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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隊簡介 ROTC班隊簡介 生涯規劃暨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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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1年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 預備士官班暨ROTC招生簡介

1 大 綱 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隊簡介 ROTC班隊簡介 生涯規劃暨福利待遇

2 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 班隊簡介

3 甄選員額

4 民國101年專業軍官班甄選員額需求統計表 軍種 官科 員額 陸軍 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通資電、化學兵、
第一梯 第二梯 合計 陸軍 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通資電、化學兵、 行政、兵工、經理、運輸兵、飛彈保修 、航機保修、體育 258(51) 164 473 海軍 水面作戰、艦艇保修、通資電、補給、陸戰 80(11) 15 106 空軍 運輸兵、補給、情報、氣象、航機保修、設施工程、資訊、通資電、步兵 27(9) 36 聯勤 通資電、運輸兵、兵工、行政、工兵、經理 37(6) 11 54 後備 步兵、工兵、通資電、化學兵、行政、兵 工、運輸兵、補給 59(10) 26 95 憲兵 通資電、兵工、憲兵、經理、工兵、化學兵、運輸兵 78(9) 87 總政戰局 工兵、政戰 81(20) 76 177 軍備局 工兵、通資電、化學兵、兵工、步兵、行政 16(2) 18

5 民國101年專業軍官班甄選員額需求統計表 軍種 官科 員額 主計局 財務(主計) 軍醫局 醫療、醫勤、 護理、藥劑、職能治療、補給 飛指部
第一梯 第二梯 合計 主計局 財務(主計) 13(3) 16 軍醫局 醫療、醫勤、 護理、藥劑、職能治療、補給 48(20) 30 98 飛指部 砲兵、通資電、兵工、行政、補給、飛彈保修 20(5) 25 電展室 情報 35(5) 40 資電部 通資電 1(1) 1 3 勤指部 資訊 2 海巡署 步兵、通資電 56(14) 70 811 (166) 323 1300

6 民國101年專業士官班甄選員額需求統計表 軍種 官科 員額 陸軍 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兵工、補給、車輛修護 海軍
第一梯 第二梯 合計 陸軍 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兵工、補給、車輛修護 190(90) 90 370 海軍 艦艇保修、飛彈保修、通資電、補給、車輛修護、陸戰步兵、航機保修、運輸兵、工兵、陸戰測量 33(5) 5 43 空軍 砲兵、工兵、通資電、兵工、航機保修、飛彈保修、兵器(軍械)、戰管、主計(財務)、一般作戰 121(26) 38 185 聯勤 車輛修護、兵工 13 51 後備 步兵、砲兵、工兵、通資電、行政、兵工、運輸兵、經理 100(35) 42 177 憲兵 工兵、化學兵、兵工、補給、運輸兵、經理、車輛修護 24(4) 28 總政戰局 政戰 16(9) 25

7 民國101年專業士官班甄選員額需求統計表 軍種 官科 員額 軍備局 化學兵、兵工 軍醫局 醫勤、工兵、藥劑 飛指部
第一梯 第二梯 合計 軍備局 化學兵、兵工 21 20 41 軍醫局 醫勤、工兵、藥劑 3 飛指部 通資電、飛彈保修、飛彈射控、車輛修護、行政、補給、測量、經理、 73(35) 29 137 電展室 情報 16(4) 資電部 通資電 10 7 17 672 (220) 263 1155

8 甄選資格

9 20至32歲(69.1.1以後出生,年滿20歲計算至各梯次考試日)
國籍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 學歷 軍官: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士官: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年齡 20至32歲(69.1.1以後出生,年滿20歲計算至各梯次考試日) 體格 身高 男160至195公分、女155公分至185公分 (憲兵男165至187公分、女160公分至175公分) BMI 男16.5至30、女17至26 (憲兵男18至30、女17至24) 視力 兩眼裸視視力或最佳矯正視力達0.8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屈光度加二分之一散光屈光度)均在六屈光度(600度)以內,兩眼視差不得超過400 其他 1.憲兵另須符合憲兵體格基準 2.各項檢查須符合「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體檢體格區分 表」及「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位標準

10 限制條件 1.曾受刑之宣告、保安處分、感訓處分、保護處分、強制戒治、觀察、 勒戒者,不得報考。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2.曾經就讀軍事學校遭開除學籍者,於離校後3年內,不得報考。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香港及澳門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11 甄選期程

12 民國101年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期程規劃表
梯次 第1梯次 第2梯次 第3梯次 (視招募情形檢討辦理) 體檢表有效 時間 100年4月27日以後 100年7月27日以後 100年10月19日以後 網路暨通信 報名 4月27日8時起至 5月16日17時止 7月27日8時起至 8月15日17時止 10月19日8時起至 11月7日17時止 寄發准考證 6月25日 9月10日 12月3日 考試 7月7日(週六) 9月22日(週六) 12月15日(週六) 成績公告及 複查 7月23日 10月8日 12月31日 寄發錄取 通知單 8月7日 10月23日 102年1月15日 軍官入學及 入伍報到 9月17日 11月19日 102年3月25日概訂 士官入學及 9月20日 11月22日 102年3月28日概訂

13 民國101年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期程規劃表
梯次 第1梯次 第2梯次 第3梯次(視招募情形檢討辦理) 軍官分科教育 11月13日 102年1月14日 102年5月20日概訂 士官分科教育 11月15日 102年1月17日 102年5月23日概訂 軍官任官日期 各官科預備軍官 教育期程 士官任官日期 各官科預備士官 備考 1.第3梯次考選期規劃依實際需求,於辦辦理第3梯次考選公告時調整辦理。 2.詳細入學日期、報到地點由國防部公告,並於錄取通知單規定之 3.以上時間如有異動,均以國防部實際規劃需求為準。

14 報名程序

15 網路填表 通信報名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1.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2.辦理體位審認或身分查核 郵寄(採掛號方式)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考生網路 預約體檢 至各體 檢醫院 醫院輸入考 生體檢資料 建立考生 體檢資料庫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1.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2.辦理體位審認或身分查核 通信報名 郵寄(採掛號方式)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專業軍(士)官甄選委員會 備齊報名相關表格、資料

16 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制,請先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登錄(網址:http://rdrc.mnd.gov.tw/)
2.請考生預約體檢時確實選擇「專業軍(士)官班」,避免造成無法報名。 3.體檢費用統一收費1200元,由考生自行 負擔檢查。

17 體檢注意事項 4.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考選簡章所定基準,核予退學處理。
5.考生僅得擇一指定醫院辦理體檢,一經受檢即不得再赴其他醫院辦理體檢。 6.考生應妥為保存體檢表正本1份,於入學報到時繳交,以利體格資料查驗及建檔使用。 7.體檢結果以1年內有效(可跨年)。 8.役男已實施徵兵體檢者,必須於報名時檢附徵兵體檢表影本,未檢附者,判定為不合格。

18 報名繳交資料 ◎報名表1份(戶籍地鄉公所實施役男體位查核簽署或至所屬戶籍地縣市 後備指揮部實施身分紀錄查核簽署)

19 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各類身分別查核單位對照表
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查核 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或現職單位查核 備考 未役社會青年 (男性) × 註一 (女性) 未曾列管無需查核 後備役士官兵 (屆退士官兵) 註二 已訓補充兵 註三 替代役備役役男 註四 在營志願役士官 註五 其它(如國民兵) 註六 註: 一、未役役男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查核。 二、後備役士官、後備役士兵至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查核;屆退士官及士兵於報名時尚未至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報到或無法查核身分者,由現職單位實施查核。 三、已訓補充兵至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查核服役紀錄及體格。 四、替代役備役役男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查核。 五、在營志願役士官由現職位實施查核。 六、其它(如國民兵):非上述身分人員,請分別至鄉鎮市區公所及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查核,以確認身分別及相關事宜。

20 報名繳交資料 ◎符合照相公會2吋照片乙式2張或上傳最近3個月數位相片檔 ◎役男已實施徵兵體檢者,必須檢附徵兵體檢表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得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限第1梯次報名)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 ◎中華民國技術士或國家專業檢定證照、高普考合格證書正反面影本 ◎體檢表影本1份 ◎64元郵票 ◎退伍證明影本(未役社會青年免附)

21 志願選填及錄取 ◎具學士以上學位者,可同時報考軍官班及士官班,最多各16個志願。 ◎具副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士官班,最多16個志願。
◎錄取總政治作戰局政戰官科、主計局主計財務官科及軍醫軍醫勤官科人員,將於基礎教育期間實施軍種及單位抽籤分發。

22 甄 試

23 甄 試 北區:台北或桃園 中區:台中 地點 南區:高雄 智力測驗、國文、英文、口試、體能測驗、專長測驗(面試、性向測驗;僅報電展室需加測)
甄 試 地點 北區:台北或桃園 中區:台中 南區:高雄 科目 智力測驗、國文、英文、口試、體能測驗、專長測驗(面試、性向測驗;僅報電展室需加測) 計分 方式 測驗成績採不倒扣方式計分;測驗試題採用選擇題,每題有四個選項,考試為單一選擇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備考 各節測驗時應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駕照或護照、或貼有相片之健保IC卡)入場應試。

24 特別加分 學歷 1.具博士學歷考生加總分30分、具碩士學歷考生加總分20分(須已完成博士、碩士學歷,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始可加分)。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獲教育部認可之國際認證機構認證通過之航海學類畢業者,報考水面作戰官科,得加總分20分。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獲教育部認可之國際認證機構認證通過之系統工程暨造船學系、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船舶機械系、造船工程系、機械與輪機學工程學系及輪機工程學系畢業者,報考艦艇保修官科,得加總分20分。 證照 具與報考官科(專長)相關之中華民國技術士或國家專業檢定證照或高普考合格證書者,得於總分加分。甲級(高考)予以加分20分,乙級(普考)予以加分10分,丙級加3分。證照須為國家級考試合格或行政院勞委會核可之證照及高(普)考合格證書,並與所選填之志願,專長相關者,始得加分。 備考 以上特別加分事項,僅能擇1高分計列。

25 錄取、報到

26 錄 取 錄取標準 體能測驗 智力測驗 口試 學科測驗 備考 男性:10分鐘內,完成1600公尺徒手跑步
錄 取 錄取標準 體能測驗 男性:10分鐘內,完成1600公尺徒手跑步 女性:8分鐘內,完成1200公尺徒手跑步 替代項目: 男性:1分鐘完成基準俯地挺身20次 女性:1分鐘完成基準俯地挺身4次 智力測驗 100分(含)以上 口試 須達60分以上 學科測驗 1.國文及英文每科配分100分,每科考試題數均為40題(每題2.5分),總分計200分 2.國文、英文總分未滿50分者不予錄取 備考 大學以上學歷人員,得同時報考軍官及士官,均達成績及格者,得由考選委員會依績序或志願,同時納入軍官及士官錄取與備取作業,如經錄取軍官正取人員,即不納入士官錄取作業

27 錄取分發作業流程: 狀況一:僅報考軍官 成績符合分發基準「志願分發」是否錄取 是否接受「系統分發」 正取 備取 未錄取 志願分發 系統分發

28 成績符合分發基準「志願分發」軍官是否錄取
狀況二:同時報考軍、士官 成績符合分發基準「志願分發」軍官是否錄取 軍官志願分發 軍官錄取作業 是否接受「系統分發」 軍官系統分發 軍官正取 軍官備取 軍官未錄取 備取 「志願分發」 士官是否錄取 「志願分發」 士官是否錄取 士官志願分發 士官錄取作業 是否接受 「系統分發」 是否接受 「系統分發」 士官系統分發 士官 正取 士官 備取 士官 未錄取 士官 正取 士官 備取 士官 未錄取 備取

29 狀況三:僅報考士官 是否接受「系統分發」 正取 備取 未錄取 同時報考軍官、士官 僅報考士官 備取或未錄取 志願分發
成績符合分發基準「志願分發」是否錄取 是否接受「系統分發」 系統分發 正取 備取 未錄取 備取

30 報 到 軍官 士官 報到 日期 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9月17日 11月19日 102年3月25日概定 9月20日
報 到 報到 日期 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軍官 9月17日 11月19日 102年3月25日概定 士官 9月20日 11月22日 102年3月28日概定 報到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備取人員將於正取報到日當日下午7時起至10時止,依備取順序 以電話通知報到地點及時間 攜帶 物品 錄取通知單正本、退伍令正本(限後備軍人)、畢業證書正本或蓋有畢業學校核對章影本、體檢表正本、國民身分證正本、放棄外國國籍相關證明文件(限具雙重國籍者)、入學志願書及保證書

31 基礎教育與服役

32 基礎教育 社會青年及後備役人員: 自入營報到之日起,接受預備軍官基礎教育40至52週(士官26週,均含入伍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所屬司令部(單位)辦理單位分發。

33 服 役 一、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以少尉任官,其待遇4萬5,835元(以101年薪資為例,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5年。 二、志願役專業預備士官班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以下士任官,其待遇3萬7,345元(以101年薪資為例,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自下士任官之日起算,服預備士官現役3年。 三、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晉任。 四、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作業規定」,申請續服現役;未經核定續服現役者,應依規定於役期屆滿時辦理退伍。

34 ROTC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班隊簡介

35 甄選員額

36 101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員額需求統計表
軍種(單位) 官科(專長) 員額 陸軍 步兵、裝甲兵、砲兵、工兵、化學兵 111 海軍 步兵(陸戰隊) 、航輪 20 空軍 砲兵(防砲) 10 聯勤 工兵、兵工 6 後備 步兵、砲兵 40 憲兵 7 總政戰局 政戰 39 總 計 233 備註 1.考生可自行選填4個志願(軍種單位)。 2.各軍種之官科(政戰官科之軍種)畢業分發方式,由 軍事學校於學生入學報到時實施說明。

37 甄選資格

38 國籍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學歷 就讀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二年級或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學系三年級之未婚男性學生(不含公費學生) 年齡 18至23歲 (78.1.1以後出生) 成績 1.學業成績各科均達60分以上(不含 選修科目) 2.軍訓(國防通識)成績達70分以上 (須具一學期) 3.德(操)行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 體格 身高 160至195公分(憲兵165至187公分) BMI 身體質量指數(BMI):16.5至32(憲兵18至30) 視力 兩眼裸視視力或最佳矯正視力達0.8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屈光度加二分之一散光屈光度)均在六屈光度(600度)以內。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1年以上,檢查無後遺症者,方得報考。考生於體檢(視力)時不可戴隱形眼鏡。(前一週不可戴角膜塑型片) 其他 1.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報考憲兵不得穿耳洞)者,不得 報考 2.各項檢查結果除須符合「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以上體位外, 並須達「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以上

39 甄選期程

40 寄不 發合 准格 考通 證知 及單 101 02 20 04 06 101 04 09 27 101 05 15 101 05 26 101 06 12 101 06 25 101 06 25 27 101 07 02

41 報名程序

42 網路填表 後通信報名 合格 不合格 1.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2.辦理兵役體位審認 郵寄(採限時掛號)
考生網路 預約體檢 至各體 檢醫院 醫院輸入考 生體檢資料 建立考生 體檢資料庫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合格 填寫報名資料 不合格 無法登入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1.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2.辦理兵役體位審認 後通信報名 郵寄(採限時掛號)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委員會 備齊報名相關表格、資料

43 報名繳交資料(詳如簡章第4頁) ◎報名表1份 ◎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2張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四年制具大二下學期註冊章、五年制具大三下學期註冊章)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 ◎成績單(報名前各學期成績,並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章戳) ◎體檢表影本1份 ◎32元郵票2張 ◎志願書(考生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44 甄 試

45 甄 試 日期 101年5月26日 地點 科目 範圍 計分方式 北區:陸軍專科學校 南區:陸軍軍官學校
甄 試 日期 101年5月26日 地點 北區:陸軍專科學校 南區:陸軍軍官學校 科目 智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口試、體能測驗(1600公尺徒手跑步) 範圍 國文、英文、數學以近3年大學入學考試 學科能力測驗試題程度為主,並參酌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試題,惟不受限於試題內容。 計分方式 每科配分100分,題數均為40題,採單一選擇題,答錯不倒扣方式計分

46 錄取、報到

47 錄 取 錄取基準 體能測驗 須達60分(1600公尺10分鐘) 口試及 智力測驗 100分(含)以上 學科測驗
錄 取 錄取基準 體能測驗 須達60分(1600公尺10分鐘) 智力測驗 100分(含)以上 口試及 學科測驗 1.採加權配分:口試成績佔40%、學科 測驗成績佔60%(其中國文20%、英 文20%、數學20%),依排列先後績 序錄取,且任一科未達30分者,不予 錄取。 2.最低總成績錄取基準由甄選委員會於 召開錄取會議中訂定。未達最低總成 績錄取基準者,即使尚有缺額,亦不 予錄取。

48 報 到 放榜 101年6月12日 正取生報到 101年6月25日 101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入伍訓練 101年7月2日 備取生通知
報 到 放榜 101年6月12日 正取生報到 101年6月25日 備取生通知 及報到 101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入伍訓練 101年7月2日 ◎錄取結果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開放查詢。 ◎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備取考生之遞補,按缺額狀況,依備取順序逐一電話通知 ◎入學報到應由家屬(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陪同,並完成 簽訂合約後,配合三軍六校院聯合入伍生團實施入伍訓 練。

49 軍官基礎教育與服役

50 軍官基礎教育 ◎大學階段軍事學科: 大學修業期間,每週六至指定之教育中心實施8小時軍事學科課程,上課地點依學生戶籍地、就讀學校及個人意願分配。 ◎寒假、暑假軍事訓練: ※錄取陸、海、空軍學生分別由陸、海、空軍軍官學校寒、暑假期間,依軍種特性施予相關軍事訓練。 ※錄取聯勤、後備、憲兵及政戰官科人員由陸軍軍官學校代訓。

51 軍官基礎教育 ◎任官前軍事教育: 儲訓團學生大學(學院)畢業,並完成入伍訓練、大學階段軍事學科及寒假、暑假軍事訓練者,依通知至指定之軍事學校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 ※各階段實施方式、時間及地點等,由陸、 海、空軍軍官學校於教育計畫中訂定。

52 服 役 ◎儲訓團學生大學(學院)畢業,並完成入伍訓練、大學階段軍事課程、寒暑訓及任官前軍事教育者,初任少尉,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5年。

53 福利待遇及賠償

54 福利待遇(詳如簡章第9頁) ◎儲訓團學生自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 事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
◎儲訓團學生於大學修業期間 (不含資格保留期間) ,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其金額由國防部定之 ◎寒、暑訓期間由國防部專案辦理傷害保險 ,並補助保費。 ◎儲訓團學生大學畢業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依軍事學校學生軍官基礎教育規定辦理。

55 賠 償(詳如簡章第9頁) 預備軍官役5年 階段 學年期間 寒、暑訓 軍事學科 處理 取消錄取資格 或退訓 退學或 開除學籍 依相關 法規處理
賠 償(詳如簡章第9頁) 預備軍官役5年 階段 學年期間 寒、暑訓 軍事學科 任官前軍事教育 處理 取消錄取資格 或退訓 退學或 開除學籍 依相關 法規處理 賠償 賠償選訓辦法第十條 規定所領之全部費用 依公費待遇津貼發 給及賠償辦法、選 訓辦法賠償 按尚未服滿現役最 少年限之比例,賠 償所受領之公費待 遇、津貼及費用 錄取報到 大學畢業 任官服役

56 軍官生涯規劃:

57 國軍軍官薪資表 階級 俸額 專業加給 志願役加給 合計 少尉一級 19775 18060 8000 45835 中尉一級 21775
18910 48685 上尉一級 25105 20790 53895 少校一級 28435 21710 10000 60145 中校一級 32430 25240 67670 上校一級 36425 29960 76385

58 士官生涯規劃: 國內外 研究所 士官長可服役至58歲 士 官可服役至50歲 二技 大學(四技) 考取各類證照 士 官 長 月薪47,815元
士 官 長 月薪47,815元 士官長可服役至58歲 士 官可服役至50歲 士官長正規班 上 士(三年) 月薪4,4750元 士官 高級班 中 士(二年) 月薪40,885元 二技 國內外 研究所 大學(四技) 下 士(一年) 月薪37,345元 考取各類證照

59 各項加給: 外離島加給 4500~12000元 高山加給 1000~8000元 飛彈修護加給 2000元 特戰加給 2200~6400元
海勤加給 2500~20000元

60 各項補助-1 :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 生育補助 生育補助 生育補助 生育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子女教育 補助 喪葬補助 喪葬補助 水電優惠 水電優惠 水電優惠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 60

61 各項補助-2 : 慰勞假 慰勞假 慰勞假 慰勞假 國內(外) 進修 滿10年榮民證 滿10年榮民證 滿10年榮民證 國內(外) 進修
房屋低利貸款 滿二十年終身俸 房屋低利貸款 滿二十年終身俸 滿二十年終身俸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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