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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得专利权的 程序及手续 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肖云鹏 2010.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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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 程序及手续 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肖云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 基 本 要 求 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 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
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申请 受理 行政复议 保密审查 分类 初步审查 公布 实质审查 授权及公告 复审 法院 无效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申请 行政复议 受理 实用新型的保密审查 分类 初步审查 授权及公告 复审 法院 无效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 目 录 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受理 第四节 保密申请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受理 第四节 保密申请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第五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六节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阶段的答复和修改 第七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 第八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第九节 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第十节 其他手续 第十一节 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申请日和优先权日 二、申请号 三、期限 四、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 三、期限 定义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办理各项专利事务,以及专利审查程序中处理各项事务的时限要求。 例如: 提交优先权副本的时限
发出保密审查通知书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 (一)期限的种类 法定期限: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指定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事务处理人员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出的各种通知、决定中,指定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当事人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 (二)期限的计算 1.期限的起算日 (1) 以固定日期起计算 大部分法定期限是从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2) 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细则4.3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 邮寄的文件:发文日+15日; 电子方式送达的文件:发文日+15日 直接送交的文件:交付日为送达日; 公告送达的文件:公告之日+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2.期限的届满日 细则5 期限起算日+期限=期限届满日。 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相应的行为应当在期限届满日之前、最迟在届满日当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法定休假日包括国务院发布的《全 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 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和《国务院关于 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 定的周休息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的,以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该第一个工作日为周休息日的,期限届满日顺延至周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13 期限计算举例: 发文日:2010年3月28日。推定收到日:4月12日
端午节6月14-16日放假, 6月12日、13日分别为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指定答复期限两个月,问期限届满日? 发文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7月16日;2010年7月17日。 假设2010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 (三)、延长期限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第6条第4款 、实施细则第71条 1、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指定期限,无效程序除外)
2、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 (三)期限的延长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 审批 原指定期限届满前 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 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 延长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 (四)耽误期限的处分 处分的种类 后果 救济 视为撤回专利申请权 视为未提出请求(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终止;等等 后果 丧失各种权利:申请权、专利权、优先权等等 救济 请求恢复权利或提出行政复议 问:哪些期限的耽误不能请求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 延误下列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不能请求恢复:(R6.5)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A24)、 优先权期限(A29)、 专利权期限(A42) 侵权诉讼时效(A68) 问题 延误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宽限期,导致该PCT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的,可以请求恢复吗?(R105.2) 延误细则第6条的期限可以请求恢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 练习 答案:BD 2009年第69题 下列有关缴费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下列有关缴费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B、著录事项变更费应当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C、复审费应当在提出复审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D、实质审查费应当在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缴纳    答案:B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 练习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于2005年4月1日送达申请人, 该通知书指定其应当于收到之日起四个月内答复。如果申
请人请求延长答复期限,以下哪些情况延长答复期限的请 求不应当被批准? A.申请人于2005年7月29日打电话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延期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于8月3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B. 申请人于2005年5月27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的2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C. 申请人于2005年8月2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1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D. 申请人于2005年7月1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1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答案:A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 四、费用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办理其他手续、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时按照法律规定向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专利费用是启动审查程序的要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1 法律法规: 缴纳费用的期限 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费用的种类 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缴纳费用的方式 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费的缴纳期限
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 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 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费用的减缓 缴纳费用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2 (一)费用的类别 国家申请的一般费用(R93)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特殊费用(R103,113,115)
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印花税 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特殊费用(R103,113,115) 宽限费 译文改正费(初审阶段,实审阶段) 单一性恢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3 (二)费用的减缓(R100、局39号令) 费用减缓种类(四种): 申请费;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复审费; 自授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注意:虽然申请费可以减缓,但是其中的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部分不能减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4 请求费用减缓的手续 费用减缓的提出时间: 费用减缓请求书: 要求: 申请时:全部四种费用 申请后:尚未到期的费用,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标准表格; 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的规定 要求: 个人请求:注明年收入,必要时出具证明文件。 单位请求:如实填写经济困难状况,同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5 费用减缓标准 费用减缓比例 费用种类 申请人 申请费、审查费、(授权首年起三年)年费 复审费 一个自然人 85% 80% 多个自然人 70%
60% 一个单位 一个单位+ 两个以上单位 不减缓 按照费用减缓比例,归纳在这个表格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6 (三)费用的缴纳期限(R95-99) 申请日起两个月或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申请费 申请附加费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
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7 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实审费 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复审费 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 专利登记费 授权当年的年费 公告印刷费 印花税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8 相应的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 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注意:PCT进入国家阶段的四种费用的缴纳期限 延长期限请求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著录项目变更费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 注意:PCT进入国家阶段的四种费用的缴纳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9 (四)费用的缴纳方式(R94)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 银行或邮局汇付:写明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0 (五)缴费日的确定 1、一般情况下的缴费日确定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缴纳当日 邮局汇付:邮局汇出的邮戳日
通过银行汇付:银行实际汇出日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按规定。 注意: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的,如果缴费信息不全可以于当日补充。当日信息补充完整的以当日为缴费日;当日信息补充不完整再次补充的,以专利局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 写明:申请(专利)号、费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1 2、特殊情况下的缴费日确定 缴费当事人的原因: 暂存的情形:出暂存之日为缴费日
补充缴费信息的情形: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 邮局或银行的原因:认可原缴费日 被退款后补缴费用 由于邮局或银行的原因导致信息不全被暂存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2 3、缴费日的重新确定 邮局汇付:提交中国邮政普通汇款收据原件或者经公证的收据复印件 该收据表明的收汇邮戳日为缴费日 当事人对缴费日有异议
银行汇付:提交银行出具的加盖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以证明材料确认的汇出日重新确定缴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3 由于费用汇单字迹不清或者缺少必要事项造成既不能开出收据又不能退款的,应当将该款项暂存在专利局账户上。
(六)专利费用的暂存、退款 1、暂存 由于费用汇单字迹不清或者缺少必要事项造成既不能开出收据又不能退款的,应当将该款项暂存在专利局账户上。 注意:经缴款人提供证明后,对于能够查清内容并开出收据的,以出暂存之日为缴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4 2、退款 退款的原则 (细则94.4)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 错缴费用的情形: 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申请号(或专利号)的;或者因缴费不足、逾期缴费导致权利丧失的,或者权利丧失后缴纳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提出退款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5 (1)对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三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不予退款的情形 (1)对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三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2)当事人不能提供错缴费用证据的; (3)费用减缓请求被批准之前已经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当事人又请求退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6 退款的效力 被退的款项视为自始未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7 (七)费用种类的转换 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费用种类填写错误的,缴款人可以在期限内提出转换费用种类请求并附具相应证明,经专利局确认后可以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但不同申请号(或专利号)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当事人缴纳的费用种类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依职权转换费用种类的,应当通知当事人。 费用种类转换的,缴费日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8 练习 以下有关专利费用缴费日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A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39 答案:CD 练习 A.申请日 B.发明名称 C.缴纳的费用名称 D.申请号或者专利号
当事人通过邮局汇付专利费用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下列哪些信息? A.申请日 B.发明名称 C.缴纳的费用名称 D.申请号或者专利号 答案: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0 第七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1 一、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目的 二、公布的程序和手续 三、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相关的手续 四、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2 早期公开的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尽早自由阅读和索取有关文献,有利于公众对专利申请审批进行监督和协助,也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和利用。
一、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目的 早期公开的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尽早自由阅读和索取有关文献,有利于公众对专利申请审批进行监督和协助,也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和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3 二、公布的程序和手续 1.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2.提前公布声明 专利局自行启动
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的,需提交请求提前公布声明,且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请求提前公布声明经审查合格,在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进入公布准备后,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提前公布声明 1,有优先权日的从优先权日起18各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4 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国家公布准备(一般不早于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两个月);
3.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特殊规定 不适用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国家公布准备(一般不早于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两个月); 国际公布使用中文 国际公布使用外文 1,有优先权日的从优先权日起18各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5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样页 摘要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6 三、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相关的手续 1.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 2.撤回专利申请 3.撤回优先权
专利申请在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不公布姓名”请求的,视为未提出。 2.撤回专利申请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请仍予公布,审查程序终止,撤回生效公告。 3.撤回优先权 撤回优先权请求在原最早优先权日15个月到达专利局的,在后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7 四、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效力 1.临时保护 2.现有技术 3.公众意见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A13) 注意: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的适用 2.现有技术 该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称为现有技术。 3.公众意见 公布之日起至授权公告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提出意见,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8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中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说明书附图 B、摘要 C、著录事项 D、权利要求书
练习 2009年第6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中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说明书附图  B、摘要  C、著录事项   D、权利要求书 答案:B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49 练习 答案:AB 2009年第22题 下列有关专利申请人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下列有关专利申请人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B、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撤回其申请  C、申请人可以在其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标明专利标记  D、申请人可以自提出申请之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答案:A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0 第八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1 一、实质审查请求 二、实质审查的原则 三、实质审查程序 四、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中止、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2 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一、实质审查请求 1.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2.请求实质审查的人 申请人或代理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3 3. 实质审查请求手续 期限:三年内 文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费用: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4 1.请求原则 2.听证原则 3.程序节约原则 二、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5 三、实质审查程序 实质审查 公众意见 审查意见通知书 分案通知书 提交资料通知书 作为在先申请 电话讨论 现场调查 未答复 答复 答复
未发现驳回理由,授予专利权 缺陷未克服,驳回 申请被视为撤回 主动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6 四、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中止、恢复 1. 终止 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且决定生效 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申请被视为撤回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7 2. 中止 见第十节其他手续之四 3. 恢复 见第十节其他手续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8 第九节 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权的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9 一、专利权的授予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三十九 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0 一、专利权的授予 (一)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二)专利证书 (三)专利登记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1 (一)授权程序 1、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3、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2 1、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三十九 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3 发明创造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实质审查 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和公告 办理登记 初步审查 (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4 授权当年的年费(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 公告印刷费 专利证书印花税。
办理登记手续: 期限: 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 费用: 专利登记费 授权当年的年费(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 公告印刷费 专利证书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5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6 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法规:细则54.2 情形: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正确的登记手续 后果: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救济:可以恢复(细则6) 注意: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7 3.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九条 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8 (1)申请人不同,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相同 申请人自行协商解决; 期满未答复,视为撤回; 协商不成,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69 (2)同申请人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如有优先权日,优先权日必须相同)
应在申请时分别说明,未作说明的,按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0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权公告时,应当公告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的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1 声明放弃的,发明专利予以授权,授权公告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声明放弃的,发明专利予以授权,授权公告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不同意放弃的,发明专利予以驳回。 期满未答复的,发明专利视为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2 (二)专利证书 1、专利证书的格式 2、专利证书的效力 3、专利证书副本 4、专利证书的更换 5、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5 1、专利证书的格式 专利证书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
专利证书首页记载:与专利权有关重要著录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印记、局长签字和授权公告日等。 著录事项包括:专利证书号(顺序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号(即申请号)、专利申请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姓名和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6 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包含说明书附图)
发明专利单行本 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包含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 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 扉页、彩色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 专利单行本的总页数超过110页,则第101页起以续本形式制作。 扉页:著录项目、摘要和摘要附图(一副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名称、用途、设计要点、指定一副视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7 2、专利证书效力 专利证书是表示一件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重要证明文件,记载了专利的保护范围,记载授权当日专利的法律状态。
授权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化以及专利权人的变化均不在专利证书中体现,仅在专利登记簿中登记。 授权公告日之后专利证书不能作为专利是否有效以及专利权归属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8 3、专利证书副本 1,颁发专利证书的条件 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收取专利证书副本费和印花税。 2,颁发专利证书副本的数量 同一专利权颁发的专利证书及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9 颁发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 更的,专利局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3,不予颁发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形 颁发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 更的,专利局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4,专利证书副本的样式 专利证书副本标有“副本” 字样。与专利证书正本格式、内容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0 4、专利证书的更换 1,可以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形:
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请求人的,在该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专利局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损坏,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1 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均不予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遗失的,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不予补发。
2,不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形: 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更换专利证书。 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均不予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遗失的,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不予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2 符合规定的,可以重新制作专利证书发给当事人,更换后的证书与原专利证书的格式、内容一致。
3,办理更换证书的手续: 提交意见陈述书,退回原专利证书。 缴纳手续费(专利局的责任除外)。 符合规定的,可以重新制作专利证书发给当事人,更换后的证书与原专利证书的格式、内容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3 5、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时,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该证书,请求专利局更正。
专利局经核实为打印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应当将更换的证书发给专利权人。 不需要缴纳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4 (三)专利登记簿 1、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2、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3、专利登记簿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5 1、专利登记簿的格式(细则89) 建立时间: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 登记内容:专利权的授予,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恢复, 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6 2、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7 3、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副本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 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8 练习 下列哪些事项属于专利登记簿登记的内容? A.专利权的转移 B.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C.专利权的终止 D.专利权的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89 二、专利权的终止 2.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法44)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法44) 4.专利权终止的救济
1.专利权期满终止(专利法42) 2.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法44)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法44) 4.专利权终止的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0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例如: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是1999年9月6日,该专利的有效期限为1999年9月6日至2009年9月5日,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09年9月6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1 例: 20年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终止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2 2.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终止 年费(细则98) (1)年度 专利年度自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3 (2)缴费期限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4 例: 办登期限届满前缴纳第5年度年费 第1年度 第2年度 第5年度 第6年度 2005.6.3 2009.6.3 2010.1.11
优先权日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前缴纳第6年度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5 授权当年以后的年费逾期缴纳或数额不足,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3)滞纳金(细则98) 授权当年以后的年费逾期缴纳或数额不足,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6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
滞纳金的计算 时间 (月) ≤1 1<t≤2 2<t≤3 3<t≤4 4<t≤5 5<t≤6 缴费比例 不缴 年费5% 年费10% 年费15% 年费20% 年费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7 (4)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8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 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5)救济 因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终止可以恢复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 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99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1)手续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专利,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0 放弃专利权的,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部分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可以办理著录项目更手续。
(2)方式 放弃专利权的,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部分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可以办理著录项目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1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3)生效日 主动放弃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发明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2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3)注意: 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
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3 练习 下述哪些情形将导致专利权终止? 答案:BCD A.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B.专利权期限届满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4 第十节 其他手续 一、撤回专利申请 二、著录项目变更 三、请求恢复权利 四、请求中止 五、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
第十节 其他手续 一、撤回专利申请 二、著录项目变更 三、请求恢复权利 四、请求中止 五、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 六、专利权评价报告及请求 七、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八、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5 一、撤回专利申请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6 授予专利权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1,时机 授予专利权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 2,手续 撤回专利申请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7 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章。
3,签字或盖章 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章。 4,生效日 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5,公告 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8 在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可以用被其撤回的专利申请作基础,继续在本国或外国提出新的专利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6,撤回专利申请的效力 仅表明申请人终止该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 在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可以用被其撤回的专利申请作基础,继续在本国或外国提出新的专利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7,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的撤销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09 练习 2008年第44题 申请人孙某于2007年2月7日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同时提交了提前公开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8月3日发出了初审合格通知书,随即该申请进入了公报编辑阶段。之后,孙某于2007年10月10日提交了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11月2日发出了撤回专利申请手续合格通知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孙某撤回了专利申请,所以该申请文件不予公布  B、由于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所以该申请文件仍予公布  C、撤回该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2007年11月2日  D、撤回该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2007年10月10日  答案:B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0 二、著录项目变更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十条 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局第九十四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1 二、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所涉及的内容: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2 (一)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1.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3.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4.著录项目变更费缴纳期限
5.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3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 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
1.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 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 因权利转移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新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4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多个著录项目变更: 提交一份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同一项目多次变更: 分别提交各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多件同一项目发生变更: 分别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5 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细则93)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200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变更:50元 两项同时变更:250 元
仅变更地址:无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6 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规定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4.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细则99) 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规定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7 5.证明文件 写明: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人(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 一对一:一份证明文件仅对应一次著录项目变更
复印件 国内:公证或出具证明文件的 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国外:公证 注意 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8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2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发明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国籍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9 (二)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不合格: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并通知申请人;
合格: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著录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著录项目变更涉及权利转移的,通知双方当事人。需要公告的,告知公告的卷期号。 公告: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及地址变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0 (三)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 生效日: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注: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报编辑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1 练习 2008年33题 在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时,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出具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A、广州市市民王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之后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一家日本的企业  B、北京市的一所大学与美国的一所大学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一家韩国的企业  C、上海市市民刘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刘某在美国作访问学者期间,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一家美国的企业 D、天津市的一家民营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将专利权转让给在中国内地注册的一家外资企业   答案:B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2 三、请求恢复权利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第六条 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 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 优先权和保藏的恢复
进入国家阶段国际申请的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3 1.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 书面提出:恢复权利请求书 消除缺陷: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申请人提交信函表明请求恢复权利的意愿,写明申请号并且签字或者盖章符合要求,可视为恢复权利请求书。 消除缺陷: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证明文件:附具因不可抗拒事由耽误期限的证明文件。 (R6.1) 缴纳费用:恢复权利请求费(R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4 消除缺陷:请求恢复权利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权利丧失原因 请求恢复权利时缴纳费用 提交文件 未缴申请费 视为撤回 恢复费、申请费 未在期限内答复 逾期视为撤回 恢复费 补正书或者意见陈述书 文件替换页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恢复费、首年年费、专利登记费、印花税 未缴纳年费滞纳金 专利权终止 恢复费、年费、滞纳金(25%) 未在期限内提实质审查请求 或者缴纳实质申请费 视为撤回 恢复费、实质申请费、实质审查请求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5 四种期限被耽误造成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 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 优先权期限 专利权期限 侵权诉讼时效
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自优先权日,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6 2 .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不可抗拒的事由: 障碍消除后的两个月内提出,但最迟不得超过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正当理由:
收到专利局的处分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发文日+15日+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7 3.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 办理手续补正:期限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或足额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准予恢复:符合规定,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
不予恢复: 原因:逾期办理手续、期满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 处理: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8 4.优先权要求的恢复 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
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优先权转让证明 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 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 其他原因造成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不予恢复。例如,由于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而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不予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9 5.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恢复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第105条
在国际阶段,国际申请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或者国际申请对中国的指定被撤回的;不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申请人未在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按照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不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 申请人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但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期限届满仍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要求的;不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0 练习 2009年第44题 申请人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所需的费用,于2008年7月11日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08年7月4日。现王某欲恢复权利,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应当于2008年9月4日前办理恢复手续 B.王某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C.王某应当缴纳恢复费1000元 D.王某应当在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缴纳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所需的费用 答案: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1 四、请求中止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
中止,是指当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专利局根据权属纠纷的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暂停有关程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2 内容: 请求中止的条件 请求中止的手续 中止请求的审核及处理 中止的范围 中止的期限 中止的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3 1.请求中止的条件 (1) 当事人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已被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已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 (2) 中止的请求人是权利归属纠纷的当事人或者作出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裁定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4 2.请求中止的手续 (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手续 提交中止程序请求书;
附具证明文件,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写明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的有关受理文件正本或者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5 (2)协助执行财产保全中止的手续 人民法院应当将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局指定的接受部门,并提供人民法院的通讯地址、邮编和收件人姓名。 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当写明要求专利局协助执行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财产保全期限等内容。 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处于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6 3.中止请求的审核及处理 (1)当事人请求中止审核内容 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未丧失权利,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除外; 未执行中止程序;
请求是由有关证明文件中所记载的权利归属纠纷当事人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7 受理权属纠纷的机关对该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属纠纷案有管辖权;
证明文件中记载的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和权利人与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记载的内容一致; 中止请求书与证明文件其他方面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8 (2)协助执行财产保全中止审核内容 人民法院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局指定部门,并提供法院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收件人姓名。
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写明要求专利局协助执行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财产保全期限等内容; 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专利申请(专利)处于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39 (3)审核后的处理 当事人请求中止 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出请求或者通知当事人补正。符合规定或者经补正后符合规定的,执行中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中止程序请求审批通知书,并告之中止程序的起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0 协助执行财产保全中止 符合规定的,执行中止,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出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专利权的保全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执行财产保全通知书。 对于已经执行财产保全的不得重复进行保全。执行中止后,其他人民法院又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可以轮候保全。专利局应当进行轮候登记,对轮候登记在先的,自前已保全结束之日起轮候保全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1 对于处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专利局的流程部门还应当将执行中止的的决定通知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通知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2 4.中止的范围 (2) 暂停视为撤回专利申请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权等程序;
(1) 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授予专利权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2) 暂停视为撤回专利申请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权等程序; (3)暂停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变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转移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人)、专利权质押登记等手续。 中止请求批准前已进入公布或者公告准备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3 5.中止的期限 (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即自中止请求之日起满一年的,该中止程序结束。
一年内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中止期限届满前请求延长中止期限,并提交权属纠纷受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尚未结案原因的证明文件。中止程序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4 中止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自收到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满六个月的,该中止程序结束。
(2)协助执行财产保全中止的期限 中止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自收到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满六个月的,该中止程序结束。 人民法院要求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中止期限届满前将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局,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中止程序续展六个月。 对同一法院对于同一案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局中止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审判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局中止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5 (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期限 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6 6.中止程序的结束 (1)中止期限届满结束 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审查员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权属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或者通知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7 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送达解除保全通知书后,专利局应当结束中止程序。
(2)中止期限届满前结束 对于尚在中止期限内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产生法律效力之后(涉及权利人变更的,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之后),专利局应当结束中止程序。 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送达解除保全通知书后,专利局应当结束中止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8 (3)中止期限届满前结束的处理 专利局收到生效判决或处理决定。 专利局收到解除保全通知书。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权属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或者通知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49 练习 2007年真题: 以下有关中止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因专利权归属发生纠纷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正在进行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 B.在中止专利权有关程序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予变更 C.当事人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止请求,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 D.当事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中止程序请求费 答案:AB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0 五、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 1.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2.查阅和复制程序 3.案卷保存期限 4.案卷的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1 1.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公布前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的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 申请文件 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 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2 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即:
(2) 授权前 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即: 申请文件 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公布文件 在初步审查阶段专利局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 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3 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 申请文件 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3) 授权后 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 申请文件 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 专利登记簿 专利评价报告 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审查等)中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的正文 申请人或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4 状态 请求人 可查阅复制的内容 公布前 申请人或代理人 其他人 公布后,授权前 任何人 授权后
申请文件 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通知书和决定书 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其他人 不能查阅复制 公布后,授权前 任何人 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 授权后 增加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5 (4)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中 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可以依照(1)和(2)中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 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6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
复审无效程序中文件的查阅复制 状态 请求人 可查阅复制的内容 未结案 当事人 可查阅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文件 其他人 不能查阅复制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 视为撤回 审结 任何人 除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文件外,可查阅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7 2.查阅和复制程序 请求人书面请求、缴纳费用; 专利局工作人员审核证明或证件、提取并整理案卷,取出不允许查阅和复制的文件;
与请求人约定时间,发出查阅通知书; 查阅人凭查阅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查阅和复制文件; 专利局工作人员重新整理案卷,证明或证件复印件存入案卷,退回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8 3.案卷保存期限 未授权结案的案卷的保存期为2年;授权后结案的案卷的保存期为3年。保存期自结案日起算。
有分案申请的原案案卷的保存期从最后结案案卷的结案日起算。 作出不受理决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保存期为一年,不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重要的专利申请案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可不定期延长保存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59 4.案卷的销毁 计算机监视案卷保存期限,定期作出案卷销毁清册。 清册经主管局长签署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实施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0 练习 答案:BCD 2009年第61题: 6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有权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中的所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1 六、专利权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 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2 1.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受理条件 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请求的主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请求的客体
已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3 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4 2. 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 实用新型专利的评价报告由负责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实质审查部门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其他部门承担。
外观设计专利的评价报告由外观设计审查部负责承担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其他部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5 3. 评价报告的作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合格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未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给出明确结论。 对存在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应当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明确结论。 专利权评价报告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表格,由审查员与审核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6 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应当发送给请求人。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7 4. 评价报告的内容 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反映对比文件与被评价专利相关程度的表格部分,以及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说明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8 5. 评价报告的查阅与复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69 6. 评价报告的更正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在发现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存在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
请求人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可以请求更正。 更正后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应当及时发送给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0 7. 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专利权评价报告既不是行政决定,也不是对专利权有效性的正式判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1 七、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局提出的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2 1,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3 2,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注册方式包括:当面注册、邮寄注册和网上注册。 注册请求的审查(给出注册用户代码) 电子申请用户信息的变更
提交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 提交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协议 附具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注册请求的审查(给出注册用户代码) 电子申请用户信息的变更 在线变更 提交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信息变更请求书 注册用户代码不予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4 3. 电子申请的接受和受理 电子申请受理范围包括: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5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其专利申请需要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不得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电子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发出文件接收情况的电子申请回执;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接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其专利申请需要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不得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6 4.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a.有关专利代理委托书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电子形式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和专利代理委托书纸件原件。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手续的,应当在电子形式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声明。 已在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提出专利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写明总委托书编号的,或者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时在申报书中写明总委托书编号的,不需要提交电子形式的总委托书和总委托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7 b.有关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全体申请人均不是电子申请用户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应当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
解除委托手续合格的,以办理解除委托手续的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为该专利申请的代表人。 辞去委托手续合格的,以指定的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作为该专利申请的代表人。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第一署名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为该专利申请的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8 c.有关撤销专利代理机构引起的变更 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
未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申请人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且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以第一署名且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 全体申请人都不是电子申请用户的,审查员应当以纸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 申请人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重新委托其他已是电子申请用户的专利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79 d.有关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引起的变更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引起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变更后的权利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该权利人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变更后的权利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办理。以纸件形式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向当事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0 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件原件。如:
e.需要提交纸件原件的文件 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件原件。如: 费用减缓证明、专利代理委托书、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复审无效程序中的证据等 申请专利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的,申请人还应当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纸件原件的扫描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1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f.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提出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文件形式提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2 5.电子发文 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当及时接收专利局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未及时接收的,不作公告送达。 自发文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专利局可以发出纸件形式的该通知书和决定的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3 八、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 《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公告(第57号):
1、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专利申请的问题 2、关于国际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3、关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4、关于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4 1、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专利申请的问题
中国专利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人和居民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5 2、关于国际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1)申请人在提出的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希望其申请在香港获得专利保护的,除应向中国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标准专利的请求注册批予手续或短期专利的请求批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6 (2)要求获得中国发明专利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即: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者该申请已由国际局以中文公布的、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7 (3)要求获得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国际申请人为使其国际申请也获得香港短期专利的保护,应当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短期专利的批予请求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8 3、关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即: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89 4、关于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问题
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除通过国际申请途径外)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或《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的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香港《专利条例规则》的规定,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保护的,还应提交包括中国专利局在内的国际检索单位或香港知识产权署指定的专利当局所作的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0 练习 A.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要求获得香港标准专利保护的声明
黄某于2006年6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于2008年1月11日被公布,并于2008年7月18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黄某欲就该发明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则应当办理下列哪些手续? A.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要求获得香港标准专利保护的声明 B.在2006年12月29日之前,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要求获得香港标准专利保护的请求 C.自2008年1月11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 D.自2008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答案: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1 第十一节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 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 申请复议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2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3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
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申请和受理 审理与决定 期间与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4 (一)复议参加人 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包括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其权利或者利益受到损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复议程序中的被申请人。 对涉及共有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应当由权利共有人共同提出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5 (二)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复议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 职责: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向有关部门及人员调查取证,调阅有关文档和资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拟订、制作和发送复议法律文书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6 (三)申请与受理 申请: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注意:已经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已立案的,不得再申请复议
受理: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是否需要补正的决定,并发出相应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7 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
(四)审理与决定 审理:书面审理。 可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情况,也可应请求听取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口头意见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复议申请书副本转送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变更的书面意见。 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8 (五)期间与送达 期间: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日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复议决定书的送达:
直接送达:复议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交付邮寄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 委托代理人的:复议决定书除送达代理人外,还应按国内通讯地址送交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9 三、申请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共20条)
第20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例如:对不予减缓费用不服的、对不予退款不服的、对著录项目变更申报视为未提出不服的、对中止程序不服的等等。 除上述规定外,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作为的形式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 注意:对驳回决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决定、专利评价报告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不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共10条) 注意:对驳回决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决定、专利评价报告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 肖云鹏 010-62088808 xiaoyunpeng@sipo.gov.cn
谢 谢! 肖云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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