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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信息系统简介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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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申报信息系统简介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 网上申报的意义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高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及质量,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并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后能做什么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五险合一 社保数据网上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增强数据安全性 8项业务,在线申报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单位欠费情况查询(五险) 92-95养老年帐户查询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补缴明细表查询 补缴汇总表查询

4 资格条件 功能介绍 信息查询 用户管理 注意事项

5 网上申报的条件 (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的参保单位。 ( 使用CA数字证书增强数据安全性 ) 2.具备计算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 3.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 4.参保单位在四险(四险指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下同)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地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一致。 5.参保单位不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

6 网上申报的条件 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4号裕宝商贸中心8号楼2层 (北京国信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未曾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在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服务网点是为参保单位设立的数字证书业务现场办理点,提供证书申请、更新、解锁、重签发、吊销等业务。 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4号裕宝商贸中心8号楼2层 (北京国信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传真: 昌平社保中心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网点现场办理

7 网上申报的条件 用户初次申请数字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及相关费用,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证书申请。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 6.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生成200元。 (备注:数字证书年服务费190元(京发改【2009】1017号文))

8 网上申报的条件 1.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 2.存在欠费。 3.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 2.存在欠费。 3.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

9 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单位数字证书(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开通网上申报准备的材料: 1.单位数字证书(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符合A4纸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每月5 — 22日 办理地点:社保中心 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

10 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特别提示 如果单位已具有单位数字证书(网上报税、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该证书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需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

11 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2 登录、退出 登录地址: http://www.bjld.gov.cn/ 1.首次登录需要修改口令 2.企业开户必须绑定CA数字证书
4.登录需要将CA数字证书插入USB插槽中

13 企业登录、退出 退出时需要点击【退出】 链接

14 二、功能介绍 申报业务管理 业务报表查询 用户管理 查询管理 信息下载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普通增员 普通减员 个人信息登记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基金补缴录入 基金补缴确认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业务报表查询 个人信息登记表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人员增加表 人员减少表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补缴明细表查询 补缴汇总表查询 用户管理 修改密码 查询管理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92-95养老年帐户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信息下载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15 网上申报可办理的业务 (一)、网上申报可办理的业务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普通增员 普通减员 个人信息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基金补缴录入 基金补缴确认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16 1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17 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输入要变更的人员身份证号和姓名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提交

18 3. 普通增员 1.输入增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增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增员申报

19 4 .普通减员 1.输入减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减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减员申报

20 5. 个人信息登记 先登记个人信息,再提交申报。 登记时注意,蓝色字体为必录项。 删除选定为删除登记信息,谨慎使用。

21 新参保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个人信息登记表(2份) 参保人员增加表(1份) 白底一寸冲洗彩色证件照(2张) 身份证复印件(2张)

22 备注: 网上申报的新参统人员3-5个工作日内到柜台递交材料,不用取号。(每月5-25日)

23 6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或3月到4月22日。
2月或3月在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增员的人员应补录缴费工资。 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 。 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24 7 .新增功能 基金补缴录入 基金补缴确认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25 7.1 基金补缴录入 (1)点击“基金补缴录入”链接,进入基金补缴业务办理须知页面。

26 7.1 基金补缴录入 (2)在弹出的网上申报补缴业务办理须知中点击“接受”按钮。进入基金补缴录入界面 。
注意:如不同险种的补缴时间段不一致,需分险种录入多条补缴记录。

27 7.1 基金补缴录入 (3)在补缴录入页面中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并选择补缴险种、补缴开始年月和补缴截止年月,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在页面下方会显示成功录入的补缴人员。

28 7.1 基金补缴录入 (4)选中要提交的人员对应的复选框,然后鼠标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可以提交选定人员的补缴录入信息,提交成功后提示“次日请在补缴确认中确认补缴金额”。

29 7.2 基金补缴确认 (1)点击“基金补缴确认”链接,进入基金补缴确认界面。

30 7.2 基金补缴确认 (2)选中正确信息的复选框,点击“浏览”按钮,将会出现《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的确认信息。

31 7.2 基金补缴确认 (3)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成功后提示“请在申报状态查询中查询反馈结果,反馈正确即可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 》”。 注意:反馈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后便可打印《表四》,然后企业需携带《表四》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后续业务。

32 7.3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1)点击“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链接,进入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界面
未收款记录指的是:基金补缴确认的信息进行完补缴审核后,在财务结账前未交款的交易。

33 7.3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2)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该信息。 注意:重新提交是对补缴确认的信息重新提交,重新提交次日查看反馈状态,反馈状态为导入成功的,即可再次打印《表四》,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所示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业务。

34 特别提示 网上申报业务正常使用的时间 每月5日 - 25日 每天6: :00

35 三、信息查询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一)查询管理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92-95养老年帐户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 变动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36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查询各项申报业务的受理情况 办理状态 查看申报内容 查看反馈信息
未提交: 已提交待处理:可取消 待审核:被内网抓取,不能取消 已审核:内网处理并反馈结果 查看申报内容 查看反馈信息 对于新参统导入失败的交易,可在“查看反馈”界面,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新参统人员的增加表只有医疗和四险均无导入失败情况,才能进行打印。

37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查询本单位员工信息

38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查询条件: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 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任选其一录入,则查询某指定人的信息
录入为空,则查询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信息

39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选择查询的年月,点查询。

40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选择查询的年份(无当年数据) 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41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选择查询的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选择险种

42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43 92-95养老年帐户 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号或姓名

44 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点击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链接,系统显示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页面。填入年份,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的详细信息。

45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页面。填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的详细信息。

46 养老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页面。填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的详细信息。

47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进入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页面。填入年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参保人各月缴费的详细信息。 目前只能查询2010年度的医保缴费情况,从7月开始可以查历年的信息。

48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进入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页面。填入年份,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的详细信息。
可导出为“Excel”文件,供查看及打印。

49 特别提示 每月3 - 4日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 查询功能在数据维护期间不可用

50 (二)业务报表查询 人员增加表 人员减少表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登记表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补缴明细表查询 补缴汇总表查询

51 人员增加表

52 人员减少表

53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54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55 个人信息登记表 只有四险和医疗均无导入失败的情况,才能进行打印操作。 下载打印为将此报表下载到本地,需自行打开下载后的报表文件,进行打印。

56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输入申报时间段或申报交易流水号进行查询

57 补缴明细表打印 注意:导入成功的补缴确认交易即可打印。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的子菜单“补缴明细表”链接。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的子菜单“补缴明细表”链接。 (2) 选择要打印的补缴明细表信息。 (3)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下载打印按钮,系统生成可下载的文件,弹出下载提示框。 (4) 点下载框中的保存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地。 注意:导入成功的补缴确认交易即可打印。

58 补缴汇总表打印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的子菜单“补缴汇总表”链接。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的子菜单“补缴汇总表”链接。 (2)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生成汇总表”按钮,系统可生成当月的补缴汇总表信息。 (3)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打印汇总表”按钮,系统生成可下载的文件,弹出下载提示框。 (4) 点下载框中的保存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地。

59 (三)信息下载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60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61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62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63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64 (四)个人登陆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个月缴费情况查询 92-95养老年帐户

65 参保个人-首次登录

66 参保个人-登录成功

67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68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69 参保人当年个月缴费情况查询

70 92-95养老年帐户

71 (二)网上申报业务的暂停使用 1.参保单位出现欠费 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任一险种发生欠费后,系统于次月自动取消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只保留查询权限。 2.参保单位中断缴费 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在四险或医疗系统中办理单位中断缴费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取消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只保留查询权限。 3.参保单位出现违规情况 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应接受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的不定期检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审核单》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一份单位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当参保单位出现违规情况时,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其使用网上申报或网上查询的权限。 参保单位的违规情况包括:存档资料不全、无效;未按要求存档;利用网上申报、网上查询从事与社会保险无关的活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

72 (三)网上申报业务的恢复使用 1.系统于参保单位全部归还欠费的次月自动恢复其网上申报业务权限。 2.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在四险及医疗系统中办理单位中断缴费恢复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开通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 3.出现违规情况的参保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其整改情况。参保单位如通过审核,则社保经办机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双方各留存一份,并恢复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或网上查询权限。参保单位如未通过审核,则社保经办机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返还参保单位。

73 参保单位在四险或医疗系统中办理单位注销后,系统将自动注销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的权限。
(四)网上申报业务权限的注销 1.参保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在四险或医疗系统中办理单位注销后,系统将自动注销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的权限。 2.参保单位申请注销网上申报业务的权限 参保单位填写《申请表》后报送至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注销其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的权限。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74 参保单位如因丢失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密码的,应携带:
(五)密码重置 参保单位如因丢失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密码的,应携带: ● 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社会保险登记证》 ● 单位数字证书 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核对资料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办理密码重置。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75 注意事项 五、操作注意事项 (一) 没有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须到证书受理单位设置的受理点申请单位数字证书。
(二)网上申报开通办理时间为每月5-25日,社保中心网上申报管理岗;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为每月5-25日的6:00至22:00;每月3-4日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查询功能不可用 。 (三)参保单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同一日内录错登录密码达十次时,系统自动锁定账户至次日5时。 (四)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五)同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对同一业务类型以最后一次申报内容为准。 (六)申报的处理结果反馈时间为: ● 四险业务于申报次日反馈信息(增减员业务即使反馈); ● 医疗业务于经办人员处理完毕后反馈信息; ● 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反馈处理结果时间顺延。 注意事项

76 注意事项 (八)参保单位只能查询本单位的单位和人员信息。
(七)申报企业版报盘文件后,单位须于次日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保单位只能查询本单位的单位和人员信息。 (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为截止到上月的信息,如需要查询当前信息,参保单位可通过定制《单位参保人员情况明细过录》,次日反馈查询结果。 (十)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只能查询截止到上上月的缴费帐户及基数信息。 (十一)申报信息状态显示为四险系统和医疗系统全部处理完毕后的状态。 (十二)参保单位办理整体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十三)参保单位不可办理兼职人员的职工登记。

77 系统支持服务热线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单位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热线; (010)59796320
(二)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9610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78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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