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 解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总部 2012年12月6日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 解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总部 2012年12月6日"—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 解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总部 2012年12月6日
注:请参加12月6日培训的参会单位自行打印,本次培训不提供书面材料。

2 主要内容 1 相关工作背景介绍 《办法》重点解读 2

3 统一 完善 规范 完善保证金制度的目的 内部统一规则 市场需求 国际国内规范 沪-清算交割准备金 深-清算保证金
两者沿用沪深交易所的业务规定 沪深市场收取标准差异大、缺乏依据 收取规模大 利息归属不明确,增加资金成本 保障中央净额结算连续进行的基础性制度——IOSCO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65号令 统一 完善 规范

4 近年相关工作介绍 历史工作 近期推动 起草《结算规则》和推动货银对付(DVP) 制度的过程中,我们起草了《保证金办法》并征求部分结算参与人的意见。计划作为《结算规则》的配套业务细则,获批后一同发布实施。 考虑到市场各方的迫切要求,且证券市场规范经营能力大幅提升、结算系统发生损失且由全市场分担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我们先行推动《保证金办法》出台。

5 《办法》重点问题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结算保证金的筹集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 第四章 结算保证金的补缴与退出 第五章 附则

6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适用 范围 与结算备 付金关系 定义 账户

7 第二章 结算保证金的筹集 保证金的来源 互保功能的资金 缴纳标准 其他规定 结算参与人缴纳:自营、客户保证金
第二章 结算保证金的筹集 结算参与人缴纳:自营、客户保证金 中国结算公司划拨:违约金、相关利差 保证金的来源 自营保证金:20万限额互保(自有资金缴纳) 客户保证金:不具有互保功能 互保功能的资金 “前六个月日均结算净额” 平滑结算净额的变动,避免保证金大幅波动 缴纳标准 收取时间及方式、资金不足的处理措施、计息、查询等 其他规定

8 结算参与人由于交收违约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弥补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用途 结算参与人交收违约时的流动性垫付 结算参与人由于交收违约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弥补

9 1 2 3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损失确定 处置违约参与人的待处分证券、动用待处分资金 动用违约参与人缴纳的交收价差担保物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损失确定 处置违约参与人的待处分证券、动用待处分资金 1 动用违约参与人缴纳的交收价差担保物 2 向违约参与人发出追偿通知后收到的资金 3

10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损失分担 注:向违约参与人的追偿所得,按照逆序归还 违约结算参与人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第三章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损失分担 违约结算参与人 客户结算保证金(仅限于客户违约) 自营结算保证金(自营和客户违约) 中国结算的结算保证金划拨 未达限额/未获批准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结算参与人分摊 中国结算的结算保证金划拨 达到限额并获得批准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注:向违约参与人的追偿所得,按照逆序归还

11 发送通知 足额补缴 第四章 结算保证金的补缴与退出-补缴
第四章 结算保证金的补缴与退出-补缴 发送通知 足额补缴 动用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后,中国结算向该参与人发送补缴数据通知,按照动用前的缴纳标准或当前的缴纳标准 发出通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从该参与人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收取 结算参与人应足额存入相对应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否则,引起结算备付金账户透支。

12 申请划出结算保证 金账户余额 第四章 结算保证金的补缴与退出-退出 申请注销结算备付金账户 申请注销结算参与人资格 并结清相关债权债务
第四章 结算保证金的补缴与退出-退出 申请注销结算备付金账户 并结清相关债权债务 申请划出结算保证 金账户余额 申请注销结算参与人资格 并结清相关债权债务

13 第五章 附则 释义 自营证券冲抵(不作为常规业务。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可允许冲抵一定比例的自营保证金) 实施时间( ),原清算交割准备金(沪市)和结算互保金(深圳)的规定同时废止。

14 附件:计算公式 本月结算参与人应缴纳额度计算值=前六个月权益类日均结算净额×(权益类处置价差比例+处置成本)+前六个月固定收益类日均结算净额×(固定收益类处置价差比例+处置成本) 注:1、“权益类日均结算净额”的计算范围:A股、封闭式基金、ETF、LOF、权证、代办股份转让等。不包括:配股等一级市场资金,承销商的应收资金。 2、“固定收益类日均结算净额”的计算范围:国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债等。不包括:质押式回购。 3、上述两类结算净额均不包括:各项税费、现金红利、债券兑付兑息资金等。 4、每个结算保证金账户最低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 5、按照沪、深市场分别计算,不合并计算。

15 (1)权益类指数:选取上证指数、深证综指;固定收益类指数:深证企债指数、上证企债指数和国债指数。
附件:计算公式 测算过程: 1、处置价差比例 (1)权益类指数:选取上证指数、深证综指;固定收益类指数:深证企债指数、上证企债指数和国债指数。 (2)逐日计算各指数在一定历史时间段内(约10年)五日波幅,计算公式为: 某指数5日最大波幅=(T日最高价 -min(T+3日最低价,T+4日最低价,T+5日最低价))/ T日最高价 各指数数据选取的历史时间段为: 上证指数: 至 ; 深证指数: 至 上证国债指数: 至 ; 上证企业债指数: 至 深证企业债指数: 至

16 根据历史上风险处置证券的实践经验,权益类产品的处置成本取1%,固定收益率产品取0.5%。
附件:计算公式 1、处置价差比例 (3)设定置信度,确定处置价差比例。在99%的置信度下,上证指数、深证综指的5日价格波幅分别为13%、15%;深证企债指数、上证企债指数和国债指数分别为1.6%,5.5%,1.4%。 则上海市场固定收益类处置价差比例=(上证企债指数+国债指数)/2,结果为3.5%;深圳市场固定收益类处置价差比例=(深证企债指数+国债指数)/2,结果为1.5% (4)价格波幅使用了十年的数据,处置价差比例不频繁调整.但可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临时调整 2、处置成本 根据历史上风险处置证券的实践经验,权益类产品的处置成本取1%,固定收益率产品取0.5%。

17 谢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Download ppt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 解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总部 2012年12月6日"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