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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财务管理及审计要求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孙会珍: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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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财务管理及审计要求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孙会珍: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财务管理及审计要求 孙会珍: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 提纲 一、财务管理指引讲解 (一)项目管理原则 (二)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三)项目预算的调整 (四)项目实施管理的要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一、财务管理指引讲解 (一)项目管理原则 (二)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三)项目预算的调整 (四)项目实施管理的要点 (五)项目会计核算 二、审计重点和要求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管理原则 (1)合法性: 项目资金的使用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要求。 (2)专款专用: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管理原则 国寿投资 (1)合法性: 项目资金的使用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要求。 (2)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使用应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承诺为依据,全部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3)经济合理: 项目资金使用和支出要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力争做到经济、合理、 高效。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4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1、项目执行单位应以项目预算为依据,严格按照预算所明确的受益对象或服务活动的范围、数量、费用标准据实列支。每一子项的实际支出和预算相比,金额之差不能超出15%。 2、立项单位不得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 买汽车等;不得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捐赠、赞助支出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3、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按项目进度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受益对象、服务或商品的提供方,不得通过中间人转付,更不得将资金转移到其他组织留存。 项目资金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的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大额支付现金、超范围支付现金、公款私存等行为,单笔在2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和劳务费及救助款的发放、应避免采用现金方式支付。 4、项目资金应建立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应据实列支,凭票报销,不得整笔划转。 5、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5 社会服务支出:开展服务支出和发放款物支出 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仅对A类项目 项目执行费用:交通费、会议费、印刷宣传费 2.配套资金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支出分类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1.中央财政资金 社会服务支出:开展服务支出和发放款物支出 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仅对A类项目 项目执行费用:交通费、会议费、印刷宣传费 2.配套资金 服务设施购置支出:对D类项目不适用 其他费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6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培训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培训费 培训费是项目执行中对受助对象开展培训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中规定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包括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其中交通费不包括执行单位人员及培训对象的城际间交通费。 每人每天400元以内。培训讲课费(税后)按下述标准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立项单位应当应当保留培训通知、培训方案及日程、师资简介及资质证明、教材讲义、会场照片、参加人员(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质量评估表及汇总表、培训意见反馈、培训总结、讲课费签收单、会议场所消费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7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专家咨询费 项目执行单位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专家咨询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国寿投资 专家咨询费 项目执行单位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专家咨询费。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 元/人天;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 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 元。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能证明专家身份及能力的资料及领款人签字的专家咨询费签收单,专家咨询费签收单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时间记录、专家咨询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8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劳务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劳务费 劳务费是项目执行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和志愿者补贴等,不包括因对受益对象进行救助而发放给受益对象的救助款和补贴,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劳务费。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应符合项目立项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执行地)的上年社会平均日工资,一般不超过每天150元。志愿者补贴包括餐费、市内交通费等补贴,每天不超过50元,发放志愿者补贴的不得再以报销形式列支餐费和交通费等支出。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工作内容和时间记录和劳务费支付表,劳务费支付表应列明领取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劳务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9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专业社工服务人员工资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社工服务人员工资 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活动的项目可列支本组织专门从事社工服务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专业社工服务人员是指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大学相关专业教师、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相关六个月以上专业培训并具有五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并在本项目中专门从事专业社工服务的人员。 费用按次(或工作时间)计算,费用标准应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外聘专业社工的服务费参照劳务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在中央财政资金中列支本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中央财政资金中列支的本组织专门从事社工服务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不得超过社工服务活动资金预算总额的30%。 项目执行单位应保留社工服务人员工作时间记录(有服务对象或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费用分摊表等资料。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0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交通费 1.范围:包括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交通费 1.范围:包括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 2.标准:全国性组织的差旅费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执行,地方组织参照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市内交通费应与开展项目相关直接相关,并经济节约。 3.列支渠道 社会服务支出:受益人、志愿者、专家的交通费 执行费用:执行单位人员交通费列支渠道不同 4、报销要求: 差旅费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除票据外,报销单据中应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出差时间、事由、起止地、费用类型等。 市内交通费报销时,除票据外,报销单据中应注明报销人员姓名、外出事由、起止地、费用类型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1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发放款物支出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发放款物支出 拟发放的款物应是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包括发放给受益对象的救助款、补贴和物资,不包括开展活动的资料费等。 项目执行单位购买的、符合预算并且直接交付受益对象或捐赠给为受益对象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的、单项金额较大的资产,在明确产权归属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可作为发放款物支出。 项目执行单位应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按照预算列明的种类、数量、标准、金额进行发放,保留有接收人签字的款物发放清单或接收记录、受益对象确认书、款项拨付记录。 发放款项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2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A类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可列支办公设备及服务设施支出。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A类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可列支办公设备及服务设施支出。 B、C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可列支固定资产支出,配套资金可列支开展服务所必须的服务设施支出 D类项目不可列支固定资产支出 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得超过预算规定的种类、数量标准和金额。项目执行单位应保存固定资产购置或接受捐赠的原始单据、交接或完工验收及投入使用记录。 项目执行单位购买的、符合项目预算并且直接交付受益对象或捐赠给为受益对象服务的组织的资产,可作为社会服务活动支出,对于这类资产,项目执行单位应明确产权归属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3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项目执行费用 中央财政资金的执行费用包括交通费、会议费、印刷宣传费;配套资金还包括其他费用。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执行费用 中央财政资金的执行费用包括交通费、会议费、印刷宣传费;配套资金还包括其他费用。 A类项目,由中央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含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和执行项目费用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除发展示范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项目,项目执行费用金额不得超过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8%;不足的由配套资金列支。 对在配套资金的执行费用中列支本组织人员工资的项目,执行费用不得超过配套资金总额的15%;对仅列支与执行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未列支本组织人员工资)的项目,列支金额和比例不受限制。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4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项目执行费用-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本组织项目执行人员的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项目执行费用-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本组织项目执行人员的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要求执行,其他项目执行单位应参照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时,除票据外,报销单据中应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出差时间、事由、起止地、费用类型等。 市内交通费报销时,除票据外,报销单据中应注明报销人员姓名、外出事由、起止地、费用类型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5 项目执行费用-会议费 会议费是执行项目必须发生的会议费用,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项目执行费用-会议费 会议费是执行项目必须发生的会议费用,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项目执行单位应本着节约原则,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依据预算据实列支,并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全部费用控制在每人每天400元以内。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议材料、会场照片、相关合同(场地使用、印刷会议资料、购买会议用品等)、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会议总结或成果、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6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项目执行费用-印刷宣传费 印刷、宣传费是项目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大额的印刷宣传费用,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印刷品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额。另需有双方的实物验收单或出库单、入库单。 项目执行单位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依据预算据实列支印刷、宣传费。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项目执行单位应保留相关合同(印刷、广告等)、印刷清单、印刷样品、刊登广告的媒介资料(样刊或录像)等相关资料。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7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其他费用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其他费用 除执行项目所必须的、与开展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外,配套资金中的其他费用可以列支执行项目的本组织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但不得列支项目执行单位的房租、水电费、折旧等机构运行费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8 财务管理指引-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配套资金应按立项申报书载明的金额及时足额投入,按申报书列明的支出类型、标准和金额使用,并由项目执行单位统一核算与管理。一般情况下,配套资金应以项目执行单位实际收到并使用的金额予以确认,未纳入项目执行单位核算与管理的收支一般不确认为配套资金。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19 财务管理指引-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 配套资金的确认 对于立项资金与申报资金有缩减的项目,配套资金金额可与立项资金同比例缩减。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配套资金的确认 对于立项资金与申报资金有缩减的项目,配套资金金额可与立项资金同比例缩减。 对于配套的其他财政资金,应取得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协议),明确该资金性质、用途与中央财政资金相同。 对于以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配套资金的,应与捐赠方签订协议约定捐赠资产的性质与用途,明确该资产作为项目配套资金。 对于以非货币资产作为配套资金的,项目执行单位应履行必要的验证程序(包括索要公允价值证明文件、了解市场价格并进行判断等),验证所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的价值是否公允。项目执行单位不得以接受捐赠的劳务作为配套资金。 对于使用自有资金配套的,应以实际发生且符合规定的支出金额确认。 配套资金应按项目申报书及《配套资金承诺函》的要求足额到位。如果项目执行单位无法足额取得申报书载明的配套资金,可以通过增加其他类型的配套资金的投入,以保证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申报的配套资金比例。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 自身服务的确认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自身服务的确认 1、对于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服务,在有完整的服务记录及受益对象确认书的情况下,经审核无误后,可将免收(不含减收)的服务费确认为中央财政资金的支出,受益对象确认书所载明的受助方式为服务。 2、对于服务收费标准不是政府定价(或府指导价、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服务,不能将免收的服务费确认为中央财政资金的支出,项目执行单位可以采用向受益对象发放资助款的方式处理。受益对象确认书所载明的受助方式为现金。 3、对于有明确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提供服务的原始证明材料和受益对象确认书,按免收的服务费确认为配套资金,受益对象确认书所载明的受助方式为服务。 适用上述情形的项目应在申报书中明确服务方式为免收服务费(不包括减收)和服务标准。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1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预算的调整 申请预算调整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预算调整 ①需要申请调整预算的单位,应于9月20日前提出申请,将《申请调整预算审批表》、《项目预算调整情况表》的电子版报送会计师事务所。 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与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沟通后,将审核意见通知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将经事务所确认的《申请调整预算审批表》、《项目预算调整情况表》一式三份(地方性执行单位一式四份并经省级民间组织管理局确认)盖章后于9月30日报送会计师事务所。 ③事务所正式签署审核意见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返回项目执行单位、事务所和地方民管局各一份。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2 (3)在符合国家规定项目的前提下,项目实际支出标准变化幅度不超过原标准15%的,但不得超出本指引对相关支出金额或比例的限定。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预算的调整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国寿投资 不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 (1)配套资金来源的种类发生变化的。 (2)项目主要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并保证原有公益目的可以实现的前提下,各子项目之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变化不超过原预算金额15%的,但不得超出本指引对相关支出金额或比例的限定。 (3)在符合国家规定项目的前提下,项目实际支出标准变化幅度不超过原标准15%的,但不得超出本指引对相关支出金额或比例的限定。 (4)将节约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用于项目执行费用或社会服务活动支出的; (5)将节约的项目执行费用用于社会服务活动支出的; (6)项目执行费用各子项之间调剂使用的; (7)其他对预算未产生原则性影响的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3 1、购买物资或服务应履行必要的询价或比价程序以保证购买价格的公允;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中天银 国寿投资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规范物资或服务的购买及使用 1、购买物资或服务应履行必要的询价或比价程序以保证购买价格的公允; 2、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向单一供应商累计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的必须进行邀请招标、达到120万元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3、购买服务或物资应签订合同。 4、加强款物发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款物用于规定的受益对象或社会服务活动。 5、项目执行单位不得向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购买服务或物资。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4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三)加强受益对象的选择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中天银 国寿投资 (三)加强受益对象的选择 受益对象的选择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受益对象选择的制度,根据申报书确定的受益对象的种类,进一步明确受益对象的标准和选择程序。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受益对象,妥善保管受益对象选择及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履行公示程序,以确保所选择的受益对象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要求。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5 《受益对象确认书》可对受助方式、受助名称(种类)、规格等内容做适当修改,其他内容必须保留,并做到受益金额为印刷或打印。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中天银 国寿投资 受益对象确认 (1)确认书内容完整 《受益对象确认书》可对受助方式、受助名称(种类)、规格等内容做适当修改,其他内容必须保留,并做到受益金额为印刷或打印。 若同一受益对象多次受益(接受多种服务种类或多次接受服务),应在《受益对象确认书》中列明总金额,另附有受益对象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或明细清单。 受益对象确认书应当一式两份,由项目执行单位和受益对象各持一份。 《受益对象确认书》应印有“受益对象请注意: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办公室将采用电话方式就您是否接受救助、救助方式、救助金额等进行回访,请您予以配合,谢谢!”。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6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基本要求 (2)确认程序规范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基本要求 (2)确认程序规范 受益对象确认书必须由受益对象或受益对象的监护人签字确认,对于无法由受益对象或受益对象的监护人确认签字的,应由两个以上证明人签字,同时注明证明人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不得出现受益对象确认书无签名的现象,也不得出现由单位(村、镇)代签或使用汇总表格式替代的现象。 (3)确认书真实有效 进行受益对象确认时,项目执行单位应确保《受益对象确认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4)妥善保管确认书 项目执行单位应将受益对象确认书装订成册,并编制受益对象汇总表(见附件4),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7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确认过程中的特殊事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确认过程中的特殊事项 (1)所有有社会服务支出均须履行《受益对象确认书》签字确认程序。因受益对象为特殊人群(如癌症、艾滋病患者)而不便实施受益对象确认程序的,可不履行受益对象确认程序。对因其他特殊原因而不便于进行受益对象确认的,应报请民政部批准。 (2)人员培训类示范项目可不填列受益对象确认书,依据培训人员签到表,结合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表和培训意见反馈表等作为受益依据。签到表必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执行单位、受益对象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由本人签字认可。对于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和签到管理的项目,应保留履行报到手续的相关信息和记录。 (3)对于纳入预算的知识普及型培训(讲座)项目,由于费用较低、人员众多,可简化受益对象确认程序,使用培训人员签到表替代受益对象确认书。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8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确认过程中的特殊事项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确认过程中的特殊事项 (4)属于项目执行费用的支出,如:纳入预算的宣传资料或纪念品的发放不需要填列受益对象确认书,但对于发放纪念品的应保留纪念品发放表。纪念品发放表应包括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签收记录。 (5)对于受益对象为五保老人的项目,受益对象确认书可由负责供养的村、养老院、福利院等作为监护人代为签字确认,联系方式填写负责供养的机构联系方式。其他类似情况如山区贫困居民,没有联系方式的,也可通过拍照等方式佐证。 (6) 项目执行单位将资金拨付社会福利院,由社会福利院聘请护工对老人进行照料的,由福利院填写受益对象确认书,并将老人的照料记录作为受益对象确认书的附件。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9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实施管理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银 国寿投资 受益对象回访 项目执行单位应加强对受益对象的确认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对社会服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机制,由执行单位的其他人员选择一部分受益对象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是否接受服务、服务质量和受益金额等,已确保社会服务工作质量。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公室将在项目执行单位回访的基础上,使用电话方式对受益对象就是否接受服务、服务方式、资助金额、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回访。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0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或费用归集,保证支出与项目的相关性的,避免因核算不清而导致支出无法确认的情况发生。
财务管理指引-项目收支的核算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依据真实、合法的支出凭证进行核算,将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资金纳入本组织合法账簿进行核算和管理,不得将开展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收到其他单位,并做到核算清晰,能够区分中央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或费用归集,保证支出与项目的相关性的,避免因核算不清而导致支出无法确认的情况发生。 (财务管理指引P21-24)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1 批准立项的全部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中天银 国寿投资 (一)审计范围 批准立项的全部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3、项目实施情况 4、资金使用情况 5、项目会计核算情况 6、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2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二)审计进度 我们将2016年11月底12月初进场审计,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的现场审计工作,2017年1月31日完成单个项目的审计报告,并按省(市)完成项目开展情况报告,2017年2月15日前形成汇总审计报告。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3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中天银 审计要求 1.项目执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严格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业务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2.项目执行单位应按计划开展项目,保证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应主动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审计工作,对于提前完成项目的单位,可提前联系安排审计事宜。 3.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提供资料清单》(见附件1)提供资料,并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项目资金收支表》(见附件3)、《项目支出明细表》(见附件4),签署《管理层声明书》(见附件5)。 4.项目执行单位应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拖延审计工作。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4 审计重点和要求 执行较好的项目评价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执行较好的项目评价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评价表》的得分在85分以上。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5 审计重点和要求 存在重大问题项目的评价标准 (1)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现象;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存在重大问题项目的评价标准 (1)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现象; (3)存在资金体外循环、账外资产、公款私存等情况的; (4)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的; (5)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或因各种原因核减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结余的,但本着节约的原则造成中央财政资金结余的视情况而定; (6)未能完成项目目标的; (7)向与本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购买服务物资或合作开展业务的; (8)项目实施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但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的; (9)配套资金未达到承诺金额50%的; (10)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6 审计重点和要求 执行较好的项目评价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执行较好的项目评价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评价表》的得分在85分以上。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7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一)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一)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1.项目未按规定在11月30日前完成,2.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完毕,3.项目目标未能完成。 (二)项目未按规定投入配套资金 (三)项目执行不规范 1.项目执行单位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2.项目方案不完善,致使部分项目支出无法确认 3.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变更项目方案或预算 4.存在分包转包行为(或嫌疑) 5.存在将项目委托给与内部人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实施 6.受益人选择标准或选择程序不明确 7.受益对象的选择程序不规范 8. 物资或服务购买手续不齐全,如:未履行必要选择程序或相关资料不齐备,购买合同、票据不规范,发放程序不规范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8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四)项目支出不符合规定 1.超范围列支费用,如:列支未列入预算的费用、购置汽车、房屋装修、分摊管理费等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四)项目支出不符合规定 1.超范围列支费用,如:列支未列入预算的费用、购置汽车、房屋装修、分摊管理费等 2.超标准列支项目费用,如:超标准支付专家费、劳务费、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等 3.支出与项目相关性不足 4.支付手续不齐全 (五)资金支付不规范 1.向与内部人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购买物资或服务,出现价格不公允的现象 2. 存在超过规定使用大额现金的现象 3.项目资金拨入个人账户,存在公款私存嫌疑 4.报销费用无票据或票据不合规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39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重点和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 1.配套资金未纳入项目执行单位核算,2.中央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的支出未分别单独核算,3.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4.核算不及时 (七)受益人确认程序不规范 1.《受益对象确认书》填列不规范 2.受益对象确认书签署人不是最终收款人或受益人 3. 受益人回访中发现回访结果存在《受益对象确认书》所载明事项与不符的现象 (八)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40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感谢对我们的信任。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国寿投资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感谢对我们的信任。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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