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音樂資優教育 特殊教育導論 指導教授:張素貞 音樂系101級 組長:何柏萱 組員:黃馨儀 王眉涵 石名可 鄭斯羽 張芷維 張師齊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音樂資優教育 特殊教育導論 指導教授:張素貞 音樂系101級 組長:何柏萱 組員:黃馨儀 王眉涵 石名可 鄭斯羽 張芷維 張師齊"—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音樂資優教育 特殊教育導論 指導教授:張素貞 音樂系101級 組長:何柏萱 組員:黃馨儀 王眉涵 石名可 鄭斯羽 張芷維 張師齊
組員:黃馨儀 王眉涵    石名可 鄭斯羽    張芷維 張師齊    胡喬均 賴又緁

2 資優教育概念 資優教育法案 (1988) 特殊才能 資優 趨勢 朝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一般能力優異 視覺及表演藝術 學術性向優異 能力優異
趨勢 朝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資優 特殊才能 資優教育法案 (1988) 一般能力優異 視覺及表演藝術 能力優異 學術性向優異 創造能力優異 領導才能優異 對象界定 為五類 美國(1975)

3 資優教育概念 語文智能 邏輯──數學智能 肢體動作智能 視覺──空間智能 人際智能 音樂智能 自我智能 自然環境智能
H.Gardner(1983) 多元智力理論 語文智能 邏輯──數學智能 視覺──空間智能 音樂智能 肢體動作智能 人際智能 自我智能 自然環境智能

4 我國特殊教育法 資優教育對象 分三類(民76)→分六類(民87) 學術性向 優異 一般能力 特殊才能

5 資優的定義及分類 根據特殊教育法第 4 條(98 年 11 月 18 日修正版) 資賦優異
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6.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1.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5.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4.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2.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3.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分六類

6 觀念澄清 資優=績優? 資優=成功? 澄清 資優生 也需要特殊教育嗎? 資優生只出現於 社經地位高的家庭?

7 資優鑑定安置原則 鑑定 只有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 定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安置 由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 標準化評量工具、多元、多階段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 2 條 (95 年 9 月 29 日修正版) 由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 鑑定 標準化評量工具、多元、多階段 (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 只有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 定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安置 國民教育階段→分散式資源班 例外:藝術才能班→集中編班

8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鑑定標準 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1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 16 條(95 年 9 月 29 日修正版) 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1 前述任一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或術科測驗表現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藝術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2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9 資優特質檢核表 民國96年教育部宣導手冊

10 資優安置 主要分為 區域性 資優教育方案 學術研究機構辦理之各項課程與培育計畫 集中式
1 區域性 資優教育方案 主要分為 分散式 資優資源班 充實方案 集中式 資優班 2 學術研究機構辦理之各項課程與培育計畫 3 學術單位或民間所舉辦之線上數位學習課程、 研習課程或營隊活動 .

11 資優安置 相關課程或方案

12 資優鑑定安置流程 各級學校主動發掘學生特質 學校初審 管道一:測驗 管道二:書面審查 初選 複選 鑑輔會綜合研判 安置

13 音樂資優班鑑定內容 教育階段 鑑定內容 標準化評量 術科評量 國小 (三到六年級) 性向測驗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國中
樂理、聽寫、視唱 ☆樂器演奏能力 國中 主修及副修樂器

14 音樂資優教育入學方式 教育 階段 入學 管道 鑑定內容 成績採計 與 錄取方式 高 中 競賽 表現 競賽表現報名資格 國中在學期間
參加國際性正式音樂比賽 個人賽或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A 組決賽 成績獲前3等(名)獎項者 依各招生學校 之招生名額、 招收主修項目 及競賽表現參 酌順序

15 競賽表現入學

16 競賽表現入學

17 音樂資優教育入學方式 教育 階段 入學 管道 鑑定內容 成績採計 與 錄取方式 高中 僅採 術科成績 甄選入學 聯合鑑定術科測驗成績
術科測驗科: 聽寫、樂理、 基礎和聲、視唱、 主修科目、副修科目 依各招生學校之招生名額、招收主修項目、術科最低報名條件及術科成績加權分數

18 僅採術科成績甄選入學

19 僅採術科成績甄選入學

20 音樂資優教育入學方式 教育 階段 入學 管道 鑑定內容 成績採計 與 錄取方式 高 中 聯合 甄選 1. 國中基測或北北基聯測成績
2. 聯合鑑定術科測驗成績 以國中基測或北北基聯測成績為甄選入學門檻(不列入甄選成績之計算) 通過各校學科門檻之學生,依術科成績加權分數甄選 1. 以國中基測與術科測驗成績為甄選入學門檻 2. 通過各校學科及術科門檻之學生,依學科成績及術科成績加權分 數甄選

21 北區:術科成績加權方式統一

22 學、術科最低報名條件

23 中區&南區:學術科成績加權方式統一

24 徵選條件

25 高級中學以下的音樂資優班 轉換成 藝術才能班?

26 家長:立院廢除音樂班 連署抗議 立法院10月通過特殊教育法修訂案,決議國 中小藝術資優班皆改分散式資源班,不再集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9/11/10 立法院10月通過特殊教育法修訂案,決議國 中小藝術資優班皆改分散式資源班,不再集 中上課,相關老師、家長發起萬人抗議,兩 天已逾400人連署。

27 特殊教育法修訂

28 特殊教育法修訂 2009年修法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 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學前教育階段 國民教育階段
第 35 條(資賦優異教育之辦理方式)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 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學前教育階段 採特殊教育方案 辦理 國民教育階段 採分散式資源班、 巡迴輔導班、 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巡迴輔導班

29 輿論反對因素?

30 輿論反對因素 輿論 分散到普通班上課後 音樂須從小培養 專業課程一周時數減少 採一對一上課 還得一對多上課 修法之教育部特教小組
新法剝奪國小藝術才能班 逾萬名學童的受教權 修法之教育部特教小組 全是學心智障礙等 特教或行政出身 不熟悉藝術教育 立院也未徵詢藝術界就修法

31 輿論反對因素 輿論 此法目的為想整頓部分學校 但特教小組指出未來 宣稱「非資優音樂班」 「藝術才能班」可集中上課 實則升學班等
「掛羊頭賣狗肉」現象 但特教小組指出未來 「藝術才能班」可集中上課 「資優藝術才能班」就得分散課 如此豈不鼓勵非專業、 打壓資優生? 輿論 音樂班的教師們 該何去何從?

32 尋求藝術教育法

33 本標準適用於音樂、美術、舞蹈及經教育部指定增設之 國民小學自三年級起,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25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藝術教育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之 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於音樂、美術、舞蹈及經教育部指定增設之 其他類別藝術才能班 第 3 條 國民小學自三年級起,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 自一年級起,得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 第 6 條 藝術才能班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

3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前項學生之鑑定於國民小學 或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於高級中等學校之甄選入學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25 日 第 7 條 藝術才能學生,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 各該藝術類科術科測驗表現優異 並具有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 2 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 各該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前項學生之鑑定於國民小學 或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於高級中等學校之甄選入學 並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 招生辦法規定辦理

35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之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節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25 日 第 1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之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節數 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 得由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領域節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 每週以六節至十二節為原則 得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列之各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藝術專業課程

36 音樂班集中式與分散式分班 各面向比較

37 各面向比較 音樂類分散式 資優班 音樂類集中式 藝術才能班 法規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 細則。
一、教育部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成立目的差別 開發音樂資賦優異學 生潛能及良好的社會 適應能力、培養服務 社會之熱忱。 發掘具有音樂才能之 學生,施予有系統之 教育,以充分發展其 音樂才能。

38 各面向比較 音樂類分散式 資優班 音樂類集中式 藝術才能班 術 科 課 程 中年級 視唱聽寫1節 樂理1節 音樂欣賞1節 主修個別課1節
副修個別課1節 充實課程2節 共7節 無共同課 視唱聽寫2節 節奏1節 韻律2節 共有9節共同課。

39 各面向比較 音樂類分散式 資優班 音樂類集中式 藝術才能班 術 科 課 程 高年級 視唱聽寫1節 樂理1節 主修個別課1節 副修個別課1節
欣賞1節 室內樂2節 充實課程2節 共9節 視唱聽寫2節 樂理2節 樂團合奏4節 共有10節共同課

40 各面向比較 音樂類分散式 資優班 音樂類集中式 藝術才能班 編班 方式 分散各班(每週抽6-10節上術科課程) 集中成班 補 助
政府補助主修 全部由家長自費 (每學期大約17000元左右) 團隊展演方式 室內樂樂團合奏 樂團合奏

41 各面向比較 音樂類分散式 資優班 音樂類集中式 藝術才能班 副 修 可任選(但必須就本校己有師資之樂單擇一為副修樂器) 配合樂團的編制 補
一、音樂基本能力:音感、節奏。採一對一考試。 二、自選曲一首: 限三分鐘以內 (伴奏自備、需背譜) 三、音樂性向測驗 一、音樂基本能力(音感、節奏)採團體測驗。 二、自選曲一首:限三分鐘以內

42 音樂班集中式與分散式分班 個別缺點

43 集中式音樂教育 弊端 與 缺點 部分藝術才能班 以音樂、美術、舞蹈班之名 行變相能力分班之實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訪視
發現藝術才能班水準、設備等…參差不齊 學生交友圈較窄、視野較小 社會適應力較差

44 分散式音樂教育 弊端 缺點 音樂課程時數過少, 亦不夠完備 與同儕互相合作、競爭,共同成長的機會被剝奪 學校師資不夠齊全

45 音樂資優班分班方式 至今仍無定論 全國國中國小 音樂班大部分仍為集中式分班 分散式分班只於台北市與新北市 幾所學校 仍為實驗階段

46 國高中音樂班教育內涵

47 樂理 教 材

48 樂理 節奏 譜表 音符 拍號 各種 調式 介紹 移調樂器 音樂術語 大小調 教會調式五聲音階

49 視唱 功能 培養絕對音感,能夠唱出準確的音高與節奏 調性曲調 內容 非調性 曲調 曲調與節奏 考試方法 給予考生大約一分鐘看譜的時間
時間一到就要開始進行考試

50 聽寫 功能 訓練能聽出準確的音感與節奏 音程 節奏 曲調 二聲部 訓練內容 考試方法 在規定的次數中,能將聽到的題目寫出

51 音樂欣賞 音樂會影片 經典音樂劇 歌 劇

52 和聲學 功能 了解樂曲結構與樂派色彩 考試方法 和聲進行的寫作

53 合唱 功能 訓練音感、音程與和弦概念 並培養與他人共同合作演出之能力

54 合奏 交響樂團 所有樂器的集結 室內樂 重奏的組合

55 個別課 費用?! 一週一次 對音樂班學生意義重大! 術科老師 一對一 個別指導

56 實習音樂會

57 設備 西洋 管弦樂器 中國樂器 敲擊樂器 鍵盤樂器 圖書 樂譜 教學音響 投影設備 有聲資料 CD LD DVD

58 設備 演奏廳 練琴室

59 小遊戲 時間

60 曲調與節奏──易

61 曲調與節奏──中

62 曲調與節奏──難

63 節奏聽力實作

64 答案

65 音 樂 班 生 態

66 升 學 戰場廝殺 比實力也比運氣

67 術科 聯招、獨招 國小 (二升三) 國中 高中 大學

68 術科 聽寫 主副修 樂理 視唱 考試內容 鋼琴 指定曲 自選曲 音階

69 學科 大學 大學 術科80% 高中 基測 術科 70% 學科20% 每一科都採計 幾乎與普通科一樣 學科30%
第二階段 指考 通常分數要較高 第一階段 學測 採計國文、英文 數學、自然、 社會通過即可

70 展演練習 學以致用 分享音樂的美好

71 展演練習 學校重要典禮活動的樂團 畢業音樂會 音樂比賽 學以致用 實習音樂會 社區服務 特殊節慶表演

72 學校生活 光鮮亮麗的外表 背後是道不盡的心酸

73 學校生活 我不是 高塔上的公主 必須像隻打不死的 蟑螂 獨棟的音樂館 被限制的 體育課程 家庭經濟狀況 穩定 學科與普通班的 落差 家長需
我不是 高塔上的公主 家庭經濟狀況 穩定 學科與普通班的 落差 家長需 熱心參與學校活動

74 經驗分享 打破一般人 對音樂班的迷思

75 雙方辯證 從小到大生活在音樂班的囚鳥 半路出家決定堅持理想的傻子

76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特殊教育法〉 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高中資優資訊網

77 Thank You !


Download ppt "音樂資優教育 特殊教育導論 指導教授:張素貞 音樂系101級 組長:何柏萱 組員:黃馨儀 王眉涵 石名可 鄭斯羽 張芷維 張師齊"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