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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下半年度研提計畫公開說明會
103 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下半年度研提計畫公開說明會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執行單位:高屏澎東分署103年度產投方案專案辦公室 日期 :10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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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本 方 案 訓 練 單 位 辦 訓 課 程 種 類 訓練職能與課程種類 提案之課程種類應符合「訓練單位設立之目的、宗旨」
非學分班(辦訓資格) 學分班(辦訓資格) 共通核心職能 國際溝通能力 運用數位能力 研發創新能力 專業技術 管理課程 大專校院依教育 部規定辦理。 以實務導向之 應用課程為原則 大專校院 農(漁)民團體 研究機構 財(社)團法人 工(商)業團體 勞工團體辦理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手冊頁數(有關訓練職能),應與訓練單位組織章程相符。 提案之課程種類應符合「訓練單位設立之目的、宗旨」 課程設計請以在職勞工之參訓需求作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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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重點服務業 1-7行政院推動之重點產業 .. 六大新興產業 四大智慧型產業 會展產業 WiMax產業 國際物流 華文電子商務
美食國際化 都市更新 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高等教育產業輸出 國際醫療 流行音樂及數位內容 生物科技 觀光旅遊 綠色能源 健康照護 精緻農業 文化創意 雲端運算 智慧電動車 發明專利產業化 智慧綠建築 本計畫訓練產業別以行政院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十大重點服務業、四大智慧型產業或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為優先,其他產業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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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經濟部推動之重點產業 ★以「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與國際化、傳產業特色化」、「三業四化」為主軸來推動臺灣產業結構優化轉型。 三業四化 製造業 服務化 服務業 科技化 國際化 傳產特色化 (客製化、服務化) (ICT加值) (全球布局) (美麗蛻變) (四)智慧生活產業 (一)創新時尚紡織 (二)物流業服 務科技化 (三)資訊服務 業國際化 (五)工具機智 慧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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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生活好屏東、金歲樂齡耀台東、海上明珠爍澎湖
1-10 本轄區重點產業課程-屏、澎、東地區特色發展 優質生活好屏東、金歲樂齡耀台東、海上明珠爍澎湖 觀光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 精緻農業 食品 製造業 船舶製造修理業 1、觀光語文類課程。 2、旅館、民宿經營與管理課程。 3、客房實務管理課程。 4、遊程規劃與設計課程。 5、旅遊糾紛與危機處理課程。 1、產品設計與行銷企劃課程。 2、流行概念與趨勢課程。 3、商品管理課程。 4、多媒體設計課程。 5、創新思考與發想課程。 1、農產品行銷課程。 2、作物生長與調節課程。 3、農業風險評估與管理課程。 4、農產品加工課程。 5、農場經營管理課程。 1、食品工廠經營管理課程。 2、食品規格標準 與檢驗課程。 3、食品安全管制課程。 1、船舶修理拆卸工程課程。 2、海事工業安全課程。 3、工程圖繪製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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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審查作業重點提醒-研提注意事項(1/2) 注意事項-1
審查作業重點提醒-研提注意事項(1/2) 注意事項-1 項目 注意事項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特別 規定 訓練單位辦理之訓練課程,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定有訓練課程及時數標準者 ,應符合其規定;有涉及授課時數認定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開課之公文或相關文件 。 研提屬性 研提課程需與「單位屬性」相符,例如:廚師工會勿提美容課程。 提案排序 申辦訓練班次達2班次以上者,請依需求排列以作為核班參考 課程差異性 研提計畫應與其他訓練單位有所區隔,勿研提同一區域同質性過高之訓練課程 訓練目標 撰寫課程內容大綱須與課程名稱及其訓練目標具關聯及連結 開訓日建議 受理申請訓練計畫截止後,應於兩個月內公告訓練課程核定結果,故研提課程之開訓日請據以斟酌規劃*(請參考人事行政局公告,避開國定假日以及過年等) 不得 轉包委辦 訓練單位所提訓練班次經核定後,應自行辦理,不得將部份或全部轉由其他單位辦理,亦不得代其他單位辦理部分或全部訓練課程。(常見不當案例:訓練單位轉由補習班辦理,上級工會轉由基層工會辦理…) 浮編術科 不得浮編術科時數、助教費、材料費(請以市場價格作合理性編列) 授課師資 同一師資該堂課授課時數以不超過54小時為原則。 課程排序方面:請選出較好招生以及較熱門課程(切勿全部填1) 同質性過高之課程請可以加入較不同之課程(例如門市經營等) 師資如欲超過54小時請以專案簽核的方式辦理(為確保教學品質與師資撞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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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審查作業重點提醒-研提注意事項(2/2)
注意事項-2 項目 注意事項 單位全銜 前述所有表件「訓練單位名稱」,皆須填寫正確完整之「單位全銜」,需與單位設立登記證之全銜完全相符(請注意繁、簡體字亦需相同,如臺或台) 班名相同時 「訓練計畫名稱」、「課程/班別名稱」請勿以地點為班名,若班名相同請以英文字母或數字區隔。 依班次地點 送件 訓練單位應依計畫及作業手冊之規定,向辦理訓練班次地點之高屏澎東分署所屬專案辦公室遞件申請 智財權 訓練單位內容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之爭議者,應由訓練單位自行負責 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應納入至少3小時之性別課程(例如:性別工作平等、防治職場性騷擾、就業反歧視…),資料得自行規劃或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查詢( ) 單位全銜: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記得冠 辦訓地請以高屏彭東為主要辦訓地點 其他部受理課程已有相關專在進行 請勿研提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訓練班及法拍屋實務班, 不受理托育人員訓練課程及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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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1/10) 課程名稱 項目 內容 課程名稱 每一班課程名稱應為「○○○○班」
非學分班:班 。如課程名稱相同時,請以班(一)、 班 (二)作為區分。 「專業課程包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者」,其課程名稱應以「動機、行為、知識 職能課程」表示,課程名稱請以「專業課程名稱+○○職能課程」命名。 應避免出現下列文字: 「師」字、講座、研習、證照、檢定(包括丙級證照、乙級證照、技術士等)、 創業、培訓、就業、養成訓練、種子等字詞 「達人」、「全修班」「必勝」、「金牌」、「卓越」、「治療」、「頂尖」、 「全方位」、「完全」、「理論」等名稱 涉及醫療行為、醫療廣告-治療、臨床等宣稱療效之名稱 TTQS課程 統一為:「TTQS企業機構版指標課程班」或「TTQS訓練機構版指標課程班」 訓練時數:24小時以上且為學科 業別代碼[院-04-16]其他人才培訓派遣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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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2/10) 訓練經費相關-1 項目 內容 經費分 類代碼
2-3 研提重點提醒(2/10) 訓練經費相關-1 項目 內容 經費分 類代碼 請參考作業手冊之「人時成本分類標準」編列(人時成本=總經費÷人數÷時數) 依各類別課程人時成本標準(如附錄四),作為研提訓練計畫之成本編列依據,訓練單位應依實際需求訂定每人訓練單價。 應符合 規定 鐘點費 上限:外聘教師1,600元內聘教師800元助教400元(僅術科編列) 教材費 上限:800元/人(請確實敘明書名及相關資料,或講義(影印)頁數,未敘明者僅核給最高400元/人) 宣導費 上限:10,000元/班 場地費 上限:2,500元/場次(每次以4小時為上限,每日最多編列2場次) 工作人 員 費 每班最多編列一人(每人每小時最高160元),學員及已支領鐘點費之講師 、助教不得再支領同一班次工作人員費 材料費 材料費系支用於術科實習用消耗材料或大型或特殊設備工具租用,且須依課程需要核實編列,美容類課程與手工藝類課程依訓練時數比例調整。 保險費 辦理室外教學行程之平安意外險(含醫療保險費用) 其他 其他辦訓必要之費用,例如:營業稅 行政管理費 以上列~各項費用之百分之九以內編列 雜支 實際辦訓費用總額(不包括出席費、鐘點費、稿費、差旅費、工作人員服務費及管理費)之百分之五以內編列 *外聘老師核定後不得變更為內聘老師。 *室外參訪行程不得超過總時數1/5另合班後不得將課程改為室外參訪。 *美容類課程依訓練時數比例調整上限為5000元/人;手工藝類-拼布課程上限為4000元/人;手工皂為2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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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3/10) 訓練經費相關-2 項目 注意事項 鐘點費
內聘定義:指具有該訓練單位有給職或無給職之董(理)事、監事、教職員、職員或會務(工作)人員身分者(不論有無給職或專職、兼職),自二計畫核定之訓練課程,舉凡具上開身分者,均應以內聘教師鐘點費標準發給。 助教:如課程非實務設備器材操作者,請慎編術科助教費 材料費 課程非實務設備器材操作者,請慎編術科材料費。 應敘明材料明細(品名、規格、單價、數量、總價)並公告材料品名項目,未敘 明者有可能不予核班。 教材費 應敘明書名及相關資料,或講義(影印)頁數 場地費 場地屬訓練單位自有者,應合理編列 單場次未達4小時者,應合理編列 其他 高屏澎東分署及審查委員得依規定要求辦訓單位檢附資料 需於「訓練班別計畫表」訓練費用編列說明欄位中,詳細敘明訓練費用各項目 編列依據或計價方式 應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辦理各訓 練計畫之經費結報及會計作業事宜 招訓收費以提報本署審核通過之訓練費用為限,不得再向學員收取其他費用 每位學員訓練費用 每位學員之訓練費用金額個位數一律為0。 (如:3,526元,應調整為3,520元,建議可先調降行政管理費) *其他費用:車馬費,課程相關費用。 *若無敘明教材費所使用的教材者,將會影響教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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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4/10) 規劃訓練班次之其他注意事項: 美容美髮彩粧及手工藝製作等部分課程之核班比率逐步調整內容如下述:
2-3 研提重點提醒(4/10) 規劃訓練班次之其他注意事項: 美容美髮彩粧及手工藝製作等部分課程之核班比率逐步調整內容如下述: (1)核定總經費之限制:該類型課程核定訓練經費總額不得超過前半年度該類核定課程之經費總額,核定班次比率不得超過全部課程之5% (2) 經費分類代碼: 「院-01-06」:手工藝、花藝實作類課程 「院-02-05」:美容造型及彩妝相關課程 「院-02-07」:芳療保健實作課程 「院-02-08」:其他紓壓保健課程 「院-04-10」:新娘秘書實作課程 (3) 經費分類代碼,人時成本上限修正: 「院-02-05」:美容造型及彩妝相關課程204元/小時/人 「院-02-07」:芳療保健實作課程200元/小時/人 (4)學分班經費編列請依各校學分班收費標準確實編列。 第五職類之美容、推拿整復類(院-02-05、院-02-07、院-02-08、院-04-10):其課程訓練時數上限建議修正至80小時以內;且研提訓練班次之材料費編列,建議依各班次訓練時數比例調整經費為4,000元/人至5,000元/人。 第六職類之手工藝品製作類(院-01-06):其課程訓練時數上限建議修正至60小時以內;且拼布類相關課程之材料費編列上限建議為4,000元/人、手工皂相關課程之材料費編列上限建議為2,500元/人;其餘課程依材料費編列之合理性酌予調整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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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5/10) 規劃訓練班次之其他注意事項:
職業訓練機構所辦理的訓練班次,應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所申請之訓練計畫類別應與其登記訓練職類相符,且訓練人數不得超過所登記之訓練容量。 辦理訓練班次涉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 術科場地應視課程專業性及安全性,選擇合適教室,此項將列入日後核班之參考。 術科場地應視課程專業性及安全性,選擇合適教室,此項將列入日後核班之參考。例如:餐飲類請至有中央廚房設備系統環境…非一般民宅 留存訓練課程的支出原始憑證,應依會計法規定妥善保存。遇有提前銷毀或毀損、滅失等情事時,應敘明原因及處理情形,函報高屏澎東分署同意。高屏澎東分署必要時得派員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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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7/10) 課程規劃標準-2 項目 注意事項 訓練人數
非學分班:每班核定補助人數上限為四十人,各班次非本計畫補助人數人數至多不得超過原所核定班次人數百分之二十。但配合勞動力發展署重要職業訓練政策並經分署認定者,不在此限。 學分班:學分班實際上課人數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惟每班補助人數辦理仍依職訓局核定補助人數為限。 訓練人數盡量設定為「2」與「5」的倍數 訓練日期 開訓日期:下半年103年7月1日~103年12月31日前 結訓日期:104年2月28日前結訓 訓練期間:非學分班不得超過4個月;學分班開、結訓期限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訓練「起訖日期」及「時數」應與「課程大綱」一致。 訓練時數 總時數:16~144小時 ;每日上課總時數:不得超8小時(但如有特殊情況時,得 以專案方式呈報審查會議審核)。 2週內結訓班次:需於7日內函送開班資料,請妥善規劃課程時數 訓練時數盡量設定為「2」與「5」的倍數 每次課程時數應以「整時」計算(例如:不得為2.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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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8/10) 課程規劃標準-3 項目 注意事項 訓練需求 應依據區域產業需求或學員專業之訓練需求規劃
調查 應依據區域產業需求或學員專業之訓練需求規劃 訓練目標 應能夠藉由此次課程安排,提升學員之工作知識技能: 緣由--指訓練單位依據何種資訊進而辦理此課程。 學科--述明藉由上課資料或講義等書面資料進而可達成之學習成效。 技能--述明藉由實作技能或操作等演練,進而可達成之學習成效。 品德--述明藉由此課程可增進學員哪些正面的人格特質。 訓練 師資 學分班: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須由本署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師資資料庫中遴選 助教:助教應具備授課課程之專業能力,且務必在課程現場協助教學 「講師甄選遴聘辦法」:專業技術課程之師資應由訓練單位自訂講師甄選遴聘 辦法,並須於申請訓練計畫時敘明 講師授課時數上限:每位講師於單一班次授課時數不超過54小時 檢附與課程相關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學歷、證書、證照、經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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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9/10) 課程規劃標準-4 項目 注意事項 學員 資格 學員遴選資格條件:需明確敘述必備條件與適合對象:
請註明: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 工………….。 訓練單位應視課程內容,明確訂定受訓學員資格,以利達成學習成效。 學員遴選需符合課程相關背景,例如:「TTQS課程」得備註「優先錄取從 事人資相關工作者」… 不得僅限會員參訓…等違反公平原則等招訓條件。 學/術科 場地 訓練班次地點不得跨越本分署服務轄區 大專校院辦理訓練班次,含學分班、非學分班,訓練地點限:(1) 校本部、 (2)分校、(3)其他教育部核定之訓練地點 (需檢附公文) 硬體設施應說明完整,例如:電腦設備、桌椅、美容床 消防安全、建築安全:於全程訓練期間內有效 「課程大綱」請詳實填列;「授課地點」須包含地址與教室,例如: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104電腦教室。 訓練績效評估 應具體填寫完整 促進學習機制 招訓及遴選方式範例 依臺灣就業通報名順序錄取,正取名額於開課前7-14天以 及簡訊通知繳費 及繳交報名文件,參訓者需於通知後五日內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及繳交報名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逾時者視同放棄,缺額由臺灣就業通報名 順序遞補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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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研提重點提醒(10/10) 課程規劃標準-5 項目 注意事項 每堂課程時數以「小時」計算(不得為2.5小時)
大綱 (時數) 每堂課程時數以「小時」計算(不得為2.5小時) 上課時段:為上午、下午、夜間共三個時段,單一時段之上課時間以4小時為限, 每一時段區間應休息至少一小時 一日上課總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 室外教學行程,不得超過該班訓練總時數1/5 若有「成果發表」儀式建議以編列4小時內為限 若有「開、結訓」儀式建議以編列1小時內為限 進度 內容 請編列符合「課程名稱」範圍之上課內容 不可涉及醫療行為 進度內容重複性不宜過高,建議具體敘明每堂課程內容,如有重複性內容應標示 OOO(一)、OOO(二)至多不要超過OOO(三) 學、術科編列應與「課程內容」相符,且「術科」應有「實作行為」 應為學科內容課程,不得浮編為術科及編列助教費、材料費 一旦核班後將不得修改課程進度內容以及課程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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