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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投资合作 情况和政策介绍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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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承包工程 劳务合作 对外投资合作 1 2 投资办厂 绿地投资 营销网络 并购投资 研发机构 证券投资 资源合作 联合投资 农业合作
基础设施投资 经贸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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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工作重点 培育中国跨国公司、实现民族复兴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保障资源能源安全、开拓国际新兴市场 实现互利合作共赢、营造和谐世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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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 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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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4年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对外直接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劳务合作 流量 存量 营业额 合同额 在外人数
(万人) 2003* 28.5 332 138.4 176.7 33.1 30.9 52.5 2004* 55 448 174.7 238.4 37.5 35 53.5 2005* 122.6 572 217.6 296 48 42.5 56.5 2006 211.6 906.3 300 660 53.7 52.3 67.5 2007 265.1 1179.1 406 776 67.7 67 74.3 2008 559.1 1839.7 566 1046 80.6 75.6 74 2009 565.3 2457.5 777 1262 89.1 74.7 77.8 2010 688.1 3172.1 922 1344 89 87.2 84.7 2011 746.5 4247.8 1034.2 1423.3 - 81.2 2012 878 5319.4 1166 1565.3 85 2013* 901.7 6221.1 1371.4 1716.3 85.3 2014*(1-4) 256.9 6478 363.9 437.8 90.2 *: ,2013、2014年对外投资统计数据为非金融类, 年为全口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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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 我国成为第三大对外投资国。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截至2013年底,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257亿美元。 并购投资活跃: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中,并购方式投资397亿美元,占同期投资的25.5%。 地域多元化: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中,亚洲占 60.2%,拉美占16.8%,欧洲占9%,北美洲占5.6%,大洋 洲占4.5%,非洲占3.9%。对欧投资增长93.8%,其中对俄 投资40.8亿美元,增长5.2倍;对北美投资增长74.9%,其 中对美投资42.3亿美元,增长125%;对大洋洲投资增长 74.4%;对亚洲投资与上年持平,主要流向香港地区、新 加坡、伊朗、沙特、老挝、印尼、柬埔寨、越南、泰国; 对非投资增长20.3%,主要流向津巴布韦、刚果(布)、 赞比亚、苏丹、阿尔及利亚、毛里求斯、尼日利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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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收购项目 项目名称 境内投资者 行业 金额(亿美元) 备注 加拿大尼克森公司100%股权 中海油 采矿业 148
通过境外企业收购 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卡什干项目8.33%权益 中石油 51.43 意大利亚埃尼公司莫桑比克4区块20%权益 45.07 美国阿帕奇石油公司埃及油气资产1/3权益 中石化 29.49 俄罗斯钾肥项目公司Wadge Holding Ltd.(约12.5%股权) 中投 制造业 24.02 澳门电讯有限公司79%股权 中信 电信 11.92 美国密西西比灰岩油气资产(50%权益) 10.7 美国洛杉矶大都会地产 绿地控股 房地产 7.8 中国春天百货39.53股权 王府井集团 批发零售 6.85 荷兰提普拖车租赁公司100%股权 海航 租赁 6.83 西班牙唐拉雅秀酒店集团20%股权 住宿 6.75 南非PMC公司100%股权 河北钢铁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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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 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 国企:主力军。 民企:新力量。 地方企业:加快步伐。 2013年,地方企业对外投资329.7亿美元(占全国36.6%),同比增长16.9%,广东、山东、江苏位列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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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持续快速增长 2013年,营业额达1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新签合同额1716.3亿美元,同比增长9.6%。
新签合同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685个,占新签合同总额的78.5%。其中上亿美元以上392个。 主要市场: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印尼、沙特、巴基斯坦、伊拉克、委内瑞拉、伊朗、安哥拉、新加坡,占新签合同额的32.4%。 主要行业:交通占21.9%,房建占18%,电力占15.9%,通讯占13.6%,石化占13.3%,工业建设占5%,水利占3.6%,制造加工设施占3.4%,废水(物)处理占0.8%,其他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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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 项目名称 承包商 合同额(亿美元) 阿根廷基什内尔赛佩尼水电站 葛洲坝 28.3 乌干达卡鲁玛水电站
中国水利水电 16.9 韩国釜山云台山项目 中建 15.7 尼日利亚尼铁(拉各斯-依巴丹) 中国土木 14.9 巴基斯坦SK水电站 13.1 埃及电信 华为 11.4 法国电信 11 沙特阿美钻机项目 中石化国际工程 尼日利亚奥融-卡拉巴跨海桥 中土 10.7 委内瑞拉国家电力公司光纤网二期 中兴通讯 10.6 伊拉克安巴燃气电站 山东电建三公司 10.5 尼日利亚电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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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4月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 项目名称 承包商 合同额(亿美元) 埃塞MELELE-WOLDEYA铁路项目 中交第一公路局
18.2 苏丹东线铁路项目 中土 14.5 澳门美高梅路氹项目 中建 13.4 印尼DBK-MRC煤炭开发运输基建项目 中港 9 莫桑比克社会福利房项目 中水电顾问成都研究院 7.2 哈巴罗夫斯克146栋住宅项目 7.1 尼日利亚拉各斯轻轨蓝线跨海桥 6.4 老挝川圹-纳赛通段500KV输变电项目 中水电对外 6.2 尼日利亚Sagamu项目 中材国际 5.4 阿尔及利亚通信卫星项目 中国长城工业 5 塞内加尔桑巴加努水电项目 中国葛洲坝 4.1 伊朗Damghan50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 上海电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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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判断:机遇大于挑战、 重质提效 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期,优化结构。2013年对外投资和吸收外资(非金融类)之比为0.77:1,对外投资增速远大于吸收外资。2015年后双向投资将逐步趋于平衡。 对外承包工程较快发展期,转型升级。我国进入ENR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的企业有55家,占总数近1/4,中交集团位居第十位。竞争激烈,增速趋缓,优势转换,银企合作,培育品牌。2014年1-4月营业额增长3.6%,合同额下降10.2%。 对外劳务合作稳定发展期,规范有序。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更加注重劳务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服务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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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 政策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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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要求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 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 体地位 三个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境外投资合作、自担风险自由 承揽工程劳务项目、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 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 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 加快商签投资协定,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 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互联互通,推进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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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对外投资合作形势 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投资便利化水 平提高,“走出去”机遇大于挑战。
预计2014年全球直接投资1.6万亿美元,跨境投资并购 进一步活跃 各国鼓励吸收外资,英国已经率先采取更加开放政策 (如基础设施领域),东南亚和非洲国家加大引资力度 跨境、区域性基础设施规模加大,互联互通投融资建设 需求大,新能源、高新技术领域投资合作机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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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对外投资合作目标 对外投资: 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0%,预计达到970亿 美元。全口径对外直接投资(含金融类)有望达 到1100亿美元。 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合同额增长5%左右,预计 分别达到1300亿美元和18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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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对外投资合作工作 四个结合: 加强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国内资源禀赋、扩大出口、 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结合。 五个重点:
深化改革、政策规划、精准服务、事后监管、项目推动。 六个方面: 境外资源利用、高新研发制造、产能转移、农业合作、 经贸合作区、互联互通(一路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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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 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核准范围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涉及敏感国别(地区)和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由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正在修改,近期出台) 推动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 对外投资管理 研究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下放审批权限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 完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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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 2013年3月,商务部发布 鼓励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遵循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
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不正当价格竞争、串通投标、诋毁竞争对手信誉、虚假宣传业绩等 遵守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决策机制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涉及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 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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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公共服务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环保、员工、企业文化建设指引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
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 双边经贸合作规划 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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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政策 “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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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件 国办转发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2号)
国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要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增强跨境投资经营能力。 鼓励政策性、商业银行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完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逐步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 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资、运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一揽子保险服务。 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财政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加大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支持力度、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研究完善“走出去”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产能向境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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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财政支持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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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金融政策 商业性信贷 优惠性质贷款(优买、优贷) 外汇委托贷款 对外股权投资基金(中非、中东盟、中俄、欧亚、中阿)
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亚投行、上合银行(拟议)) 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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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税收政策 自贸区协定(12个)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132个)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99个) 新企业所得税法(直接、间接抵免)
营业税、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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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整合原有专项资金,支持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 整合原有专项资金,支持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根据36号文件精神,每年以通知形式发布当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式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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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 支持的对象: 经批准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履行统计信息报送义务的境内企业
支持的对象: 经批准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履行统计信息报送义务的境内企业 地方企业: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地方财政和商务部门制定办法、自主安排,财政部、商务部进行监督检查。 中央企业:财政部、商务部审核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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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 支持方式 1. 直接补助 (1)资源(不含油气)回运运保费 :不超过50% ;
(2)海外投资保险保费:不超过50% ; (3)特定国家地区安保费:不超过50%。 (4)重点项目(纳入重点投资合作规划的项目)前期费用补助 2. 贷款贴息 我国企业或我国在境外设立的控股公司,从境内外银行取得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项目运营贷款,适用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分包项目也可享受贴息。 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央行基准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已累计享受5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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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经贸合作区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实施企业采取费用补助、贷款贴息及招商奖励。
(一)对实施企业或建区企业开展合作区建设发展所产生的相关前期费用、基本建设费用给予补助; 资源利用型合作区补助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其他类型合作区费用补助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二)对实施企业或建区企业在境内外银行取得的专项用于合作区建设的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8年。 (三)招商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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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625号)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625号)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财企【2003】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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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者权益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盈利;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500万美元以上。
支持的对象: 经批准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境内企业 使用条件: 企业资产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者权益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盈利;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500万美元以上。 支持的内容: 对符合规定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垫支赔款。 申报程序: 企业直接向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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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买贷款的产生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2001年对外提供了第一笔5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外交部、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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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买贷款的定义 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特定贷款。 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优买贷款所需资金由进出口银行采取发债等方式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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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在15年之内(含宽限期),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款国主权借款或提供主权担保
――贷款条件 利率2%-3%; 期限在15年之内(含宽限期),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款国主权借款或提供主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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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外交部等提出审核意见 推荐、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企业 签署项目合同 签署放贷协议
――使用流程 外方政府正式提出需求 进出口银行进行项目评审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外交部等提出审核意见 推荐、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企业 签署项目合同 签署放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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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趋势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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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趋势 一是运用股权投资和跨国并购等对外投资方式。通过参股、并购、收购等方式,发展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及营销网络,实现规模和市场扩张,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是利用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发展境外制造业投资。发挥我国轻工、纺织、服装、机械、冶金、家电等行业的竞争优势,在境外合作园区中投资兴业,转移富余产能,扩大延伸出口,实施国际化经营。 三是拓展境外资源、农业开发合作渠道和领域。通过参股合资、签订长期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在勘探、开发、加工合作。加强境外农业投资合作,发挥农业生产技术、农机装备的优势,建立海外粮食产销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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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趋势 四是投融资结合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承包工程与规划设计、多渠道投融资(PPP、BOT、BOO)相结合,参与境外电力、铁路、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关注“一带一路”和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输出中国标准,带动设备、材料、技术和服务出口,实现增长方式转变。 五是服务业和制造业协同“走出去” 。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以及法律财务中介机构加快“走出去”,提供银团贷款、混合贷款、项目融资、并购贷款、专项基金、政策性保险等融资支持。加强电信运营、航空、海运、营销、物流等服务业“走出去”力度,逐步形成全球服务体系。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提高综合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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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13661174270 baoyihong@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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