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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水利工程招标实务 何建新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1370552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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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型水利工程招标实务 何建新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 何建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招标师、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副主编,《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水利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主要编写人员。 参与起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4号令)及配套制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代表水利部参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 主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中线干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指导文件》、《江苏东线水源公司泵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监理招标文件指导文本》、 参加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指导书(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专业)编写及历次考试命题、改卷工作。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标准和范围》起草工作。 简 历

3 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围垦、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定义 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1、采购主体不同; 2、资金来源不同; 3、采购对象不同;

4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 制订主体提升,省以下不再授权

5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
3、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水利部发布《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条件的通知》取消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作为开展施工准备的条件。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二)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三)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 材料采购); (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七)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八)经批准的国家应急抢险部队抢险练兵的指令性任务;

7 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和主导地位,必须公开招标 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邀请招标

8

9 标段划分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遵守招标投标法 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 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 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10 招投标交易场所及电子招标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水建管[2012]182 2013年1月1日; 2013年7月1日

11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作为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 注意区域、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关系

12 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费用 合同范围 发改委[2002]1980号文; 发改委[2003]857号文; 发改委[2011]534号文
1、招标代理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2、“一次招标”(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 发改委[2002]1980号文; 发改委[2003]857号文; 发改委[2011]534号文 发改委[2015]299号文 合同费用 合同范围 招标代理合同

13 联合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按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格)等级。招标人 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1、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 3、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是招标人的权利,但需在公告中说明。 4、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 5、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4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5日非5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 资格预审主体 资格预审并非强制步骤,也非鼓励程序 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 资格预审依据 资格预审主体 资格预审方法 通知申请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主体 资格预审结果

15 资格后审和履约能力审查 资格后审-----------开标后,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 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6 投标保证金 可 以 不 要 求 可 以 要 求 必须来自基本帐户 形式:现金、支票、保函、担保 金额:2% 施工、货物:80万; 服务10万
提交对象:招标人 退还:合同签订5日内

17 标底与限价 标底: 不强制编, 有条件使用;不能废标,也不能实质上影响中标 只有一个标底;开标时公布; 可以是一个数字或计算方法; 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最低投标限价不允许;

18 暂估价 暂估价招标 暂估价定义?

19 限制或者排斥投标行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20 投标人利益回避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控股关系? 管理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 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重新招标 依次中标

22 签订合同 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 履约保证金:10%,农民工支付保障金,质量保证金,

23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主体 10日/3日/30日 时间 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 证据 处理 首问方

24 除开标异议现场答复外,其他均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答复
异 议 开标现场提出 招标文件10日 除开标异议现场答复外,其他均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答复 资格预审文件2日 开标异议 对文件的异议 评标异议 评标公示期间(3日)

25 利益不回避 无效处理 联合体组成不规范 投标人变化不申明 中标无效 招标无效 存在违法行为 对中标有实质性影响 不能采取措施纠正 违规代理
泄露信息 联合体组成不规范 串通投标 投标无效 中标无效 无效处理 弄虚作假 投标人变化不申明 违法谈判 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无效 存在违法行为 对中标有实质性影响 不能采取措施纠正

26 资格设定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 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达到 信用级别(说明信用认定主管部门、时效等);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于本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项目经理“AB”岗管理制度: 3.5投标人应在近 年完成 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7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贿档案查询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8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①工程任务情况及施工条件分析;
②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③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等各种措施; ④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方案 ①关键施工环节确立准确; ②施工方法可行; ③提出的工艺控制指标明确且符合强制性标准; ④防汛渡汛预案合理可行; ⑤临时占地控制在用地红线内; (3)施工进度计划 ①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确定准确; ②施工进度安排满足要求; ③施工进度计划表达方法科学合理,逻辑关系正确; ④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可行;

29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4)工程质量管理: ①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质量检查制度完善,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可行;
③质量事故处理有合理预案; ④为本工程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并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如三检人员); ⑤检验试验仪器或设备满足需要; (5)安全生产管理: ①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 ③为本工程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安全事故处理有合理的应急预案; ⑤安全技术措施可行; ⑥安全措施经费落实并承诺专户管理; ⑦安全生产设备满足需要; ⑧专项施工方案响应专用合同条款的要求;

30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6)环境保护管理: ①通过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②满足施工期环境保护导则的要求; ③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而可靠;
(7)资源配备计划: ①劳动力、材料供应、资金流与工程进度计划一致;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①临时设施布置科学合理; ②文字说明条理清楚,内容完整。 必备项目(黑体字部分)须全部合格,且选择项目(非黑体字部分)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合格。

31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3.2.1评审对象确定 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3名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检验对象。若评审中出现废标,依次递补。 3.2.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检验 评审对象如果同时出现以下2种情形,则应进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检验: (1)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 (2)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下同)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5%。 3.2.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判断标准: (1)基础单价中人工和主要材料和设备预算单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最高投标限价; (2)主要工程单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最高投标限价; (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最高投标限价; (3)措施项目明显低于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最高投标限价; (4)存在不平衡报价。

32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3.2.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检验程序 (1)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分别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中人工和材料和设备预算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中主要工程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4)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中分类分项工程量项目的算术平均值; (5)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的算术平均值; (6)检查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7)按照本章3.2.3的标准初步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8)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按废标处理。

33 最低价中标操作实例 商务标 详细评 审 4.6. 3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如下方法评审确定先后排序。 1、计算基准价A。
商务标 详细评 审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如下方法评审确定先后排序。 1、计算基准价A。 将经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数值大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经过排序的该组数中最中间位置的数值为中位数(若该组数为偶数,则取中间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中位数数值即为基准价A。 2、计算评标有效值。 评标有效值=A*0.98。 3、排序。 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有效值的,按由低到高排序。若投标报价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以上投标报价、基准价和评标有效值均不含暂列金,计算 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4.3确定入围投标人 4.3.1当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5家(含)以下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三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4.3.2当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6家至10家(含)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五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4.3.3当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10家以上时,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七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4.3.4当入围投标人不足三家,但投标人具有竞争力时,继续评审;当入围投标人不足三家,投标人不具有竞争力时,应重新招标。

35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A类项目:大中型枢纽或水工建筑物工程,包括:大中型枢纽、 水电站、泵站、船闸、水闸工程等。 B类项目:(原则:重要性、大标段) 1、基础处理(含防渗处理)、水工大坝、水工隧洞(大型灌区干渠以上的渠下涵)、河道疏浚、抛石护岸、机井、管理房及装饰工程等各类专业技术工程; 2、标段合同估算价(概算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各类工程(不含A类项目); 3、标段合同估算价(概算投资)在800万元以上或标段中建筑物(或专业技术工程及小型泵站工程)概算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厂工程; 4、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打捆招标标段合同估算价(概算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C类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概算投资)低于B类相关标准的堤防工程(含小型穿堤建筑物、护坡、砌石和砌块护岸等;若含基础处理工程,其投资比例小的按C类编写,投资比例大的,单独分标按B类编写)、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水利血防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一般性水利工程。

36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评标办法总体要求表 序号 类 型 评标办法 总体要求 施工类 (下阶段资格审查可能有新动向)  1 A类项目 综合评分法 资格预审,合格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复合评标基准价。要求项目经理答辩。 2 B类项目 资格预审或后审,合格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村;复合评标基准价。取消项目经理答辩,要求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 3 C类项目 综合评估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复合评标基准价;技术标为符合性审查;依次评审并推荐前3名。要求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

37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一.A类项目评分标准汇总表 商 务 标 73 投标总报价 59 分项报价合理性 3 投标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及其良好记录 5 投标人信用等级 6 投标人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 技 术 标 27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 11 安全度汛方案与措施、导流方案、冬雨季施工措施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项目经理素质 合 计 100

38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报价差百分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K+ (有效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 )×(1- K) 有效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的A1~A2范围内的各投标人报价去掉一 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人有效报价后的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 首先自上而下进行排序,对依次相邻报价相差不超过0.5个百 分点的两个或多个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后视同一个有效报价, 在此基础上再次算术平均即为二次算术平均值。 (大-小)/小

39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A1值——上限 备选范围为(0.98、0.99、1) A2值——下限 备选范围为(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投资控制情况 从0.85—0.92中选择3~4个供 抽取) K值—— 权重值 备选项为(0.1、0.2、0.3、0.4、0.5) 三种特殊情况(少于5家,均不在上下限范围,低于下限最小 备选值) C值——满分值 由招标人自己确定(一般为0、-1、-2); x值——档距 备选项为(2、3),x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 现场抽取

40 XX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介绍
C类项目评分标准汇总表 商务部分 投标总报价 62 分项报价合理性 3 投标人信用等级 5 投标人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 合 计 70

41 关于工程保修期和竣工验收相关问题的答复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分工安排,后者是前者在水利水电行业的补充。《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使用,两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于上述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已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9.1款和19.7款相关内容合并列入新19.1款,并将条款名称改为“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当时的考虑是,不同于建筑工程既有的将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修期分列的理念,水利工程已习惯上将缺陷责任期等同于工程质量保修期。加之水利工程没有共维基金,如遇修复多申请预算重新走基建程序,已是一个新项目了。因此水利工程不提保修期终身维修的概念。为了尽可能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协调,也为了尊重水利工程已有的习惯,《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两个概念等同。类似的还有竣工与完工、竣工验收和完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竣工及竣工验收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竣工及竣工验收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综上,二者不矛盾,均以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为准。

42 二、关于竣工验收 问题中提及的18.7.5款引自《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9.4.2款,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40条不矛盾。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所有合同验收完,整个工程运行一定时间(一般一至二年)后,才可进行国家层面的竣工验收。因此合同验收完毕即进入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一年。实践中因各标段合同的验收时间不一致,因此等整个工程运行一定时间时,最后一个缺陷责任期已经过了。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未满,不可能进行竣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有专门的验收规范,要简化得多。如果小型工程招标采用《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验收条款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调整。

43 一.并不是所有水利工程的所有合同均需由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单位才能做,一些专业工程适宜通过分包(须符合分包管理规定)或直接做一个标段来处理。
二.从来信提及信息看,这个项目不是用于主体工程构建,而是为主体工程建造服务的施工措施,亦或是拆除已有废弃建筑物。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的通知,爆破和拆除工程列为专项承包资质。本项目爆破工程是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相比应该占很少,因此可并入主体工程施工标通过分包来处理。如果爆破工程造价过大,有一定合同竞争力,也可单独作为一个标(此时本工程中非爆破部分可通过分包或并入其他合同处理),资质要求可只要求爆破和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别根据合同额确定)而无需再要求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 三.实践中,水利工程爆破因涉及公安许可,工程量不大,多并入主体工程,做为一个大标,交由主体工程承包商施工,回避专业爆破问题。个别爆破工程量大的,单独成标,但不会将爆破和其他工程合在一起做为一个小标。 综合所述,是否要联合体是项目法人的自主权,但本工程将爆破工程和其他工程合成一标,要求双资质,而爆破造价占比过大,显然标段划分不合理,同时从水利行业现状来看,同时具有这两项资质的很少,此举资格要求过于严格,有排斥潜在投标人,为某一投标人量身订做的嫌疑。 建议处理措施:1调整标段内容,将本工程并入主体工程,由总承包商分包,直接面对高危。 2.如果无法改变标段划分,则应突出爆破,将非爆破部分并入其他合同,资质只要求爆破专业承包资质,不宜再要求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    3.水利工程爆破工程多为施工开挖工艺,或拆除废弃设施,是附属工程,工程量不大,吸引力不强,不宜成标。    4.如果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过于严格的问题,也可招一次看看,若招标失败,再调整资质要求。

4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
你部关于“关于对《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条款咨询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施工交通工程分为场内交通和场外交通,是施工临时工程的组成部分,其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在招投标阶段,发包人一般将场内交通和场外交通分开实施。场外交通由一般发包人负责修建(因涉及三通一平和地方关系协调,发包人有行政优势,这种合同安排较合理)。场内交通一般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多标段共用的通过合同委托一家承包人实施。对于场外交通,发包人有的需要借助现有低等级交通设施加以改造,有的则直接利用国家现有交通网络。水利工程中的对外交通一般多指前者,即从国家骨干交通网至场内交通连接点。虽然对外交通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修建,但通行权的取得责任主体在实践中尚有争议。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建设管理思路中,行政强势主导色彩偏重。虽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法治意识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传统思路显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当前通行权已高度市场化的形势,发包人优势并不明显。因此,《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此责任主体在无例外的情况下给承包人(这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56号令是不同的),有例外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说明。至于函中提到的相关费用承担责任,取决于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图纸中关于此事的描述。若有争议按合同解释顺序就行了。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合同设计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并不是绝对不变。无论合同哪一方承担此责任,合同另一方均有责任按照和谐合同的原则协助。 场外设施一般指为满足工程需要在施工场地外建设的设施,如中转码头、铁路线、加油站等。场外设施与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密切相关,发包人一般不统一实施。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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