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北京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北京"—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2 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北京
李虎 博士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院 副院长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北京

3 一、贸易投资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司法途径 — 法院诉讼 2、民间途径 (1) 协商 (2) 调解 (3) 仲裁

4 二、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 1、协议管辖 —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权 2、专家断案 — 专家(仲裁员)裁决案件 3、居中裁判 — 仲裁员独立于双方当事人居中断案 4、一裁终局 — 裁决对当事双方具有终局约束效力

5 三、商事仲裁的优势 1、商事仲裁已成为贸易投资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 2、商事仲裁的优势 (1)国际范围内的民间性 (2)裁决国际范围内的可执行性 (3)当事人意思自治(机构/仲裁员/程序事项) (4)程序简便灵活 (5)保密性强 (6)一裁终局 (7)独立公正

6 四、我国仲裁发展的现状 1、1994年《仲裁法》— 统一规范商事仲裁 (1) 协议仲裁、一裁终局 (2) 司法支持与监督
1、1994年《仲裁法》— 统一规范商事仲裁 (1) 协议仲裁、一裁终局 (2) 司法支持与监督 (3) 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双轨制 — 设立、规则、登记、监督 2、商事仲裁的现状 (1) 管理协调部门 — 中国国际商会、地方政府、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 (2) 涉外仲裁 — 贸仲委、海仲委 (3) 国内仲裁 — 以2014年为例 235家机构、案件113660件(484件)、争议金额2656亿元(11亿元) (4) 存在的问题 — 设立运行、独立性、专业性、仲裁员管理、机构定性

7 五、国际上的主要商事仲裁机构 1、国际商会仲裁院 — 1923年 法国巴黎 2、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 1917年 瑞典斯德哥尔摩 3、美国仲裁协会 4、伦敦国际仲裁中心 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1956年 中国北京

8 六、选择境外仲裁机构所应考虑的因素 1、仲裁程序法 — 仲裁地 2、仲裁实体法 3、仲裁语言 4、仲裁费用 — 仲裁费、律师费 5、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仲裁地国 vs. 外国 6、谈判地位的差别和机构的选定

9 七、贸仲委机构及业务概况 1、机构及业务发展要点 (1) 中国最早的涉外仲裁机构 A. 涉外案件最多 (1.42%) B. 争议金额最高(14.2%) (2) 世界最为繁忙的仲裁机构之一 A.受案量名列前茅 B. 国际案件排名第三 2、机构建设 (1) 总分会 — 总会位居北京、下设五个分会 (2) 办事处 — 二十九个办事处 3、业务范围 (1) 商事仲裁 (2) 其他争议解决服务 4、交流合作

10 八、贸仲委仲裁的特色与优势 1、程序国际化 (1)管辖权决定的作出 — 可授权仲裁庭 (2)其他规则的适用 — ICC规则、UNCITRAL 规则 (3)名册外仲裁员的选定 — 主任依法确认 (4)辩论式或询问式庭审方式的采用 2、独立公正 — 裁决核阅与专家咨询 3、快捷高效 — 周期:国际 12-36个月、贸仲 3-15个月 4、费用相对低廉 5、仲裁与调解相结合 — 东方经验、占比10%以上 6、完善的设施与专业的仲裁管理服务

11 九、贸仲委仲裁的最新发展 1、机构建设 — 科学界定职责、 全面升级发展 (1) 秘书局 (2) 仲裁院 2、仲裁员名册 — 地域分布合理、专业领域平衡 (1212/332非内地) 3、仲裁规则 — 新规则 、新特色、 新发展 (1) 201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2) 最新规定 A. 仲裁院管理案件 B. 紧急仲裁员 C. 多份合同仲裁 D. 追加当事人 E. 香港仲裁的特殊规定

12 九、贸仲委仲裁的最新发展 4、贸仲委近年商事仲裁案件受案统计(2007~2014) 年份 国内案件 国际案件 案件数量 2007 689
429 1118 2008 682 548 1230 2009 923 560 1482 2010 934 418 1352 2011 965 470 1435 2012 729 331 1060 2013 881 375 1256 2014 1223 387 1610

13 九、贸仲委仲裁的最新发展 5、发展趋势(2007~2014) (1) 受案量和争议金额快速增长(28%/55%) (2) 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当事人的国际案件显著增加 (3) 外方当事人所在国家和地区分布更加广泛 (4) 仲裁条款约定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 A. 约定内地以外仲裁地的情形增多 B. 英文程序案件有增无减 C. 实体法为外国法或境外法的情况多见 D. 程序适用其他规则或自行约定日益常态化 小结:大案要案集中 案件品质提高 国际化程度增强

14 九、贸仲委仲裁的最新发展 6、特色争议解决服务 (1) 金融争议解决 — 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 2007~2014年金融案件1316件,标的额93亿元(总会) — 适用金融规则案件19件 (2) 建筑争议解决 — 建筑争议专家评审规则 (3) 网上争议解决 A. 域名争议解决服务 B. 网上仲裁规则 — 电商争议解决服务 (4) 投资争端调解 — 投资者与政府间投资争议解决服务

15 十、机构选择与仲裁条款起草 1、《中国仲裁法》对有效仲裁协议的要求 — 第16条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可仲裁事项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瑕疵仲裁条款示例 (1)“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通过仲裁解决,适用ICC仲裁规则,仲裁地在瑞士日内瓦。” A. 临时仲裁,非机构仲裁; B. 仲裁地在外国,排除在中国仲裁的可能性,仲裁应在瑞士进行; C. 无选定的仲裁机构,依瑞士法有效,依中国法(不适用)无效。

16 十、机构选择与仲裁条款起草 2、瑕疵仲裁条款示例 (2)“争议在北京通过仲裁解决。” A. 临时仲裁,非机构仲裁; B. 无选定的仲裁机构,依应予适用的中国法,条款无效。 (3)“因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A. 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 B. 依最高院司法解释,实际可确定机构的,条款有效。因除贸仲委外,现在个别国内仲裁机构也违规使用“国际”名称,条款效力因此而变得不确定,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

17 十、机构选择与仲裁条款起草 2、瑕疵仲裁条款示例 (4)“因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A. 贸促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是贸仲委原名称; B. 仲裁机构确定,条款依法有效。 (5)“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A. 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遗漏“经济”二字; B. 机构仍可确定,具有唯一性,条款依法有效。

18 十、机构选择与仲裁条款起草 2、瑕疵仲裁条款示例 (6)“因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A. 贸仲委未设北京分会,依据贸仲委《仲裁规则》,约定的分会不存在的,案件由贸仲委受理; B. 明确选择贸仲委,仲裁机构可确定,条款依法有效。 (7)“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诉讼。” A. 或裁或诉,约定不唯一; B. 依最高院司法解释,条款无效,贸仲委无管辖权。

19 十、机构选择与仲裁条款起草 2、瑕疵仲裁条款示例 (8)“因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裁决系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裁决后如果要上诉解决争议,则应诉至北京法院。” A. 明确选择贸仲委仲裁,机构确定; B. 仲裁后,如果上诉,则去北京法院。不属于或裁或诉; C. 仲裁一裁终局,不可上诉。有关裁决后上诉的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悖而无效; D. 条款整体有效,部分无效,贸仲委有管辖权。

20 十一、贸仲委示范仲裁条款 结束语 1、示范条款一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示范条款二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分会/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结束语

21 贸仲仲裁 国际仲裁的中国经验 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
贸仲仲裁 国际仲裁的中国经验 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 感谢关注! 李虎 博士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 副院长 电子邮件:


Download ppt "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北京"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