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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离校指南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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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致毕业生一封信 新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须知 毕业生返校补考指南 关于毕业生欠费补缴及校园卡余额退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违约处理流程图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到证改签流程图 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2016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及教材办公室流程 毕业生离宿须知 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面向基层就业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理流程 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补发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流程图 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新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样单) 2016年火车时刻表 各交通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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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 大家好!光阴似箭,又是一年丁香花开的时节,你们即将离开母校,踏上新的征程,放飞理想,实现梦想。在此,学生工作部(处)谨代表相关部门的全体老师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祝贺!愿你们在新的岗位上继往开来、再铸辉煌! 几年前的你们,满怀欣喜、怀揣梦想,踏入师大校园,人生最美好的画卷由此展开。几年来,大家与师大共同发展,与时代共同进步,为学校注入了青春血液,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你们所付出的努力都已成为学校的宝贵财富。 几年来,大家自尊自爱、自律自强,互相帮助、奋力前行!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你们朝气蓬勃的足迹,学校的每一项荣誉都离不开大家共同的付出 。 几年来,是大家靓丽的身姿、青春的激情和勇往直前的朝气,筑成了师大一道道生机勃勃的风景线。 几年来,师大的建设和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高、综合影响力不断扩大,这些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些都是我们在学校历史上共同书写的浓墨重笔。 几年来,我们相称师生、互相帮助,在教学相长中共同进步……今天,你们就要背起行囊,谱写人生道路的新篇章。无论工作还是继续深造,学校都将一如既往地关注着大家,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今天,《放飞天山》的歌声再次响起,你们将在我们的注视下走出校园,正如当初你们走进校园…… 老师们衷心地希望大家为母校留下最后的美好印记;留下宝贵的学习经验,让良好的学风、校风在校园中驻足;留下文明的言行举止,让高雅的身形和良好的品性继续在校园里风行;传递一份感激的信息给父母,感谢养育之恩;表达一份感谢的话语给老师,感谢培育之情;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共话友谊、畅谈未来…… 同学们,让青春的色彩永远亮丽!让青春的记忆永远无悔!让“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铭记在心。 今天你们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将因大家而骄傲! 祝同学们一路顺利,前程似锦!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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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
部 门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备 注 昆仑校区 组织部 文史楼505教室(6月16日) 6月15-16日 图书馆 昆仑校区四楼借阅处 教材办公室 昆仑校区图书馆一楼教材发放办公室 咨询电话: 学生处 行政楼四楼401学生管理科 保卫处 行政楼四楼户政科 派出所 行政楼四楼 团 委 行政楼三楼321团委办公室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行政楼319办公室 社区服务部 1号宿舍楼101办公室 计财处 国际教育大厦一楼收费科 温泉校区 3号教学楼B区222教室(6月15日) 温泉校区二区三楼借阅处 温泉校区图书馆一楼112办公室 询电话: 学生活动中心238室 咨询电话: 学生活动中心140团委办公室 大学生活动中心253办公室 北苑6号楼129办公室 文科8号楼313室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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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一、党员组织关系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在毕业生党员即将迈向社会,进入人生一个新的里程之际,为保障正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将有关接转组织关系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毕业生党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办理好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将无法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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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一起转出。除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本市、疆内各地州、市、县、乡等以及外省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4.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或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什么后果? 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甚至会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 为严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发生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的现象,组织部不再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一定要认真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 二、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程序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程序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程序是: 毕业生党员到学院党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院党总支开出的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为7日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指定地点开具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完毕后,组织部方可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手续清单上盖章→毕业生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党员组织关系的抬头在有效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内)到有关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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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2.按照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跨省出疆的党员,校党委组织部不能直接将介绍信开具到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单位党组织,而应先转至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再由教育工委党建处按毕业生前往地区或单位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可按抬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每个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切记,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定要始终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转移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以防遗失。 4.为保证每位毕业生党员能顺利与当地党组织接上关系,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所有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报到单位党组织或转往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让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说明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往何处,以便接转。 5.毕业生本人在组织关系的有效期内,亲自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其党员档案材料由学院将党员材料密封后(贴密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交由学生党员自带至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生党员不得私自拆封档案,否则对方单位的党组织将不予接收)。 6.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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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7.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分配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8.为防止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出现“口袋”党员现象的发生,毕业党员一定要切记,当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后,请在一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第三联(回执)寄回或传真至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9.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0.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时,请立即返回学校或拨打电话 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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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须知 1.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将集中在各个学院分团委统一办理。
2.如有毕业生团员证丢失的,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校团委补办。 3.请各学院核实本学院团员的团费收缴情况,没有缴纳团费的学院将不予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4.校团委将于6月10日之前集中办理离校通知单上的盖章手续。具体地点为: 昆仑校区 行政楼321团委办公室 温泉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140团委办公室 5、如有离校的其他相关事宜,请面寻或电话咨询。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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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返校补考指南 根据我校《关于毕业生返校补考的规定》,教务处每年为毕业生组织四次返校补考,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的第一周(周六、日不报名)。 2、考试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第四周的周六和周日。 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校温泉校区文科5号教学楼112办公室。 4、报名资格:学生毕业离校之日起四年内可参加返校补考,逾期不再受理。 5、注意事项: ①每人交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无身份证的同学,可到学院开证明,证明上需经手人签字并盖章,由教务处留存,方可报名。考试时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果因为没有身份证或考生自己造成的其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缴费,但考生须在考前一天携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前来确认报名并办理准考证。 ③每人每次限报四门课程。 ④每门课程需交纳40元(人民币)报名费。 咨询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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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欠费补缴及校园卡余额退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1、计财处收费管理科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审核全校统招毕业生学费情况。缴费数据截至6月3日。3日之后缴费的学生,在毕业离校时,凭学费收据和离校通知单到计财处收费科办理学费审核手续。 2、本部学生尚未交清住宿费的学生请到国际教育大厦一楼收费科交费(温泉校区的学生请到文科8号楼313室交费),凭住宿费收据到学生社区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3、一卡通管理中心将于6月17日中午12点(北京时间)将毕业生校园卡冻结,卡内余额将在5个工作日内转入与其相关联的工商银行卡内。 4、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并确认已与校园 卡关联,并已开卡,卡状态正常,无欠费、无挂失的情况,如卡信息有误,请及时与一卡通管理中心联系。因工商银行卡号、姓名错误,引起的校园卡余额不能及时入账问题,责任自负。如离校10日后,卡内余额仍未转入,请本人与学院辅导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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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欠费补缴及校园卡余额退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5、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计财处栏目中,本部学生加盖“新疆师范大学计财处”公章,温泉校区学生加盖“新疆师范大学收费专用章”。 6、6月15日、16日、17日计财处安排专人在校本部收费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一楼收费科)、温泉校区计财处办公室(文科8号教学楼313室)(注:计财处一卡通管理中心温泉校区办公地点也在文科8号教学楼313室)为未能及时离校的同学办理相关手续。 新疆师范大学计财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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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一、6月13日,将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发给学院,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将就业通知单(白色联)交给学生处装入毕业生档案。 二、6月15日-6月17日在两校区分别为毕业生咨询有关就业协议书签约、就业报到证改签有关事宜。 办理地点:昆仑校区 行政楼319办公室 咨询电话: 温泉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253办公室 咨询电话: 三、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的,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如需改派就业报到证,请及时与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届时就业指导中心将会提供办理改派所需材料清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签手续的办理程序》、《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程序》附后。 四、温馨提示:未就业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请离校后第一时间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到登记,并主动接收当地人社部门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尽早就业,就业后及时与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联系,提供相关就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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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持新协议书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持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单位的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改签手续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违约处理流程图 毕业生(违约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违约申请 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 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原件、协议书申请表(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去所在学院审批后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并征得同意 毕业生持新协议书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持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单位的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改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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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到证改签流程图 毕业生需要改签就业报到证 情况一: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后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去就业单位报到上班需改签
情况二:原报到证已经开至就业单位,又签订了新的就业单位,需改签 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递交改签证明材料: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与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 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递交改签证明材料: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与新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 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签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持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到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新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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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为积极配合做好2016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现对我校2016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户口迁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 2016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户口一律迁出,不再办理留存手续。 二、户口迁移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迁往生源地: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 2、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持工作单位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 3、公务员(含事业单位)编制: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公示并加盖印章、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 4、参军入伍: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迁回原籍后办理相关手续。 5、升学:持入学通知单、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含考上本校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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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或学校属于乌鲁木齐市的户籍,户籍一律先迁回原户籍地,到单位派出所申请落户。(含考上本学校的研究生) 2、原户籍地发生变更,需持有落户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 3、已申请过户口保留的同学请速到保卫处户证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间截止到6月12日。 咨询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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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及教材办公室流程
1、图书馆公布毕业班停止借书时间。 2、图书馆按班级自查毕业班未归还图书情况并进行催还。 3、对已还清图书并交还借书证的毕业班同学予以盖章办理离校手续。 4、对丢失图书同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咨询电话: (昆仑校区) (温泉校区) 办理地点:昆仑校区四楼借阅处 温泉校区二区三楼借阅处 新疆师范大学图书馆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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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及教材办公室流程
一、统一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工作流程: 1、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信息表。 2、从教材管理系统里查询毕业生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情况及时补交欠款。 3、从教材管理系统里导出毕业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信息表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每人的余额一并填入表格,交各班填写一卡通号后返回教材办公室,教材办公室再将一卡通号录入电子版的毕业生信息表后打印出来,交各班再次核对并签名。 4、将学生签字返回的毕业生信息表及毕业生余额汇总表报计财处,做退还学生教材费余额款工作。 5、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公章。 二、对于个别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流程: 1、学生带缴费清单到教材办公室查询教材费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情况及时补交欠款。 2、如有余额,办理退还余额的相关手续。 3、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办人方可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 办理地点: 昆仑校区图书馆一楼教材发放办公室 联系电话: 温泉校区图书馆一楼112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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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宿须知 1、毕业生在接到离校通知后,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
2、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文明离宿、离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办理退宿手续时,先到本楼值班室领取退宿通知单。 4、管理人员将根据住宿档案、财产档案对宿舍的财产,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宿舍同学应积极配合,如有丢失、损坏将按规定照价赔偿。 5、在办理退宿手续时,为方便同学们的手续办理,请以宿舍为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对宿舍的财产负责管理。 6、负责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宿舍移交手续,离校。 7、如宿舍无法指定负责人,宿舍成员可同时整体办理宿舍移交手续。 8、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请到学生社区1号宿舍楼101办公室盖公章(昆仑校区)。温泉校区盖公章在北苑6号楼129办公室。 咨询电话: 学生社区服务部 201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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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费代偿的期限: 毕业离校后至次年的3月31日为申请期。 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核合格; 4.长期在乡(镇)或以下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临时、暂时或短时期在基层或野外工作的不属于代偿范围); 5.在石油行业中从事野外采油现场工作; 6.基层单位服务期为3年以上(含3年); 7.定向、委培、在企业就业、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三、申请代偿所需材料:(材料递交至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 1、学费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3、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的需递交户口本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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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4、毕业学校出具在校表现(A4纸一式一份)。 5、在校四年成绩单,加盖公章(A4纸一式一份)。 6、在校期间所交学费收据(原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计财处公章(A4纸一式一份)。 7、单位出具证明(一式一份)。(附件2或附件3) 8、就业凭证:以下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1)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 (2)特岗教师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培训证明:原件1份。 9、《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以上申请表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下载。 四、在申请代偿时请定期登录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关注代偿相关政策及代偿最新动态。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址: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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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联系收集审批结果,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同时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
面向基层就业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上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协议书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县级或以上人事部门的公章)、在职在岗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学生在校表现、借款合同(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大学四年的成绩单、四年的学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财务章 2、就业协议书填写时实际工作地点要明确 工作服务年限必须注明3年以上(含3年) 面向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次年3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 向学院(研究生处)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学院初审并将申请学生的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在职在岗证明汇总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合格后反馈给各学院 1、核实申请学生的就业单位是 否为基层单位(就业单位必须为 县级以下)、是否存在“二次定 岗”(二次定岗为基层单位的必 须由定编单位及就业单位同时出 具证明) 2、审核申请学生基层就业材料 是否合格(就业协议书、劳动合 同、特岗报到证、培训证明、公 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文件任选一) 注:特岗教师报到证复印件必须 加盖主管部门红色公章;公务员、 选调生、公益性岗位的录用通知, 要求必须有县级以上公章。并写 明基层工作单位名称;基层就业 材料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必须提供一式三份。 各学院汇总并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初审合格材料上报学生处(包括申请代偿学生汇总表、边远地区就业调查汇总表各一份) 学生处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次年8月30日前递交在职在岗调查表后为合格学生办理中国银行银行卡,并发放第一次代偿款 后连续两年递交在职在岗调查表,分两次发剩余代偿款学费代偿款 学生处联系收集审批结果,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同时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 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学生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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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根据学校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及提取、转递、查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大学期间档案材料的递交和入档 (一)递交材料内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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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二)递交要求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以上列出的入档材料收集齐全后,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递交材料。昆仑校区递交材料地点为国教楼一楼会议室,温泉校区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每个班级2名班委负责递交,递交前将材料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好。 二、毕业生档案个人提取和统一转递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9号)以及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照就业方案统一寄送,不允许个人自带。 按照毕业生工作安排,我校定于6月12日按照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2016届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统一寄送毕业生档案。 就业单位需提前提档且要求毕业生个人携带转递的,需本人携带相关调档材料到温泉校区学生处招生学籍科办理,逾期将不再进行个人调档工作。符合个人提前调档的类型及办理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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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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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后查询
我校2016届毕业生档案将统一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自寄出后10日内即可到达,请毕业生在离校后及时到档案收寄单位(与报到证上派遣单位一致)落实自己的档案寄送情况。7月10日后将公布档案寄送单号,请毕业生登陆学生处网站(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我校毕业生档案寄发、提取将严格按照就业方案进行,如不符合个人提前调档类型的毕业生要将档案存放于其他档案托管单位,请在学校统一寄送后,自行到档案寄达的单位(即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办理。 2、2016届毕业生档案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招生学籍科 联系电话: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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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一、结业毕业生返校申请和办理学历证书的有关说明
因在校期间课程不及格或外语(汉语)、计算机水平未达到毕业标准,造成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返校参加补考或国家统一外语(汉语)、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随时向学校提出学历证书发放申请,毕业证、学位证按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并发放。 具体流程: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补发证书申请并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携带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工作部(处)向学校报批并制作证书后向学生发放学历证书。其中,学位证书需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后,由学校出具关于授予学位证书的决议并报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制作发放,学位证书根据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发放,发放时需学生本人凭手续办理完全的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进行领取。 二、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条例规定,学位证书的执行“跨年不授学位”的原则,即学生注册毕业获得毕业证书与注册学位获得学位证书必须在同一年度内,如注册毕业后当年未能申请并获得学位,则跨年后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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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三、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毕业证书遗失后,需登报声明作废,办理相关手续后仅能补发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根据国家学位办目前有关规定,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办。 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需持材料如下: 1、刊登有本人“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两寸蓝底免冠照两张、电子版文档 4、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报纸及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相应部位。 上述所有材料齐全后交于我处,我处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审核及相应标注后方可办理。 咨询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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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教务处开具“补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登记表”,并送往学生处
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流程图 参加学校统一补考 考试成绩合格 教务处审核考试成绩 学生到教务处开具“补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登记表”,并送往学生处 学生本人凭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领取证书 学生处统一印制并发放证书 咨询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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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1、问: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答: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一起转出。除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外(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的,如遇跨学院、跨部门的,要接转校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中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本市、疆内各地州、市、县、乡等以及外省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问: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将无法承认其党员身份、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问:毕业生补考一年有几次,什么时间? 答:根据我校《关于毕业生返校补考的规定》,教务处每年为毕业生组织四次返校补考。 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的第一周(周六、日不报名) 考试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第四周的周六和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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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4、问:毕业证遗失如何办理? 答: 毕业证书遗失后,需登报声明作废,办理相关手续后仅能补发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
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需持材料如下: 1、刊登有本人“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两寸蓝底免冠照两张、电子版文档 4、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报纸及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相应部位。 上述所有材料齐全后交于我处,我处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审核及相应标注后方可办理。 5、统一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答:我校2016届毕业生档案将统一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自寄出后10日内即可到达,请毕业生在离校后及时到档案收寄单位(与报到证上派遣单位一致)落实自己的档案寄送情况。7月10日后将公布档案寄送单号,请毕业生登陆学生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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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样单) 兹有 学院 学生 (学号: )毕业离校,请给予办理离校手续,并签名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兹有 学院 学生 (学号: )毕业离校,请给予办理离校手续,并签名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2016 年6月1日 将此通知单最后交回学院盖章,作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 (未领取证书者,请妥善保存本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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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鲁木齐列车时刻表 注:结果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火车站售票处当日公布列车时刻票价为准,预订火车票请到正规售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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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通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汽车站 咨询电话 南郊客运站: 2866635 北郊客运站: 4875555 碾子沟客运站: 5878898
军工客运站: (火车站客运站) 飞机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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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校友总会信息 校友会网址:http://alumni.xjnu.edu.cn 电话:0991-4112113
传真: QQ 群: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观景路100号(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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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笃行 为人师表 组织部 团委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计财处 保卫处 图书馆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
博学笃行 为人师表 组织部 团委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计财处 保卫处 图书馆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 本指南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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