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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通識(含GHS介紹、化學品危害特性及化學事故案例、安全管理及緊急應變防護)
中華民國10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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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人士首度確認天津爆炸原因:金屬鈉遇水死亡人數已上升至104人,另有72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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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環境的特性 前言 使用的危險物、有害物或毒性化學物質眾多 人員更替頻繁,新進人員為數眾多 從事新研發,未知風險很高
各式技術、電子、電機、機械、生物醫學設備密集 實驗室各自獨立,互不瞭解 補充說明: 國內實驗場所曾經發生的災害案例顯示,大多數重大災害仍以實驗室化學性災害為主,因為: 1.實驗室內使用之化學品中屬於危險物、有害物或毒性化學物質,受到法規管制者超過 500 種; 2.雖然使用量少,但種類非常多; 3.在儲存、使用、管理及其所產生之廢液處理上,很容易因疏忽造成災害或不相容物質因意外起反應導致災害; 4.另外,學術機構實驗室因使用化學品之人員更替頻繁,新進人員為數眾多,在防範人為因素之災害上責任重大; 5.學術性研究又多為新的研發,未知風險很高。 6.再加上技術、設備、材料種類繁多,不停從事新研究又會持續添購儀器設備,使得空間擁擠,人與設備間缺乏安全距離,若隔離設施缺乏或不足,很容易發生事故。 例:某校使用雷射的實驗室,設置反射鏡改變雷射的指向,有反射鏡調整稍有偏差,使得雷射照射致某實驗人員的眼睛,送醫治療後發現視網膜有點狀燒焦的狀況,造成該人員視野中有黑點存在 7.實驗室各自獨立,實驗人員對其他實驗室的實驗內容與存在的危害類型、風險高低,通常不甚明瞭,一旦某實驗室發生災害,鄰近實驗室人員事前通常無所警覺,災害發生後也不知如何對應,容易連帶受傷害 例如大專院校實驗場所相關事故最重要之因素前五項為:危險物/有害物(20.1%)、電氣設備(12.3%)、化學設備(11.7%) 、材料(6.5%) 及其它(24.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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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爆炸 民國91年11月台南縣某生產3C零組件外殼(鎂鋁合金)工廠發生集塵器爆炸,將廠房邊集塵管炸斷,爆炸震碎玻璃,現場進行拋光研磨作業七名員工受傷。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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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腦外殼研磨作業,以壓縮空氣吹淨粉末時,塑膠墊片產生高伏特靜電,導致鎂鋁合金粉塵燃燒爆炸。
生產線抽氣風管金屬氣罩外之塑膠片上鎂鋁粉塵開始燃燒 燃燒粉塵經過風管管線進入集塵器內,引起浮游於集塵器內粉塵發生塵爆,導致集塵器爆開,風管斷裂。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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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光研磨會產生粒徑小於100 um粒子,(該粒徑以下,才能引起粉塵爆炸) 鎂、鋁粉極容易燃燒 (可作為飛彈固體推進劑)
低引爆能量小於1 mJ 工作台之PU墊片及風管氣罩外塑膠片,均容易帶靜電,靜電壓為4KV 以壓縮空氣噴吹,靜電壓急速升高至20KV以上(相對溼度60﹪,溫度22 0C)。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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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氣體爆炸 大氣中引爆烷類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僅約0.25mJ
任何一個小火花或摩擦皆足以產生爆炸。 86年某工廠疑因攪拌葉攪拌時產生靜電而引爆甲苯蒸餾槽內之甲苯蒸氣並造成1死2傷 92年國內某泡綿工廠於爆膜槽進行泡綿爆膜作業時,發生氫氣爆炸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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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操作注意要點 確認產生鎂鋁粉塵(粒徑小於100um,約比麵粉顆粒略大些)產生之工作場所,劃分防爆警戒區。
測試現場作業用具之靜電位,將塑膠改為抗靜電產品。 勤加清掃現場殘留鎂鋁合金粉塵。 作業時不得抽菸;勞工必須著抗靜電鞋等裝備。 演練緊急狀況之程序,熟悉滅火器之使用。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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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改善 提供緊急應變設備 提供工作現場抗靜電之橡皮、塑膠墊片。 提供員工抗靜電裝備。 改變集塵器型式,於安全無虞下,可考慮利用水洗式集塵。
提供適當之滅火設備。 提供緊急眼睛沖洗設備。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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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爆炸抑制系統 於較易發生爆炸之設備或單元上加裝爆炸抑制系統,以便爆炸發生時能及時抑制爆炸反應的延續,避免危及其他設備單元而造成重大事故及傷亡。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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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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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丙烷」溶劑致6人神經病變 國內首例職業病群聚現象 2015.04
「溴丙烷」溶劑致6人神經病變 國內首例職業病群聚現象 勞動部今天公布,2013年5月,南部高爾夫球桿頭製造公司6名20、30歲員工,在密閉作業環境使用溴丙烷溶劑清洗高爾夫球桿頭,因通風不良導致過量暴露,造成腰部麻木、走路不穩、容易跌倒、雙下肢肌肉痙攣疼痛、以及頻尿和便秘等症狀,確診為多發性神經病變,今年3月,經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為執行職務導致,這也是國內職業疾病鑑定案群聚現象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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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實驗室氣爆1學生受傷送醫 2015年05月19日16:52 北市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實驗室,今下午4時由1名男研究生進行混擬土加壓設備實驗時發生氣爆意外,男研究生當被爆裂的碎玻璃割傷,造成頭、臉和胸部多處受傷,已緊急送醫急救,詳細氣爆原因正由校方調查中。 台大土木系老師表示,學生做加壓實驗 ,理論上不會有危險,詳細原因仍待了解。(黃彥傑、張君豪/台北報導) 調查結果: 土木系研究所碩二學生魏士翔(以下稱魏君)操作混凝土試驗儀進行中性化試驗時,因魏君同時處理多個試驗儀,不慎將過多CO2灌入其中一個存放有混凝土的試驗儀,據實驗室負責人廖文正教授表示,錶壓力達150lb/m2(約10atm),使試驗儀之觀測窗玻璃(厚達1cm)爆裂,致魏君下顎及右手臂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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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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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化學館傳出氣爆 2015年04月30日13:02 12點45分,中興大學化學館傳出氣爆事件,該校化學系二樓儀器室突然發出巨大爆炸聲響,震破幾扇窗戶玻璃,隔間圍牆都變形了。校方向消防局報案時稱,是化學實驗室瓦斯鋼瓶暖機時氣爆,當時儀器室內沒有人,也無人傷亡,但另一個實驗室的氫氣有開啟,教室內有乙炔鋼瓶,裡面易燃性氣體都是獨立鋼瓶,並非統一管路,暫時沒有安全疑慮,警消警戒中。 理學院院長李茂榮表示,助教中午進入實驗室,為下午上課要用、測試飲料鈉含量的火焰光度計暖機,離開後不久實驗室就炸了,爆炸威力之強烈,連冷氣機都從高處墜落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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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汗衣靜電引燃油氣 男子全身著火 全額給付 禁止預扣 定期給付 直接給付
太恐怖! 排汗衣靜電引燃油氣 男全身著火 瞬燒成"火人"衝上街求救 馬路燒出"火線" 排汗衣靜電+油氣瀰漫 汽修廠員工遭火吻 抽廢油引火上身 火速脫衣+鄰居滅火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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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竟藏危機 專櫃漏電 電癱女童 2015年06月01日 出事櫃位 新光三越南西店展示櫃漏電釀意外,業者昨表示會負起全責。
【張貴翔、黃楷棟、戴安瑋╲台北報導】逛百貨公司竟被電癱!新北市一對夫妻前晚帶兒女逛百貨,六歲女兒在手錶展示櫃下方玩耍,突遭一百一十伏特電壓電昏,當場口吐白沫,女童哥哥見狀大喊:「爸爸,妹妹看起來快死了!」女童送醫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雖恢復意識,但因腎臟、脊椎受損嚴重,昨晚仍傷重住進加護病房,且除了眨眼外,其他部位都不能動,嚴重恐癱瘓;百貨公司昨坦承是展示櫃電線破皮漏電,會負起全責。 出事櫃位 新光三越南西店展示櫃漏電釀意外,業者昨表示會負起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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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高工災害 該校圖文傳播科1年級學生李怡然操作燙金機頭髮連皮被皮帶捲入,送國泰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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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3日14:32 臺灣科科技大學工程二館702化學實驗竄出火舌濃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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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事故案例分析 某大學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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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5日 氣爆 預防 緊急應變 大議題 新店區安康路二段某大樓於15日中午近12時許驚傳氣爆,火勢濃煙瞬間竄出,警消獲報到場救援,並逐層搜索噴水降溫。由於事發大樓屬住商混和大樓,樓下為超商、樂器行,2樓為安親班,氣爆適逢中午用餐時間,初步傳出13人輕重傷,其中1人命危、3人嚴重燒傷,受傷者還有1位消防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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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運輸的課題? 如果不走管線,就用車輛運輸,風險範圍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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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3日14:32 臺灣科科技大學工程二館702化學實驗竄出火舌濃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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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物標示及通識 2.化學品危害特性及化學事故案例 3.安全管理及緊急應變防護------他山之石錯誤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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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危險物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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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地區奈米核心共同實驗室 Kaohsiung-Pingtung Area Core Facilities for Nano-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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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緣由及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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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危害分類標準不一致 GHS or Not GHS ?
例: 烯丙基丁酸酯 Allyl butyrate CAS No. : 急毒性 LD 50 : 250 mg/kg (Rat, O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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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危害標示差異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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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危害標示差異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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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的內容 依據其健康、環境及物理性危害,提供物質及混 合物之調和性分類準則(Hazard Classification)
提供調和性之危害通識要項之規定 標示(Labelling) 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SDS) 分類級別(Classification 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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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危害通識法規發展、 法源及章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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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規包含的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標示 第三章 通識措施 第四章 附則 物質安全資料表 危害通識計畫 危害物質清單 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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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你的化學品- 閱讀標示與物質安全資料表
使用前要認識你所使用、在你身旁周遭的各種化學品的危害特性 使用前必須閱讀與瞭解化學品容器上的標示,與所附的物質安全資料表 對於毒性或危害特性仍缺乏資訊的化學品,尤其不可掉以輕心 重點提示: 1.閱讀標示與物質安全資料表是最最基本的工作 2.對於某些新物質(可能連物質安全資料都沒有或不完全),要設法尋找可利用的安全衛生資料(例.向製造、供應商詢問) 補充說明: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 第 17 條 雇主為防止勞工未確實知悉危害物質之危害資訊,致引起之職業災害,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依實際狀況訂定危害通識計畫,適時檢討更新,並依計畫確實執行,其執行紀錄保存三年。 二、製作危害物質清單,其內容應含物品名稱、其他名稱、物質安全資料表索引碼、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使用資料及貯存資料等項目,其格式參照附表六。 三、將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置於工作場所易取得之處。 四、使勞工接受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教育訓練,其課程內容及時數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 五、其他使勞工確實知悉危害物質資訊之必要措施。 前項第一款危害通識計畫應含危害物質清單、物質安全資料表、標示、危害通識教育訓練等必要項目之擬定、執行、紀錄及修正措施。 35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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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與物質安全資料表 左圖為乙睛的容器標示;右方為苯的物質安全資料表的第一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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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列管物質及排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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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 15030 化學品分類及標示 1個總則、27個子項標準
雇主對放射性物質、國家標準15030 化學品分類及標示系列之環境危害物質之標示,應依游離輻射及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定辦理。(第二十二條) CNS 6864:交通運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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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物質不適用危害通識規則? 餘通通要標示
第四條 一、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菸草或菸草製品。 三、食品、飲料、藥物、化粧品。 四、製成品。 五、非工業用途之一般民生消費商品。 六、滅火器。 七、在反應槽或製程中正進行化學反應之中間產物。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與原危害通識法規之規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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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類及危害圖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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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害 通 識 制 度 之 建 立 . 危害通識執行內容 危害通識計劃製作 校方 危害物質清單建立 全體師生 危害通識執行內容 全體師生
執行單位或人員 危害通識計劃製作 校方 危害物質清單建立 全體師生 危害通識執行內容 全體師生 危害物標示之執行 專業人員 物質安全資料表製作 危害通識制度之建立需要透過危害通識規劃與執行,其內容包括事業單位進行危害通識計劃製作、使用人員建立危害物質清單、使用人員執行危害物標示、專業人員製作物質安全資料表及全體人員接受通識教育訓練. . 接受通識教育訓練 全體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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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分類範例-易燃液體 定義: 分類標準: 危害通識: 係指閃火點不高於93℃的液體 閃火點 ≧ 23 ℃ ,或 ≦ 60 3 閃火點<
,起始沸點> 35 2 ,起始沸點 1 閃火點> 93 4 標準 類別 易燃液體和蒸氣 警告 火焰 第三類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危險 第二類 無使用符號 符號 第四類 第一類 危害警告訊息 警示 語 可燃液體 極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第三級 第二級 第四級 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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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危害圖式 健康危害 環境 驚嘆號 骷髏與兩根交叉骨 氣體鋼瓶 腐蝕 炸彈爆炸 圓圈上一團火焰 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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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危害圖式之形狀與顏色 UN運輸 GHS系統 符號:黑色 底色:白色 邊框: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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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27種危害分類及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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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物理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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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健康及環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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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內容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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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容器標示 標示要項 危害圖式 內容: 名稱 危害成分 警示語 危害警告訊息 危害防範措施 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加註〝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物質安全資料表〞 標示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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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標示要項~易燃液體 危害物質分類 標示要項 易燃液體 危害警告訊息 警示語 危害圖式 可燃液體 無圖式 第4級 易燃液體和蒸氣 第3級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危險 第2級 極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第1級 易燃液體 組別(Division)、級別(Category)或型別(Type) 危害物質 標示要項 危害物質分類 備註:危害物質之分類需依據CNS15030之標準,例如易燃液體之分級是利用閃火點、沸點 作分類及分級標準,詳細內容請參考CNS15030、紫皮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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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標示格式 修訂標示內容 修訂菱形之圖式排列 主要成分→危害成分 註:
1.危害圖式、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依附表二之規 定。 2.有二種以上危害圖式時,應全部排列出,其排列 以辨識清楚為原則,視容器情況得有不同排列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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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種危害物質有多種危害性之標示方式時 各種危害圖式全部都要標示出來
「警示語」選取最嚴重者標示即可,例如,三種危害性之警示語分別為,危害1:危險、危害2:警告、危害3:警告,依GHS紫皮書 節規定,選取其中最嚴重「危險」為該物質警示語,不必再標其他危害性「警告」之警示語。 危害警告訊息要全部都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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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 標示例: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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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 液化石油氣 標示例: 名稱:液化石油氣(混合丙丁烷) 危害成分:丙烷、丁烷 警示語:危險 危害警告訊息: (1)極度易燃氣體。
(2)內含加壓氣體;遇熱可能爆炸。 危害防範措施: (1)緊蓋容器。 (2)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3)吸入有害(窒息)。 (4)只能使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製造商或供應商: (1)名稱:台灣中油公司液化石油氣事業部 (2)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15樓 (3)電話:(02) ※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物質安全資料表 5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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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 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1)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物品名稱、其他名稱、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二、危害辨識資料: 標示內容、其他危害、物品危害分類。 三、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中英文名稱、同義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 No.)、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混合物:化學性質、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對急救人員之防護、對醫師之提示。 五、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特殊滅火程序、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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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 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2)
六、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環境注意事項、清理方法。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儲存。 八、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控制參數、個人防護設備、衛生措施。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物質狀態、顏色)、氣味、嗅覺閾值、pH值、熔點、沸點/沸點範圍、易燃性(固體、氣體)、分解溫度、閃火點、自燃溫度、爆炸界限、蒸氣壓、蒸氣密度、密度、溶解度、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揮發速率。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應避免之狀況、應避免之物質、危害分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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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 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3)
十一、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症狀、急毒性、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十二、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持久性及降解性、生物蓄積性、土壤中之流動性、其他不良效應。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聯合國運輸名稱、運輸危害分類、包裝類別、海洋污染物(是/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十六、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製表單位、製表人、製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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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 物理及化學性質
嗅覺閾值:係指臭味的最低嗅覺濃度 熔點:固體變液體時通常體積會變大,故也能因此造成容器破裂 閃火點:係指能使引火性液體蒸發或揮發性固體昇華所產生的混合空氣一接觸火源(如明火或火花)就產生小火的最低溫度 爆炸界限:可分為爆炸下限(即Lower Explosion Limit,LEL)及爆炸上限(即Upper ExplosionLimit,UEL),係指若氣體或蒸氣或可燃性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界於此二者之間 蒸氣壓:物質的蒸氣壓愈高,表示其愈容易形成蒸氣 蒸氣密度(空氣=1) :蒸氣比重大於1 者,往往易在下方沈積,沿著地面傳播,很可能發生回火,使原已控制的火場再度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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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 物理及化學性質
密度(水=1):滅火劑的選擇,比重是一個很好的參數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辛醇/水分布係數之對數值(log Kow)是毒性化學物質親脂特性的指標之一 揮發速率:係指物質在空氣中蒸發(揮發)的速率,一般是以與乙酸丁酯自空氣中蒸發速率的比值來表示 半數致死劑量(LD50):係指給予試驗動物組群一定劑量(mg/kg)的化學物質,觀察14 天,結果能造成半數(50 %)動物死亡的劑量稱為LD50(Median Lethal Dose)。單位為mg/kg 半數致死濃度(LC50):係指在固定濃度下,暴露一定時間(通常1 ~ 4 小時)後,觀察14 天,能使試驗動物組群半數(50 %)死亡的濃度,亦即MedianLethalConcentration。單位為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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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 危害物質清單 ※※※※※※※※※※※※※※※ 物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六 危害物質清單 ※※※※※※※※※※※※※※※ 物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物質安全資料表索引碼:_________ 製造商或 供 應 商: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資料 ※※※※※※※※※※※※※※ 貯存資料 地 點 平均數量 最大數量 _______ ______ ※※※※※※※※※※※※※※※ 製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點 平均 數量 最大 使用者 _____ ______ (※與原危害通識法規之規定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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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介紹網站ghs.cl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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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技術支援及資訊 勞委會GHS資訊網站:http://ghs.cla.gov.tw 勞委會法規諮詢電話 02-8590-2777
1,650種GHS標示與MSDS參考例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法規內容 GHS紫皮書文件內容 GHS危害圖式檔案 GHS分類專家系統工具 GHS教育訓練工具 文宣、海報、多媒體教材等 勞委會法規諮詢電話 GHS技術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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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化學品危害特性及化學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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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電案例(電+ 化學物= 重大災害) 化學品安全危害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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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實驗室案例中之災害發生源分析 比例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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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溶劑暴露途徑及生理危害 吸入(90%) 生理危害: 麻醉效應。 刺激:皮膚、黏膜。 中毒:肝、腎、造血系統。 食入 皮膚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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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廢液 相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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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打掃廁所時,為了加強清潔、消毒,竟然把去污用的鹽酸混合消毒漂白水使用,結果導致大量黃色嗆鼻濃煙,學生們被刺鼻味道嗆到受不了,緊急逃離廁所,但眼睛還是不停流淚、嗆咳不止,甚至還出現胸悶、頭暈、噁心想吐等症狀 墾丁福華渡假飯店水世界室內溫水樂園,今天下午因工作人員操作不小心,產生氯氣,造成三十四人氯氣中毒,其中一人因嗆到水而有肺部進水情況,但沒有大礙。 今天中午十二時半,水世界工作人員進行例行的水質檢測維護工作時,在儲藏室不小心打翻裝有次氯酸鈉(消毒池水用)的水桶,工作人員以為桶裡沒有次氯酸納,於是倒進調整水中PH值的鹽酸,二者混合產生了氯氣,由於水世界是密閉的空間,氯氣無法散發,導致靠近儲藏室的戲水遊客吸入氯氣中毒。 由於剛好是中午用餐時間,當時在水世界戲水的遊客只有一百多人,事件發生後,福華馬上疏散遊客,並將三十四位中毒的遊客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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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市售美耐皿食器100%溶出三聚氰胺2009-06-01中央社】 三聚氰胺-------知多少
三聚氰胺是重要的特用化學品,若與甲醛進行聚合反應,則生成三聚氰胺甲醛樹脂,可做為熱固性樹脂的原料,廣泛使用於模製品、塗料、電氣零件、接著劑、纖維、木材或紙的防水加工。三聚氰胺樹脂無色透明,容易著色,質硬且具不燃性,有優良的耐水性、耐熱性、耐磨性、抗藥品性等,廣用於食器(美耐皿)、化妝板(美耐板) 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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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瓶無毒有毒分辨 種類 / 材質 說明 耐熱温度 PET 聚乙烯對苯二甲酸脂 1 常見產品:冷飲容器(寶特瓶) 特性:耐酸鹼
攝氏40度以上,可能出現影響染色體物質 HDPE 高密度聚乙烯 2 常見產品:厚塑膠袋,清潔劑瓶,牛奶瓶 特性:耐酸鹼,耐熱至攝氏 60度 PVC 聚氯乙烯 3 常見產品:水管,雨衣,塑膠盒,塑膠杯 特性:材質穩定, 攝氏60度以上會產生致癌物,燃燒產生戴奧辛毒氣 LDPE 低密度聚乙烯 4 常見產品:薄塑膠袋 特性:耐酸鹼,耐熱 攝氏60度 PP 聚丙烯 5 常見產品:微波容器,果汁瓶,豆漿瓶,免洗塑膠碗,水桶,垃圾桶 特性:耐酸鹼,耐熱 攝氏135度 PS 聚苯乙烯(保麗龍)6 常見產品:免洗碗,泡麵碗 特性:耐熱約攝氏80度,但過熱或遇柳橙等強酸、強鹼性物質時,會有對人體不好的物質─聚苯乙烯釋出,容易致癌 耐熱約攝氏80度 其他 7 有相關報導指出,這種塑膠容器很容易釋出有毒物質:雙酚A。 美國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雙酚A對人體有害,很容易釋出,連嬰兒使用的塑膠奶嘴也曾發現此物,在當時引起一陣騷動,所以在使用此塑膠容器時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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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氟酸清洗寶石中毒不治 桃園縣林姓寶石業者使用氫氟酸清洗寶石中毒不治,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說,氫氟酸使用必須穿戴特製手套,在通風良好的環境,否則容易接觸中毒,重則有生命危險。 林杰樑表示,氫氟酸是一種具腐蝕性的強酸,使用時會有點煙霧,須穿戴特製手套,一般手套會被侵蝕,手指接觸過多,甚至會腐蝕溶解到骨頭。接觸氫氟酸患者,會產生低血鈣症、抽搐乃至生命危險。 他說,長庚醫院常遇到科技業員工工作時,不慎吸入氫氟酸煙霧中毒個案。病患呼吸困難、流鼻血,經數小時搶救才脫離危險。一旦接觸氫氟酸出現前述症狀,一定要立即送醫,須及時使用解毒劑。 他表示,最怕的是,使用氫氟酸的人不知道它的危險,沒做好防護措施,甚至中毒還不知及時就醫,一般人不要隨便使用。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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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座一個問題?這輩子還沒被電過的? 請舉手
迴路觀念 上班、學及居家感電預防 正確的急難救助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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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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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技術員感電死亡 98年 罹災現場手孔內部潮濕泥濘
台大技術員感電死亡 年 罹災現場手孔內部潮濕泥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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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管理 化學品應盡量集中保管,避免零散放置 儲存時化學品依相容性分類放置 化學品櫃應上鎖以免震動而打開使內裝瓶跌落
預防與控制 化學品管理 化學品應盡量集中保管,避免零散放置 儲存時化學品依相容性分類放置 化學品櫃應上鎖以免震動而打開使內裝瓶跌落 揮發性易燃藥品儘量置於合格之抽氣櫃中 腐蝕性藥品櫃應有托盤裝置,或者以耐蝕塑膠盆分別隔離放置 補充說明: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 184 條 雇主對於危險物製造、處置之工作場所,為防止爆炸、火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爆炸性物質,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衝擊。 二、著火性物質,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或衝擊或使其接觸促進氧化之物質或水。 三、氧化性物質,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並不得予以加熱、摩擦或撞擊。 四、易燃液體,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未經許可不得灌注、蒸發或加熱。 五、除製造、處置必需之用料外,不得任意放置危險物。 第 191 條 雇主對於異類物品接觸有引起爆炸、火災、危險之虞者,應單獨儲放,搬運時應使用專用之運搬機械。但經採取防止接觸之設施者,不在此限。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 第 25 條 雇主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應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該儲藏場所應依下列規定: 一、防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之措施。 二、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 第 33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搬運或儲存時,為防止該物質之漏洩、溢出,應使用適當之容器或確實包裝,並保管該物質於一定之場所。 雇主對曾使用於特定化學物質之搬運、儲存之容器或包裝,應採取不致該物質飛散之措施;保管時應堆置於一定之場所。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 ) 六、貯存毒性化學物質應採用不排放、不洩漏之密閉式堅固容器、包裝,並置於陰涼乾燥處所,貯存場所應有專人妥善管理。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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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化學品誤混合危害 氰化物+酸 氰化氫 次氯酸鹽+酸 氯氣或次氯酸 硫化物+酸 硫化氫 硝酸鹽+硫酸 二氧化氮
氰化物+酸 氰化氫 次氯酸鹽+酸 氯氣或次氯酸 硫化物+酸 硫化氫 硝酸鹽+硫酸 二氧化氮 酸鹽+雙氧水 氯氣或次氯酸 砷化物+還原劑 砷化氫 氧化物+還原物 放熱、反應激烈、爆炸 77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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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混合危險 漂白水、鹽酸、魔術靈、白博士、氫氟酸、介面活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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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在綠色範圍內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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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玩” 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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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接地保護 電氣設備外殼做好接地保護措施 馬達外殼接地 飲水機外殼接地
2. 設備接地保護 電氣設備外殼做好接地保護措施,可將漏電電流引導至大地。 接地電阻100歐姆以下。 馬達外殼接地 飲水機外殼接地 保護功能:電器絕緣劣化、損壞等因素而發生漏電時,避免或減低人員發生感電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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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學生實習感電致死災害 某技術學院五專部電機科四年級學生在配電實習工場發生遭電擊身亡事件
案例一 學生實習感電致死災害 某技術學院五專部電機科四年級學生在配電實習工場發生遭電擊身亡事件 該生在低壓配電箱門打開且線路通電情況下,左胸誤觸面板背部之裸線,而遭220V電壓電擊致死 此事件是否可以避免,答案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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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冷氣漏電高中生感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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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時使用多個用電器具,易超過線路負荷引起火災
電氣火災防止 避免同時使用多個用電器具,易超過線路負荷引起火災 電氣設備內部塵埃厚積或因蟲鼠咬傷破壞導體絕緣,容易發生漏電或短路,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電氣負荷過重造成電線走火或電氣設備周圍放置易燃物,尤其會發熱之電熱設備。插頭及插座,不可有破裂、焦黑或鬆動等現象,避免同一時間使用多個用電器具,易超過線路負荷發生危險,引起火災。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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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之電熱設備周圍勿放置易燃物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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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負荷使用 電子鍋電功率為660W,以額定電壓110伏特,所需的電流為6A(安培),當三種電器同時插在延長線使用時,所需的電流為19A超過延長線負荷(12A),並超過插座容許電流(15A),即為過載。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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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修正重點 擴大適用對象,並及於所有勞動場所 建構機械、設備及化學品源頭管理機制 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健全母性及少年勞工之健康保護措施 強化高風險事業之定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事項罰則 增列勞工立即危險作業得退避、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等規定 增訂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補助與獎助及跨機關合作等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促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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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危害性之化學品通識制度(10) 第十條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應予標示、製備清單及揭示安全資料表,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清單:指針對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列示其使用及貯存資料等項目,所製備之清冊或表單。 第十條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應予標示、製備清單及揭示安全資料表,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提供前項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予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資料異動時,亦同。 .安全資料表:指針對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或其危害成分濃度大於管制值者,所製備包含廠商與化學品之基本資料、危害特性、緊急處理及危害預防措施等16項內容,其揭示涉及商品營業秘密之資訊(如廠商名稱、成分),得依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BT)規定辦理。 1.違反第1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43) 我國已於 起實施「化學品全球分類與標示調和制度」 2.違反第2項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並得按次處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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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管理(危害標示與通識部分) --97年底起 實施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 英文 中文 GHS標示圖式 GHS領先
--97年底起 實施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 英文 中文 GHS標示圖式 Allyltrimethylsilane 烯丙基三甲基矽烷 4-Aminoazobenzene 4-氨基偶氮苯 2-Bromopyridine 2-溴吡啶 Butyl nitrite 亞硝酸丁酯 sec-Butylamine 二級丁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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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化學品危害級管理制度(11) 第十一條 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第十一條 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ILO已提出一套簡易而實用之國際化學品分級管理(Control Banding, CB)工具指引,其風險評估方法如下: 1.先依GHS化學品之健康危害分類,決定其危害群組 2.以化學品散布狀況、使用量等情形,判斷其暴露等級 3.再依其危害群組及暴露等級,進行風險分級(區分為四級) 4.最後據以選擇對應之控制或管理措施。 所稱之分級管理,指依化學品健康危害分類、散布情形及使用量等,依風險程度予以分級,並依分級結果採行適當之工程控制或管理措施。 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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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備作業環境監測機制(12) 第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二項 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定有容許暴露標準之作業場所,應確保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標準值。
前項之容許暴露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各國作法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定有容許暴露標準者,雇主應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確保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該標準值。 違反第1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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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化學物質登記核准及評估機制(13) 第十三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學物質清單以外之新化學物質,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並經核准登記前,不得製造或輸入含有該物質之化學品。但其他法律已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適用者,不在此限。 前項評估報告,中央主管機關為防止危害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於審查後得予公開。 參考日本、韓國及歐盟實施化學物質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REACH),明定新化學物質,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並經核准登記前,含有該物質之化學品(包括物質、混合物、物品),不得有製造、輸入之行為。 繳交之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內容,將依照新化學物質之運作量及危害性,採取分級式作法。另為對於小量以科學研究、試驗或教育為用途之新化學物質,予以適當排除適用或簡化需繳交之部分資訊內容,以兼顧鼓勵研發創新之精神。 為防止新化學物質危害工作者安全與健康,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公開該新化學物質危害及安全使用資訊等。 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停止輸入、產製、製造或供應;屆期不停止者,並得按次處罰;化學品得沒入、銷燬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其執行所需之費用,由行為人負擔。(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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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性化學品指定及許可與優先管理化學品流布通報(14)
第十四條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管制性化學品,不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ILO第139號職業癌症公約規定,各國應定期檢討禁用如石綿、苯等致癌性之特殊健康危害化學品,或在符合規範下許可使用。 參考日、韓、澳、歐盟等國作法,針對致癌、致突變和生殖毒性物質(CMR)與高度關注物質(SVHC),並具有高暴露風險者,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管制性化學品者,不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 國際上將高暴露風險或高產量之危害物質,列為優先管理之對象,以掌握全國運作此等危害化學品流佈狀況;並透過危害及風險評估之篩選機制,據以訂定後續必要之風險管控措施。 違反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停止輸入、產製、製造或供應;屆期不停止者,並得按次處罰;。(44) 違反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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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性及優先管理化學品 一、前條之管制性化學品。
管制性化學品:指下列之化學品: 一、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所稱之甲類及乙類特定化學物質。 二、依國家標準CNS 15030分類屬致癌物質第一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一級、生殖毒性物質第一級或其他特殊健康危害之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所稱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指下列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化學品: 一、前條之管制性化學品。 二、依國家標準CNS 15030分類具物理性危害與健康危害,且廠場運作量超過一定數量之化學品,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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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調查通報及檢查 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發生死亡災害。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違反第1項或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43) 所稱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指於勞動場所同一災害發生勞工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之總人數達三人以上者 所稱重傷之災害:指因職業災害致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七等級規定之項目。 勞動檢查機構應派員實施檢查,調查災害原因及責任歸屬。但其他法律已有火災、爆炸、礦災、空難、海難、震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輻射事故及陸上交通事故之相關檢查、調查或鑑定機制者,不在此限。 違反第4項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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