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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报、补助与转化 有关政策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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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 (一)三种不同类型专利的定义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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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 (二)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1.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请号、申请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申请号,并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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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 2.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2.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4.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5.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6.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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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 (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订的统一表格,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可采取到专利局或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代办处(哈尔滨代办处地址:南岗区阿什河街8号恒运大厦D座3层)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 1.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 2.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根据细则第119条规定,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 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 附: 所需表格及填表说明可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或国家知识产权局( )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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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 900元 印刷费 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 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500元
1.发明专利 900元 印刷费 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 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500元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300元 (三)年费 1.发明专利 1-3 年 900元 4-6 年 1200元 7-9 年 2000元 10-12年 4000元 13-15年 6000元 16-20年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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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 2.实用新型 1-3年 600元 4-5年 900元 6-8年 1200元 9-10年 2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600元 4-5年 900元 6-8年 1200元 9-10年 2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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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事务所现办理发明专利全过程需3000元左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全过程需2000元左右。
三、黑龙江省专利代理收费标准 委托代理事务所现办理发明专利全过程需3000元左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全过程需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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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黑龙江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一、申请“专利申请费、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专利代理费”资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专利申请费、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专利代理费”资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黑龙江省行政管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地点和固定住所,己经申报或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和发明人及专利权人。 (二)申请专利的技术能推动本领域及学科的科技进步与发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有较好市场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请“专利申请费、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专利代理费”资助的单位和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应根据申请专利所处的不同阶段,选择相应的申请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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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黑龙江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三、申请资助单位和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黑龙江省专利申请补贴资金登记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代办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哈尔滨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已经授予专利权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专利代理费资助的,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及其复印件; (五)该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请求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六)专利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并出具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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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黑龙江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四、“专利申请费、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专利代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并根据申请单位和发明人及专利权人提出的申请,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后,资助单位的以转账方式划转,资助个人的以现金(人民币)的方式予以支付。 2009年专利补贴资金基本原则: (一)按发明专利每件补贴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各补贴600元的补贴标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报金额不足600元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补); (二)个人申请补贴最高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三)当年已在市地领报过专利补贴的,省局不再重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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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其中,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认定。 (三)已经获得国外授权,或处于申请阶段、尚未取得国外授权的专利,均可提出申请。 (四) PCT申请发生的以下费用: 1、向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 (1)国际阶段需要缴纳的国际申请费、检索费、传送费、国际初步审查费、手续费等费用。 (2)外国国家阶段需要缴纳的国外审查费、授权登记费、授权后三年内的年费等费用。以各国国内法律规定为准。 2、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 3、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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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如下: (一)《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式3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法人资格证书,要求提供复印件2份,应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三)PCT申请进入指定国家阶段的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证书,要求提供复印件2份; (四)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等,要求提供复印件2份;我局认可的有效检索报告为两类: 1、PCT国际申请检索报告(210表)及PCT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237表); 2、如果申报单位已提出PCT申请,尚未得到PCT国际申请检索报告,申报单位可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PCT申请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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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专利补贴资金相关政策 (五)专利审查机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发票等有效缴费凭证,要求提供复印件2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分项说明所发生的费用的名称、金额及缴费日期; (六)专利申请文件(中文)2份,要求包含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有附图的应提交附图,以及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如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等;专利申请文件(中文)仅在该项专利首次申报资助时需要提交1份,在后续申报过程中不需要再次提交。 三、申报程序 省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在哈有关企业可根据《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局。 2009年我局共向国家局申报7项PCT资助,批复5项,共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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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渠道 “专利超市”创建目的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专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我省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专利交易中介机制和沟通平台,专利供需信息极不对称,加之缺乏必要的资金扶持以及投资人与发明人之间缺乏诚信交流等诸多原因,使得一大批市场前景广阔专利项目由于找不到“买家”而被长期“束之高阁”,造成优质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大量民间资本闲置找不到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因此,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中国●黑龙江专利超市”,以畅通专利市场信息传播渠道,为专利技术交易双方牵线搭桥,加速专利技术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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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宗旨和功能定位 专利超市以“立足黑龙江,面向东三省,服务全中国”为宗旨,通过举办各种专利展示、洽谈活动,各类专利专题推介会和专利需求座谈会等形式,展示专利项目,实现对接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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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 零收费 2. 低门槛 3. 重服务 4. 促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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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搭建三个专利技术服务平台 专利技术对接平台 专利数据整合平台 开办专利超市,为供需双方搭建一个平等、自由的沟通渠道。
专利技术推介展示平台 开办专利超市,为供需双方搭建一个平等、自由的沟通渠道。 收集、整理、分类、归纳专利项目及项目需求资源,并完善专利技术交易网。 展示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包括专利产品的图片和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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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将寻求具有诚信的合作伙伴,开展专利资产评估、质押、拍卖等业务工作。
主要业务 未来发展业务 我们还将寻求具有诚信的合作伙伴,开展专利资产评估、质押、拍卖等业务工作。 根据全国其他地区技术交易、转移、促进机构的建设模式,结合黑龙江地区的实际工作特点,继续开展其他业务,把集中的、分散的、现实的、虚拟的相结合起来,力争让黑龙江专利超市成为一个诚信又有效的专利技术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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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 对申请加入专利超市项目数据库且符合我局相关扶持政策的专利技术,在我局专利补贴资金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政策上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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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运行 每月X日举办“专利超市”活动,邀请广大专利权人和投资者进行对接,让专利技术供求双方现场了解需求信息,自由洽谈。
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开市时间,正式运行。 每月X日举办“专利超市”活动,邀请广大专利权人和投资者进行对接,让专利技术供求双方现场了解需求信息,自由洽谈。 专利超市采用“登记入场,自由洽谈,自主交易,规范管理”的方式进行运作,制定了科学、规范的交易规则:专利入市,必须经过超市法律状态检索(代办处负责);对交易双方,必须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和认定(超市负责);交易成功,必须签订规范合同(法规处负责),并经超市进行合同备案(代办处负责)或登记。超市以实物演示、展板展示、滚动大屏幕和网站发布等形式发布专利项目信息,同时有咨询和推广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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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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