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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 年报布置会 人口社会科技科 2011年12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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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资统计 年报布置会 人口社会科技科 2011年12月 1

2 主要内容 一、I104表填报要求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填报要求 (一)台账要求 (二)报送要求

4 台账要求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台账要求 建立台账方法有两种: 1、到统计机构购买。(单价:15元) 2、网上下载。 下载台账网址: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统计信息网—制度&标准—统计台帐—2012年定报台账—工资统计台帐

6 报送要求 http://www.bjes.gov.cn 1、报送方式 一律网上报送。 报送报表网址:北京统计信息直报网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2017/2/25 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 一律网上报送。 报送报表网址:北京统计信息直报网 *能够网报的单位不再报送纸介质报表。 *不能网报的单位必须填报纸介质报表,并将加盖公章的纸介质报表上报给所在地统计机构,由统计机构代录。

7 报送要求 2、报送时间 开网时间:2012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前 (建议报送时间:1月15日前)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2017/2/25 报送要求 2、报送时间 开网时间:2012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前 (建议报送时间:1月15日前)

8 报送要求 3.上报内容必须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等。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报送要求 2017/2/25 3.上报内容必须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等。 4.不能网报的单位,手工填写报表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保证字迹清晰。指标空项不补 “0”。 5.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9 报送要求 纸报表(网报单位免报)报送地点: 滨河国信大厦7层723、725房间 门头沟区统计局 人口社会科技科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报送要求 2017/2/25 纸报表(网报单位免报)报送地点: 滨河国信大厦7层723、725房间 门头沟区统计局 人口社会科技科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兰艳丽、王雪、栗微、欧阳新芳 详见报送要求手册

10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 统计原则 指标解释

11 (一)统计原则 执行“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使用方统计,输出方不统计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注意: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使用方统计,输出方不统计

12 (一)统计原则 法人单位应独立填报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法人单位上报的数据要包括其本部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我市法人单位在京外地区兴办的产业活动单位,应随法人单位在我市进行统计

13 (一)统计原则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个法人单位负责管理两个(或多个)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应如何统计?
法人单位应独立统计本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情况,因此应分别填报工资统计报表。

14 (一)统计原则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筹建、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单位如何统计? 筹建:人员和报酬按统计原则填报。
停业(歇业):因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应按统计原则填报。 当年关闭、当年破产:有留守人员的按统计原则填报。

15 (一)统计原则 哪些情况可以报空表? 一个法人实体有多个法人执照的单位 (一套人马,几块牌子)
只报一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其他单位报空表 社团法人无专职人员,没有经营活动的可报空表 补充资料反映给社团主要负责人工资发放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16 (一)统计原则 哪些情况可以报空表? 不直接发工资的单位报空表 补充资料反映给该单位直接发工资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17 增加上年同期数据列 (二)指标解释 期末人数部分 (时点数据) 平均人数部分 (时期计算数据)

18 (二)指标解释 工资总额、生活费部分 (时期数据) 平均工资部分 (程序计算生成数据)

19 (二)指标解释 有资质的建筑业 法人单位填报 空表单位填报

20 新增指标 期末人数部分 基层表新增指标 在岗职工 从业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期末人数 其他从业人员 不在岗职工 原有指标更名

21 一、期末人数 指本单位期末最后一日24时的全部人员。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注意:期末人数为时点指标,不可 累计或者用其他时点数据代替。

22 期末人数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如何计算 如果年(季)末是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那么人数按照前一天的人数计算,但要扣减期末合同到期的人数。
比如:12月31日是星期六,某单位12月30日24时人数是100人,其中10人12月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31日这10人尚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该单位年末人数为: 100人-10人=90人

23 期末人数 期末人数应包括的人员: 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在单位直接领取工资、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生活费的人。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注意:无论本单位是否直接发放工资都要统计。 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工资的单位,仍由原单位统计其人员、工资总额和生活费。

24 期末人数 期末人数不应包括的人员: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
本单位正式离退休人员

25 举例 某单位12月31日24时的人员状况如下: 与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人员200人,其中:试用期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被本单位反聘2人 利用课余时间在本单位工作的学生2人 实习学生10人 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50人,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 本单位期末人数为 =252人

26 从业人员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不包括
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区别)

27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28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判断标准 工作时间 计酬方式 结算支付周期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29 从业人员其中项 管理人员 指在本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30 从业人员其中项 管理人员判断标准 行使管理职能 具有决策权、管理权 对人、财、物具有支配权
注意:不包括单位中的行政部门(如:财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等)的一般工作人员

31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包括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等。

32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统计原则为: “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 一般来讲,档案关系在本单位、人才、职介或自存 一般来讲,如果有社会保险关系在本单位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在本单位的财务帐上有反映;工资由本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

33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单位招用的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 单位招用的自存档案的各类人员
单位招用的虽没转档案但与原单位已没任何关系的人员 单位招用的档案保留在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及职业介绍所的人员

34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自行招用的失业人员,单位招用的临时工
街道办事处、镇填报时要包括:在街道、镇以及下属居(村)委会中工作的干部、社区工作者等 工资由本单位发放,但被派到其他或下属单位工作的人员

35 在岗职工 注意: 由本单位直接发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再作为在岗职工统计。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不执行“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36 在岗职工其中项 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非北京市户口 户口在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农业户口 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本市农业户口

37 举例 大四学生小王2011年5月进入某银行实习,7月从学校毕业,8月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半年,试用期结束后将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11年末小王是否为该单位的在岗职工? 小张,小王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到甲单位从事前台工作,每月甲单位给她们发工资,并且在季度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奖金。小张、小李是否统计为甲单位的在岗职工?

38 举例 甲公司派2名高级管理人员到下属单位(独立法人)工作,全部工资由甲公司发放,年末下属单位将2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全年工资划拨给甲公司,这2名高级管理人员可否计为下属单位的在岗职工? 2011年12月1日某学会(事业单位)在岗职工50人,聘用了5名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了半年劳动合同,学会每月给每人发3000元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这5名临时工作人员可否计入该单位的在岗职工?

39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从保安公司和保洁公司招聘的保安、保洁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40 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到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不统计 只要使用就统计

41 劳务派遣人员 强调: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42 举例 今年9月,某汽车生产企业从信达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0名生产一线工人,10名搬运工。
100名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由该单位直接发放 10名搬运工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 社会保险均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 另有2名保安公司的人员负责该公司的日常保安工作,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应如何进行人员统计? 汽车生产企业统计 统计110名劳务派遣人员 信达劳务派遣公司 不统计 保安公司 统计2名保安为在岗职工

43 其他从业人员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中不能归入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判定标准:
本单位直接发放劳动报酬 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不包括应有而没有建立的情况) 社会保险(如果有)在其他单位

44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本单位使用的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45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街道、镇办事机构发放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在外单位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员、园林绿化员以及城管监察员、水务管理员等。

46 其他从业人员 几项规定 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 如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应统计为“在岗职工”
如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档案关系,应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 无论兼职或专职,应统计为“ 其他从业人员”

47 举例 √ √ √ 1+1+1=3人 某软件公司,人员情况如下: 2名外籍人员 1人由该软件公司发放工资 1人由集团总公司发放工资
1名办公室行政人员为某事业单位的内退人员,原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名财务人员为该公司的退休反聘人员 最近由于研发需要,临时招用1名外籍软件开发人员,从事为期三个月的项目研发 1名收发人员为农村人员,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该软件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为多少人? 1+1+1=3人

48 不在岗职工 两个特点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两个特点 不在岗位工作 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

49 不在岗职工 包括: 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 离岗休养职工 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岗待工人员
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50 不在岗职工 单位外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的带薪人员 六个月及以内的,本单位仍将其统计为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单位发放的生活费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对于外出工作人员从境外单位再领取的工资或补助本单位不作统计

51 不在岗职工 停薪外派出国工作人员 从出国之日起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停薪留职公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2 各类人的判断 从业人员 在岗位状况 收入所得 是否直接发放 人事档案关系情况 社会保险 (企业) 在岗职工 有 工资总额 是
本单位、人才、自存 本单位有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费或工资 不一定 劳务派遣单位、人才、自存 劳务派遣单位有 其他从业人员 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 非本单位或其他 本单位无 不在岗职工 没有 生活费 - 本单位 从业人员

53 二、平均人数部分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方法1: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方法2: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4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54 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注意: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
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55 举例 (12+10+15+10+14)/12=5(人) 某公司2011年8月成立,每月平均人数如下: ?年平均人数 月份 月平均人数 8月
12人 9月 10人 10月 15人 11月 12月 14人 ?年平均人数 ( )/12=5(人)

56 三、工资总额、生活费部分 原有指标更名 基层表新增指标 原有指标更名 分四项构成 新增指标 工资总额、生活费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原有指标更名 分四项构成 新增指标

57 工资总额、生活费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强调: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 是工资总额、生活费

58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注意: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59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1990年1月1日的国家统计局一号令进行修订,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60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具体包括: 强调:税前概念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强调:税前概念

61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注意: 某些单位的个别人员,如部分高管人员发放工资时不存在代扣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因为这些项目已由企业承担。本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要将企业替他承担的上述费用加回。所有人员的工资统计口径保证一致。

62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统计工资总额时 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不管是单位自筹的资金,还是上级(或政府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在财务帐上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 强调: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63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
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64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应计入工资总额项中的各种津贴。

65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6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有些地区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一定的现金或补贴,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7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中规定: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计入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68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69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不包括: 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 加班工资 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70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71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具体包括: 值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 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 年底双薪等。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72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 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73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 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岗位性津贴 保健性津贴 技术性津贴 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74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如: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 无食堂补贴
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除外) 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注意: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75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其他工资 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
如补发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如补发的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

76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注意: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 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77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 公务员工资表 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奖金 绩效管理奖 值班误餐补助 加班工资 绩效考核奖金 年终一次性奖金
职务补贴 公务员工作津贴 公有住房提租补贴 通讯工具补助 节日补助 专岗津贴 警衔津贴 2010年工资补发 补发工资 冬季取暖补贴 独生子女费 病事假扣款 绩效奖金扣减额 代扣住公积金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所得税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扣减基本工资 扣减绩效工资

78 事业单位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浮动级 绩效工资 目标管理奖 加班工资 值班误餐补助 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考核奖金 工资包干结余奖
专岗津贴 事业职务补贴 菜金 交通费 洗理费 书报费 山区补贴 公有住房提租补贴 岗位津贴 教护龄津贴 教师山区岗位津贴 教师山区补贴 2010年工资补发 补发工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婴幼儿补贴 奶费 防暑费 冬季取暖补贴 基本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79 工人工资 单位:元 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 绩效奖金 绩效管理奖 加班工资 值班误餐补助 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考核奖金 通讯工具补助
公有住房提租补贴 通讯工具补助 职务补贴 工人工作津贴 节日补助 专岗津贴 2010年工资补发 补发工资 独生子女费 冬季取暖补贴 病事假扣减额 绩效奖金扣减额 代扣住房公积金 所得税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扣减基本工资 扣减绩效工资

80 举例 小王为某单位的在岗职工10月的工资条项目如下 请问:小王10月的工资构成如何统计? 基本工资 1000+200-50=1150元
工龄工资 职务补贴 工作津贴 房租补贴 通讯补贴 交通补贴 过节费 考核奖金 加班工资 补发上一年 应发合计 1000 200 900 400 300 150 600 2000 3000 500 800 9200 病假事假 社会保险 个人所得税 实发合计 50 300 200 8650 请问:小王10月的工资构成如何统计? 基本工资 =1150元 绩效工资 =3500元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4350元 其他工资 元

81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82 举例 某医药公司,自2011年8月起某劳务服务公司招用了10名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将10名劳务派遣工的工资25000元和管理费500元,共30000元打入劳务服务公司账户,由劳务服务公司发工资。另外在11月时根据这10名劳务派遣工的业绩表现,该医药公司给每人发放了1000元的补贴。请问这10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为多少?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25000×5+1000×10=135000元

83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支付给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应折合成人民币。

84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85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医疗卫生费 冬季取暖补贴 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防暑降温费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 文体宣传费 独生子女牛奶补贴 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 独生子女费 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 探亲路费 工作服洗补费 计划生育补贴 献血员营养补助

86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
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87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8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89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5.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6.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人员的补贴。

90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 不管来源只管去向 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谁使用谁统计 税前工资 何时发何时统

91 举例 某广告公司员工小李,2010年12月合同到期,当月办理了离职手续。2011年2月份该单位为其补发了2010年年度考核奖。2011年年报时,该单位不统计给小王补发的2010年年度考核奖。 某单位使用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该单位按季度发放奖金。2011年年报该单位统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时只统计了按季度发放的奖金。

92 举例 错 错 某单位填报工资总额时,将2011年12月计提预计将在2012年1月发放的年度考核奖金统计在2011年报中。
某单位填报工资总额时,报送的是职工薪酬科目的累计借方数,该科目中包括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

93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全部生活费。 包括发给本单位下岗职工的生活费。

94 四、平均工资部分 强调: 为年平均工资的概念 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不需要人工填写

95 五、补充资料部分 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96 补充资料 工程技术人员,包括: 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97 补充资料部分 工程技术人员,不包括: 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  指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人员。

98 补充资料部分 现场施工人员 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 持证上岗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  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 持证上岗人员  指现场施工人员中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人员。

99 补充资料部分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100 补充资料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101 补充资料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在计算成立当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数求得。 时期指标

102 补充资料 工资发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指调查单位不掌握也不能直接发工资,表内指标数据全部为0时,调查单位填写给本单位人员直接发工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不包括代发工资的银行和经营代发工资业务的公司,此类情况委托单位直接填报数据 除以上情况,调查单位仍无法填报数据时,填写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03 补充资料 工资发放单位详细名称或不能填报原因
工资发放单位详细名称或不能填报原因  指调查单位不掌握也不能直接发工资,表内指标数据全部为0时,调查单位填写给本单位人员直接发工资单位的详细名称 除以上情况,调查单位仍无法填报数据时,填写本单位不能填报的简要原因。

104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统计原则的问题 指标理解的问题 混淆“统计”与“会计”的问题

105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统计原则问题 漏报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非法人单位)数据 多报了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数据
多报了由其他单位发工资的人员

106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指标的理解问题 漏报了农民工、临时工和编外人员 多报了实习生 混淆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概念
如:将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反聘的离退休人员统计为在岗职工 未按照时点概念统计期末人数 如:多报了12月已经离职的人员;漏报了12月底新入职的人员

107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指标的理解问题 漏报了工资总额统计应包括的项目 工资表中未体现的奖金,过节费
发放的各项补贴,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伙食补贴 直接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个人缴纳部 实报实销的手机费

108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指标的理解问题 多报了工资总额统计不应包括的项目 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在校实习学生的工资
工资表中的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

109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指标的理解问题 未按照“何时发何时统”的计算原则统计 未包括本年度内发放的上一年的奖金
包括的本年应发而实际没有发放的钱 未包括在本年度发放的个别月份的劳动报酬

110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混淆“统计”与“会计”的问题
直接用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本年累计借方数填报,其中包含了由单位负责的保险和公积金、职工福利支出、教育经费等。 未包括“应付工资”外其他科目中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部分,未列入工资项目的奖金、提成等。

111 谢 谢 大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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