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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一、概念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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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起诉状 一、概念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

2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 答辩状 民事调解书 起诉状 调查笔录 民事裁定书 反诉状 代理词 庭审笔录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状

3 民事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的概念 概 念 民事起诉状,又称“民事诉状”,是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执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4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5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 二、相关法律知识 (二)可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有: ①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争议;
②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关系所发生的争议; ③由经济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 ④由其他法规所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

7 民事起诉状 注意问题 1、考虑诉讼价值 提起诉讼之前,应当充分估量诉讼效果。 2、遵守诉讼时效期限 2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8 民事起诉状 清代名吏陆稼书审理兄弟争产一案 乃不言其产之如何分配,及谁曲谁直,但令兄弟互呼, 此呼弟弟,彼呼哥哥,
未及五十声,已泪下沾襟,自愿息讼。

9 结 构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
结 构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 份; 2、证据材料 份。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 1、受文机关的名称 2、起诉人名称 3、起诉日期 4、附项

10 (一)首部 当事人情况 格式1(当事人是自然人)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的情况)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告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11 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首部注意事项 1、起诉书——起诉状 2、被告人——被告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有适格的原告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北大六师生代表松花江状告中石油

12 民事起诉状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造成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 

13 委托代理人: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二: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二: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原告三:太阳岛    所处之位置: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    委托代理人: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于谨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14 原告四: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28室。邮编:100871    原告五: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30室。邮编:100871    原告六: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邮编:100871    原告七: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15 格式2(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    电话…… 被告情况同上。

16 “彼得兔”是已故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女士于1902年发表的第一部童话作品《彼得兔的故事》里的主角

17 国内首例“请求确认不侵权”案 “彼得兔小跑图"商标案   2003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彼得兔系列》丛书,使用了“兔子小跑图”。同年5月,英国沃恩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认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构成侵权,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同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做出维持上述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起诉至北京市一中法。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18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甲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树相,社长 电话010-6XX73834   委托代理人倪XX、王XX律师    单位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X号XXX大厦15层   电话010-6XX76308   邮编100022

19   被告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FREDERICK WARNE&C0.LIMITED)
  住所Frederick Warne 80 Strand Lindon)   电话+44(0)   传真+44(0)   委托代理人北京XX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外大街6号XX广场北座1334室   电话6XX03377,6XX04716   邮编100052

20 (二)正文 包括三部分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1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写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的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有关民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诉讼请求在法理上也称为请求权 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 “请求权的寻找,是处理实例的核心工作……请求权基础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必须彻底了解,确实掌握的基本概念及思考方法。”

22 (二)正文 (1)诉讼请求的范围必须明确、具体 (2)诉讼请求数额要具体 (3)诉讼请求的确立原则是要追求诉讼利益的最大化 (1)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 (3)给付之诉

23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必须以法律规定的被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为限。
1、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确定被告应该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的诉讼,原告应该考虑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原告身体造成伤害的,原告应该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例: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侵犯肖像权案

24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5   2003年5月12日,百事公司在上海对外宣布,已与姚明签下合约,姚明因此和贝克汉姆、布兰妮等一起成为百事公司包装的国际巨星。但与此同时,上海市场出现了印有巴特尔、姚明、郭仕强3人形象的可口可乐饮料易拉罐产品。   姚明认为,自己从未给予可口可乐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授权准许其使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据此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中国男篮的商务总代理中体经纪管理公司认为,2003年3月,他们与可口可乐公司签下3年合作协议,授权对方享有「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惟一专用碳酸饮料及运动饮料」称号及国家男篮整队肖像的使用权等。姚明等3个人可以代表中国男篮的团队形象,故其使用的是中国男篮全队的肖像权,而非针对姚明个人,因此不存在侵权。   可口可乐公司认为,国家体育总局曾于1996年发出505号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级运动员的肖像权等无形资产都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在得到中体公司的明确授权下使用包括姚明在内的一组球员集体肖像,不存在对姚明个人的侵权。

26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原告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 2、判令被告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判令被告可口可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27 2、诉讼请求数额要具体 有赔偿请求的,赔偿数额应该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另附清单,在附项中提出) 例1: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可以写成: 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2100元,误工费用200元,后期治疗费用4000元,合计6300元整。 例2:借款纠纷的官司  “请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  如果漏掉了“利息”,就有可能只获得本金的保护。

28   浙江李女士1994年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北京海淀区某公司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同区工商局张先生相识,不久两人结婚,婚后居住在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单位公产房(三居室),因婚前双方了解较少,婚后也没有建立深厚的感情,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不断激化,双方感情日益淡化,后张先生另有新欢,并长期与新欢同居,2004年3月李女士提出离婚,张先生虽然同意,但关于孩子(3岁)抚养及财产分割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李女士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孩子较小,且自己收有限无能力另行租房,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为:一,孩子归自己抚养,由张先生承担抚养费(每月800元);二,要求继续居住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公产房。   海淀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其中判决“三居室”的一居。由李女士继续居住使用。

29   后张先生与本单位“恶意串通”向单位退回公产房,李女士再次提起诉讼,主张承租权,但因各种原因经过两审没能胜诉,在申诉过程中又赶上因奥运会项目的需要该房拆迁,李女士被迫又卷入拆迁诉讼之中,最后只为自己争得了可怜的“点点”利益。   民事审判的原则,当事人提出什么请求,就审理什么请求,本案中,因李女士在起诉状中对公产房的诉讼请求是只“继续居住”,从法律意义上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承租权”,李女士最大的失误就在于离婚诉讼时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选择不当,如果对公产房主张“承租权”,不仅能使自己财产权益最大化,避免事后的诉讼之累,在日后的拆迁补偿中也能得到更大的权益。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双方均可承租;而且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30 (二)正文 2、事实和理由 包括叙事和说理两层内容。诉讼请求相当于提出的论点,而事实和理由就是为论点服务的事实和法律论据。 (1)要素齐全(自然顺序法) 具体写明被告人侵权行为或当事人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要素,将纠纷的过程如实反映出来。一般通过自然(时间)顺序法来写。 (2)纵横交错法

31 七段高手 爱人之间的悲欢离合 一见钟情(交易背景)—— 海誓山盟(合同内容)—— 天作之合(签订合同)—— 柴米油盐(履行过程)——
反目成仇(争议焦点)—— 不欢而散(协商未果)—— 声泪控诉(提起诉讼)。

32 网络虚拟财产“生化武器”争议案 本案首次确认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物的属性,也是所有权的客体。“网财”也是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 原告:李宏晨 被告:游戏运营商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3   原告李宏晨自2001年起,花费了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的现金,在名为“红月”的网络游戏(由被告游戏运营商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中积累和购买了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这些装备使他一度在虚拟世界里所向披靡。但2003年2月13日,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其中包括自己最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和2个毒药等物品。后经查证得知,这些装备被一个SHUILIU0011的玩家盗走了,原告找被告交涉,但被告拒绝将盗号者SHUILIU0011的真实资料交给原告,原告要求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恢复装备,仍遭拒绝。后原告又经多次交涉,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解决。

34 VS

35 纵横交错法 民事案件,既要叙述纠纷的起因、发展和结果,体现出发展变化来(属于纵的部分);又要把双方的争执意见写清楚,这相当于在一个水平面上介绍情况,(属于横的部分) 纵的部分:动态 横的部分:静态

36 正文需注意的问题 事实和证据注意要一一对应
民事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的案件,强调每一个单独的事实和证据,必须按照统一的线索和顺序,建立起它们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37 某律师制作的起诉状:   二零零七年初,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将原告韩国双氧水货物一批交给被告保管,双方建立货物仓储法律关系。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六月六日、六月十九日、六月二十日,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仓库里提取韩国双氧水共计1540桶,同年七月十日退回400桶,因此尚有1370桶,即41.100吨存于被告仓库。原告于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向被告发出请求验证后给予认证回签的书面函,但被告拒绝。

38 1、时间表达模糊。 2、标点符号格式错误。 3、陈述事实混乱。 4、事实缺乏证据支持。 5、事实和证据没有对应。

39    2007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货物保管协议》(见证据1)。
   按照协议规定,被告向原告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从2007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间被告应当依据原告的指示妥善保管或发出货物。    其后,原告按照约定,于2007年XX月XX日将货物韩国双氧水(下称“货物”)共XX吨交给被告保管(见证据2),被告向原告收取了保管费人民币XX元(见证据3)。   初稿   二零零七年初,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将原告韩国双氧水货物一批交给被告保管,双方建立货物仓储法律关系。

40 原告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向被告提出了异议(见证据8)。被告其后于同年7月10日退回原告的货物合计400桶(见证据9)。
   2007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共分4次,自行在仓库里提走原告的货物合共1540桶,具体时间和数量分别是:   2007年5月23日,XX桶(见证据4);   2007年6月6日,XX桶(见证据5);   2007年6月19日,XX桶(见证据6);   2007年6月20日,XX桶(见证据7)。   原告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向被告提出了异议(见证据8)。被告其后于同年7月10日退回原告的货物合计400桶(见证据9)。   初稿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六月六日、六月十九日、六月二十日,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仓库里提取韩国双氧水共计1540桶,同年七月十日退回400桶,因此尚有1370桶,即41.100吨存于被告仓库。

41    2007年7月31日,原告为验证货物数量,向被告发出请求验证货物函,但被告予以拒绝(见证据9)。
  初稿   原告于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向被告发出请求验证后给予认证回签的书面函,但被告拒绝。

42 理由 1、从事实方面阐述理由。 需要先对事实部分进行概括和提炼,将事实部分内含的可以用于证明诉讼请求的法律内容提炼出来
  需要先对事实部分进行概括和提炼,将事实部分内含的可以用于证明诉讼请求的法律内容提炼出来   2、从法律方面阐述理由。   是在对事实进行概括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根据对事实的概括和提炼,引用相关的法律依据,以证明诉讼请求。

43 郑州女律师状告麦当劳未尽提醒义务 河南省郑州市一女律师较真麦当劳托盘彩色垫纸,认为彩色垫纸含“铅”等有毒物质,为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位女律师以未尽提醒义务为由,一纸诉状将河南麦当劳(餐品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在托盘垫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识和提供放置番茄酱的餐具。

44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服务员的误导行为,加之被告提供的服务设施不完备的缺陷,致使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受到了威胁和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作为经营者的被告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托盘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识,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45 写理由需注意的问题 写作理由要简练 不需详细展开,尤其是推理分析过程,应简要叙述。 徐家力律师主编的《律师实务》
  写作理由要简练   不需详细展开,尤其是推理分析过程,应简要叙述。   徐家力律师主编的《律师实务》   “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是,对事实只进行简要的叙述,法律分析也是点到为止,只要达到立案的目的即可,充分、完整地阐述和分析留待日后的证据交换、代理词或者庭后补充材料再进行。”

46 证据的写法 1、制作证据清单 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种证据可以编成一组,然后对同一组的证据分别编号。

47 证据编号 分 组 证据名称 证明事项 证据1-1 证据1-2 同上 证据2-1 证据2-2 证据3-1 纠纷过程 证据3-2 证据3-3
分 组 证据名称 证明事项 证据1-1 合同签署过程 甲乙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 双方签订合同 证据1-2 同上 甲方董事会决议 合同已经批准生效 证据2-1 合同履行过程 甲方签发的《验收清单》 甲方交付货物 证据2-2 乙方银行的《银行转账单》 乙方支付货款 证据3-1 纠纷过程 乙方委托第三方作出的《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乙方主张甲方货物存在问题 证据3-2 甲方的《催款通知》 甲方向乙方催讨剩余未付款项 证据3-3 乙方的《复函》 乙方向甲方说明未付的原因

48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其在该系列图书中使用“彼得兔系列”及“彼得兔右侧小跑图”、“本杰明的兔子”等文字及图形,本是正当、合理的使用,但由于被告的主张及投诉原告侵权行为,致使原告的合法出版物的发行销售被迫中止,同时原告因被诉涉嫌侵权导致声誉受损,已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损失原告保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权利)。另一方面,被告在波特作品即将进入公有领域时,在图书类上以波特创作的角色名称、形象图来拉册商标:注册后被告至本案争议发生前并米在我国领域内实际使用过该商标;在国外及中国以享有波特作品“全部知识产权”为由要求任何出版行为均须获得其许可并支付版税;在其他出版者出版波特单篇作品或作品集而在图书上使用“毕翠克丝”、“彼得兔”等角色名称及或角色图时,即以侵犯其商标权为由投诉,并多以要求“侵权方”支付版税而和解(注:在本案之外被告还有过其他与本案类似的两次经历,结果是以与被投诉方和解,并向其收取版税而终止)。通过被告这些行为,我们有理由认为被告今实质上是希望用商标权达到继续垄断对波特作品的独占权的目的。这实质上违背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及本意,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如被告的行为被不恰当支持,则会限制作品的正当、合法传播。

49 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需要准备正本2份,副本2份。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正本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客户保存。律师自己和双方当事人使用副本。

50 实战演习 刘翠于1990年在东北打工时认识杨兵,并随杨兵回到杨家孝感市结婚,婚后家庭和睦,夫妻感情尚好,杨兵家中有一双目失明的母亲,刘翠在第二年又生下一子(取名杨思),由于二人均无稳定收入,杨兵决定去东北打工挣钱来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杨兵还会给家里寄钱,但后来音训全无。由于生活艰难,刘翠靠做一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儿子。两年后杨兵回到家里,但性情大变,经常对刘拳打脚踢,刘翠决定回娘家暂住一段时间,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刘翠受了伤,杨兵得知后,赶到刘家,当众辱骂刘及其家人。待原告将伤养好,回到孝感时,从邻居处得知,在刘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杨兵与邻村的林某有不正当关系,刘追问此事,杨却对其破口大骂。刘翠提出离婚,杨兵不但不同意,还当众对刘翠大打出手,被人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刘翠的伤构成二级伤残。在刘翠住院期间,杨兵从不去看望,并且与林某同居。刘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1、根据上述事实,帮刘翠代写起诉状。

51 原告:刘翠 女 1976年3月10日出生 土家族 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翠 女 1976年3月10日出生 土家族 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委托代理人:朱芳 孝感市孝南区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兵 男 1970年2月2日出生 汉族 生于湖北省 ,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我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判令我取得孩子(杨思)的抚养权,并由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 3、判令被告因侵犯我人身健康权将我打成二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被告 应明确费用数额

52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在东北打工认识的,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在1989年9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杨思 男 六岁),由于被告家里有一双目失明老母,孩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钱越来越不够用,所以被告去黑龙江打工挣钱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被告还向家里汇钱,但后来音信全无,因生活所需,我只能在村里做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孩子。两年后,被告突然回家,我以为可以正常过日子了,可是没想到被告动不动就拳打脚踢,2002年9月1日那天我们又争吵起来,被告对我大打出手,邻居阻拦不住,使我造成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被逼无奈我只好回娘家(贵州)途中翻车将我压伤,被告得知后急忙赶到,但不是安慰,而是痛打我,后来村里人劝说被告将我接回,但回到家我到邻居家串门时居然得知被告在我离开家中的这段时间经常把邻村一女带到家中居住(经证实他们确有男女不正当关系),被告的种种行为使我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明知自己有配偶, 但仍与他人同居,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被告的行为使我们再也无感情可言。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53 此 致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 翠 2004年10月20日 代书人:朱 芳 附:1、结婚证; 2、被告打我时阻拦的邻居及残疾证、医院病历、诊断说明书; 3、看到与邻村女人同居的邻居。

54 民事上诉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节 民事上诉状的制作

55 民事上诉状 概念    民事上诉状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该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制作的文书。

56 相关法律知识点 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 第一审程序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实体法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享有上诉权利的人有 : 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 第一审程序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实体法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虽可以代理当事人提起上诉,但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2、上诉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 不服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 不服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 上诉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57 结 构 3、简要的叙述案情全貌及原审裁判结论的内容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二)正文 1、上诉请求 2、上诉理由
结 构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址等。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 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等。   上诉人因XXX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或 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 年 月 日   附:   1、本起诉状副本 份;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3、简要的叙述案情全貌及原审裁判结论的内容 (二)正文 1、上诉请求 2、上诉理由 (三)尾部 1、受文机关的名称 2、起诉人名称 3、起诉日期 4、附项

58 民事上诉状 当事人基本情况 在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时,应用括号注明他们 各自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如 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59    上诉人(原审被告):容某,男,1982年4月2日出生,汉族。
  住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梁某,院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某人民医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06)赤民一初字第34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60    判决主文有三条:“一、 二、 三、 ”。上诉人同意上述判决的第一、三项,对判决第二项不服,现提出上诉。

61 二、正文 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 裁 定 上诉请求 驳回起诉 撤销原判 变更原判 判 决 重新审理

62 错误写法:含糊其词 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照顾,适当变更原判 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请求上级法院给我作主

63 二、正文 认定事实有误 上诉理由 适用法律不当 诉讼程序违法

64 上诉理由   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原一审的判决书)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是上诉状和起诉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 ①原判认定事实方面的错误; ②原判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当; ③原判诉讼程序上的违法。

65 原判认定事实方面的错误 1、事实不清 2、证据有误 3、提出一审遗漏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66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认为:“男女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两年,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近年来,女方毫无根据地怀疑男方另有新欢,双方争吵日益激烈,感情已经破裂。现男方提出离婚,因调解无效,因此判准离婚。”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都是不正确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虽由双方父母商定,但事先也是征求过个人意见,而且定亲后,双方经常约见,彼此印象都很好。结婚时更是欢天喜地,双方都无异议,这些都有亲友、邻居可以证明。这怎么能说是“无感情基础”呢?父母做主,必然无情,这是形而上学的论断,不能成立。    双方结婚12年来,生了2个孩子,家庭一直很和睦,虽然有些争吵,都不过是生活琐事,哪一个家庭能没有一点矛盾和争吵呢?

67    原判认为上诉人的怀疑毫无根据,也是与认定事实有误有关。上诉人现在已掌握被上诉人与本单位马某某的来往信件和他们二人的合影。被上诉人单位亦有李某某、刘某某等人证明它们二人的关系已经超出一般的同事关系。
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事实上,被上诉人也曾经向其好友李某某表示过同马某某一事很后悔,很对不起自己的家庭。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家庭和睦和有利子女的抚养,恳请上级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68 注意两点: 一是驳论要有理有据,措词要得体,同样要求坚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遣词用语切忌无限上纲; 二是对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部分,也就是没有争议的部分,有原审裁判可供上级人民法院审阅,因此,在上诉状中一般无须重复叙述,也不必说明对这些部分表示同意,以免造成上诉状文字冗长。

69 民事答辩状 概念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或者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作出回答和进行辩驳的书状。

70 相关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提不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71 民事答辩状 因(原告李某诉我交通肇事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答辩案由。写明答辩人因××案进行答辩。 2、正文 (1)理由部分: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 (2)意见部分:简要写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 (3)答辩时间 (4)附项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因(原告李某诉我交通肇事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写明具体的答辩理由、意见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 1、本答辩状副本 份;

72 民事答辩状的制作内容和方法 正文 1、答辩理由 2、答辩请求(答辩人的意见)

73 答辩理由 全部承认 承认诉讼请求 部分承认 针锋相对法 反驳诉讼请求 釜底抽薪法

74 1、承认诉讼请求之全部承认 尊敬的中国法官先生: 我是尼泊尔国公民,名叫益古吉瓦,今年32岁。××年
1、承认诉讼请求之全部承认  尊敬的中国法官先生:   我是尼泊尔国公民,名叫益古吉瓦,今年32岁。××年 9月我来到贵国求学,先后就读于北京语言学院、清华大学 等高等学府。××年毕业之后,我开始在美国一家公司的北 京办事处工作,时至今日。   ……   但是,我没想到在我需要她而她不再需要我的时候,她向我提出了离婚。

75    说到这里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骂我是个傻瓜。是的,我是个大傻瓜, 我为我的过度善良和缺乏对人的判断力而感到惭愧,但仅仅是惭愧而已,我无需像她那样忍受来自良心的谴责。我正直、宽厚,信守诺言,我当时答应供她出国读书,我便这样去做了,哪怕是到现在我分文积蓄全无,我毕竟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我没有违背我做人的原则,我的心是坦荡的、无愧的。   我相信,中国的女孩子绝大多数也是心地善良的、贤惠的。我当初找中国女孩子做妻子,正是看中了中国女性的这种传统美德。可是没想到,她们当中也有背信弃义的,而且恰恰让我给赶上了,用你们北京人一句时髦的话说,我的“点儿”背,不能赖社会。

76    尊敬的法官大人, 既然我与辛之间已无感情可言, 我也愿意尽早结束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使我尽早能够彻底摆脱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感情上的折磨。
  我与辛既没有孩子,也没有共同财产。我婚前婚后给辛花的所有钱——花了也就花了,在辛手里没花的,我也一分不要了。我欣赏中国的一句俗话——一日夫妻百日恩。  最后,恳请法官大人转告人在美国不能来京打官司,至少在判离婚之前仍是我的妻子的辛女士,我衷心祝愿她永远幸福! 答辩人:盖古吉瓦 ××××年×月××日

77 答辩理由   1、承认诉讼请求之部分承认   2005年5月14日晚11:15分,我酒后驾车由西向东行至XX区汶水东路水电路路口在避让前方意外情况时,所驾车子失控,翻车后将在同向慢行道上骑自行车的原告撞倒,致其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元,是事实。   但是,因我工作时间不长,没有积蓄,同时还要赔偿因报废汽车造成的13000元损失。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的规定,原告可以起诉我所在单位XX市第二制药厂替我垫付或赔偿。

78 反驳诉讼请求之针锋相对法 抓住对方在诉状、上诉状中的错误来进行反驳 1、对方所陈述的事实错误 2、对方所引用的法律错误
3、对方所举出的证据错误 4、对方的逻辑推理错误

79 对方所引用的法律错误 遗产继承纠纷案 两个儿子——父亲老李——养老院——护理人员张某
对方所引用的法律错误   遗产继承纠纷案 两个儿子——父亲老李——养老院——护理人员张某   原告说自己是李××(被继承人)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他才是法定继承人,而被告却只是其护理人员而已,根本无权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并非继承遗产的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知,李××先生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是合法的。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此条法规明确说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我按照李××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显然,原告所诉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是站不住脚的。”

80 反驳诉讼请求之釜底抽薪法 抓住对方在起诉状、上诉状中的基础来进行反驳 1、从原告的主体资格入手,证明其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
2、从被告的主体资格入手,证明答辩人不具有被告的主体资格。 3、从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条件入手,证明对方不符合法院的受理条件。 (1)诉讼时效 (2)管辖

81    2004年和2005年,江苏省高淳县境内发生两起车祸。经当地交警认定,死者均为外来无名流浪汉。由于无法确认死者的具体身份,又无人认领尸体,事故后续处理工作无法进行。2006年4月,在高淳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下,高淳县民政局以社会救助部门及流浪汉监护人的身份,将肇事司机和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30余万元。

82 运用事实和证据说话,用语冷静,忌语气过激。
    反驳中,注意问题:    运用事实和证据说话,用语冷静,忌语气过激。    明明是原告违约在先,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简直是颠倒黑白,血口喷人。请法院明察秋毫,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83 请指出下面这份答辩状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答辩状 ××市××区人民法院
 ××市××区人民法院    ××公司告我厂违约实在是冤枉。事实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我厂为××公司加工制作一批儿童服装,但××公司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我厂为了不使工厂停工,只能改作其他单位的加工订货,因此才使得我们的交货超过了规定时间。所以责任主要在对方,希望人民法院能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答辩人:××服装厂厂长××           2001年×月×日

84 辩护词 一、概念 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刑事审判庭上,为被告人所作的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辩护时,针对指控所发表的辩护性演讲词。
  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刑事审判庭上,为被告人所作的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辩护时,针对指控所发表的辩护性演讲词。 概念

85 辩护词 问题  辩护词是不是替所谓的“坏人”辩护?是不是替罪犯做“帮凶”? 

86 辩护词的结构内容、制作方法 标题 称呼语 首部 序言 正文:辩护理由 结束语 辩护词没有法定的固定格式。通常体现为如下结构:
  辩护词没有法定的固定格式。通常体现为如下结构: 标题 称呼语 首部 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利的合法性 序言 说明辩护人开庭前进行的准备活动 说明辩护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 正文:辩护理由 结束语

87 XXX(姓名)XXX案(案由)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 XXX(被告人姓名) 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XXX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写清理由,是辩护词写作的重点)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XXX不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88 张思之先生 对应着新中国各个时期律师行业和法律制度的兴衰起落。 《我的辩词与梦想》
一切出自一个腔调,源于一种模式,也就无美可言。自然界如果只是一种颜色,那里还有春?桃红梨(李)白,柳绿梅黄,杜鹃山花,修竹雪松,于姹紫嫣红见千姿百态……

89 1、直接切入式。 如为某被告辩护,可直截了当陈述自己的观点:   对公诉人指控某某犯有杀人罪的性质认定,本辩护人不能同意,现依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商榷。 2、焦点归纳式。 即 “表明基本态度”。如:   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本辩护人认为本案从程序到实体均存在严重问题。

90 3、以退为进式。 这种方式为“示弱”,以引起审判人员、受害人家属,旁听观众的同情和谅解。 如张思之先生在为大兴安岭火灾中庄学义“玩忽职守案”辩词的开头   我们参加今日庄案诉讼的活动,心情既复杂又沉重。因为:第一,这是一个原本及其简单但却被人为地复杂化了的案件;第二,我们面对的不仅有尊敬的公诉人和法庭的组成人员,而且有蒙受了巨大自然灾害的大兴安岭人民。作为普通律师,我们既要面对法庭履行职责,请法庭审查;又应面对我们人民讲出真情实感,请人民评判。”   这段开场白一方面表示辩护人心情复杂,压力较大,无法面对蒙受大灾害的人民,这是示弱的一面。但另一方又柔中有刚:“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接下来张先生做的是无罪辩护,最后用事实证明庄对于“职守”并未“玩忽”,不仅不是罪人,而且是功臣。

91 辩护词辩护理由 从指控事实方面进行辩护 从指控证据方面进行辩护 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92 1、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辩护 深入研究起诉书,如果发现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只要这种差错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和情节轻重的判断有影响,就必须就事实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被告人无犯罪行为而认定为有犯罪行为 (2)行为系此性质而非彼性质 (3)对被告有利的行为未加以认定 (4)夸张、渲染了犯罪事实

93 辩护词 (2)证据方面的辩护 1、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来源不合法;收集不全面;法律手续不完备 2、证据的锁链性问题
相互矛盾;不充分,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锁链; 证据被隐瞒

94 《“错位”的辩护》 扈庆彬 被一些法制报刊辑入“名辩赏析”和《最新法庭辩论丛书》,辩护词选入中国司法文书研究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律师文书范本》。该案例被评选为全国优秀辩护案例,获司法部颁发的“金獬奖”。

95 孙茂山 (沛县自来水公司 劳务站经理)     丛继军 (沛县建委副主任) 24万元 4.55 万元 共同购买三辆罗曼车 车款:28.55万元 指控构成挪用公款罪

96 孙茂山 (沛县自来水公司 劳务站经理)     丛继军 (沛县建委副主任) 24万元 共同购买三辆罗曼车 车款:28.55万元 指控构成挪用公款罪

97   检察机关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 以 (1995) 检刑起字第 13 号起诉书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丛继军、孙茂山、王某、岳某共同预谋挪用建委公款 24 万元,用于个人购买三辆罗曼车进行营利性活动。指控被告人孙茂山单独挪用本单位公款 4.55 万元用于上述三辆汽车的购买。构成挪用公款罪。   该案移送至沛县人民法院后,该院于 1995 年 11 月 24 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后,公诉机关以发现新的证据需查证为由撤回起诉。   补充侦查后,于 1996 年 7 月 14 日 以 (1996) 检刑起字第 18 号起诉书删除了第 13 号起诉书孙茂山挪用本单位公款 4.55 万元的内容而不作认定,只认定丛继军、孙茂山共同挪用公款 24 万元。   辩护律师以此作为突破口,拟订 “ 错位 ” 策略展开辩护。

98 一、 24 万元与 4.55 万元同是购车款,起诉书为何厚此薄彼?
辩方:三部罗曼车款为 万元,该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建委的 24 万元,二是劳服站的 4.55 万元。然而,为什么第一次庭审时, 起诉书认定孙茂山单独和其他人共同挪用公款 万元,而今天的起诉书只认定茂山和他人共同挪用 24 万元,而对他挪用本单位的 4.55 万元不作认定呢? 控方:一是数额小;二是孙茂山及时归还;三是没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小,故不作认定。

99 一、数额小   辩方:根据高法、高检《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第 2 项“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几个问题”的规定,挪用公款 5000 元至 1 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二、是孙茂山及时归还   辩方: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由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三个月时间限制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如此明确,公诉机关既已认为 4.55 万元也是被用于购私车,又岂能不认定此为被挪用的公款呢?既然被告人挪用公款购车进行营利活动,又岂能受及时归还的限制?既便是情节轻微,也应该是在认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予以免处。然而,起诉书认定孙茂山与他人共同挪用 24 万元,能是情节轻微吗?这是罪与非罪的重大原则问题,公诉人的上述解释能自圆其说吗?这岂非与其刚才所言“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宗旨背道而驰?

100 控方: 4.55 万元是本案的枝节问题,不影响两被告人共同挪用建委公款 24 万元的成立,应围绕本案焦点进行辩论。
辩方: 4.55 万元的问题恰恰是本案的关键症结所在。让我们来揭开谜底,起诉书不作认定的真正原因是:该 4.55 万元早在公诉机关 1993 年 11 月初封帐之前的该年度 5 月份就入了自来水公司劳服站的会计帐,既非变造,更非补造。这一事实证明被告人没有挪用公款购私车的主观故意;证明该款系劳服站公款公用购公车;证明该款不符合“挪用公款归个人或他人使用”这一挪用公款罪的法律特征。既然如此,与该款密切相联不可分割也是用于购买同三辆罗曼车的 24 万元,又怎么成了被挪用的公款?既然如此,控方所作的“后因检察机关查帐后,采用补办手续,突击入帐等手段,将三部罗曼车转让劳服站所有”这一指控,在 4.55 万元早已入帐的事实面前,岂能站得住脚?早已不攻自破。

101 3、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可以联系被告人一贯表现、犯罪起因、犯罪后果、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全面地分析,充分的说理。

102 张思之先生所言“对不法现象、违法情事不表义愤,不带感情色彩,对律师来说,就是失职。”
而对法律文书而言,要求其完全价值无涉,要求其只言事实与法条而不顾及人伦情感,就是片面。

103 崔英杰案   2006年8月11日下午5点,北京海淀区城管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海淀区中关村科贸大厦西北角路边执法时,依法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卖烤肠的崔英杰的三轮车。当执法人员准备离开时,崔英杰手持切烤肠的刀冲出,将刀刺进李志强的脖子。当晚6点多,李志强医治无效死亡。

104 北京夏霖律师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   我的当事人崔英杰,一直是孝顺的孩子,守法的良民,在部队是优秀的军人。他和他的战友们一直在为我们的国家默默付出;当他脱下军装走出军营,未被安置工作时也没有抱怨过这个社会对他的不公。这个国家像崔英杰一样在默默讨生活的复员军人何止千万,他们同样在关注崔英杰的命运,关注着本案的结果。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察官: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105 制作和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尊重事实、忠于法律 严格以本案查清的事实和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辩护的基础 2、严格把握分寸,更不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 3、沉着冷静、不卑不亢

106 刑事自诉状 一、概念 二、格式 三、内容与制作方法 四、范文欣赏

107 一、概念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控告被告人侵犯其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或附带民事责任时所递交的书面请求。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下列两大类: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公然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遗弃案,轻微伤害案,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案。这两类刑事案件案情简单,有明确的当事人,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侦查活动,法院受理后,可依法进行调解,法律也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由自诉人撤回起诉。

108 二、格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 此致
  自诉人……。    被告人……。 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 ××年×月×日 二、格式 附:本诉状副本××份

109 三、内容及制作方法 (一)首部 依次写明标题、当事人情况。
1、标题,即文书的名称,只写做“刑事自诉状”,不应以“起诉状”“刑事诉状”等代替。 2、当事人情况。

110 (二)正文 2、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应重点阐述,它是自诉人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
1、案由和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应重点阐述,它是自诉人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 首先采用叙述的方式写明被告人对自诉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交代清楚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等要素。 其次阐述提起控诉的理由。包括两层内容: 第一,对案情事实作法理上的概括。 第二,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危害后果及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影响量刑的情节、条件进行简要的论证分析,以高度精炼的语言援引相应的法律条款写明结论性意见,

111 (二)正文 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应具体、完整、准确,可参照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写法。 事实和理由要前后呼应,密切相关,理由应根据案情确定犯罪性质,阐述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出现彼此脱节甚至矛盾的现象,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112 (二)正文 3、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尾部,依次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诉状副本份数、自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113 依次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诉状副本份数、自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尾部 依次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诉状副本份数、自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114 范文欣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女,195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农民,住××省××县××乡×村。
委托代理人:齐×,男,1960年10月9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公司技术员,住××省××县城20号,系 自诉人之弟。 被告人:孙××,男,1958年1月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县人,系北京市×县×厂工人,住本厂工人宿舍。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孙××犯虐待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人孙××系夫妻关系,1982年结婚,生一男孩孙×(12岁),婚后感情尚好。自1989年7月被告人与女徒工林××来往密切,后发展为通奸关系。我知道后曾多次向××厂领导反映要求解决,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得到解决。被告人孙××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变本加厉地从精神上折磨我,从经济上克扣我,用言语刺激我,使我患有精神分裂症。1990年6月10日夜间,被告人假借为我治病之机,使用暴力强行挟住我的颈部往我嘴内灌砒霜,企图置我于死地,由于我强咬牙关,被告人的目的才未得逞,但却造成我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的严重后果。1991年2月15日夜里,被告人又用剪刀扎我,要对我下毒手,由于我急忙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才幸免于难。但我右手被扎伤四处,缝合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 被告人孙××,为了达到与我离婚和林×结婚的目的,自1989年开始,从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长期虐待、摧残我,使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2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孙××的刑事责任。 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 我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有××医院诊断证明证实;被告人孙××强行往我嘴内灌砒霜的事实有邻居李××可以证实,李××与我住同村;被告人孙××用剪刀将我右手扎伤的事实有××医院外科诊断证明和邻居王××、刘××证实,现王××、刘××与我住同村。 此致 ××县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自诉人 杨×× ××××年×月×日 范文欣赏

115 行政起诉状 一、概念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行政起诉状的制作

116 第四节 行政起诉状 一、行政起诉状的概念 概 念
第四节 行政起诉状 一、行政起诉状的概念 概 念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117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原告自由选择是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系的一般原则,复议前置只是例外。

118 二、相关法律知识 (二)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⑨除前八项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119 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 1、要处理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一般原则:原告可自由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例 外:复议前置 2、注意诉讼时效
例  外:复议前置 2、注意诉讼时效 (1)直接起诉的时效。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案件的时效。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方式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 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姓名,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行政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姓名,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 ×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 份;

122 行政起诉状的结构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
1、受文机关的名称 2、起诉人名称 3、起诉日期 4、附项

123 2、当事人情况 行政起诉状的结构 行政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的情况)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电话。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124 (二)正文 包括三部分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25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写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的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有关行政法律争议的具体问题。 (1)撤销之诉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变更之诉   变更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3)给付之诉   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原告造成财产损失的,原告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可以依法请求行政机关赔偿。

126 1、撤销之诉 “请依法撤销× × 市公安局× × × ×年× ×月× ×日第× ×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2、变更之诉 “请依法变更× ×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第× ×号处罚决定。” 3、给付之诉 “一、请依法撤销× ×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第× ×号处罚决定。 二、请依法裁决× × × × (行政机关名称)赔偿原告× × × ×(原告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损失× × × 元。”

127 (二)正文 行政诉讼法事实的陈述要注意层次性。
2、事实和理由 包括叙事和说理两层内容。诉讼请求相当于提出的论点,而事实和理由就是为论点服务的事实和法律论据。 行政诉讼法事实的陈述要注意层次性。

128 1、说明原告一方引起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
事实:被告在何时何地何种原因作了什么事—自然顺序法 2、说明哪一个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 3、反映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曾否申请复议。 4、行政机关处理、处罚决定或不作为的错误所在。

129   全国首例法院审理的学生诉学校“第一案”。开启了学生状告学校的大门。系首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上登载的重要案例。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

130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但并未查看。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   1996年3月1日至4日,原告所在系部对事实的经过和细节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后认为,田永的行为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尚不构成作弊行为。3月4日,两位监考老师也出具了证明,在田永离开考场之前,并未发现他查看纸条,纸条上亦查不到考题可以直接套用的公式。 [以上为原告一方引起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 

131 但同年3月5日,在这些情况未及上报之前,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按照该校1994年《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认定田永的行为按作弊处理,根据《通知》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说明由哪一个机关做出了何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132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133 [行政机关处理、处罚决定或不作为的错误所在。]
  1998年6月,原告已临近毕业,被告才通知原告所在的系,以原告已按退学处理,不具备北京科技大学学籍为由,拒绝给原告田永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亦未给原告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原告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被告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 [行政机关处理、处罚决定或不作为的错误所在。]

134 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病毒感染者的人数之具及社会影响超出人们的想象。据统计,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病毒感染者约有1.2亿,约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 周一超案件

135 2003年6月,原告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三十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2003年9月17日,原告在芜湖市人事局指定的铜陵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两对半中的HBsAg、HBeAb、HBcAb均为阳性,主检医生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其体检不合格。张先著随后向芜湖市人事局提出复检要求,并递交书面报告。同年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经请示安徽省人事厅同意,组织包括张先著在内的十一名考生前往解放军第八六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原告张先著的乙肝两对半中的HBsAg、抗-HBc(流)为阳性,抗- HBS、 HBeAb、抗- HBe为阴性,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依照体检结果,芜湖市人事局依据成绩高低顺序,改由该职位的第二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并以口头方式向张先著宣布,其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 [原告一方引起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 [行政机关作出了何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136   原告认为,被告芜湖市人事局作为公务员招考的人事管理机关,仅根据原告在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当中HBsAg、抗-HBc(流)为阳性的事实,就确定原告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剥夺了原告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和劳动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处理、处罚决定或不作为的错误所在。]

137 浙江、四川、福建、广东等省已经修改了当地公务员录用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规定,相当多的乙肝携带者重新获得了公平就业的机会。2004年8月1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也在新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突破性地把乙肝携带者大小三阳均列为合格。

138 理由的写法 理由的阐述一方面可以论证原告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另一方面可以论证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指出行政机关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引用法律条款,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139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址 1、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性举证。“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举证责任的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①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③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④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140 实战练习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起诉状。     2000年4月28日,××工厂在×地扩建厂房,由杜×龙的××工程队承包。在施工中,杜×龙未经王×良(被处罚人)同意,便在王×良的责任田东南角挖池拌灰,直接影响王×良责任田小麦生长。王×良多次劝告阻,但杜×龙等人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并说挖池拌灰“没有在你的地里,你管不着!”为制止杜×龙的非法侵害,保护小麦生长,王与杜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同年6月5日,××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王×良殴打他人,造成杜×龙轻微伤害为由,对王×良处以50元罚款。王×良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王×良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干扰杜×龙正常施工与事实不符。杜×龙在王×良责任田东南角半米处挖池拌灰,大量石灰粉尘不仅散落在小麦上,而且拌灰时溢出的石灰水直接流进麦田,使小麦受害,部分小麦枝枯叶黄。王×良说:“要求杜×龙改变施工地点,以停止不法侵害,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根本不存在干扰杜×龙正常施工的问题。可见县公安局认为我干扰施工是错误的。”     

141 王×良还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打人,造成杜×龙轻微伤害,不是事实。在制止杜×龙非法侵害中,双方发生争吵,有过拉扯现象。但双方均未被打伤,在场劝架的群众李×江、赵×景、胡×生均可以证明。杜×龙谎称自己受伤,既无医院诊断书,又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而县公安局却轻信杜×龙的一面之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王×良罚款50元,是适用法律错误。      据此,王×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县公安局对他的处罚决定。      原告:王×良,××县××乡××村村民,男,36岁,汉族。      被告:××县公安局,地址:××县××大街××号。法定代表人:李×正,局长。      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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