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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 提案階段重要工作提示 主講人:廖建順 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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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一 前言 二 方案簡介 三 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四 錯誤態樣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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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國土空間發展持續都市化 ,人口朝向大都會地區集中 69%人口集中在六都30%土地上,每年6萬人速度成長
28%的人口集居在國土6.4%的雙北市,土地利用嚴重不平衡引致區域房價問題 人口分布 102年新北市395萬人,台北市268萬人,(雙北=663萬),占全台人口2337萬人的28.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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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鄉村人口外移嚴重,每年將近有3萬鄉村人口往北部地區遷移。 城市、鄉村發展失衡,造成都會區外之生產、生活環境之負面循環。 農業 經濟
產業 就業 人口 居住 教育 衛生福利 生活品質 失衡 城市 鄉村 環保 勞動 衛福 內政 教育 文化 人口遷移狀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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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推動理念 鄉鎮拔尖(短期):創造小型成長核心,帶動周邊鄉村發展,減緩都市再集中。 鮭魚返鄉(長期) :鼓勵都市青年回流鄉村。
南 中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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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推動理念 遴選具發展基礎與潛力之鄉(鎮、市) 進行整體發展診斷規劃
跨域整合投資,利用現有計畫經費強化潛力鄉(鎮、市)發展機能 人口規模 交通條件 生活機能 特色產業 文化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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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現有可用資源 中央各部會個別投入80餘類(項)計畫資源 補 助 重 點 政策推動類型 7 部會別 推動主軸 7 國發會
文化部 教育部 交通部 經濟部 勞動部 環保署 客委會 原民會 衛福部 農委會 內政部 推動主軸 偏鄉經濟 文化再造 體育環教 觀光整備 產業扶植 就業輔導 低碳永續 客家文化 原民文化 福利服務 農業加值 其他 國土建設 補 助 重 點 離島 建設 村落文化發展 運動環境改善 好客 民宿 產業發展基金 跨域就業津貼 水體環境改善 客家文化環境 部落永續造景 生活 服務 農業企業化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城鎮風貌改造 花東永續發展 社區 營造 青年社區參與 觀光無縫接駁 中小企業輔導 多元就業開發 環教場所認證 特色文化加值 原鄉永續經營 托育 服務 農業科技研發 新住民火炬 濕地海岸復育 地方文化館 校園 美感 觀光景點建設 青年創業貸款 培力就業計畫 永續環境衛生 客家文化產業 特色觀光產業 老人 照護 休閒 農業 宗教沃土計畫 生活圈道路 文化資產維護 偏鄉數位關懷 遊憩設施整備 商圈 輔導 低碳永續家園 原民產業發展 生態 旅遊 地方基礎建設 文化創意產業 自行車路網 光纖網路建置 車載資訊應用 農村 再生 人本交通建設 都市 更新 社會發展 產業就業 科技發展 政策推動類型 生態環境 基礎建設 整體性計畫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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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現有可用資源 547億元如何 有效投入鄉(鎮、市)
以103年中央部會補助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為例,約編列547億元,如能加強橫向聯繫整合,將可發揮加乘投資、擴大投資效益。 透過地方自行整體發展規劃,再投入中央補助資源,引導潛力鄉(鎮、市)適地、適性發展。 小鎮 農村 國發會0.9億元 內政部208億元 文化部10.3億元 交通部91.5億元 客委會5.4億元 原民會8.2億元 教育部12.1億元 經濟部90.2億元 農委會108.3億元 環保署12.4億元 547億元如何 有效投入鄉(鎮、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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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推動目標 促進城鄉均衡發展 推動方法 發展富麗農村、型塑風情小鎮 利用既有資源整合投入 中央地方夥伴推動模式
利用既有資源整合投入 中央地方夥伴推動模式 具發展潛力鄉(鎮、市)為優先 整體規劃分工投入執行 設置平台媒合人才返鄉 促進城鄉均衡發展 發展富麗農村、型塑風情小鎮 提供非都會區在地就業、可媲美都會區水準之就學、就養之機會 希望減緩鄉村人口外流之現象,長期希望達成外流人口鮭魚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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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推動構想 富麗農村 已具整體發展規劃 風情小鎮 具有拔尖加值潛力 適用 範圍 重點推動對象
各縣人口在12萬人以下之鄉(鎮、市)。 原臺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等人口在12萬人以下之鄉(鎮、市)。 適用 範圍 富麗農村 風情小鎮 已具整體發展規劃 曾爭取城鄉風貌競爭型計畫,有整體地區規劃者。 曾推動形象商圈者。 曾推動「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及「觀光拔尖領航計 畫」者。 已擬定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 劃設休閒農業專用區者。 重點推動對象 具有拔尖加值潛力 有公有土地可供活化、配合轉型加值者。 有特殊文化活動、景點可進行文化創意加值者。 有特殊產物、產業聚落(園區)、生產鏈可產業升級或配合 觀光行銷者。 具有特殊產物、農作方式、可供推廣、行銷,帶動農業休 閒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活化再生或配合觀光行銷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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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推動構想 104-107年中程推動方案。 計畫年期
第1年評選10至15處示範鄉(鎮、市、區),如推動成效良好,往後年度得再酌予增加示範處數 。 採one stop shopping的概念,一次核定分4年執行。 補助計畫之各分項工作需符合各部會補助作業規定。 經推動小組審查通過案件,各部會應優先補助。 整體規劃推動方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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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地方提案內容型態 鄉︵ 鎮、市︶整體規劃 推動面向 內涵 具體措施 相關部會 產業輔導
運用多元政策工具與 計畫,協助在地產業 升級、轉型,強化產 業鏈、品牌、通路、 行銷及導入創新營運 模式 1.傳統產業升級、轉型觀光 化、觀光產業及地方商圈 經營輔導 經濟部、交通部 2.推動客家、原民及在地微 型文化產業扶植 客委會、原民會、 文化部 3.推動農業轉型、升級、品 牌行銷、加值觀光 農委會、交通部 人才運用 建立人才培育與媒合 機制,透過產學訓合 作,吸引青年返鄉動 力及強化在地青年就 業技能 1.結合多元就業開發、培力 就業及就職訓練,協助在 地青年就業與媒合 勞動部、經濟部 2.發掘客家、原民及在地特 色文化,培育在地文化人 才 3.鼓勵大專青年返鄉為鄉鎮 及農村注入活水與創意 教育部 鄉︵ 鎮、市︶整體規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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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地方提案內容型態 鄉︵ 鎮、市︶整體規劃 推動面向 內涵 具體措施 相關部會 基礎建設
營造以人為本, 具在地特色風貌, 安全、宜居之生 活環境 1.檢討土地使用及公共設施 服務需求,活化閒置公有土 地 內政部、財政部 2.改善區內防洪排水、污染 防治及交通建設 經濟部、農委會、 內政部、環保署、 交通部 3.辦理城鎮及農村社區整體 環境改善 內政部、農委會 4.辦理原住民及客家文化生 活環境營造 客委會、原民會 5.觀光資源環境整備及自行 車道路網串連建置 交通部、教育部、 內政部 6.推動花東、離島及偏鄉地 區經濟振興 國發會、農委會、 內政部 鄉︵ 鎮、市︶整體規劃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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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地方提案內容型態 鄉︵ 鎮、市︶整體規劃 推動面向 內涵 具體措施 相關部會 資金融通
透過各項政府資金融 通與專案融資機制提 供產業轉型升級、青 年創業 1.提供在地產業及觀光產業升 級財務融通協助 經濟部、交通部 2.提供青年創業及微型創業資 金 經濟部、勞動部 生活機能 提供老人、學齡前幼 兒及學齡兒童完整照 護及教育服務 1.擴大老人長照服務網,建置 家庭照顧者服務網絡。 衛福部 2.建立兒童教育與照顧服務體 系,落實整合托兒、學前教 育及學齡兒童課後服務。 衛福部、教育部 3.發展特色學校,開發在地多 元教育資源,及改善中小學 校環境 教育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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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簡介--設立跨域推動小組 均衡城鄉發展 任務 富麗農村 風情小鎮 內政部長擔任召集人 內政部、農委會、原民會 副首長擔任副召集人
推薦及遴選跨域整合示範 點 審查核定跨域整合建設計 畫 督導跨域整合計畫之諮商 協調跨域整合建設計畫經 費籌編及投資時程 彙整研提年度跨域整合建 設計畫執行成效 協調跨域整合計畫資訊平 台之整合及交流 其他跨部會議題協商 任務 內政部長擔任召集人 內政部、農委會、原民會 副首長擔任副召集人 各部會業務單位推派簡任 代表組成 視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及產 業人士組成 財政部 農委會 文化部 環保署 教育部 經濟部 國發會 勞動部 交通部 衛福部 客委會 原民會 富麗農村 風情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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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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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提案原則 一、提案數量
申請補助鄉(鎮、市、區)整合建設計畫:原則以2案為限,採競爭方式遴選。(提2案者,需自行排列優先順序) 未來視計畫推動成效,再考量增加示範處數。 二、以103年9月30日本部核定補助之15案鄉鎮市整合建設計畫,或已獲部會核定補助及縣市政府自行完成整體規劃者優先。 ex:國發會補助完成之鄉鎮經濟振興計畫、內政部補助之城鎮風貌跨域整合計畫、農委會補助之農村再生整體計畫等),或已由直轄市、縣政府自行完成整體規劃,可落實均衡城鄉發展之精神者。 提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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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評選說明 一、評選委員:由相關部會代表及8位學者專家組成。
二、示範區遴選:分別於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地區,遴選出具發展潛力之鄉(鎮、市),每區域以選出至少2-3處為原則,預計遴選10至15個鄉(鎮、市、區)為優先示範區。 三、評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辦理。 初審:採書面及簡報審查。以票選、排序或評分方式進行,原則以每區域前4至5名之鄉(鎮、市、區)取得入圍資格(如提案計畫不佳,採不足額入圍),進入複審。【總入圍數以16至20個為原則】 複審:採書面及簡報審查,必要時得辦理現地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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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評選說明 四、評選重點: 初審階段:由幕僚單位及學者專家,就提案計畫之鄉鎮市區發展優勢、基本條件及書件格式等進行審核。
內容 審查重點 1.區位條件 示範鄉(鎮、市)在全縣之空間發展區位 相對優勢與機會。 2.社經發展條件 當地產業、就業、人口成長趨勢、公共設 施、醫療衛生、老人照護、文化觀光資源 等,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及地區發展潛力。 3.發展願景目標 對於減緩人口外移、創造就業機會及改善 生活機能等未來願景目標之可行性。 4.縣市首長重視 程度 說明地方首長、鄉(鎮、市)長參與情形 及企圖心。 5.投資效益評估 打造富麗農村風情小鎮需要投入之成本及 實質效益,並評核成本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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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評選說明 複審階段由推動小組審查,遴選示範鄉鎮市。 內容 審查重點 1.願景與目標 短中長期目標、績效指標達成度。
產業、人才、公共建設、資金融通及生活品質等5面向改善目標設定之適宜性、可行性。 2.推動組織 說明富麗農村風情小鎮未來建構之組織、任務、權責分工及細項執行內容。(含鄉(鎮、市)首長之角色)。 說明各局處業務推動之整合、督導機制及縣市首長重視程度。 3.環境概述 說明計畫區位、範圍及現況條件之發展潛力、限制、課題與對策,以及周邊相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辦理情形。 務實盤點地區發展資源與現況以及待強化項目。 4.執行策略 整合建設或行動方案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 整合計畫是否軟硬兼顧,並符合相關部會補助規定。 是否優先整合利用閒置公有土地。 提出中央、地方及民間參與投資之分工事項。 5.財務計畫 具有整合加值效益、異業結合或其他創新財源效益。 6.經營管理 計畫是否在規劃設計階段有考量後續維護管理之成本。 是否有具體營運管理構想或計畫。 複審階段由推動小組審查,遴選示範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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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富麗農村。風情小鎮 V V V V 103年 104年 推動小組 1.行政院專案報告(103.8.6)
1. 督導鄉鎮市建設計畫規劃進度及受理提案 104.1 ︱ 104.2 2.邀集部會與地方政府召開政策說明暨座談( ) V 2. 評選示範鄉(鎮、市、區)整體計畫 104.3 ︱ 104.4 V 3.補助15直轄市、縣政府辦理鄉鎮市整合建設計畫之委外規劃( ) 104.5 ︱ 104.6 3.示範鄉(鎮、市、區)整 體計畫報院核備 V 4.行政院核定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 ( ) 104.6 ︱ 107.12 4.依核定計畫向各部會申 請補助及推動執行 5.籌組推動小組及申請補助須知發布 (103.12) 縣市提案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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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影響因素 2014年縣市長選舉結果,全國計有14縣市首長更替,其中符合本方案申請補助資格或條件之直轄市、縣政府包括: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10縣市,異動程度達5成6。 新任縣市首長於103年12月25日就職,對於具有發展潛力之鄉鎮市與推動作法,可能有不同的想法與思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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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影響因素 時程限制:本方案提案時間於104年2月底截止,扣除元旦、過年及228連假,需於7週內完成鄉鎮市整合計畫之整體規劃報告。 整合範疇廣泛:本方案之推動涉及都市發展、農業發展、社會福利、公共建設、產業發展、勞動力發展等議題,有賴地方整合平台進行跨局處磨合、分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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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因應作為 未來4年建設經費(約15億元),建議可優先結合縣市首長競選政見或各局處及公所原訂向各部會申請補助之建設計畫或發展計畫。 採由上而下方式推動,由縣市首長確認1或2處整合建設之示範鄉鎮,並成立跨局處整合推動平台。(由副首長以上層級主持) 跨局處整合推動平台至少每周召開1次會議,密集進行府內跨局處資源整合分工作業,會議紀錄並副知本署。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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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因應作為 提案計畫核心目標為4年後:1.如何減少人口遷出數(%)2.如何扶植在地產業(廠家數)3.如何創造就業機會(個)4.如何培訓及青年人才返鄉就業(人次)。 各局處依分項議題,個別提出發展目標與構想,以及未來4年實質發展計畫,如示範鄉鎮在產業面有哪些發展目標,現況與課題,改善對策或具體作法等。 景觀總顧問協助跨局處整合推動平台運作,提供相關規劃技術及行政支援。 受託廠商負責資料蒐集調查、分項議題綜整以及整合建設計畫報告書撰擬。 各局處及業務窗口、景觀總顧問、公所及受託廠商應密切合作並分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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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第1-2週(103/12/29-104/1/9 ) 提案階段 請景觀總顧問協助業務單位研擬跨局處整合平台運作機制。
(即日起至104年2月底 ) 第1-2週(103/12/29-104/1/9 ) 請景觀總顧問協助業務單位研擬跨局處整合平台運作機制。 簽報成立跨局處整合平台並召開第1次會議。首長連任之8縣市,建議會後可立即簽報。 請業務單位向機關首長報告本方案之推動構想與內容。 確認擬申請提案之示範鄉鎮(以2處為限)。 確認示範鄉鎮市整合建設計畫之各分項主題之主政局處(並請各局處著手研提計畫目標及分項建設構想)。 跨域整合平台會議紀錄,請副知本署。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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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提案階段 第1-2週(103/12/29-104/1/9 ) 各局處、公所及受託廠商分工建議:(講習會後可立即辦理)
(即日起至104年2月底 ) 第1-2週(103/12/29-104/1/9 ) 各局處、公所及受託廠商分工建議:(講習會後可立即辦理) 縣府各局處及公所:協助清查示範鄉鎮過去年度已完成的各面向或各領域之規劃成果報告;過去5年已投入或未來預計投入之相關軟硬體建設或實施計畫。 受託廠商:應完成土地及周邊環境現況分析(自然環境、社經環境、文化、觀光遊憩等)、現行相關計畫資源盤點與執行成效檢討。 縣市首長就職後(103年12月25日) ,將以部長名義發函向地方首長說明本方案推動想法以及後續配合之事項。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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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人才運用 基礎建設 資金融通 生活機能 產業輔導 ○○鄉鎮市整合建設計畫 計畫目標(富麗農村、風情小鎮)
未來4年人口遷出數減少1%以上 扶植在地產業廠家數2家以上 創造就業機會150個以上 辦理青年人才培訓200人次以上 (主政局處) (主政局處) (主政局處) (主政局處) (主政局處) 人才運用 基礎建設 資金融通 生活機能 產業輔導 … … … … … (分工局處) (分工局處) (分工局處) (分工局處) (分工局處)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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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第3-4週(104/1/12-1/23) 提案階段 由各分項主政局處提出未來4年具體推動策略及分項計畫推動構想。
(即日起至104年2月底 ) 第3-4週(104/1/12-1/23) 由各分項主政局處提出未來4年具體推動策略及分項計畫推動構想。 受託廠商應彙整完成示範鄉鎮發展課題與對策、整體發展構想,並依各局處所提4年分項計畫推動構想撰擬分項計畫內容。(包括分項計畫目標、實施範圍、績效指標、工作內容、工作期程、經費來源、主管部會、計畫執行機關等) (※請特別注意分項計畫與績效指標之關聯性) 環境景觀總顧問團隊協助檢核確認受託廠商完成上開工作,整理「盤點既有資源及待強化項目檢核表」(須知P.19),召開第2次跨局處整合平台會議。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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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既有資源及待強化項目檢核表 既有投入項目 待強化項目 預計投入 原因說明 對績效指標之助益 備註 既有投入面向 已投入部會(可複選)
已投入項目(請參酌附件4之具體措施) 已投入經費(仟元) 待強化面向 預計投入部會(可複選) 具體可行創新策略(請參酌附件4之具體措施) 預計投入經費(中央及地方經費分攤數) (仟元) 預計投入 原因說明 對績效指標之助益 備註 □產業輔導 □經濟部 □交通部 □客委會 □原民會 □文化部 □農委會 例如傳統產業升級、轉型觀光工廠、文創產業發展 (分年分項經費請依照各部會年度個案補助規模編列,並依各計畫補助比例分配中央地方配合款) □人才運用 □勞動部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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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第3-4週(104/1/12-1/23 ) 提案階段 召開第2次跨局處整合平台
(即日起至104年2月底 ) 第3-4週(104/1/12-1/23 ) 召開第2次跨局處整合平台 確認示範鄉鎮市之總體願景目標(可以分短中長期,預期未來8-10年的願景目標),以及產業、人才、公共建設等各面向的短期目標之設定、預期績效指標與評估指標值等。(※請特別注意分項計畫與績效指標之關聯性) 確認各分項議題未來4年具體推動策略及分項計畫。 討論各分項計畫各年度可能的經費來源及經費需求。(請參酌各部會年度補助經費額度及補助作業規定,合理編列經費需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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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第5-6週(104/1/26-2/6 )
受託廠商應提出財務計畫,包括計畫財務籌措方式及自償率,並提出整體計畫經費需求,中央、地方或民間投資開發出資比例,完成整合建設計畫整體規劃報告書初稿。 各分項主政局處務必先檢討各分項計畫推動投資時程,各項計畫投資之優先順序,並確實考量土地使用取得(方式與時間)、是否辦理分區變更,評估分項計畫是否有委由民間投資參與之可能性。 請財政單位協助檢討計畫之財源籌措方式,特別是財務自償率。 召開第3、4次跨局處整合平台 確認整體計畫經費需求(含中央、地方分攤比例)、分項計畫經費來源及計畫自償率。 檢討確認整合建設計畫整體規劃報告書內容。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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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續工作安排與作為 第7週(104/2/9-2/13 ) 第8週(104/2/16-2/20 )
鄉鎮市整合建設計畫整體規劃報告書成果報告修正及定稿。 第8週(104/2/16-2/20 ) 上班日只有2/16、17,2天,報告書最慢應於過年前送印。 年後請縣府備文連同提案計畫書,於2/26送達本署,逾期不受理補件。 報告書份數以1式35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格式請依補助須知規定的格式撰擬,總頁數原則不超過80頁,並應檢附歷次跨局處整合平台協商會議結論,。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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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錯誤態樣 規劃方向錯誤 均衡城鄉跨域整合建設,在於推動鄉鎮市區產業、就業、生活等面向的整體發展,並非過去單一景觀工程之規劃設計。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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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錯誤態樣 發展構想與分項計畫之建設項目連結度不足,推動觀光巴士、建遊客服務中心、公園美化就可達成宜居城市樂活家園﹖ 35 面向 計畫
分工 額度(百萬)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基礎建設 汙水管線建置計畫 地方 190 電塔遷移、地下化計畫 310 路燈照明建置計畫 中央(台電)、地方 140 遊客中心推廣計畫 170 入口地標建設計畫 250 地方公園綠美化 中央、地方 20 60 後龍地區道路改善計畫 30 觀光小鎮觀光巴士接駁計畫 地方公園綠美化計畫 小計 640 470 90 總計 1260 發展構想與分項計畫之建設項目連結度不足,推動觀光巴士、建遊客服務中心、公園美化就可達成宜居城市樂活家園﹖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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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與推動項目有清楚連結,但計畫經費需求未能與各部會補助經費額度及年期搭配
主要推動項目 主管部會 整合推動 統籌規劃、推動協調與管考 經建會 綠色造林及生態旅遊 改造海埔地與推動生態旅遊 內政部 營造防風林帶 農委會 推動風力發電 經濟部 建置生態休閒自行車道 體委會 排水改善 水利設施改善 交通建設 辦理大城鄉北外環道路新闢工程 辦理152線拓寬工程 交通部 推動大城鄉路面整平專案 產業建設 規劃設置大城產業園區 農業加值與升級 推動科技化設施型農業 改善既有農漁業生產環境設施與發展休閒農業 城鄉與農村風貌改造 規劃整體城鄉風貌 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推動低碳社區示範計畫 環保署 就業服務 鼓勵多元就業及職業訓練 勞委會 五、錯誤態樣 100~104年預計投入100億元 (政府40億元,民間60億元) 計畫目標與推動項目有清楚連結,但計畫經費需求未能與各部會補助經費額度及年期搭配 周邊配合措施 主管部會 台灣美食國際化及科技化服務計畫 經濟部 優良服務GSP認證輔導 大城芳苑-搜購台灣樂活Tour計畫 新網路時代電子商務發展計畫 協助在地創業相關計畫 公共大眾運輸(通勤專車)營運虧損補貼 交通部 大城鄉發展在地服務產業計畫 內政部 推廣與行銷活動 主管部會 推廣在地農產品(雞蛋、鴨肉)等行銷活動 農委會 中臺灣好行觀光活動 交通部 辦理產業園區招商說明會 經濟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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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規劃提出完整願景構想,但落到後續工程時卻因執行困難大幅刪除。
1 2 3 分期分區計畫(近、中、長) 三、整體發展架構 1.舊城區門戶計畫 2.舊城區藍帶綠廊整合計畫 3.舊城區景觀再造整體規劃與產業體質提升 整體規劃提出完整願景構想,但落到後續工程時卻因執行困難大幅刪除。 項次 工作項目 工作屬性 預算概估(元) 經費來源 新竹市政府 執行期程 工程 計畫 執行 協辦 1~2年 2~3年 三年以上 3 火車站前後友善環境營造 ● 34,000,000 內政部 營建署 交通處 都發處 4 中央公園景觀改造 18,000,000 城銷處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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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期間工程建設經費現金流出現值總和(元) 自償率估算錯誤,遊程設計及行銷支出是總計畫成本支出項目,並非單獨計算自償率。
五、錯誤態樣 自償率(SLR):營運評估年期內各年現金淨流入現值總和/ 營建期間工程建設經費現金流出現值總和 財務評估錯誤 活動項目 營運評估期間之淨現金流入現值總和(元) 興建期間工程建設經費現金流出現值總和(元) 自償率% 評估準則 評估說明 大甲區 (海區) A01- 懷舊鐵道宿舍改善計畫 74,250,000 11,030,000 6.7 自償率大(等)於1 該計畫具完全自償能力,亦即計畫所投入的建設成本可完全由淨營運收入回收。 后里區 (屯區) B05- 后里驛站公園建設計畫 16,400,000 43,930,000 0.4 自償率小於1而大於0 該計畫為未完全自償,需要政府補貼其所需貸款利息或投資其建設之一部。 B06- 后里薩克斯風爵士小鎮營造計畫 25,000,000 1,220,000 20.5 B07- 泰安車站周邊景觀改善工程 8,300,000 2,200,000 3.8 外埔區 C02- 農村社區藝術再造計畫 22,900,000 9,460,000 2.4 C03- 外埔「農村遊學」深度旅行計畫 45,220,000 2,750,000 16.4 C04- 外埔葡萄酒莊產業創新輔導發展計畫 32,340,000 760,000 42.6 大安 大甲 外埔 后里 東勢 石岡 新社 和平 D01- 遊程設計與行銷計畫 1,567,940,000 460,000 3408.6 D03- 年度及季節性活動舉辦計畫 16,350,000 4,140,000 4.0 D04- 綠色運具系統整合計畫 54,570,000 38,100,000 1.4 自償率估算錯誤,遊程設計及行銷支出是總計畫成本支出項目,並非單獨計算自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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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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