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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以學生為中心」亮點計畫 第二期程申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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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以學生為中心」亮點計畫 第二期程申辦說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立百齡高中 報告人:研發處主任李登祥

2 大綱 一、亮點計畫緣起、目標 二、亮點計畫辦理對象、期程、原則 三、亮點計畫內容及初審配分 四、經費編列 五、亮點計畫申請及審查時程
六、Q&A

3 亮點計畫緣起 基於激勵全市公私立高中職課程與教學之發展與精進,共同追求教育的卓越與進步,101年度臺北市教育局首度推動為期五年三期程(102年度至106年度)的領先計畫,成效深獲各界肯定。103年度臺北市教育局借重高中領先計畫執行之經驗,推動以國中端為辦理對象之補助型計畫-「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以學生為中心』亮點計畫」(下稱亮點計畫),為期五年三期程(104年度至108年度) ,以協助學校發展校本特色課程、落實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哲思,持續推動有效教學及活化教學。 第一期程(104年度至106年度)通過初複審辦理學校共計7所(其中包含3所公立國中、3所公立完全中學、1所私立中學)。104年度持續推動亮點計畫,期待學校以「多元、卓越、創新及前瞻」為理念,以「課程與教學」為計畫主軸,以學生為學習主體,透過環境掃描、需求評估、釐清問題、確定策略,進而獲得足夠的資源及支援,強化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學品質,確保學生能具備六大核心能力(品格力、知識力、閱讀力、思考力、創造力及移動力)與發展潛能,具備國際競爭力,進而厚植國家整體競爭力。

4 目標 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培養學生 具備六大核心能力。 推動課程與教學領導,精進教師教學能力, 營造與時代脈動接軌的創新學習環境。
以學生為中心提昇學校行政效能,整合學 校資源,提供學生多元、適性以及均等的 學習機會,成就每一位學生。

5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 舉例 A校◎計畫內容及實施須強化「以學生為中心」的精神。目前的規劃與實施傾向於學校行政或教師的思維,如何帶出學生主體性的學習,有待評估。 B校◎計畫圖像明晰易懂,架構嚴謹,環繞綠色環保為核心,透過兩大主題、三項子計畫,對應學校願景,開展承續既有又兼顧創新的課程教學。各子計畫能與適當的學習領域或學科結合,整體計畫普及課程範疇,參與師生廣泛。設備需求大體合理,對應課程教學需求。三年度期程的計畫,已有一貫思考與規劃。

6 一、亮點計畫緣起、目標 二、亮點計畫辦理對象、期程、原則 三、亮點計畫內容及初審配分 四、經費編列 五、亮點計畫申請及審查時程 六、Q&A

7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辦理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臺北市所屬公私立國中共85所,第一期程共44所學校送件,達52%。 未送件學校 送件學校

8 亮點計畫辦理期程 第一期程 第二期程 第三期程 7所通過複審 14所通過初審 44所送件 104~106年度 105~107年度
106~108年度 7所通過複審 14所通過初審 44所送件

9 亮點計畫辦理原則-1 完整性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計畫應依所附之申請計畫書架構逐一填寫,並關注各子計畫間之關連性。 完整性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C校◎計畫一教師專業社群的規劃與實施,如何連結及支持計畫二、三的規劃與實施,須再調整加強。

10 亮點計畫辦理原則-2 可行性 計畫的實施架構、內容及方式應具體可行。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D校◎三年計畫中對於每年度計畫之延續性與發展性有清楚說明,並能提出該課程在學校時間之安排,具可行性。

11 亮點計畫辦理原則-3 參與性 計畫應擴大學校師生參與及整合校內外資源。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E校◎學校參與亮點教師占24.3%比率低,建議逐年提高教師參與亮點計畫之人數

12 亮點計畫辦理原則-4 推廣性 績效性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計畫的實施成果主要可於校內橫向推廣或縱向延展。 推廣性 能透過質的描述、量的分析、KPI等呈現計畫實施後的具體績效 績效性 第一期程審查意見舉例: F校◎雖能規劃自主管理之機制,但對學生達標之檢核方式與質化與量化指標描述較不足,宜再予以強化。

13 一、亮點計畫緣起、目標 二、亮點計畫辦理對象、期程、原則 三、亮點計畫內容及初審配分 四、經費編列 五、亮點計畫申請及審查時程 六、Q&A

14 亮點計畫內容 亮點計畫課程 與教學現況分析 10% 亮點計畫的實施方式 50% 亮點計畫執行力檢核 40%

15 課程與教學現況分析 學校願景 內外資源 因應策略 課程與教學環境掃描 課程發展、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 推動以學生為中心之課程教學與評量的策略
條列近三年執行之教育部、局或其他單位補助專案 內外資源 推動以學生為中心之課程教學與評量的策略 因應策略

16 亮點計畫實施方式 實施內容 實施範圍 實施時段
透過系統性、整體性思考與規劃,能達成加深加廣、縮小學生學習落差、多元能力開發等「以學生為中心」之課程、教學與評量內容均可。 實施內容 以全校、年級(全部或部分或跨)、班群、領域(全部或部分或跨)、友校國中小、高中職或大學策略聯盟等不同方式實施 實施範圍 以課堂時間為主,亦可輔以課後時段(即第八節課)用來推動亮點計畫 (含領域課程、社團分組學習活動、校本特色課程、彈性學習課程以及補救教學等)。 實施時段

17 亮點計畫執行力檢核 校長專業領導及學校行政效能 教師專業發展 學生學習績效 資源整合 落實執行 自我評鑑規劃

18 於報名表各子計畫旁填入 「實施範圍」及「參與人數」, 俾利審查時能先粗略了解校計畫。

19 計畫書格式說明 主計畫 子計畫 附表冊 已將所有表單移至附表冊撰寫。 請依據附表冊順序裝訂成冊,頁數不限。
內文以30頁為限,另加封面、目錄與封底裝訂成冊。 格式請參見實施計畫附件1。 子計畫 至多4個子計畫(含落實專業學習社群策略與方案)。 每一子計畫以7頁為限。 如有多份子計畫需備目錄或載明名稱並裝訂成冊。 附表冊 已將所有表單移至附表冊撰寫。 請依據附表冊順序裝訂成冊,頁數不限。

20 第一期程通過學校 學校 子計畫 三民國中 子計畫一:綠巨人計畫—教師專業與課程發展 子計畫二:綠天使計畫—服務學習與國際視野
子計畫三:綠精靈計畫—校園環境與資源統整 北政國中 子計畫一:以學生為中心的「全方位」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 子計畫二:從在地到國際的生態關懷課程計畫 東湖國中 子計畫一:推手東湖 鼓舞東中教師自我實現 子計畫二:前導東湖 激勵東中少年認真學習 子計畫三:在地東湖 厚實東中少年善的品格 子計畫四:藝術東湖 提升東中少年美的素養 大直高中 子計畫一:關鍵能力領航員培育計畫 子計畫二:人文尖兵培育計畫 子計畫三:科學高手培育計畫 子計畫四:生活達人培育計畫 中崙高中 子計畫一:崙師成長 子計畫二:崙道課程:中道傳新語文轉風火崙 子計畫三:數位崙動:數位行動亮點課程發展計畫 子計畫四:崙遊世界:國際教育亮點推展計畫 和平高中 子計畫一: 落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策略 子計畫二: 飛閱知識界—閱讀能力培育計畫 子計畫三: 從15歲的夢想出發—世界公民培育計畫 靜心中學 子計畫一:自主學習課程計畫 子計畫二:學習者中心課程研發與教學設計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 第一期程通過學校

21 一、亮點計畫緣起、目標 二、亮點計畫辦理對象、期程、原則 三、亮點計畫內容及初審配分 四、經費編列 五、亮點計畫申請及審查時程 六、Q&A

22 亮點計畫補助經費 計畫經本局審查小組複審通過者,全案最高三年補助新臺幣1,000萬元整(經常門、資本門不限比例)。
第二期程經費依會計年度分三年執行: 10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最高新臺幣300萬元整。 106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最高新臺幣400萬元整。 10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最高新臺幣300萬元整。 並得視學校辦理亮點計畫的規模及學生人數酌予調整每年度補助經費。

23 第一期程通過複審公立學校 核定補助經費 學校類型 104年度核定補助經費 市立國中 200萬 市立完全中學 150萬

24 經費編列 第二期程三年經費概算表 (105年~107年) 105年度經費明細表 請於105年度經費明細表務必註記經費子計畫別。
經費表務必送核章正本,請勿送影本。

25 如105年度預計編列出國參訪 教師專業成長類(以15人為限) 學生出國活動類 行政人員全額補助1~3名。 其餘參與教師補助全額來回機票。
辦公行政費與翻譯費核實補助。 翻譯費上限:半天4,000元,全天8,000元。 預計於105年1月提交出國提案計畫,俾利進行市府大簽。 學生出國活動類 行政人員全額補助1~2名。 每16位學生全額補助1位帶隊老師。 補助低收入戶學生數以參與學生總數之10%為限。

26 亮點計畫補助經費核撥原則 105年度 106年度 通過複審學校,補助經費由教育局直接撥入學校 107年度
於105年2月由學校規劃經費報局編入學校106年度預算執行。 107年度 將依據學校105年度執行成果,核定107年度經費,並於106年2月由學校規劃經費編入學校107年度預算執行 第1年執行成果將影響第3年經費

27 一、亮點計畫緣起、目標 二、亮點計畫辦理對象、期程、原則 三、亮點計畫內容及初審配分 四、經費編列 五、亮點計畫申請及審查時程 六、Q&A

28 亮點計畫第二期程申請及審查時程 結果公告 複審 (面談) 初審 (書面審查) 提報申請書 10/19(一)至10/21(三) 百齡高中
結果公告暫訂11月中旬 複審 (面談) 面談作業暫訂12月初 結果公告 12月下旬

29 通過學校之諮詢輔導 執行年度第1年 執行年度第2年 執行年度第3年 實地諮詢輔導 由承辦單位統一於該年度10~11月間辦理。
集中式諮詢輔導作業 由承辦單位統一於該年度10~11月間辦理。 執行年度第2年 實地諮詢輔導 由各校自行邀請諮詢輔導委員於該年度11月前至少辦理1次為原則。 執行年度第3年 期待建立各校計畫執行能有長期陪伴之角色

30 詳細之諮詢輔導計畫將由百齡高中統一發文公告。
諮詢輔導 以第一期程通過學校為例 104年 集中式諮詢輔導作業 將於104年10~11月間由承辦單位統一辦理,並可開放他校觀摩交流。 105年 實地諮詢輔導 由各校於105年11月前自行邀請諮詢輔導委員到校至少辦理1次為原則。 106年 由各校於106年11月前自行邀請諮詢輔導委員到校至少辦理1次為原則。 詳細之諮詢輔導計畫將由百齡高中統一發文公告。

31 最後審查未通過的話… 將給予通過初審未通過複審之學校精進補助費用最高額度新臺幣30萬元(限經常門),以協助學校申請次一期程的亮點計畫。

32 系列增能工作坊 1 如何撰寫計畫書及實務分享 2 「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與教學 3 課程評鑑(KPI) 4 計畫管理(含經費編列與管控) 5
教師領導-社群組成與運作 預計9月中旬前辦理完畢 申請書提報時間為 10/19(一) 至10/21(三)

33 聯絡資訊 張珮筠科員 TEL:1999轉1210 misschang0925@mail.taipei.gov.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劉安芸小姐 TEL: 轉513 百齡高中 李登祥主任 TEL: 轉512

34 亮點計畫訊息及資料下載 請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科室業務 > 中等教育科 > 國中亮點計畫」
今日說明會資料預計於6/5(五)掛上網。

35 GIVE YOU FIVE!!! Hands up for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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