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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应急办公室 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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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应急办公室 银涛
重庆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状与应对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应急办公室 银涛

2 概述 现状 应对措施

3 概 述

4 国际上关于突发事件的四个层次

5 广义:凡是突发事件中威胁或潜在威胁公共卫生时,都可以看成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11”——伴随公共卫生问题。 大量伤员的救治 公众心理援助 汶川大地震——引发潜在公共卫生问题 大灾-大疫 狭义:突发事件引起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炭疽生物恐怖

6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四大类。
突发公共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四大类。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

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是指在学校及其周围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其他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1、突发性 2、公共属性 突然发生 不易预测 发生和转归有一定规律 所危及对象不是特定的人,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
事件发生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影响超出事件发生地,跨地区、跨国界

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3、危害的严重性 大量发病、死亡 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面临巨大压力
巨大的经济损失:SARS经济损失:亚洲180亿美元,中国61亿美元占GDP总量的0.5% 危害可以是即时的 危害也可以是远期的 危害也可能是潜在的——危机 引发恐慌和社会心理效应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4、紧迫性 5、复杂性 迅速采取行动 短时间内决策 面临复杂、混乱的局面 事件种类多,原因复杂
需要多系统、多部门协调处理

13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特点 另外: 群发性:学校人员密集,交往频繁,常在短时间内,同时或相继出现相同或相似临床表现的病人,且人数和范围不断增大。 低龄性:中小学生人数众多,是低龄化的群体,免疫力和抵抗力均不如成人,常难以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损害的程度也会更重一些。

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按表现形式) 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一定人群中,当病例数累积达到规定预警值时所形成的事件。 有后果,暂无原因
传染病 不明原因疾病 中毒 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当环境危害因素达到规定预警值时形成的事件,病例可在事后发生,也可能无病例发生。 有原因,暂无后果 菌毒株丢失 化学泄漏 放射源丢失

1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按成因及性质) 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 自然灾害 ……

16 为了具有可操作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对应报告的、成为或可能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具体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
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其他中毒、环境因素事件、意外辐射照射事件、传染病病原体菌、毒种丢失、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7 重大传染病疫情 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出现大量的病人或者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不是所有的传染病疫情都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疫情达到一定的波及范围(罹患人数、地域范围)后上升为事件。要考虑: 发病率 波及范围 疾病严重程度

18 法定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39种
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 乙类传染病:26种,新增甲型H1N1流感(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19 其它类传染病:水痘 法定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39种 丙类传染病:11种,新增手足口病(20080502)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 其它类传染病:水痘

20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 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21 群体性癔症——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2005年6月安徽省泗县, “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即心理性的因素反应所致的群体性癔症。患儿300多人,在全国引起重大影响。 2007年12月13日,云南曲靖麒麟区东山镇一学生突然口吐白沫,送医院后不治身亡,传言为食物中毒,80余名学生相继出现恶心、头晕、腹痛等症状。经检验,排除了食物中毒。后经专家证实80余名学生无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属群体癔症发作。 不明原因传染病:非典初期,猪链球菌感染初期

22 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食物中毒: 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细菌性: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 肉毒毒素 真菌性:黄曲霉毒素 动物性:河豚鱼、鱼胆、猪甲状腺 植物性:毒蘑菇、乌头碱中毒(药酒)、四季豆 发芽土豆、生豆浆 化学性:亚硝酸盐、有机磷农药

23 职业中毒: 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各种有毒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急慢性疾病。
2008年12月24日,河北省遵化市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发生煤气泄漏,造成44人中毒,其中17人死亡 2002年,保定白沟镇苯中毒事件,6人死亡(一箱包生产企业)

24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化学品从其包装容器、运输管道、生产和使用环节中泄漏,造成空气、水源和土壤等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5 空气污染: 2003年12月开县天然气井喷 2004年4月天源化工厂氯气泄漏 1984年12月美国一公司在印度的博帕尔一农药厂的异氰酸甲酯泄漏(据报道,这起事故共造成1.5万多人死亡,100万人受影响。) 水污染: 2005年11月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停水4天。 土壤污染: 2008年12月江苏邳州市铅再生企业周边村落中儿童铅中毒,涉及数百儿童。

26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由于放射性物质或其它放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射线装置:川维厂X线探伤误照事件,SARS期间某幼儿园紫外线灯误照事件 放射性同位素:花溪医院铱-192破碎事件,山西忻州钴-60丢失事件 核设施:1986年4月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起火发生灾难性核泄漏事故,2011年4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事故

27 医源性感染事件 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内感染。 2005年12月安徽宿州市立医院10名做白内障手术口感染,9人眼球摘除、1人玻璃体切割。 2008年9月3日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9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临床症状,其中8名新生儿死亡,1名新生儿经医院治疗好转。

28 学校常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 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预防性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异常反应、学生集体癔症、意外伤害等事件。

2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应考虑: 事件性质 发病人数
波及地域范围 时间(潜伏期)

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分级标准(试行)》(2008年12月)

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示例 霍乱(烈性传染病,传染性强) 报告标准: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或疑似病例。 分级标准:
一般(Ⅳ级):在一个区县(自治县)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较大(Ⅲ级):在一个区县(自治县)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县(自治县)。 重大(Ⅱ级):在一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自治县),有扩散趋势。

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示例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类传染病,病死率极高) 报告标准: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分级标准
重大(Ⅱ级):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特别重大(Ⅰ级):发生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示例 流行性腮腺炎(丙类传染病,传染性强,病死率极低)
报告标准: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分级标准: 一般(Ⅳ级):同一起事件,发病20-99例及以上。 较大(Ⅲ级):同一起事件,发病100例及以上。

3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示例 水痘(非法定传染病) 报告标准: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分级标准
一般(Ⅳ级):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病20-99例。 较大(Ⅲ级):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病100例及以上。

3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示例 食物中毒事件(病死率高,波及范围窄) 报告标准:同一事件中,发生30例及以上中毒病人,或出现中毒死亡病例。
分级标准 一般(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中毒死亡病例。 较大(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或出现1-9人中毒死亡病例。 重大(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并出现中毒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中毒死亡病例。 特别重大(Ⅰ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36 现 状

37 2011年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64起,下降13% 病例42761,下降8% 死亡255人,下降36%
重大事件7起,病例519例,死亡30人 较大事件110起,病例5240例,死亡168人 一般事件1047起,病例37002例,死亡57人

38 2010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 共有达到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5起 一般事件138起,较大事件17起。
导致6778人发病,12人死亡。 全市35个区县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2例死亡病例分别发生在万州(3例)、梁平(4例)、涪陵(3例)、黔江(1例)和酉阳(1例)。

39 时间分布 9月出现明显高峰,其余月份平稳。 9月高峰主要是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爆发疫情所致,与全国趋势基本一致,可能与当年夏季洪灾有关。

40 2011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 共接到达到分级标准的事件的84起 一般事件79起,较大事件5起。 导致3537人发病,7人死亡。
全市29个区县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死亡病例发生在流感样病例暴发(1人)、食物中毒(3人)、农药中毒(3人)

41 时间分布 事件数月分布成双高峰,即5月和11月2个高峰,其中5月报告事件数最多,占全年的21.4%。

42 重庆市2011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 事件类型 事件数 构成比(%) 乙类传染病 1 1.19 丙类传染病 49 58.33 其它传染病
18 21.43 流感样病例暴发 5 5.96 食物中毒 10 11.90 农药中毒 合 计 84 100.00

43 重庆市2011年传染病事件 事件分类 病 种 事件数(起) 构成比(%) 乙类传染病 肺结核 1 1.37 丙类传染病 风疹 9 12.33
流行性感冒 2 2.74 流行性腮腺炎 34 46.57 手足口病 3 4.11 其它感染性腹泻 其它传染病 水痘 18 24.66 流感样病例暴发 5 6.85 合 计 73 100.00

44 2011年突发公共卫生数量较之2010年大幅下降。 每年事件数在150起左右,除2009年受甲流影响,事件数大幅升高(218起),2010年回归到往年平均水平。 以传染病事件为主。 传染病事件数占事件总数的86.9%。 丙类传染病为主,占传染病事件的67.12%。

45

46 发生在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73起,占2011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的86.9%,
其中乡小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多,共46起,占学校突发事件的63.0%。

47 2011年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场所分布

48 1、类别:以传染病事件为主,大多为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传染病
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 1、类别:以传染病事件为主,大多为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传染病 2、场所: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为主 年间,704(85.85% )起事件发生在学校;农村学校的事件数和罹患率远远高于城镇学校。511起(72.59%)发生在乡中小学校。 ——2011年全国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74%(858/1164),其中乡中小学占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50%(432/858)。

49 乙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传染病,病情较轻,往往在疫情发生初期缺乏足够重视,报告和处理时间延后,导致事件逐渐扩大,最终上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乙、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传染病一旦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发病人数多,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 应进一步加强此类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尤其是要提高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对于此类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50 分析原因: 儿童青少年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大部分农村学校校舍等基础设施很差,过于拥挤的环境,是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饮水状况恶劣也是传染病暴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食堂的卫生也不容乐观,很多学校食堂的布局、设备、食品供应、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等不能满足卫生要求

51 为什么多为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传染病? 农村学校缺乏专业的医务人员。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与校医的比例应不低于600:1,但只有57%的中小学校能够达到这个标准,而在农村,这个比例更低,很多农村学校根本就没有校医,难以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处理。

52 报告系统的先天缺陷,对农村地区不敏感。 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是一个基于医院的报告系统。早期发现疫情的前提是,患者能够及时就医,并得到正确的诊断。
在边远贫困地区,如果孩子患上一些普通传染病,如水痘、风疹、感冒等,由于高昂的医药费和糟糕的交通条件,家长大多选择让患儿留在家中自我治疗,除非病情加重。 不少农村乡镇卫生院由于技术手段落后、业务水平低下,不能给出正确及时的诊断。

53 学校常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食物中毒常年均有可能发生。 夏秋季霍乱、痢疾、感染性腹泻、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多发。
冬春季流感、腮腺炎、麻疹、风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多发。 接触性传染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

54 流行性感冒 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病性极高。 传染源是流感患者。
经空气或飞沫传播,亦可通过直接接触患者的分泌物而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主要临床表现:发热、头痛、肌痛、乏力、鼻炎、咽痛和咳嗽,还可出现肠胃不适。 接种流感疫苗。

55 麻疹 麻疹是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潜伏期末至出疹后6日内有传染性。 主要经过飞沫传播。
临床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出疹;主要特征:口腔粘膜有麻疹粘膜斑、皮肤出现斑丘疹。典型麻疹的临床过程可概括为“烧三天,出疹三天,退热三天”。 人群普遍易感。易感者90%以上发病。 病后有持久免疫力。 接种疫苗。

56 风疹 风疹是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病人、隐性感染者是传染源,自出疹前7日至出疹后5日内有传染性。 主要经过飞沫传播。
临床症状:低热、皮疹和耳后淋巴结肿大。 人群普遍易感。 病后有持久免疫力。 接种疫苗。

57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 病人和隐性感染者是传染源。潜伏期末至腺肿消退均有传染性。
主要经过飞沫传播。 临床症状:腮腺非化脓性肿胀、疼痛,伴发热和 轻度不适。 人群普遍易感。 病后有持久免疫力。 接种疫苗。

58 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病人是传染源。自发病前1~2天至皮疹干燥结痂为止,均有传染性。
主要经过飞沫传播,密切接触可使90%易感者发病。 临床症状:皮疹(向心性分布)和全身症状多同时出现。发热1~2日即进入发疹期。从斑疹→丘疹→水泡→开始结痂,皮疹发展快是本病特征之一。 人群普遍易感。 接种水痘疫苗。

59 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CoxA群16型,EV71型多见)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多发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主要临床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斑丘疹、疱疹;重症病例可出现脑炎、脑脊髓炎、脑膜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60 手足口病 传染源为现症患者和隐性感染者 主要通过人群消化道、呼吸道和分泌物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在发病的第一周传染性最强,患者的粪便在数周内仍具传染性。

61

62 手足口病 流行概况 1957年新西兰首次报道 1959年将该病命名为“手足口病” 我国于1981年上海首次报道本病
1983年天津发生手足口病暴发 1998年中国台湾暴发,共报告129106例,其中405 例为重症,78 例死亡。 1999年以来,我国广东、福建、上海、重庆等地区报告局部流行EV71感染。 2007年山东临沂流行以EV71为主的手足口病。 2008年安徽阜阳、 海南、广州、河北等。

63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是由肠道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引起的急性病毒性眼病。 急性患者是主要传染源。 主要经过日常生活密切接触及经水传播。
临床症状:眼痒痛、眼睑红肿、结膜弥漫性充血、出血,耳前颌下淋巴结肿大有压痛。 人群普遍易感。 病后有一定免疫力。

64 应 对 措 施

65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66 1、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   1、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2、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67 3、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教育行政部门 3、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4、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68 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69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和托幼机构 3、协助疾控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70 建立学校传染病及其它突发卫生事件防控领导班子,明确责任人,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工作流程。 配备学校卫生人员,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卫生防病工作。

71 建立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托幼机构)领导
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建立健全疫苗接种与接种证查验制度,配合卫生部门作好疫苗接种工作。

72 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搞好学生健康教育。 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特别是使用自备水井、水塔、蓄水池等供水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水源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73 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提供安全食品。 健全并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卫生清扫和保洁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 定期体检制度 除“四害”制度等
食堂选址、布局、基本设施、标识、规章制度 人员健康状况 食品采购、贮藏、加工 餐饮具洗消 健全并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考勤晨检制度 通风消毒制度 卫生清扫和保洁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 定期体检制度 除“四害”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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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协助进行。 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记录在案。

76 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或学校领导
班级与学生 学校教师 教师要提醒班长或卫生委员在发现以下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老师: ①有学生出现发热、出疹、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 ②班内有两个以上学生同时发病并有相似症状。 ①晨检时多个学生病假,一定要询问家长原因; ②发现两个以上学生同时出现相似病症,如发热、皮肤出疹子、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应迅速报告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或者学校领导。 ③怀疑个别学生患有传染病,也要通知校方做出适宜处理并叮嘱学生父母尽快带孩子就医。 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或学校领导 ①登记和跟踪各班级师生病假或患病情况,做好常规病假及缺勤记录、健全学校晨检制度。 ②发现以下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当地疾控部门请求协助,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A.如学校某个班级或多个班级短期内同时出现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类似症状或共同用餐或饮水史; B.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C.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及腹泻等症状。 D.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

77 2011年6月重庆市卫生局与重庆市教委联合发文 《重庆市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管理办法(试行)》

78 组织、管理和督查 指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直属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托幼机构 各高校自行负责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辖区医疗机构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 高校校医院(卫生所)负责

79 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协调 指定一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 中小学:每班班主任 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和班级教师 高校:辅导员或班主任
(技术指导、表格填写、疫情报告、追踪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课缺勤情况、晨午检情况的复核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全面掌握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情况) 具体负责人: 中小学:每班班主任 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和班级教师 高校:辅导员或班主任

80 日常性晨(午)检 1. 中小学校的学生可采用集体询问的方式进行晨(午)检 2.幼托机构采用入园前晨检和入园后巡检两种方式 3.高校可由学生根据传染病的相关症状,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和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健康信息,并向学校卫生机构告。 4.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和报告。

81 特定晨(午)检 1.所有入校(园)的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均应接受晨(午)检,包括询问、观察和体检。 2.由校方分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班主任和其他教职工共同负责完成。 3.发病班级的晨(午)检工作不得在教室内进行。 4. 可通知学生家长共同配合,在家先行询问、检查体征和测量体温并把记录单由学生带到学校、托幼机构后交给班主任或负责老师。

82 检查内容:“一看二听三问四查五测六追踪”。
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异常、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校医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 二听:听学生和(或)家长的描述; 三问:每天了解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异常症状或体征、家中有无成员出现类似症状;

83 四查: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易高发,晨(午)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是否出现脸、胸、背等部位疱疹,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手、足、口腔等部位皮疹或疱疹,发热、咳嗽、咽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 五测:特定情况下,需要对体温进行仪器测量。 六追踪:对缺勤的教职员工由学校负责登记和追踪调查。

84 通风与消毒制度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的有效办法。学校应将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处的通风作为常规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其进行消毒。  卫生清扫制度     学校教学场所、宿舍、食堂、校园等是每日卫生清扫的主要场所,应实行“湿式清扫”(先洒水后扫除),保持其清洁卫生。

85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根据 “四勤”(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脸盆、不过度紧张和疲劳)的个人卫生要求,加强对师生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86 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及校内食品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除“四害”制度     鼠、蟑螂、蝇、蚊是传播传染病的途径之一,学校应落实除“四害”的相关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87 1、及时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报告方式: 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88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20060406
1、及时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89 1、及时报告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 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报告范围与标准:(见后)

90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卫生部2005.12.2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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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报告除了初次报告,还有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进程报告:(数小时、一天一次)   事件控制情况、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原因、采取的措施。 结案报告:(结案后1周内)   事件经过,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责任、反思等。

95 2、迅速采取措施 学校 迅速联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迅速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迅速通知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立即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或切断可疑水源。 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卫生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助。

96 2、迅速采取措施 学校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联系,通报情况,稳定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及样品采集、消毒隔离等针对性措施。 在适当的范围内通报基本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

97 2、迅速采取措施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协助学校做好人员救治。 协助学校解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困难。 指导和督促学校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及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98 3、善后与恢复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配合调查追究责任和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对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因传染病流行集体停课的,对环境彻底清扫消毒后复课 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必须恢复健康经确定无传染性复学 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的;水源检测合格后重新启用 配合调查追究责任和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对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9 案例分析

100 案例1 某中学学生甲型肝炎爆发流行

101 学校基本情况 大门为大理石铺设 漂亮的教学楼和校园环境 全校近30个班,近1500名学生和100名教职工,近一半学生住宿
食堂职工6人,“三证齐全” 学校为集中式供水

102 无校医 无开水供应,学生喝生水 学生卫生间与宿舍外的排水沟堵塞,污水四溢 公共厕所无洗手设备 校外有许多饮食摊点,无防尘防蝇及消毒保洁设备 部分学生在这些摊点长期包餐。

103 199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该校出现41例甲型肝炎,患病率为2.93%
住校生发病30例,占73.17%;走读生11例,占26.83%;教职工无发病

104 原因分析 学生直接喝生水 食堂卫生差,无“三防”设施 部分学生长期在校外摊点包餐 患病学生未注射过疫苗 迟报疫情,未能及时隔离病人

105 案例2 某中学流感样病例暴发

106 2008年3月14日起,西北某中学某班学生陆续出现流感样症状病例,并逐步向其他班级扩散。3月17-20日,流感样病例急剧增多。3月21日,县疾控中心首次接到该村医生电话报告时,累计发病人数已达347人。截止到3月27日结案调查时,累计发病449例(2756名学生,其中住校生2400名,) ,全校35个班级均有病例报告。

107 经调查: 学校未按规定设立专(兼)职校医; 疫情发生期间,未对现症发热病人执行隔离措施; 该校教室和宿舍拥挤,通风条件较差,助长了疫情快速传播; 学校及村卫生室疫情报告迟缓,也影响了疫情的控制处理。

108 案例 3 某中学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109 2008年12月11日19时许,中南某县一乡镇中学部分学生在学校晚餐后,相继出现头昏、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截止到当日晚24时,共有82名学生出现不同的食物中毒症状。

110 经调查发现,食堂库存100多公斤马铃薯基本发芽,且当日学生食用马铃薯较短时间后出现头昏、呕吐、腹痛等症状与马铃薯中毒症状基本吻合。
经当地疾控部门在现场采样的土豆丝中检测出龙葵素,认定该事件为食用发芽马铃薯中毒。 (教育部门是否组织、学校是否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按要求操作、管理员是否定期检查、发现与清理)。

111 案例 4 某幼儿园幼儿食物中毒事件

112 2004年11月中南某市一幼儿园10余名幼儿在幼儿园食堂吃完午饭后,集体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救治。
中毒原因为食堂提供的剩饭变质,细菌在剩饭内繁殖并产生的毒素所致(剩饭未能放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加热时间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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