 發使使燕。(《史記·韓信破趙之戰》)——派遣
1、  發使使燕。(《史記·韓信破趙之戰》)——派遣 2、  塗有餓莩而不知發。(《孟子·梁惠王上》)——開(倉賑救) 3、  君子引而不發,躍如也。(《孟子·盡心上》)——射箭 4、  齊王使使者問趙威后,書未發。(《戰國策·齊策四》)——開啓,打開 5、  夫鵷鶵發於南海。(《莊子·秋水》)——出發 6、  春心莫共花爭發。(李商隱《無題》)——開放 7、  舜發於畎畝之中。(《孟子·告子下》)——發迹,興起 8、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論語·爲政》)——啓發 9、 (夫德……)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左傳·桓公二年》)——顯現 10、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老子》三十九章)——震動 11、弓一張,矢四發。(《漢書·匈奴傳下》)[顔注引服虔曰:“發,十二矢也。”]——量詞

24 1 派遣 2 開(倉) 4 開啓 8 啓發 3 射箭 (本義) 5 出發 7 興起 10 震動 6 開放 9 顯現 11 量詞

25 學習重點: 1、  古今詞義範圍差異的分析。 2、 從分析字形入手探求詞的本義。 3、 詞的引申義産生的分析。

26 思考題: 1、 何以說詞的本義的探求須建立在字形分析的基礎之上? 2、詞的感情色彩的古今差異主要有哪幾種情況?
3、詞的引申義與同音詞的界限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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