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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报关与进出口 商品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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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章 报关与进出口 商品归类

2 本章学习目标 掌握《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含义、基本结构; 掌握《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六条归类总规则的含义及具体的运用;
掌握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和商品编码的查找方法; 了解我国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内容; 熟悉海关预归类制度和海关归类争议的处理。

3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一、《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与编码 规律 二、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4 一、《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与编码规律 H.S 《协调制度》 《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 CCCN SITC

5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通常简称《协调制度》,英文缩写为H.S. , 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简称SITC)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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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协调制度商品分类目录将国际贸易商品分为二十一类、97章(第77章是空章)、5000多个6位数级编码,整个分类体系由归类总归则、注释(类注释、章注释、子目注释)和商品编码表三部分组成。

8 前两位表示品目所在章,后两位表示此品目在该章的排列次序。
例:鳗鱼苗 编码 位数 含义 章号 顺序号 级子目 前两位表示品目所在章,后两位表示此品目在该章的排列次序。 例:62.05代表第62章(机织服装),05顺序号 下的商品,即机织男衬衫。

9 2、一个品目号可以代表一种商品,也可表示一组相关的商品。
例:品目号04.09仅代表蜂蜜一种商品,而品目号08.04却代表鲜的或干的海枣、无花果、菠萝、油梨、艺果等一级商品。

10 3、一些品目被细分为一级子目。一级子目用五位数码表示,第五位数码表示它在所属品目中的顺序号。一些一级子目被进一步分为二级子目,用六位数码表示。

11 4、没有设一级或二级子目的品目,商品编码的第五位或第六位数码为0,如0501.00。
5、作为未列名商品的第五位或第六位数码用数字9表示,不代表它在该级子目中的实际序位,其间的空序号是为在保留原有编码的情况下,适应日后增添新商品而设立的。

12 ACD 多项选择题: 改良种用 -其他: --重量在50公斤以下; 重量在10公斤以下 上面的商品编码“ ”说明: A 该商品在第1章 B 它表示重量在10公斤以下的活猪 C 商品编码中的第5位“9”代表除改良种以外的其他活猪 D 商品编码中的第8位“0”表示在3级子目下未设4级子目

13 判断题: 《协调制度》编码采用的是8位编码。

14 难点:将我们日常对商品特征的理解与HS的原则规定相结合起来。将“日常语言”转变为“商品归类语言”。
自行车用的打气筒 手动或脚踏式空气泵 胶卷 菲林 灯座 灯喉 螺丝刀 改锥 包装瓶用料 瓶料 电动机 马达

15 (一)商品编码表 从类来看,基本上是按社会生产的分工(或生产部类)分类的,将属于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如:农业产品第1、2类,化学工业第6类,纺织工业第11类,冶金工业第15类,机电制造业第16类。

16 七大部类

17 从章来看,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用途(功能)来划分的。
CH1—83(64—66除外):基本上是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每章按动、植、矿物质和先天然后人造的顺序。

18 从品目排列来看: 动、植、矿物质顺序排列; 原材料在前,半成品居中,制成品居后; 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 整机在前,零部件在后。

19 例:在CH44中,品目号4403是原木;4404—4408是经简单加工的木材;4409—4413是木的半制成品;4414—4421是木制品。

20 协调制度中的商品名称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品名不仅具有一般的商品品名的定义,而且还包括了该商品的规格、成分、外形、加工方式、加工程度、功能、功率、用途及包装方式等特定的内容。

21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普通成年马,功能为繁殖优良品种,用途为改良用,同时说明该马不属于濒危野马。
例1:普通改良种用马,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普通成年马,功能为繁殖优良品种,用途为改良用,同时说明该马不属于濒危野马。 0101.1010

22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普通马(注意:包括幼马和成年马),用途为表演用,同时说明该马不属于濒危野马。
例2:供马戏团表演用的普通马,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普通马(注意:包括幼马和成年马),用途为表演用,同时说明该马不属于濒危野马。 9508.1000

23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鳗鱼,规格为鱼苗,用途为饲养用,同时隐含着该商品形态为活动物。
例3:鳗鱼鱼苗,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鳗鱼,规格为鱼苗,用途为饲养用,同时隐含着该商品形态为活动物。 0301.9210

24 例4:未经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洗涤),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人发,规格为无限定,加工方式不论是否涉涤,加工程度仅可为洗涤。 0501.0000

25 例5:制成片状或零售包装的硝酸铵(零售包装每包毛重不超过10千克),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硝酸铵,规格为零售包装每包毛重不超过10千克,包装方式为袋(包)装。

26 例6:男式西服上衣(含细羊毛40%、人造纤维60%),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男式西服上衣,无特殊功能要求,成分为含细羊毛40%、人造纤维60%,混纺。 6203.3990

27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黑珍珠,形态为天然,加工程度为未经过分级加工。
7101.1011 例7:天然未分级黑珍珠,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黑珍珠,形态为天然,加工程度为未经过分级加工。

28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黑珍珠,形态为天然,加工程度且为分级加工。
例8:天然已分级黑珍珠,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黑珍珠,形态为天然,加工程度且为分级加工。 7101.1091

29 例9:柴油发电机组(输出功率50千伏安), HS编码:
[简析]该商品名称所指的商品为发电机组,形态为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发电机组,功率为50千伏安。 8502.1100

30 (二)注释 为了使人们在商品归类上不至于发生争议,协调制度还为每个类、章甚至于品目和子目加了注释。
注释是为限定协调制度中各类、章、品目和子目所属商品的准确范围,简化品目条文文字,杜绝商品分类的交叉,保证商品归类的正确而设立的。

31 分为三种:位于类标题下的注释,简称类注(section notes);位于章标题下注释,简称章注(chapter notes);位于类注、章注或章标题下的子目注释。
优先次序:子目注释>章注>类注

32 (三) 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规则 有列名的归列名 1.规则一 1)原文
(三) 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规则 有列名的归列名 1.规则一 1)原文 规则一的原文是:“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和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2)解释与应用 规则一说明了三个问题:

33 1ST,类、章及分章的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例1:第一类的标题为“活动物;动物产品”,但是它不包括税目9508中的动物;

34 例2: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是它不包括铜钮扣(9606)、铝制拉链(9607)

35 2ND,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是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
例如:按重量计蔗糖含量占10%以下的甘草浸膏归入1302,否则归入1704。

36 3RD,归类时应按顺序运用归类依据,即先品目条文,其次是注释,最后是归类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前级依据无法确定该商品归类时,才能使用下一级依据,各级依据矛盾时,应以前级为准。

37 R一:注释排序 课堂练习: 练习1:非改良种用幼马。 练习2:辣椒干(未磨)。 练习3:条状奶油夹心巧克力。

38 练习1[简析]根据第一类的类注释一“本类所称的各属种动物,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包括其幼仔在内”的注释,非改良种用幼马应归入HS号:0101.9010

39 练习2[简析]根据第七章章注释四“本章不包括辣椒干及辣椒粉(品目09.04)”的注释,辣椒干(未磨)应归人税号:0904.2010。

40 练习3[简析]根据第十七章章注释一“本章不 包括含有可可的糖食(品目18.06)”的注释,
条状奶油夹心巧克力应归入税号: 1806.3100。

41 练习4:婴儿速食肉泥(含70%牛肉、20%鹅肝及部分调味料,塑料真空包装,每袋重200克)。
练习5:婴儿速食菜泥(含30%胡萝卜、30%马铃薯、10%甜辣椒、10%芹菜、10%番茄及部分调味料,塑料真空包装,每袋重200克)。

42 练习6:婴儿速食混合肉菜泥(含15%牛肉、30%胡萝卜、30%马铃薯、10%芹菜、10%番茄及部分调味料,塑料真空包装,每袋重200克)。

43 练习7:台球用粉块。 练习8:裁缝用划粉。

44 2.规则二 1)原文 “(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45 “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46 2)解释与应用 规则二(一)有条件地将不完整品、未制 成品和散件包括在品目所列货品范围之内, 仅适用于第七类到二十一类。对于不完 整品和未制成品,必须具有相应完整品或 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47 不完整品是指这个物品还不完整,还缺少一些东西,如汽车少了一个轮胎仍按汽车归。
未制成品是指虽具有制成品的形状特征, 但还不能直接使用,需经进一步加工才能 使用的物品。

48 如已具备制成品大概外形或轮廓的坯件;散件必须是因运输、包装等原因而被拆散或未组装,仅经焊、铆、紧固等简单加工就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如为便于运输而装于同一包装箱内的两套摩托车未组装件,可视为摩托车整车.

49 规则二(二)的作用是将保持原商品特征的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混合物或组合物品,等同于某单一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即有条件地将单一材料或物质构成货品的范围扩大到添加辅助材料的混合或组合材料制品。

50 如加糖牛奶仍具有牛奶的基本特征,等同于牛奶;以毛皮饰袖口的呢大衣,仍具有呢大衣的基本特征等同于呢大衣。
运用规则二(二)时应注意,在因混合或组合导致商品失去原有特征的场合,应按规则三办理。

51 R二(一):“三未” 课堂练习: 练习1:缺少四个轮子的高尔夫球车; 练习2.缺少鞍座的山地自行车; 练习3.未喷漆的自行车架;

52 练习4.钢铁制未经防锈处理的锹(未安锹柄);
练习5.缺少螺钉的塑料制眼镜架;

53 练习6.已剪裁成型未缝制的机织面料分指手套;
练习7.高速摄影机成套散件(CKD) 练习8.机动游览船成套部件(SKD);

54 练习9.尚未焊接装配的成套心电图记录仪(SKD)

55 R二(二):混合原料性质未改变 课堂练习: 练习1:加碘的食用盐; 练习2:加糖的牛奶; 练习3:加有着色剂的砂糖(配额外) ;

56 练习4:皮革制分指手套、口上镶有兔毛皮装缏条
练习5:外部敷有彩色糖衣的巧克力豆(零售包装)。

57 没有列名归用途 3.规则三 1)原文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58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具体列明

59 规则三(一)讲的是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对具体和一般可理解为:与类别名称相比,商品的品种名称更具体。

60 举例1:汽车用电动刮雨器: 可按汽车零件归入品目8708 又可按电器设备中的风挡刮水器归入8512 类别名称 具体名称

61 举例2:紧身胸衣是一种女内衣,看起来既可归入62.08女内衣品目下,又可归入62.12妇女紧身内衣品目下,比较两个名称,女内衣是类名称,属一般列名,妇女紧身胸衣是商品品种名称,是具体列名,故本商品应归人62.12。

62 R三(一):具体列明 课堂练习: 电动毛发推剪器 子目8214.9000、8510.2000 8510.2000

63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64 所谓不同部件的组合物,不仅包括部件相互固定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实际不可分离的整体货品,还包括其部件可相互分离的货品,但这些部件必须是相互补充、配合使用、构成一体并且通常不单独销售的。

65 零售成套货品是指为了某种需要将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两种或以上货品包装在一起无需重新包装就可直接零售的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66 (2)为了适应某一项活动的特别需要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在用途上互相补充、配合使用的。
(1)至少由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货品组成。 (2)为了适应某一项活动的特别需要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在用途上互相补充、配合使用的。 (3)其包装形式适用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无需重新包装的。

67 规则三(二)是说明混合物、不同材料或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在归类时应按构成材料或部件的基本特征归类。

68 举例:快餐面往往由一块或两块面饼(品目1902)、几小包调料组成(品目2103),其主要特征是速食面,所以仍按面食归入品目1902。

69 举例2:放在礼品盒内的一块电子表(9102.12)和一条贱金属项链(7117.19)。此礼品盒不是为了适应某一项活动的需要包装成套的,不能按规则三(二)办理,应分别归类。

70 R三(二):基本特征 课堂练习: 练习1:速冻馄饨(带有小调料包及小压缩蔬菜包,零售包装)。
[简析]该商品虽然是由馄饨及调料包、压缩蔬菜包组成的零售包装速冻食品,但是,其中的主要成分是馄饨。因此,应归入税号1902.2000。

71 练习2:家庭用电熨斗(功率500瓦,带有一个钢铁制的熨斗架及一个塑料制的加水漏斗,零售包装)。
[简析]该商品虽然是由电熨斗、熨斗架及加水漏斗组成的零售包装家用电器,但是,其中的主要货品是电熨斗。因此,应归人税号8516.4000。

72 练习3:便携式理发工具箱(内装电动理发推子一把、理发剪子两把、硬质塑料梳子两把、猪鬃制发刷一把、化纤制理发苫布一块)。

73 [简析]该商品虽然是由电动理发推子等多种商品组成的,但它们之间的作用是相关联的,是需要配合使用的,而其中最关键的商品是理发推子。因此,这些货品虽然看起来可以归入各自的税号,但是,根据规则三(二)的原则,应将其归人税号8510.2000(电动理发推子)。

74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没有用途归成分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举例1:包装在一起的手表与打火机。 从后归类

75 规则三(三)只适用于不能按规则三(一)、三(二)归类的货品。它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货品可归入诸多有关品目中居于商品编码表最末位置的品目,即从后归类原则。此规定不能在类注、章注有例外规定时使用,注释中的例外规定在操作时总是优先于总规则的。

76 例如,含铜锡各50%的铜锡合金应归入8001.20。因铜锡含量相等,似既可按铜合金归类,也可按锡合金归类,前者应归入7403.22,后者应归人8001.20,但依规则三(三)从后归类的原则,该商品只能按锡合金归类。

77 2)解释与应用 它们的优先次序为: 具体列名; 基本特征; 从后归类。

78 R三(三):从后归类 课堂练习: 练习1:按重量计含50%的聚酯短纤纤维、25%的精梳羊毛、25%的精梳兔毛的机织面料(未漂白)。

79 [简析]该商品是由合成短纤纤维和天然动物精梳纤维加工而成的,并且含量各占50%。看起来即可以归入第五十一章的相关品目,也可以归人第五十五章的相关品目。根据规则三(三)从后归类的原则,由于合成短纤纤维在《税则》中的排列顺序位于精梳羊毛之后,因此,应将其归人税号5515.1300。

80 练习2:按重量计含50%的聚酯短纤纤维、50%的棉纤维的针织窗帘。

81 [简析]该商品是由合成短纤纤维和天然植物纤维 组成的,并且含量各占50%。看起来即可以归入 子目6303.1110,也可以归入子目 6303.1210。根据规则三(三)从后归类的原则,由于合成短纤纤维在《税则》中的排列顺序位于棉纤维之后,因此,应将其归人税号6303.1210。

82 没有成分归类别 4.规则四 1)原文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
“最相类似”指名称、特征、功能、用途、结构等等因素,需要综合考虑才能确定 。

83 2)解释与应用 因协调制度品目多设有(其他)子目,多数章单独列出“未列名货品”品目以容纳特殊货品,并且规则四只适用于品目条文,注释均无规定,且很少使用归类总规则一、二、三解决商品归类的场合,所以此项规定很少使用。

84 使用本规定时归类程序如下: 待归商品——详列最相类似货品编码——从中选出一个最合适编码——如无法判断最合适编码,依从后归类原则选择最末位的商品编码。

85 R四:最相类似 课堂练习: 练习1:手动羊毛剪。
[简析]该商品在《税则》中没有具体列名,因此,无法直接归入与其相适应的税号。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手动羊毛剪是贱金属制的,但它不同于理发用的剪子、裁缝用的剪子及一般家庭用的剪子。其属于农业专用的手工工具,具体为剪羊毛用的剪子。所以,应将其归入8201.9000 (其他农业、园艺、林业用手工工具)。

86 练习2:一氧化碳。 [简析]《税则》中只有二氧化碳具体列名,一氧化碳无具体列名,因此,无法直接归入与其相适应的税号。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一氧化碳属于碳化物,为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所以,应将其归人2811.2900(其他非金属无机氧化物)。

87 练习3:烘烤杏仁(零售包装)。 [简析]该商品在《税则》中没有具体列名,因此,无法直接归入与其相适应的税号。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烘烤杏仁的加工方法,是用醋或醋酸以外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所以,应将其归入2008.1999 是用醋或醋酸以外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坚果、花生及其他子仁)。

88 练习4:动物骨灰。 [简析]该商品在《税则》中没有具体列名,因此,无法直接归入与其相适应的税号。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动物骨灰的加工方法,是将动物的骨头经过一般煅烧后,再进行粉碎获得的。所以,应将其归入2621.9000。

89 练习5:仿珍珠(蜡制)。 [简析]该商品在《税则》中没有具体列名,因此,无法直接归入与其相适应的税号。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蜡制仿珍珠的加工方法,是用蜡模塑而成,但它不同于各种蜡烛(品目34.06)。所以,应将其归9602.0090。

90 5.规则五 1)原文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91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92 2)解释与应用 规则五是解决货品包装物归类的专门条款。 规则五(一)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五条规定的容器的归类: ①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容器。

93 ②适合长期使用的容器,其使用期限与盛装物品的作用期限相称,在物品不使用时,容器可起保护物品的作用。
③必须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出口,为运输方便可与所盛物品分开包装。 ④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⑤包装物本身不构成整个物品基本特征。

94 规则五(一)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如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银罐价值远高于所装茶叶,已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应按银质品归入7114.11。

95 R五(一):专用包装容器 课堂练习: 练习1:绿茶(零售铁筒包装,净重每筒200克)。
[简析] 本题零售铁筒包装的绿茶,其包装用的铁筒是专为该茶叶而设计的。外表应印有该茶叶的品牌、产地等内容,并且未单独进口,因此,应将包装筒与所盛装的茶叶视为一个货品。所以,根据本题对所需归类货品限定的条件,绿茶(零售铁筒包装,净重每筒200克)应归入税号0902.1090。

96 练习2:啤酒(听装,麦芽酿造)。 [简析] 本题听装麦芽酿造的啤酒,其包装用的易拉罐是专为该啤酒而设计的。外表应印有该啤酒的品牌、产地等内容,并且未单独进口,因此,应将包装罐与所盛装的啤酒视为一个货品。所以,根据本题对所需归类货品限定的条件,啤酒(听装,麦芽酿造)应归人税号2203.0000。

97 例3:折叠雨伞套(尼龙面料制,单独进口)。
[简析] 本题所及尼龙面料制折叠雨伞套的进口状态为单独进口,说明其已单独构成货品特征。因此,不能将折叠雨伞套与折叠雨伞视为一个货品,归入同一个税号。所以,根据本题对所需归类货品限定的条件,折叠雨伞套(尼龙面料制,单独进口)应归入税号6307.9000。

98 规则五其它应用举例: 1、皮革制手枪套与左轮手枪同时进口,则按手枪 归入93.02。皮革制手枪套单独进口归入42.02。 2、一次性瓶装啤酒,按啤酒归类归入22.03。装在回收玻璃瓶内的瓶装啤酒,啤酒瓶与啤酒分别归类,啤酒瓶归入70.10,啤酒归入22.03。

99 但本规定不适用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用来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应与所装气体分别归类。容器与适宜盛装的货品分别进口也应分别归类。

100 R五(二):重复使用的包装除外 课堂练习: 练习1:瓶装氩气。 [简析]盛装氩气所使用的钢瓶与一般常见的氧气、压缩空气、氮气等瓶基本相同,均属于贱金属制成的高压容器。由此可知,该容器在使用安全期内是允许反复使用的。因此,进出口时应将氩气与包装瓶分别归类为: ,

101 练习2:瓶装液化丁烷(供香烟打火机充气用)。
[简析]盛装供香烟打火机充气用的液化丁烷气瓶,一般由铝合金制成。虽然其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所在,不可与氩气所使用的贱金属制成的高压容器相比,更不允许反复使用。因此,在进出口时应将其归入特定税号3606.1000。

102 6.规则六 1)原文 “货品在某一品目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本制度目录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103 2)解释与应用 规则六为解决某一品目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而设。它规定五位数级子目的商品范围不得超出所属四位数级品目的商品范围,六位数级子目的商品范围必须在所属的五位数级子目的商品范围之内。

104 规则六有三层意思: 1.子目归类首先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 2.如果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还无法确定归类,则上述各规则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子目的确定(如“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的原则等。) 3.子目注释>章注>类注

105 要点分析: 1.确定子目时,先1级,再2级,再3级,再4级。 2.确定子目时,应遵循“同级比较” 的原则,即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依此类推。

106 举例:中华绒螯蟹种苗

107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HS对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情况为:21类,97章,1241税目,5019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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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协调制度的分类方法及其编目 1ST,将国际贸易商品按生产部门归类,共划分为21类(section)。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1-5章)。 第二类 植物产品(6-14章)。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15章)。

112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与烟草代用品的制品(16-24章)。
第五类 矿产品(25-27章)。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28-38章)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39-40章)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 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41-43章)。

113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44-46章)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47-49章)。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50-63章)。 第十二类 鞋、帽、伞、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64-67章)。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68-70章)。

114 第十四类 天然及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71章)。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72—83章)。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音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84-85章)。

115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86-89章)。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算、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90-92章)。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93章)。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94-96章)。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晶及古物(93章)。

116 2ND,在各类内,基本上按同一起始原料或同一类型产品划分为97章(其中第77章留空,为将来备用章)。在每一章内,按照原料至成品的加工程度排列成各种商品,并按顺序编号。

117 第1章 活动物。 第2章 肉类和食用杂碎。 第3章 鱼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4章 乳晶、蛋晶和天然蜂蜜,他处未列明未包括的食用动物产品。 第5章 他处未列明未包括的动物产品。 第6章 活树和其他活植物;植物球茎剪枝花和装饰用植物叶。

118 第7章 蔬菜、食用根和块茎。 第8章 食用水果和坚果;柑桔水果属的果皮或甜瓜。 第9章 咖啡、茶、马黛茶和香辛料。 第10章 粮谷。 第11章 粮谷加工业产品;麦芽、淀粉;土木香粉(菊粉);麦面筋。 第12章 油料籽及油果;杂项籽粒及果实;工业及医药用植物;秸杆及饲料。

119 第13章 虫胶;树胶、树脂和其他植物汁液及提取物。
第14章 植物编结材料,他处未列明未包括的植物产品。 第15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16章 肉类,鱼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制品。 第17章 糖和糖果制品。 第18章 可可和可可制品。 第19章 粮谷,面粉,淀粉和牛奶制品;糕点制品。

120 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和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21章 杂项食品。 第22章 饮料、酒和醋。 第23章 食品工业残渣和废弃物;动物饲料制品 第24章 烟草和加工的烟草代用品。 第25章 盐、硫磺;士料和石料;石膏、石灰和水泥。 第26章 矿石、熔渣及焚烧灰。

121 第27章 矿物燃料、石油及其蒸馏产品,沥清物质,矿物蜡。
第28章 无机化工产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和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机化合物或无机化合物。 第29章 有机化工产品。 第30章 医药。 第31章 肥料。 第32章 鞣料和染料提取物;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材料;漆和清漆;油灰和其他胶粘膏;墨类。

122 第33章 香精油和树脂香膏,香料制品的化妆盥洗制品。
第34章 皂类,有机表面活性剂、润滑剂、人造蜡,经过调制的蜡、上光蜡和擦净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泥、“牙科蜡模”及以石膏为基料的牙用制品。 第35章 含蛋白物质;改性淀粉;胶质;酶。 第36章 炸药;火工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某些易燃制品。 第37章 照相和电影摄影材料。 第38章 杂项化工产品。

123 第39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40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和皮革。 第42章 皮革制品;鞍具和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盛装用具;动物肠(胶丝除外)制品。 第43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44章 木材和木制品;木炭。 第45章 软木和软木制品。 第46章 秸草、茅草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制品和条编制品。

124 第47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原料的纤维素纸浆;纸或纸板的边角碎料和废品。
第48章 纸和纸板;纸浆制品,纸和纸板制品。 第49章 书籍,报纸,图画及其他印刷工业的产品;手写本,打字本和设计图纸。 第50章 丝绸。 第51章 羊毛,细或粗动物毛;马毛纱线和机织织物。 第52章 棉花。

125 第53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和纸纱线机织织物。
第54章 人造长丝。 第55章 化学短纤维。 第56章 填絮胎、毡和无纺布;特种纱线;线绳、绳索、缆绳及其制品。 第57章 地毯及其他纺织材料地板覆盖物品。 第58章 特殊机织织物;簇绒纺织织物;透孔织物,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126 第59章 浸、涂层、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60章 针织和钩编物。 第61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制品和服装附件。 第62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制品和服装附件。 第63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物和旧纺织品;破碎织物。 第64章 鞋类,护腿及类似品;该类制品的部件。

127 第65章 帽类及其部件。 第66章 雨伞、阳伞;手杖、座凳式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部件。 第67章 加工过的羽毛,羽绒制品;人造花卉;人发制品。 第68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制品。 第69章 陶瓷制品。 第70章 玻璃及玻璃制品。

128 第71章 天然或人工养殖的珍珠、,宝石及次宝石,贵金属,贵金属包镀的金属,它们的制成品,仿制首饰;硬币。
第72章钢铁。 第73章钢铁制品。 第74章铜和铜制品。 第75章镍和镍制品。

129 第76章铝及其铝制品。 第77章保留本章作为协调制度的备用章。 第78章铅和铅制品。 第79章锌和锌制品。 第80章锡和锡制品。

130 第81章其他贱金属;陶瓷及金属及其制品。 第82章贱金属制的工具、器械、刀具,餐匙和餐叉及其零件。 第83章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和机械设备;它们的零件。

131 第85章 电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声音录制设备和重放设备,电视图像及声音录制设备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或配件。
第86章 铁路和电车道的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路和电车道线路设备及装置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第87章 铁路车辆或有轨电车车辆以外的车辆及其零件和附件。

132 第88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89章 船舶和漂浮设备。 第90章 光学、照相和电影器材;计量器;医疗或手术器械和设备及其零件和附件。 第91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92章 乐器及其零附件。 第93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附件。

133 第94章 家具;寝具、床垫、床面、坐垫和类似的填充制品;他处未列明未包括的电灯、照明装置;照明标志、照明商标及类似物。
第95章 玩具,游戏和运动用品及其零附件。 第96章杂项制品。 第97章艺术品、收藏品和古物。

134 我国海关总署自2000年4月1日起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约束性预归类制度(简称预归类制度)。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我国海关总署自2000年4月1日起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约束性预归类制度(简称预归类制度)。 定义:即一般贸易货物在正式进出口前,由纳税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书面申请商品归类,申请人应向海关提供商品归类所需要的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样品,海关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决定。

135 性质:对申请人和作出归类的海关有约束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期限为一年。
程序: 1.预归类申请 填写《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一式二份。

136 1)若接收申请的海关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在同一直属海关关区,进出口地海关应于接收申请的三天内交直属海关;
2)若接收申请的海关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在同一直属海关关区,要有异地申请的证明。

137 一份预归类《申请书》只应包含一项商品。 不得就同一种商品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海关提出预归类申请。 除《申请书》外,还有:合同、照片、说明书、分析报告、平面图等;必要时提供商品样品;所附文件如为外文,应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译文。

138 2.申请的受理 四个条件: 1)在实际进出口前,书面申请并提交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
2)一份预归类《申请书》只应包含一项商品。申请人不得就同一种商品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海关提出预归类申请。 3)必须是本地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 4)商品应为申请人实际或计划进出口的货物。

139 (单选)申请商品归类行政裁定时应在货物拟作进出口前( )向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单选)申请商品归类行政裁定时应在货物拟作进出口前( )向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A 1年 B 3个月 C 1个月 D 14日 (判断)商品预归类的《决定书》在对其作出决定的整个海关范围内具有约束力。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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