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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心理學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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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學定義的演變 哲學心理學時期(十九世紀末葉以前) psychology一字,由希臘文中psyche與logos兩字演變而成
前者意指靈魂(soul)、心靈(mind)或精神(spirit) 後者意指研究(research)、學科(study),也有講述(discourse)之意 心理學是闡釋心靈的學問。此一界說不含科學概念,只具哲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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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心理學萌芽時期(十九世紀末葉到二十世紀初葉)
心理學在內容上都只涉及人類的精神或心靈方面的問題。 行為學派鼎盛時期(二十世紀初葉到二十世紀中葉) 二O至六O年代的一段時間,心理學的界說又改變成為:心理學是研究(個體)行為的科學。 行為(behavior)一詞所指者,是由觀察所見的人類或動物的外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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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心理學(二十世紀末葉以後) 二十世紀的七O年代,現代心理學的興起,心理學的定義又再度改變:心理學是對個體行為與心理歷程的科學研究。 前一界說中獨重行為傾向的匡正,在行為之外,特別加上心理歷程,表示內外兼顧,藉以標出現代心理學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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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理學定義演變的特徵或趨勢 (一)研究題材,有從內而外,再從外而內外兼顧的趨勢。
哲學心理學時期及科學心理學萌芽時期,心理學所研究的心靈、心理活動等,都是藏之於內 行為學派鼎盛時期,又改以客觀的、外險的、可以觀察的、可以測量的行為為題材 現代心理學興起後,在研究題材上又增加心理歷程,意在表示內外兼顧,藉以標出現代心理學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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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理學時期的研究方法,跟哲學家所用的方法並無不同
科學心理學的萌芽時期的研究方法,嚴格來說還不符合科學的要求 到了行為學派鼎盛時期,研究方法起了重大變革,改採自然科學所用的客觀的、精密的方法 現代心理學興起後,因為研究題材上包括心理歷程又無法只憑純科學的方法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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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代心理學定義中涵蓋的 重要概念 心理學是對個體行為與心理歷程的科學研究。在這一個定義中,涵蓋下列四個重要概念:
三、現代心理學定義中涵蓋的 重要概念 心理學是對個體行為與心理歷程的科學研究。在這一個定義中,涵蓋下列四個重要概念: (一)個體(individual;organism) 個體是指有生命的生物體(有機體)。可以指人,也可以指動物。有些心理學的研究題材不適合直接以人類為研究對象,就只好藉由對動物的研究結果,推論解釋人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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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為(behavior) 廣義而言,包括具體可觀察的行為(如說話、動作及可藉由生理儀器偵測的生理變化等) 間接推知的內在心理活動(如動機、情緒、思考與知覺等) 狹義而言,單指具體可觀察的行為。 在現代心理學的定義中,行為是指狹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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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歷程(mental process)
指抽象的內在心理活動歷程(如推理、記憶、判斷等),通常無法直接進行觀察。 (四)科學(science) 指有系統有組織的知識 從方法而言,是指有系統合邏輯的研究方法。 科學方法研究的步驟,通常包括發現問題、建立假設、蒐集資料,和推演結論 從目的而言,旨在陳述、解釋、預測、和控制現象,進而提升人類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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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現代心理學上行為 (behavior)的涵義
在心理學上,行為是指個人基於原因及動機,朝向及達成目標所進行的一切活動 包括生理及心理上的各種活動歷程 簡單的解析,行為一詞,有下列四種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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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為是個體所進行的一切活動 所謂活動,包括身體各部肉體(生理)的活動及精神(心理)的活動。 有些活動係肉眼可見,有些活動卻不易用肉眼看見 亦即有些活動係形之於外,有些活動卻藏之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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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為是有原因及動機的活動 行為的引發,從遠處看必有其原因,從近處看必基於動機 如個人日常吃飯的行為,其原因是胃內已無食物,成胃空狀態,因而感到飢餓,於是產生了吃飯的動機 不是基於原因及動機行為雖亦有見,但此種行為多屬無意識者,應非屬心理學所研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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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為是朝向及達成目標而進行的活動 個人的行為,不但是基於原因與動機而引發,且所發出之行為是朝向目標進行的 個人雖有時會表現出無目標導向之行為,此種行為多非基於原因與動機而引發,也可能隨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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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為是一種整體歷程的活動 個人自基於原因與動機引發行為後,即循著目標的導向,表現出一連串的活動,直至目標達成後方才中止 此一連串的活動,有時可能是連續不斷的,有時可能是斷斷續續的 此種連續或斷續的許多活動,其導向及目標均屬相同,故可視為一整體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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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馮德被譽為心理學之父 的理由 馮德被譽為心理學之父,有三個理由: (一)集十九世紀末生理心理學之大成
五、馮德被譽為心理學之父 的理由 馮德被譽為心理學之父,有三個理由: (一)集十九世紀末生理心理學之大成 從學術研究的背景看,馮德是十九世紀後期,集生理心理學大成的人。 其於1874年出版的「生理心理學原理」一書,被生理學與心理學兩界,推崇為不朽之作 有人以為,其重要性有如是學術史上的心理學獨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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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先設立心理學實驗室,採用系統的科學實驗方法。
馮德於1879年在德國萊比錫大學成立心理學實驗室,以科學實驗的方法來研究心理學。 他以突破性的構想,探究人的心之結構(structure of mind)。 馮德當時所研究的主題,是人的意識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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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德認為,意識內容是由很多不同的元素構成的。
在實驗研究時,研究者控制刺激(視覺的、聽覺的、體覺的等),使之有系統的變化, 讓受試者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做出反應(如按下電紐或說出感受來)。 此種方法,稱為內省法(introspection),是心理學研究科學化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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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將心理學從哲學的領域正式引入科學的領域
從馮德以後,心理學之所以被視為一門科學,主要是由於心理學家也可像其他自然科學家一樣,作實驗研究。 科學特徵中所強調的客觀性、驗證性、系統性等標準,只有實驗法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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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現代心理學研究的八大主題 現代心理學有八大研究主題,分述如下: (一)心理的生理基礎 科學心理學發展之初,即與生理學具有密切關係。
惟當時生理學的知識,只限於對感覺歷程的解釋。 現代生理心理學的研究,已擴及身心發展、學習、動機、情緒、人格、異常行為等各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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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感覺與知覺 現代心理學對感覺與知覺的研究,只在探究個體如何以其各種感覺器官為通路,去覺察、認識以致解釋其周圍的世界 感覺是知覺的記錄員,主要是以生理功能為基礎 知覺是感覺的評判者,主要受心理因素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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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習心理 現代心理學上對於學習心理的研究 旨在探究個體在與環境(包括人、事、物等)交感互動時,行為獲得或經驗改變的歷程。 因此,學習並不限於學校中所傳授的知識 舉凡動作、技能、語言、生活習慣、記憶、概念、認知、思考、推理、判斷等,均包括在學習心理學專題研究的範圍之內。 自然,學習原理的研究,帶有應用的目的,增進學校教學效果,即應用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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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身心發展 現代心理學上對身心發展的研究,旨在探究個體的身心改變與其年齡增長兩者間的關係。 早期的發展研究,在年齡上只研究兒童與青年 現在心理學將發展的年限向前後延伸,從產前生命開始起,一直到老死為止,包括了個體一生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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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動機與情緒 現代心理學上一般將動機與情緒相聯,視為一個大主題。 動機是行為發生與改變的內在動力 情緒則是動機滿足與否所帶來的行為反應 兩者性質雖不盡相同,但有連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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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別差異 現代心理學上所研究的個別差異 主要集中在能力差異與性格差異兩方面 個別差異研究的目的,一方面探究差異形成的原因並建立差異的系統理論 另方面陳述差異的事實,俾供教育上因材施教與社會上適才分工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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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會心理 現代心理學上對社會心理的研究 旨在探究在團體活動中,個體在行為或心理歷程上,受團體的影響或個體與個體之間彼此的影響 從而了解人際間的互動關係,以建立系統的社會心理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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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異常行為與心理治療 現代心理學對異常行為的研究 旨在從個體行為的異常現象,探究其導致異常的原因 從而建立變態心理學之理論外,並評估分析目前流行之各種心理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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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心理學的領域 心理學可被界定為:行為與心智歷程的科學研究。代表性問題如下: 腦部傷害和臉孔辨識。 對人作特質歸因。 童年失憶症。 肥胖。
媒體暴力對兒童攻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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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的主要領域 壹、生物心理學(biological psychology) 這是採用生物觀點者的專業領域。
生物心理學家(biological psychologists),也稱為生理心理學家,試圖發現生物過程與行為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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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實驗心理學(experimental psychology)
實驗心理學家(experimental psychologists)通常行為學家和認知心理學家。 他使用實驗方法研究人們(及其他動物)如何反應感覺刺激、知覺這個世界、學習與記憶、推理及情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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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發展心理學(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發展、社會及人格心理學的分類有些重複。 發展心理學家(developmental psychologists)關注人類的發展,以及從出生到老死,塑造人類行為的因素。 他們可能會研究某一特定能力,例如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語言的發展 或研究生命中的某一特定階段,例如嬰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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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社會與人格心理學(social and personality psychology)
這兩個領域有重疊。 社會心理學家 (social psychologists)感興趣的是人們如何知覺與解釋他們的社會世界 以及他們的信念、情緒,與行為如何受真實或想像中存在的他人所影響。 他們還關心團體行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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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心理學家(personality psychologists)
因此,他們一方面對個別差異感興趣,一方面也試圖整合所有心理歷程以對個體提出完整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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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臨床及諮商心理學(clinical and counseling psychology)
臨床心理學家(clinical psychologists)是人數最多的心理學家 這意謂他們將心理學的原則運用在情緒和行為問題的診療上,包括心理疾病、藥癮及婚姻和家庭衝突。 許多臨床心理學家不但擁有心理分析觀點,也對行為、認知和現象觀點多所涉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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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心理學家(counseling psychologists)通常處理較不嚴重的問題
但其許多工作性質仍與臨床心理學家相當接近。 他們的工作對象經常是中學生或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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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學校和教育心理學(school and educational psychology)
由於許多嚴重情緒問題的發端通常出現在低年級時,許多小學都聘有心理學家 其專業訓練包括兒童發展、教育以及臨床心理學等課程。 這些學校心理學家(school psychologists)的工作對象是個別的兒童,主要在評估兒童的學習和情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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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學家(educational psychologists)則專擅於學習和教學。
他們可能在各級學校服務,但更常受聘於大學的教育科系,在此,他們研究教學方法並協助訓練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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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組織心理學及工程心理學(organizational and engineering psychology)
組織心理學家(organizational psychologist)有時稱為工業心理學家(industrial psychologists) 通常是為某一特別公司工作,他們關注諸如:為特別的工作選擇最適合的人。 或設計一些能增強合作與團隊關係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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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心理學家(engineering psychologists)
有時被稱為人因工程師 致力於改善人-機關係。 例如,他們會將機器儀表與控制器設計在最有效率的位置,以改善人─機介面,使得工作績效、安全與舒適感均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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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何進行心理學研究 產生假設 一組與某特定現象有關、彼此關聯的命題。 遺傳上有所謂同性或異性戀的傾向。
此理論導出一個可驗證的科學性假設:有相同基因的同卵雙生子理應比只有半數相同基因的異卵雙生子,更可能有相同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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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的一詞意指用來收集資料的研究方法是:
(1)無偏見的,這些方法並非只偏向某一種假設 (2)可信的,這些方法能讓其他合格研究者重複使用且獲致相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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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法 實驗法是最有力的科學方法,他對因果假設提出了最有力的驗證。 研究者小心地控制條件──通常在實驗室中──並加以測量,以找出變項間的關係 所謂變項,就是會產生不同數值的事物 實驗法與其他科學觀察法最大的差別在於:實驗法可以精確控制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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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數學問題的表現會因提供的獎金增加而提高
實驗者會將受試隨機分配到三種情境之一:第一組被告知表現良好將獲得美金10元,第二組獲得5元,第三組則沒錢。 實驗者接著測量並比較所有三組的表現,以瞭解是否真的錢給的愈多(假設的原因),就能有更佳的表現(假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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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數是獨變項,因為該變項與受試者的作為無關,是指該變項全在實驗者的控制下,他可以造成並控制變項的變化。
獨變項代表假設中的「成因」,而假設中的「效果」則為依變項,因而它是假設會依獨變項數值而變動的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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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實驗中,實驗者操弄獨變項並觀察依變項以獲知實驗結果。
依變項幾乎都是一些受試者行為的量數 獲得金錢的團體稱為實驗組,而沒有得到金錢的團體叫控制組,即假設成因不存在的團體。 控制組是作為與實驗組對照比較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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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特徵是受試者隨機分派到不同的組別或條件。
隨機分派,被分配到任一組別的機率是相等的。 如果沒有隨機分派,絕對不可以讓受試者自行選擇要加入哪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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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measurement) 心理學家發現必須對結果作數量的陳述 心理治療專家在評估病人的攻擊性時,可能會使用5點量表 其範圍從沒有、很少、有時、經常到總是,為了作精確的溝通,通常以數字來描述變項,此過程稱為測量 實驗中並非只對一個受試者作測量,而是對包括許多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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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研究結果是一串以數字形式,以統計(statistics)來簡化和解釋
其原則為對一群人為樣本而取得的資料加以處理,在由該樣本資料歸納出與此群人有關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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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摘要表 實驗研究的術語 假設:關於可以驗證的因果陳述句 實驗:有關因果假設控制良好的驗證。 變項:具有不同數值、可被測量的事物。
獨變項:代表假設中成因的變項,被實驗者精確控制,且與受試者作為無關。 依變項:代表假設中效果的變項,其數值依獨變項的數值而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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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組:有出現假設成因的團體。 控制組:沒有出現假設成因的團體。 隨機分派:一種分派受試到實驗組與控制組的系統,每位受試被分派到實驗組或控制組的機會均等。 測量:一種賦予變項不同數值的系統。 統計:各種數理方法,可用來決定,那一個樣本的數據,確實可進行類推或推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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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 並非所有問題都能採用實驗法。有許多情境使研究無法控制受試者的情況。 測試一項假設:厭食症患者對口味的改變比正常體重的人敏感。 我們不能挑選一組正常體重的受試者,再要求其中一半變成厭食症患者!而是必須自厭食症患者中挑出一組來與另一組正常體重受試者比較 較常用相關法(correlational method)來決定某些不受我們控制的變項,是否與其他有趣變項有關聯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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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係數,是兩個變項相關程度的估計。 正相關。負相關。 心理學研究中,相關係數若等於或超過.60,就可判斷為高度相關。 實際或理論數值的相關係數若在.20到.60之間,可用以作某些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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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test) 測驗是一種類似相關法的研究方法,可用來測量某些態度、成就或心理特質 例如:一個人數學能力測驗的分數與其大學時歷年的數學成績相關,決定是否編入精修班。 相關與因果(correlation and causation) 實驗法中,一個變項(獨變項)受到系統性操作,以決定他對某些其他變項(依變項)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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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法 直接觀察(direct observation) 在研究的早期階段,實驗室研究和相關研究可能尚未成熟,觀察自然發生的有趣現象是進行研究最佳的方法。 對動物和人類行為的小心觀察,是許多心理學研究的起點。 觀察靈長類動物的原始生活環境,可以讓我們瞭解與他們社會組織有關的事,而有助於以後的實驗室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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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法(survey method) 有些難以使用直接觀察來作研究的問題,可能要用間接觀察:透過問卷或面談的方式來研究。 也就是說,研究者並非直接觀察人們是否從事某種特別行為(例如規律運動) 使用調查法:僅僅詢問他們是否從事我們有研究興趣的行為。 然而這種方法比直接觀察法更易出現偏見,尤其考量到社會期許效應時,指人們會試著呈現出光明面 例如,會表示他們比實際情形更常運動。但調查法仍能產生許多重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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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法也可用來觀察人們的政治意見、產品偏好、健康看護的需要等等。
蓋洛普民意調查測驗及美國人口普查可能是一般人最熟悉的調查。 一次正確的調查必須將是先小心擬妥的問卷,呈現給經過選擇的人群樣本,以確保他們足以代表被研究的母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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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歷史法(case histories)
間接的觀察某人的方法是取得他(她)的傳記,即特定人物的部分傳記。 此時研究者要求人們回憶過去的相關經歷。 例如,假若研究者關切成人抑鬱患者的童年經驗,研究者可能會詢問他生命早期的事件 這些個案歷史即為作為科學研究的傳記資料,是心理學家研究個體時的重要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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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歷史法最主要的限制在於他們太依賴人們的記憶與對早年事件的重建
這些資料常被扭曲或不完整。 有時在個案歷史法中,會有一些輔助性的其他資料。 例如,一些書面資料,如死亡證明書,可用來核對特定的日期 或者可以訪問其親友請他們回憶有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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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這些研究限制,還是使得個案歷史法再驗證理論或假設時,倒是它可以提出一些假設,以供日後進行更嚴格的考驗或以大樣本加以查核。
因此,科學家運用個案歷史法的方式,近似治療者或醫生在試圖對特定患者形成診斷與治療計畫時的試探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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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整理法 心理學研究的最後一種方法為進行文獻整理。 文獻回顧是指摘錄某主題既存的研究文獻。 由於心理學成長快速,即時的文獻回顧整理,成了從驗證某特定心理學假說或理論所累積科學證據中,評估各研究組型之不可或缺的工具 文獻回顧有兩種形式,其一為敘述性的回顧,使用文字描述過去所進行的研究,並討論這些心理學研究證據的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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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為後設分析,使用統計方法從過去的研究中統整並導出結論。
在任何實驗中的受試者們,均被視為一個「案例」,會貢獻出自己獨特的數據,在將這些數據予以統計整合 個別研究被視作「案例」,每個研究均貢獻其獨有的整合性數據,學者再將他們在更高分析──或稱後設─層次中作更進一步的整合。 後設分析可能會比敘述性回顧來得更有系統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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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心理學的研究倫理 由於心理學家以活體受試者作研究,他們必須特別注意研究行為可能引發的爭議。
因此,美國心理協會(APA)與在加拿大和大英國協的類似機構共同制定一套研究指導方針,以關懷照顧人類和動物受試者(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1990)。 在美國,聯邦法規規定,任何從事聯邦贊助研究的團體都必須設立內部評議委員會,其目的在督導研究計畫,以確保所有受試者都能獲得適當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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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受試者的研究 對待人類受試者的首要道德原則就是:最小危險性。 聯邦指導原則將其定義為:在大多數研究中所預期的危險不可大於日常生活通常所碰到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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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原則是:事前同意。 必須是自願加入研究,並得依自己的意願隨時退出,不受任何懲罰。 他們也必須事先被告知可能影響其參與意願的研究內容。 假若研究者想比較受試者在心情平靜和憤怒或尷尬時的學習情形有何不同呢?如果受試者必須被事先告知他們會被故意(以粗魯的方式)激怒或使他們感到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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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原則明白規定,假若這種研究經過允許可以進行,則必須在釋後解釋程序中盡快告知受試者對他們保密或欺騙的理由,並解釋相關程序。
若受試者仍餘怒未消或尷尬不已,必須妥善加以處理,使受試者帶著完整的尊嚴和對研究的進一步瞭解而離開 並且必須讓評議委員會確信這些事後告知程序十分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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