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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疾患 (Personality Disorders)
資料整理:翁庭芳 何政勳 陳麗雲 呂艾珉 彙整:蔡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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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疾患 在DSM-Ⅳ中的一般診斷性原則 A.一種有關內在經驗行為及行為的持續模式,與此人文化背景所預期者相離甚遠。此模式表現於下列各領域兩種(或兩種以上): (1)認知(cognition,對自體、他人、外在事件的知覺及詮釋方式) (2)情感度(affectivity,意即情緒反應的範圍、強度、穩定性及合宜性) (3)人際功能 (4)衝動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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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此持續模式在廣泛的個人及社會情境,皆無彈性,且普遍存在。
D.此模式相當穩定且為時甚長,其初發至少可追溯誌青春期或成人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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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些人格疾患到了成人以後,症狀表現會減少?
為什麼人格疾患的診斷年齡需到成人早期? 為何有些人格疾患到了成人以後,症狀表現會減少? 成人早期所面對的社會情境的重要改變較成人期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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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疾患類群 A類群:怪異型 B類群:情緒不穩(戲劇)型 C類群:焦慮畏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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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準則(DSM-IV) A群 怪異型的人格疾患 一、妄想型人格疾患 (Paranoid P.D.) 二、類分裂性人格疾患
(Schizoid P.D.) 三、分裂病性人格疾患 (Schizotypal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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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準則(DSM-IV) B群 戲劇性的人格疾患 一、反社會型人格疾患 (Antisocial P.D.) 二、邊緣性人格疾患
(Borderline P.D.) 三、做作性人格疾患 (Histrionic P.D.) 四、自戀型人格疾患 (Narcisstic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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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準則(DSM-IV) C群 畏縮型的人格疾患 一、畏避型人格疾患 (Avoidant P.D.) 二、依賴型人格疾患
(Dependent P.D.) 三、強迫型人格疾患 (Obessive-Compulsive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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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準則(DSM-IV) 其他未註明之人格疾患 一、被動攻擊型(違拗性)人格疾患
(Passive-aggressive / Negativistic P.D.) 二、自我挫折型人格疾患 (Self-defeating P.D.) 三、虐待-被虐待型人格疾患 (Sadistic-Masochistic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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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疾患的臨床特徵 1.患者最大的特性是有一種障礙的個人關係。不論是自戀型、依賴型或被動攻擊型,患者通常可看出有不良自我關係的形跡,顯示他們造成別人的困擾。 2.人格疾患是長期性的,患者的行為造成他人的麻煩和困擾,通常很少有插曲式的病態行為,都是持久、重複的行為型態。 3.人格疾患通常和其他負面生活結果有關,諸如藥物上癮、犯罪,及不法的行為。 (游恆山,民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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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論患者所發展的是那一種特質型態(例如頑固、內隱的敵意或猜疑),這些型態會在每個新的情境蒙上相同的色彩,導致相同的不適應行為的重複出現。
5.有些人格疾患涉及患者對名譽的考慮,在許多個案中,臨床人員對患者的認識是經由他人的報告。 6.人格疾患所反映的行為型態相當抗拒改變,這些患者不尋求改變,也不採納他人提出的建議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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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格疾患者自己並不會感到心情不愉快、緊張或苦悶,就算是有這些心情上的自覺症狀,也不會想申訴或求助,只是周遭的人會受這樣的人格問題的人影響,而損害婚姻關係、家庭生活或職業工作。
(曾文星和徐靜,民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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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型性格障礙 定義:對他人不信任及多疑的模式,如解釋別人的動機為深具惡意。 診斷特質:(摘述) A1.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懷疑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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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文化 受社會文化背景或特殊生活經驗影響的某些行為而被錯誤地認定 盛行率 一般人群約為0.5%~2.5%
精神科住院個案中為10%~30% 非住院個案中為2%~10% 性別 男>女 年齡 兒童及青春期初現時,看來古怪而常遭受嘲笑戲弄 家族性 有慢性精神分裂個案的親戚PPD 與”被迫害妄想性疾患”有家族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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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被迫害妄想性疾患 一段時間持續存在精神病性症狀(如妄想及幻覺) 妄想型精神分裂病 伴隨精神病性特質之情感性疾患
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 一般性醫學狀況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產生的人格特性改變 伴隨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 其他未註明之古柯鹼關聯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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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身體缺陷發展初的妄想性特質 如失聰 妄想型精神分裂 }家族關聯 妄想型人格疾患 明顯的精神異常,對別人動機的想法異常,不能掌握生活,其行為敗壞到忽略基本的生活自理;對其自己的信念不只是懷疑而是堅信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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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患病因之解釋 心理動力論:以「投射」的防衛機轉來解釋妄想者將自己未覺察的性或攻擊衝動轉向他人,藉由轉移惡意的指向,來防衛這些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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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由於懷疑別人就像懷疑治療者一樣,所以預後幾乎不佳。 治療精神分裂的正向性症狀的抗精神病藥物,有時可以降低妄想性人格疾患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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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分裂人格疾患 (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1
定義:對社會關係疏離、在人際往來情境下情緒表達之範圍侷限的廣泛模式。 診斷特質: (摘述) A1.不需求親密關係 A2.總是選擇孤獨無需與人互動的活動或嗜好 A3.幾乎沒什麼興趣與另一人有性經驗 A4.幾乎沒有什麼活動讓患者覺得快樂 A5.除了一等親外缺少親密的朋友或知己 A6.常對他人的讚美或指責看來漠不關心 A7.少有情緒反應、互動的姿勢或面部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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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文化 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時會表現出防衛性行為及人際往來方式,而可能被錯誤認定屬於類分類性 盛行率 在臨床場所相當罕見 性別
男性 >女性;也造成更多的損害 年齡 若於兒童期及青春期初現,表現出與眾不同而常遭受嘲笑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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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妄想性疾患 一段時間持續存在精神病性症狀(如妄想及幻覺) 精神分裂病 伴隨精神病性特質之情感性疾患 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
一般性醫學狀況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產生的人格特性改變 『自閉性疾患』較輕微形式 *社會互動損害更嚴重 *刻板形式行為與興趣 Asperger氏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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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分裂性性格障礙4 伴隨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 其他未註明之古柯鹼關聯疾患 分裂病性人格疾患 有認知及知覺的扭曲
社會常見的「獨行客」其人格特性可能看起來屬於類分裂性。故僅於其人格特質為無彈性、適應不良且持續,並造成重大功能損害或主觀痛苦,才診斷為類分裂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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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分裂性人格疾患病因之解釋 生物性因素:缺乏生物機制來體驗情緒;可能是腦中牽涉到情感表達的「邊緣系統」所引起的生理異常。 不尋常的童年養育:可能是父母前後不一、指責批評的或拒絕的教養方式,導致兒童沒有辦法對父母形成安全依附,甚至「不依附」,一但此性格建立了,可能持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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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分裂性性格障礙6 治療 因此種診斷進入心理衛生體系的人很少,故治療方式極少。 可能可以從與精神分裂症的生物性關聯來探索可能的精神病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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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病性性格障礙 定義: 乃一種社會及人際關係不足,表現出對親近關係的急遽不安及能力不足,並有認知或知覺的扭曲及行為偏離常態的廣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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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摘述) A1.解釋成有針對此人的特別不尋常意義 A2.很迷信於超出常態的現象 A3.知覺改變 A4.不尋常或特異的詞句與文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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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文化 認知及知覺的扭曲必須透過此人的文化背景來評估 盛行率 已報告分裂病性人格疾患的盛行率在一般人群大約為3% 病程
相當穩定,僅少部分繼續發展成精神分裂病或其他精神病性疾患。 家族 模式 *一等血親中的盛行率比一般人群更高 *患者的親戚罹患精神分裂病及其他精神病性疾患的比率也稍微增加 性別 男性 >女性 年齡 若於兒童期及青春期初現,表現出與眾不同而常遭受嘲笑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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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妄想性疾患 一段時間持續存在精神病性症狀(如妄想及幻覺) 精神分裂病 伴隨精神病性特質之情感性疾患 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
一般性醫學狀況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產生的人格特性改變 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 如其他未註明之古柯鹼關聯疾患 青春期的分裂病性特質 反映了短暫的情緒混亂,而不是持久的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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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性疾患 最主要與最嚴重的是言語障礙以及病童伴隨出現其他方式的溝通努力(如手勢),再加上特殊語言評估測驗可發現語言能力損害的特徵性特質 Asperger氏疾患 更缺乏社交認識、情緒相互能力、及有刻板的行為興趣 較輕微形式的自閉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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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病性性格障礙6 疾患病因之解釋 生物性因素:中樞神經系統缺陷,造成注意力和整合思考的缺損。此點與精神分裂症有相通點。
患者未能整合自己的想法,會用別人認為不尋常的、獨特的方式思考,而轉譯成不尋常的習慣及與人相處之道。 壓力源:根據密爾的說法,一個人會成為分裂病性性格或精神分裂症,要視其自處環境的壓力程度;高壓力需要比較多認知技巧,而造成精神分裂症;低壓力使人變成分裂病性性格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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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病性人格疾患治療 需特別注意:分裂性人格疾患的患者常為了焦慮、憂鬱、或其他不快樂的情感等相關症狀而尋求治療,而不是為了人格疾患本身的特質。 遠離壓力源 。 藥物:一些治療精神分裂更嚴重症狀的藥物,被嘗試用在分裂病性性格障礙身上,可有效控制患者的顯著妄想及幻覺。但不會改變更多慣例出現的怪異部分,以及社交笨拙、焦慮的原本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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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疾患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1
定義: 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此模式始自兒童期或青春期早期,一直延續進入成人期。 診斷特質:(摘述在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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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A A1 A2 A3 A4 A5 A6 A7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 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十五歲開始,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表現下列各項中三項(或三項以上) A1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 A2 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 A3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A4 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 A5 行事魯莽,無視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A6 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 A7 對傷害、虐待他人或偷竊他人財物覺得無所謂或將其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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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B-個案目前年齡至少十八歲。 準則C-有證據顯示個案十五歲以前為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 【參見DSM-IV大本P96、小本P72】 準則D-反社會行為非僅發生於精神分裂病或躁狂發作的病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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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特殊文化 與低社經階層與都市環境相關聯 年齡 不可在十八歲以前作反社會型性格障礙的診斷 性別 男>女 (女性可能會被低估)
盛行率 社區 男性3%及女性1% 臨床 3%到30% (視取樣母群體而異) 病程 病程慢,四十歲以後較不顯著或緩解 (燃燒盡的蠟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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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模式 (1)一等血親罹患反社會型性格障礙的比例較一般人為 高。 (2)女性患者血親的危險性高於男性患者血親的危險 性。
(3)若家庭成員有反社會人格疾患患者,則其他男性成 員更常罹患反社會人格疾患與物質關聯疾患,而其 他女性成員更常罹患身體化疾患。 (4)收養研究顯示遺傳或環境因素都能影響這群疾患的 罹病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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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疾患區別性診斷 (1)反社會人格疾患可和其他人格疾患同時診斷。 (2)反社會人格疾患 V.S.自戀型人格疾患 1.相同處:
硬心腸、能言善道、表淺、利用他人、無同理 心。 2.相異處: 反社會人格疾患:不需讚美或羨慕。 自戀型人格疾患:不含行事衝動、攻擊、詐 欺、兒童期品行疾患、成人期犯罪行為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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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社會人格疾患 V.S.做作型人格疾患 (4)反社會人格疾患 V.S.邊緣型人格疾患
相同處:行事衝動、表淺、尋求刺激、魯莽、性挑逗、操 縱他人。 相異處: 做作型人格疾患:誇大自己的情緒。 (4)反社會人格疾患 V.S.邊緣型人格疾患 反社會人格疾患:操縱他人是為了獲取利益、權力、 或物質的滿足,情緒上較穩定, 也較富侵略性。 邊緣型人格疾患:操縱他人是為了獲取他人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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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社會人格疾患 V.S.妄想型人格疾患 相異處:妄想型人格疾患的反社會行為不是為了 個人利益或剝削他人,而是為了報復他 人。 (6)反社會人格疾患 V.S. 成人反社會行為 成人反社會行為可用來描述受到臨床關注但不完全符合反社會人格疾患準則的犯罪、攻擊或其他反社會行為。 僅於其反社會性人格特性是無彈性、適應不良且持續,並造成顯著功能損害或主觀痛苦,才構成反社會型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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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性人格疾患病因解釋 生物醫學觀點 (1)神經系統 較不會因害怕或焦慮而有身體症狀 (2)不正常的腦波(EEG)型態
(50%:15%)與皮質的低活動有關 (3)認知行為方面 對學習躲避懲罰的作業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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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性人格疾患治療 沒有太大效果(常傾向於誇大他們的進 步 )。 唯一正向的事情是會隨著年齡增加而 減少 (約四十歲後)。
反社會型人格疾患的患者用心理治療 沒有太大效果(常傾向於誇大他們的進 步 )。 唯一正向的事情是會隨著年齡增加而 減少 (約四十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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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性性格障礙定義 自大、需要被誇讚、與缺乏同理心的一種廣泛模式,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皆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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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 A1-對自體重要性的感受誇大 A2-專注於無限的成功或理想的愛情等幻想中 A3-相信自己「特殊」而唯一 A4-需要過多的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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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型人格疾患流行病學: 特殊年齡 自戀性人格特質在青少年特別常見 性別 50%~75%為男性 盛行率
臨床個案為2%~16%,而在一般人群中則少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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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性人格疾患區別性診斷 性格障礙類型 主要不同特徵 自戀型性格障礙 誇大 做作性性格障礙 迷人的 反社會型性格障礙 冷酷的 邊緣型性格障礙
多所需索的 分裂病性性格障礙 社會疏離 妄想型性格障礙 多疑心 強迫型性格障礙 自我挑剔 躁狂或輕躁狂 情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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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性性格障礙病因解釋 (1)心理動力理論取向: 表面的滿足遮掩了更深層的不安全感 (2)社會學習理論取向:
早期的嬌縱寵溺造成一個人感到他這 一生應該被特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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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性人格疾患治療 使其看到其他人可以瞭解的,去除一開始他的自戀所造成的固著。 (2)認知行為治療:
(1)客體關係理論:(Kohot,1981) 使其看到其他人可以瞭解的,去除一開始他的自戀所造成的固著。 (2)認知行為治療: 幫助自戀者說出他們如何看待自己及他們希望從他人那兒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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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型人格疾患 定義: 基本特質是對人際關係、自體形象(self-image)、情感表現等很不穩定,且非常容易衝動的一種廣泛的模式,它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皆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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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 表現下列各項中五項(或五項以上)
準則1-瘋狂努力以避免真實或想像中的被遺棄。 準則2-不穩定且緊張的人際關係模式,特徵為變換在過度理想化以及否定其價值兩極端之間。 準則3-認同障礙(identity disturbance):自體形象(self-image)或自體感受(sense of self)持續明顯不穩定。 準則4-至少兩方面可能導致自我傷害的衝動行動(如:花錢、性、物質濫用、暴食)。<勿包含準則A5的自殺或自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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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5-一再自殺的行為、姿勢、或威脅,或自傷行為(self-mutilation)。
準則6-由於心情過度易於反應而情感表現不穩定(如強烈且陣發性的心情惡劣、易怒、或焦慮,通常持續數小時,極少會超過幾天)。 準則7-長期感到空虛(emptiness) 準則8-不合宜且強烈的憤怒,或對憤怒難以控制(如:常發脾氣、總是憤怒、一再打架)。 準則9-暫時性與壓力源相關聯的妄想樣意念或嚴重的解離性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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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的特質及疾患 用近乎瘋狂的心力阻止自己感到被拋棄 。 在壓力下會發展出精神病症狀。 患者需要經常的被注意來撫平自己的情緒及不安全感。
總以為難和耗竭他人與自己的方式收場。 這些患者常自殺早死,尤其合併罹患情感性疾患或物質關聯疾患的患者。 以自我傷害的態勢表現:自虐自殘或自殺失敗常導致身體殘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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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失業、教育中斷、及婚姻破裂。 患者童年較常遭遇身體或性虐待、父母疏忽照顧、敵意下衝突、及早年父母死亡或分離。 經常共同罹患第一軸向疾患,包括:情感性疾患、物質關聯疾患、飲食性疾患(尤其是暴食症)、創傷後壓力疾患、以及注意力缺乏/過動疾患。 亦常與其他人格疾患共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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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特殊文化、年齡、及性別特質 有自我認同問題(尤其伴有物質使用時)的青少年或年輕成年,有時短暫出現一些行為使人誤導而有邊緣型人格疾患的印象。 女性比男性多 盛行率: 估計為總人口的3%-5% (Widiger & Frances,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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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 a、邊緣型人格疾患的病程差異甚大,最 普遍的模式試成人早期即長期不穩 定,多次嚴重情感性發作及衝動性失 控。 b、此疾患造成的損害與自殺危險在成人 早期最大,隨著年紀增長而逐漸減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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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模式 1.邊緣型人格疾患患者的一等血親罹患 此疾患的比例比一般人群高5倍。 2.家族成員罹患物質關聯疾患、反社會
型人格疾患、及情感性疾患的危險性 也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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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與情感性疾患共同發生,若兩者的準則都符合,兩種診斷可同時成立。
須與認同問題(identity problem)辨別,對於發展階段相關聯的自我認同擔憂並不算是精神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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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釋 客體關係理論 客體表徵 (bad object,嚴苛及嬌縱,情緒不穩、突然好又突然壞)--- 負向的、不一致的養育方式,經常經驗到:身體或性虐待、難以承受的早期失落 自體表徵 (bad me 、空虛的、強烈的害怕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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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與預後 傳統的領悟治療效果不彰 中輟治療比率甚高 情感轉移和反轉移的議題經常發生在治療關係中 (常會有離間治療師的情形)
較有效的是認知治療:直接教導病患分辨引起問題的思考和感受,然後使其獲得控制 客體關係的重建(提供矯正性人際經驗,扮演病患生命中的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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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行為治療 (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 針對某些問題行為,例如自傷。透過建立一群目標的層次,及嘗試適合個別目標的行為策略。
藥物治療 (針對焦慮和憂鬱症狀) BPD預後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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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研究 a、 4年間共有444人次之邊緣性人格違常患者住院。 b、 平均年齡為33.1±9.7歲。
針對高雄長庚醫院精神科 年4年間依DSM-IV被診斷為邊緣性人格違常之住院患者。研究結果如下: a、 4年間共有444人次之邊緣性人格違常患者住院。 b、 平均年齡為33.1±9.7歲。 c、 男女比率為32.7%:67.3%。 d、 平均教育年限11.9±3.0年。 e、 未婚和已婚比率52.6%:46.8%。 f、 合併診斷最多為重度憂鬱症(32.6%)。 g、 有自殺未遂紀錄者佔25.8%。 h、重複住院率為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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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作型(戲劇型)人格疾患 又稱 「歇斯底里型人格疾患」
基本特質是廣泛而過度的情緒化及尋求被注意的行為,這種模式始於成年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皆會表現。 可能會引發轉化症 (conversion dis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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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 表現下列各項中五項(或五項以上)
準則1-當處於自己不是外界注意焦點時會不愉快。 準則2-與他人交往時常特徵性地展現不合宜的性誘惑或性挑逗(seductive or provocative)。 準則3-情緒表現快速轉變與膚淺。 準則4-總是利用自己身體外觀來吸引他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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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5-說話風格過份給人空泛的印象而缺少細節。
準則6-自體戲劇化,演戲般的誇大,且情緒表達誇張。 準則7-易於受暗示(suggestible),意即容易受他人或外在環境所影響。 準則8-自認為有高於實際狀況的人際關係親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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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之特質及疾患 不斷尋求他人的保證、許可或讚賞。用極端誇張的方式表現自己,用大多數人會認為不適當的方法。
他們會在某一層次試圖透過情緒操縱或性魅力來控制其夥伴,但在另一層次又表現的極度依賴對方。 與同性朋友之間的關係常很惡劣,亦常因為過度要求恆常的關注而使朋友與之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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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動都是為了得到立即的滿足,因此會對必須延遲滿足的情境感到不耐煩或挫折。
患者為了得到他們給予更好的照顧或注意,其自殺姿態及自殺威脅危險性會增加,但實際的自殺危險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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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特殊文化、年齡、及性別特質 1.臨床場合,女性較常被診斷為做作性人格疾患。但在使用定型化 評估表的研究中,男女兩性得盛行率類似。
2.做作性人格疾患患者行為表達受到性別角色刻板化印象影響嚴 重。 Kenberg(1986)建議: 男性的HPD診斷標準應是:尋求誇大的男性氣概類型:過度獨立, 性 濫交,支配 女性的態度,以及願望未被滿足時就會顯得陰鬱。 --- Mosher & Sirkin (1984) 所辨識的「硬漢性格 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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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盛行率 1.一般研究:2%-3% 2.病房、門診使用定型化評估表: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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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釋 可能與先天的焦慮傾向有關 心理動力論觀點:性器期發展的固著,對性的潛意識衝突的防衛表現。男性可能與與「閹割的恐懼」,女性則與「陽具羨慕」有關。 家庭問題:通常父親在誘惑性和苛刻兩種形象間擺盪,而母親通常是掌權跋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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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此人格疾患的生物醫學治療並不存在,亦不適合心理分析治療。 主要為支持性治療與行為治療,但仍沒有足夠的研究證實這些處置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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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縮型的人格疾患 (C群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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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避型人格疾患 301.82 Avoidant Personality Disorder
定義:一個人體驗到很廣泛而持久的社交不適、對評價極度焦慮,以及感到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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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四項 (或四項以上)
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四項 (或四項以上) 準則1-避開牽涉重大人際接觸的職業活動,只因害怕被批評、不同意或拒絕。 準則2-除非確定會被喜歡,否則不願與人交往。 準則3-由於害怕被羞辱或被嘲笑,即使在親密關係中也顯得謹慎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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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4-在社交場合中過度專注於被批評或被拒絕的想法。
準則5-因感覺自我能力或資格不足而對新的人際往來情境自我設限。 準則6-相信自己無社交能力、無吸引力、樣樣不如人。 準則7-不尋常地排斥冒險從事任何新的活動,只因它們可能造成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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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的特質及疾患 伴隨特質 伴隨疾患 此疾患常被別人描述為害羞、膽小、孤僻、不理人。此疾患帶來最大的問題是社會與職業功能的損害。
其他常與畏避性人格疾患共同診斷的疾患包含情感性疾患與焦慮性疾患(尤其廣泛型的社會畏懼症)、依賴性人格疾患、邊緣性人格疾患及A群的人格疾患(即妄想性、類分裂性、或分裂病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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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文化 不同文化及種族團體針對內向羞怯與畏避是否合宜的接受程度變異甚大 年齡
兒童及青少年的害羞與畏避行為常屬發展過程合宜的表現,作此診斷時要特別謹慎 性別 男性與女性的出現頻率似乎相同 盛行率 一般人群的盛行率為0.5%-1.0% 病程 畏避行為經常在嬰兒期或兒童期即開始,有些證據顯示進入成人期後,畏避性人格疾患變得較不明顯或隨著年長而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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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畏避性人格疾患與廣泛型社會畏懼症之間有甚多重合之處。 畏避行為也是畏避性人格疾患及伴隨懼曠症之恐慌性疾患的共同特徵。
必須與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鑑別 。 必須與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分辨 。 僅於這些人格特性屬無彈性、適應不良、且持續,並造成顯著功能損害與主觀痛苦,才構成畏避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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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畏避性人格疾患 依賴性人格疾患 被照顧 主要關心的焦點是避開羞辱與被拒絕 類分裂性及分裂病性人格疾患
對其社會隔離十分滿意甚至寧可如此 想要與他人建立關係,且深深感覺孤寂 妄想性人格疾患 害怕他人的惡意企圖 拒絕較多是因為害怕被困窘或被發現自我能力或資格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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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釋 畏縮的性格是可遺傳的,內向及焦慮的先天傾向有其生理基礎。 被貶低及被拒絕的過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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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認知行為治療 社交技巧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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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賴型人格疾患 301.6 Dependent Personality Disorder
定義: 過度畏縮,表現出廣泛而持續對別人的依賴及順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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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五項 (或五項以上)
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五項 (或五項以上) 準則1-若無別人給予極度的指導或保證,則有困難做日常生活的決定。 準則2-自己生活的多數重大領域,都要他人來負責。 準則3-只因害怕失去他人的支持或同意,有困難表達對他人的不同意。 注意:勿包含對報復的實際害怕。 準則4-有困難自行開始工作計畫或做事(肇因於對自己的判斷力或能力缺乏信心,而非缺乏精力或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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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5-為了得到他人的呵護及支持而做得太過分,甚至自願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
準則6-由於過分地害怕沒有能力照顧自己,獨處時會感到不舒服或無助 。 準則7-當某個親密關係中止時,急切尋求另一個關係作為照顧及支持的來源。 準則8-不切實際地專注於被留下來必須自己照顧自己的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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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的特質及疾患 伴隨特質 有悲觀及自我懷疑的特徵,從事需要主動獨立的職業會功能不良,需做決斷時會焦慮。 伴隨疾患
常與其他人格疾患共同發生,尤其是邊緣性、畏避姓、及做作性人格疾患。兒童期或青春期有慢性身體疾病或分離焦慮疾患,會增加此人發展成依賴性人格疾患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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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特殊文化 年齡 不同年齡及社會文化團體對於依賴行為是否合宜的接受程度變異甚大 性別 臨床上此疾患較多診斷於女性 盛行率
成人中有2%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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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必須與第一軸向疾患(如情感性疾患、恐慌性疾患、與懼曠症)分辨。 必須與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鑑別。
必須與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分辨。 僅於這些人格特性屬無彈性、適應不良、且持續,並造成顯著功能損害與主觀痛苦,才構成依賴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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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依賴性人格疾患 邊緣性人格疾患 對被放棄的反應是空虛感受、憤怒、與多所需索 為更加讓步順從和儘快尋求能提供照料支持的另一替代關係
做作性人格疾患 為社交上活躍而積極要求處於注意焦點 自我貶抑及溫順 畏避性人格疾患 強烈害怕被羞辱與被拒絕 尋求並維持與重要人士有關聯之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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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釋 心理動力理論學者認為依賴性格的人固著在性心理發展階段的口腔期,其順從是一種「反向作用」。 童年時久病不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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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認知行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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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型人格疾患 301.40 Obsessive-Compul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
定義:過度專注於秩序、完美主義、及思想與人際關係的控制,因而失去彈性、開放性、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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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四項 (或四項以上)
診斷特質:表現下列各項中四項 (或四項以上) 準則1-專注於細節、規則、表格、次序、組織或時間表,反而失去了活動的重點。 準則2-做事要求完美,甚至妨礙工作的完成(如只因未能達到自己過份嚴格標準而使整個計畫不能完成)。 準則3-過度獻身於工作和生產事業,因而放棄休閒活動及友誼(不能以明顯的經濟需求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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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4-對道德、倫理或價值觀的事物,表現過份誠實、一絲不茍及無彈性(不能以文化或宗教認同來解釋)。
準則5-即使已無感情上價值,仍不願拋棄舊物或無價值物品。 準則6-除非他人完全遵照自己的方式做事,否則拒絕將工作授權或與別人共事。 準則7-對自己及他人的花錢風格十分吝嗇;金錢被當作為了將來可能的災難而需囤積之物。 準則8-處世僵化而頑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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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的特質及疾患 伴隨特質 此疾患常有困難決定哪些任務應優先或應以何種方法才最適合,甚至為此無法開始作任何事。通常以高度自控或矯揉造作的方式表達其情感,而在面對其他人真心表達情緒時會坐立不安。 伴隨疾患 許多強迫性人格疾患的特質與所謂「A型人格特徵」重疊。 與情感性疾患及焦慮性疾患之間可能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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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特殊文化 在評估強迫性人格疾患的患者時,若其行為反映了患者參考團體文化認可下的習慣、習俗、或人際互動模式,則臨床工作者不應將其算作症狀 性別 男性被診斷的比例兩倍於女性。 盛行率 在社區取樣的研究約為1%,而在精神健康門診的個案則約為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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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強迫性疾患由於有真實的強迫性意念與強迫性行為而通常容易與強迫性人格疾患分辨。 必須與一般性醫學狀況造成的人格變化鑑別。
必須與長期物質使用發展的症狀分辨。 僅於這些人格特性屬無彈性、適應不良、且持續,並造成顯著功能損害與主觀痛苦,才構成依賴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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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強迫性人格疾患 自戀性人格疾患 較會相信自己做的已是最完美了 自我苛求 反社會性人格疾患 對別人缺乏慷慨但自己卻放縱享樂
對自己和他人都採取吝嗇的金錢觀 類分裂性人格疾患 缺乏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 拘束以及社會疏離的特徵是因為對情緒表達的不舒服和過度獻身於工作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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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釋 強迫性人格疾患會出現類分裂型人格疾患也有的快樂缺乏,也許不能感覺到快樂是一種生物性傾向。
最近焦點放在強迫性人格疾患者的家庭模式(追求完美和缺乏彈性的父母,透過示範和外在的獎賞懲罰,而影響了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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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系統減敏感法、洪水法,和反應預防等行為治療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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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註明之人格疾患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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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性人格疾患 Depres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
定義: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的一種廣泛模式,展現憂鬱性認知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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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研究用準則 ,表現下列各項中五項 (或五項以上)
(1)平常的心情被頹喪、消沉、陰鬱、不高興、不快樂所主宰。 (2)本我的觀念中環繞著相信自己能力不足、無價值、及低自尊。 (3)對自己很挑剔、苛責、及貶損。 (4)常憂思而多擔憂。 (5)對其他人抱持著負向、挑剔、與批判的態度。 (6)很悲觀。 (7)易於感覺罪惡感或後悔。 B.非僅發生於重鬱發作之時,也無法以低落性情 感疾患作更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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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特質 安靜、內向、被動、與無決斷力。 在男女兩性大致頻率相同。 較容易有低落性情感疾患,也可能易於罹患重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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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憂鬱性人格疾患與低落性情感疾患之間是否能明確分界仍無定論。
憂鬱性人格疾患的研究用準則與低落性情感疾患的準則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強調其認知、人際關係、與內心人格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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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攻擊性人格疾患 Passive-Aggres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
定義: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的一種廣泛模式,對他人要求自己在社會及職業狀況能合理表現,表現負性態度及被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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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研究用準則 ,表現下列各項中四項(或四項以上)
(1)被動抗拒常規性社會與職業等任務的實踐。 (2)抱怨被他人誤解及不賞識。 (3)陰鬱及好爭論。 (4)不合理地挑剔及輕蔑權威者。 (5)對明顯更好運道的人表達羨慕與怨尤。 (6)以誇大聲調不停抱怨自己的不幸。 (7)在敵視違抗與悔罪之間擺蕩。 B.非僅發生於重鬱發作之時,也無法以低落性情 感疾患作更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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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特質 在依賴他人與希望自我肯定之間有強烈衝突,是這些個案的特徵。這種失敗主義者的外貌會在受其抱怨的其他人引發敵視和負向反應。
這種行為模式常發生於邊緣性、做作性、妄想性、依賴性、反社會性、及畏避性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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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性診斷 在對立性反抗疾患,也有負向態度即針對權威形象者有問題的類似模式,但它通常只在兒童被診斷,而被動攻擊性人格疾患僅應診斷於成人。
僅若這些被動攻擊性人格特性無彈性而適應不良,並造成顯著功能損害或主觀痛苦,才算構成本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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