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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讲解 北京分行信贷业务部 李凌雪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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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额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讲解 北京分行信贷业务部 李凌雪

2 目 录 《管理办法》讲解 《操作规程》讲解

3 《管理办法》的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 业务准入退出及授权管理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 业务准入退出及授权管理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五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六章 贷款业务流程 第七章 贷款管理 第八章 内部管理 第九章 附则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介绍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的制订目的以及法律、法规、文件的依据。
提示:做好小额贷款业务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

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小额贷款的定义 小额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包括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以及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活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商户小额贷款。

6 定义的剖析 贷款对象:农户 微小企业主 贷款类型:农户小额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 贷款用途:满足农户农业种植、养殖;
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 满足微小企业主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 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经营方式:“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 整体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小额、流动、分散”

8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信贷员岗的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贷款业务宣传营销方案和市场拓展计划,搜集信贷市场信息,了解客户资金需求;
(2) 负责对借款人提出的借款申请(展期申请)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授信建议,对贷款调查全面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3) 负责信贷系统中客户详细信息资料的录入,并跟踪监测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状况等内容,根据情况变化更新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经济档案; (4) 负责本人所管户贷款的贷后检查、逾期催收及风险预警等工作,协助贷后管理人员对所管户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保全工作。

9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受理岗的职责 负责处理客户电话咨询、贷款申请,记录客户基本信息,并整理材料提交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进行调查任务分配。

10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上岗培训 在岗培训 持证上岗 在岗培训达到一定时间、经考核合格的,也应颁发培训证书。 至少两周的课堂培训 考核
至少三周的实践实习 考核 持证上岗 上岗培训 (总行或一级分行组织) 在岗培训 一级分行可重点组织业务规章制度、贷款分析技术、风险管理、小额贷款系统运用、信贷流程模拟等方面的培训。 二级分行可重点组织小额贷款市场营销、行业知识方面的培训。 在岗培训达到一定时间、经考核合格的,也应颁发培训证书。

11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对信贷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实行年审制度。
一级分行每两年必须对辖区范围内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和小额贷款营业机构的信贷从业人员的信贷从业资格进行年审。 年审方式为书面考试,考试合格的视为通过年审。

12 第三章 业务准入退出及授权管理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采取内部授信制度,对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和信贷员 的小额贷款放贷规模进行控制和管理。
信贷员年放贷额度和管理客户数根据信贷员等级确定,具体参考标准如 下表 凡一项指标未达到更高级别标准的,即保持或降到下一等级。见习信贷 员不须评定,从事信贷员工作3 个月后由二级分行评定是否可转为初级 信贷员。中级及以上等级信贷员每年由二级分行集中评定一至两次,报 一级分行信贷业务部审核后生效。信贷员的管户数和贷款余额在限额内 不须授权,达到相应等级管户数或贷款余额上限的,须由二级分行对此 信贷员的业务营销方式、调查质量、贷后管理质量等进行详细检查后书 面授权,方可超过上限继续受理新客户。信贷员等级下调导致结存管户 数和贷款余额超出限额的信贷员,应暂停受理新客户。 解释: 防止信贷员重量不重质,过快推进业务,造成调查报告质量低下,形成风险隐患(实际上这需要审贷会控制质量)。 对业务发展快的信贷员进行检查确认,保证业务质量。

13 第三章 业务准入退出及授权管理 第十七条 信贷员所管户贷款的十天以上逾期贷款率(不含免责范围内的逾期贷款,本条下同)超过2%,且逾期十天以上的贷款金额超过20万元,连续5个工作日的,暂停其贷前调查的资格。 经过催收和检查、整改等工作,信贷员十天以上逾期贷款率降至2%(含)以下并至少连续5个工作日的,可恢复其贷前调查的资格。

14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业务的不同分类: 1.根据客户对象的不同:农户小额贷款和商户小额贷款
2.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联保贷款和保证贷款 农户联保小额贷款由3至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 商户联保小额贷款由3户微小企业主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农户保证贷款和商户保证贷款由1-2个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又分为普通保证贷款(保证人为单笔借款合同作保证)和最高额保证贷款(保证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作保证)。

15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的对象: 农户小额贷款对象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
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 经营户,城镇个人从事农业相关的经营活动的,拥有稳定的 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农户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 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 体经营者等。 注:上述为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还需满足一些条 件,具体见下页。

16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
(一) 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 用记录; (二) 年龄在18 周岁(含)至60 周岁(含)之间,具有 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 人必须已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 (三) 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17 第四章 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 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二):
(四) 农户应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从事农业种养殖的,应有本行业1年以上的经验(当地政府对特色种养殖业有技术指导、集中收购等政策的可适当放宽)。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或有权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书(从事特许经营的必须有特许经营证书)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年销售额在1000 万元(含)以内,或资产总额在500 万元(含)以内;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贷款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应连续正常经营1 年(含)以上,其他微小企业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 关于经营规模的解释: 注意: 仅有一项超过是可以接受的,例如有些贸易类客户销售额较高,但资产总额较低; 不得为满足资格条件,对两项指标均超过要求的客户,通过故意少列销售额或资产通过审批(也是调查“全面性”要求的体现)。 小额贷款为何不接受经营规模大的客户?请学习《关于对较大规模企业主发放小额贷款有关情况的通报》(邮银办发〔2009〕33号) 关于经营时间: 业务实践表明,客户经营时间短,行业经验不足的,经营失败的可能性更高。 农户,如果因为某种农产品市场价格高进入,可能收获期就遇到市价下跌,且缺乏疫病防治等经验。 要求客户的经营期限长,有利于贷款的安全性。 如果客户营业执照时间不足6个月,但实际经营期限超过6个月的,若有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明,也可以视作正常经营六个月。

18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三):
(五) 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 力; (六) 微小企业主的微小企业必须为私人所有或私营控股,国有 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49%,且国家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日常管 理; (七)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贷款的,公 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在5 人(含)以内,且借款人在公司所 持股份不低于20%; (八) 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有 效经营地域范围内。

19 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担保条件 农户与商户保证小额贷款必须由一至两名自然人为贷款提供保证 担保,保证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 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或商业信用记 录; (二) 年龄在18 周岁(含)至60 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 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三) 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家庭生活正常; (四) 有固定职业或稳定收入,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 备相应的保证能力; (五) 保证人与借款人家庭之间的经济必须相互独立,且无其他 债权债务关系。

20 《补充规定》对保证人的要求: (1)农户保证小额贷款的保证人数量要求
申请贷款额度大于3万元时,需要有2个保证人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1人必须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担任保证人,另一个保证人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可以是村干部或者是农村声望较高、经济实力较强、具有稳定收入或者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地人;贷款额度小于3万元(含3万元)时,只需要1个保证人提供担保,应该是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可以是村里的干部或者是农村声望较高、经济实力较强、具有稳定收入或者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地人。 若客户为非本地户口或在本地没有房产时,应按照较高的保证人条件,由2个保证人为贷款提供担保。

21 《补充规定》对保证人的要求: (2)商户保证小额贷款的保证人数量要求
申请贷款额度大于5万元时,需要有2个保证人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1人必须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一个保证人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贷款额度小于5万元(含5万元)时,只需要1个保证人提供担保,必须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 若客户为非本地户口或在本地没有房产时,应按照较高的保证人条件,由2个保证人为贷款提供担保。

22 第二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贷款时,对担保的补充规定如下 (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应比照执行):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或有限责任公司虽有多个个人股东, 但所有股东之间经济不独立或同属一个家庭,申请商户保证贷款的,担 保人数量与上一条的要求相同; (二)两个及以上自然人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商户保证贷 款的,其中一个担保人必须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外一位担保人必须为此有限 责任公司除借款人外的最大的股东(股东不在本地的可以由次大的股东 提供担保,依次类推,若都不符合,则另找保证人;若其余股东股份一 样,且符合贷款的其他条件,则任一股东均可)。此外,有限责任公司 还必须提供担保函(见附件),由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和 所持有的股份超过除借款人所持股份外剩余股份的二分之一的股东签 字。 解释: 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在5人(含)以内,且借款人在公司所持股份不低于20%,两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本次修订降低了持股比例要求(5人各占20%的情况不少见,有时占股份虽少,但为实际经营者) 检查发现一例:对持股占10%的股东发放贷款,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可由其他持股超过规定比例的股东申请。 若借款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实际经营者,但持股比例低于要求,不能贷款。 若借款申请人经营的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贷款。 若借款申请人经营的是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贷款。

23 第二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贷款时,对担保的补充规定如下 (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应比照执行):
(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商户联保贷款的,联保小组可 以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各类型的商户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申请联保贷款时,不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函,两个及 以上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商户联保贷款的,有限责 任公司还必须提供担保函(有关要求同上);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已申请我行小额贷款的,同一公 司其他个人股东不得再次申请。

24 《补充规定》对保证人的要求: 对于两个及以上自然人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商户保证小额贷款时,仅当全部符合规定的股东均无法作为担保人时,方可由其他自然人提供担保。例外条件是,股东因主观拒绝提供担保的,不可采用其他自然人提供担保。 在提供《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函》的同时,应提供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信贷员应重点审核股东会的通过比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外出具担保决议的相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拒绝发放贷款。

25 第二十三条 贷款用途(一) 小额贷款主要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农户小额贷款具体用途包括:
1. 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 购买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备贷款; 3.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4. 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户贷款; 5. 农户小额贷款用于非农业用途时,后续风险(指客户利用贷款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具体包括对环境造成污 染的风险、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风险等)必须很小,且必须 满足如下条件: (1)农产品加工行业,其中食品行业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特许经营行业,必须具有特许经营证书; (3)医疗卫生用品制造、餐厅经营,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4)其他不具有较大后续风险的情形。 6. 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贷款

26 第二十三条 贷款用途(二) 商户小额贷款具体用途: 可用于制造业、服务业、贸易和农业等领域,但必须适用国
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具体包括投资项目、服务业项目、营运 资金、购买用于进行贸易、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轿车、货车、 卡车、设备或房产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合 伙人贷款,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公司或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得 向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注意:非上述用途的小额贷款,需由一级分行提出申请,总行批复后执 行。

27 第二十四条 小额贷款发放的禁止性条款 (一)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从事武器或军事设备的制造或贸易,有关濒危
物种的产业或贸易,经营赌场或其他赌博设施,从事货币投机、不动产 投机或任何形式的证券投资或有害环境的活动发放贷款; (二)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邮政企业或邮政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发放贷 款,禁止与农资销售等邮政企业的其他业务捆绑发放小额贷款; (三) 禁止擅自与各地政府部门合作发放贴息贷款(存单质押贷款不受 限),如确需开展合作须报经总行批准; (四) 禁止擅自与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或其他个 人合作发放小额贷款,也不得默认上述组织介绍的客户。

28 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补充规定 (一)单一借款人及其家庭只能在我行申请一笔小额贷款,在其结清贷款本息
前,不得向其发放除抵押、质押之外担保形式的贷款。若客户在我行有联保贷款 的,也不得再作为其他客户贷款的保证人。客户在我行作为他人贷款的保证时, 自己申请保证贷款时原被保证人不得为其提供保证,即不得互保。 (二)联保小组人数为3 至4 人时,小组成员之间不能有直系亲属关系存在,如 亲兄弟姐妹、父子、夫妻关系等;小组人数为5 人时,最多允许两个组员之间存 在直系亲属关系,且这两个组员不处于同一家庭,经济须独立。 (三)在办理商户小额贷款时,当营业执照所有人和实际经营者不为同一人时, 实际经营者必须拥有证明其可以合法、合理利用该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证 明,如合同或授权书,并由实际经营者来申请贷款。 (四)为保护邮政和邮储银行职工,避免纠纷,符合贷款条件的邮政和邮储银行 职工的直系亲属,只能办理保证贷款,不得办理联保贷款。邮政和邮政储蓄银行 职工不得为我行贷款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职工不得申 请小额贷款。 (五)与邮政企业有商业纠纷或债务关系的客户不予办理小额贷款。

29 第五章 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情况、年收入、资信状况等内容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确定客户最 高授信额度。
第二十六条 贷款额度 小额贷款额度采取授信管理,即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资产 情况、年收入、资信状况等内容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确定客户最 高授信额度。 客户最高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最高偿还能力来确定: 客户最高授信额度=信用系数×净收入-偿还其他借款, 信用系数由客户的信用评级结果来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 浮动。 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额 度。单笔贷款最低限额1000元,最小变动单位为100元。

30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 普通小额贷款产品的期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
联保贷款协议有效期为2年,贷款申请日与到期日必须在联 保协议有效期内。 针对特定客户群的小额贷款产品期限由一级分行提出申请, 总行批复后执行。 目前,北京分行现代化小额贷款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为24个月

31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利率 小额贷款利率实行风险定价原则,
利率管理方式。各一级分行应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地信贷市场竞争程度,在总行制定的贷款产品利率浮动条件、范围内确定利率浮动区间,并可对不同的分支行、不同的贷款产品、不同的客户群体确定不同的利率,报总行核准后执行。利率标准必须明确、统一,不得由信贷人员擅自决定对客户提高或降低利率。 对老客户或诚信客户采取的利率优惠方式由总行确定,各一级分行确定相关参数,报总行核准后执行。 目前,北京分行执行 农户小额贷款(包括农户联保和农户小额)15.66%, 商户小额贷款(包括商户联保和商户小额)15.84%; 门头沟区支行统一全部小额贷款产品利率为13.5%; 平谷、房山针对老客户或诚信客户采取利率优惠方式,优惠利率为13.5%; 现代化农业小额贷款产品利率下限为9.18%,上限为15.84%。 强调: 目前利率水平和相关政策执行《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利率和按时还款利息优惠政策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邮银传﹝2009﹞208号)的要求。 通知中的利率区间是对全国而言,各省上报、总行批复后,各分支行必须按批复确定的单一利率水平发放小额贷款,除非总行批复中另行明确规定,不得浮动。 对客户公开、公平,阳光、透明。 目前只有个别省批复为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利率优惠:借款人过去三年内累计实际贷款期限不低于12个月(含12个月),累计逾期天数不超过5天(含5天),商户贷款累计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农户贷款累计贷款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

32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还款方式 小额贷款提供三种还款方式: (一)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适用于贷款期限3
个月(含)以内的商户小额贷款或4 个月(含)以内的农户小额贷款; (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 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对于商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4 个 月;对于农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10 个月,各一级分行应根据农业生 产周期或资金周转情况,在最长宽限期内合理确定当地贷款最长宽限期。 注意:同一笔贷款业务,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不同的还款方式不允 许组合。

33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业务接受客户提前部分还本与提前结
清贷款,均需客户提供书面申请。 第三十三条 贷款发生逾期的,需按照逾期罚息利率对逾期 部分加收罚息,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34 第六章 贷款业务流程

35 第六章 贷款业务流程 信贷员对调查报告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主调和辅调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调查结论承担同等责任。
新管理办法增加内容: 信贷员对调查报告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主调和辅调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调查结论承担同等责任。

36 第七章 贷款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的目的 贷后检查的重要性 贷后检查的原则:“谁管户,谁检查”

37 第七章 内部管理 第五十五条 小额贷款业务实行关系人回避原则,若申请人为我行 信贷调查人员、审查审批人员的关系人,则必须在管户信贷
员分配及审查审批过程中回避。关系人包括父母、配偶、子 女、近亲属(兄弟姐妹(含表/堂兄弟姐妹)及配偶、子 女、父母)、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 的人。

38 第五十七条 “八不准”制度 (一)不准怠慢、顶撞或刁难客户; (二)不准故意推脱、拖延、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
(三)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利,不准向客户提出工作以外的任 何要求; (四)不准索要和收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礼金、礼物等; (五)不准私自对外泄露客户经营、贷款、账户等重要信息; (六)不准代替客户签名、违规代替客户办理贷款手续; (七)不准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八)不准私下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或合同。 注意:“八不准”和我行的客服号码95580 应印刷在信贷人员名片的背面 和业务宣传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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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表1:小额贷款业务流程表

41 ? 表2:风险变化图 思考 风 险 风 险 风险 市场营销 咨询受理 调查分析 审查审批 风险 风险 风险 贷款发放 贷后管理 贷款回收

42 合 规 风险可控 违 规 风险失控 如何合规? 合规与风险 了解相关规定的原因 全面掌握制度的要求 认真执行制度的规定
GTZ China, Name

43 市场营销 宣传的内容 1.信用文化建设宣传 2.阳光信贷政策的宣传 3.小额贷款产品介绍 4.联保成员责任或保证人责任

44 市场营销 信贷员的作用及要求 作 用 要 求 市场营销的主力军 市场营销的受益者 认识市场营销的重要性 树立积极市场营销意识
市场营销 信贷员的作用及要求 市场营销的主力军 市场营销的受益者 作 用 认识市场营销的重要性 树立积极市场营销意识 市场营销效果具有时滞 市场营销是项长期工作 总结营销经营,提高营销技巧 要 求

45 市场营销 注意事项 1. 宣传单上应注明如下内容:信贷业务人员无权与客户私 下签署借款相关协议,请您按照邮储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
续;本广告内容若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XX 分/支行拥有对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宣传单上应公布 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还须公布总行客服 电话95580 和一级分行的信贷业务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的通 信地址; 2. 在宣传内容上,必须做到与存单小额质押贷款有一定的 区分性,以避免客户将小额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混淆; 3. 宣传过程中做好成本控制,提高宣传效率。

46 咨询受理 作用 宣传产品及初选目标客户 业务受理,获取基本信息 提高调查效率,使调查更具针对性

47 咨询受理 咨询流程 流程 介绍小额贷款产品 了解客户贷款需求及客户基本状况 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 登记受理台帐(有贷款意向的客户)
咨询受理 咨询流程 电话咨询 银行网站 现场咨询: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营销机构 方式 流程 介绍小额贷款产品 了解客户贷款需求及客户基本状况 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 登记受理台帐(有贷款意向的客户) 满足→携带身份证件及材料→受理环节 不满足→委婉拒绝→咨询结束

48 咨询受理 受理流程 接受申请,核对客户提交的材料 客户资格初步审查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审查岗) 出具受理意见 调查任务分配 客户申请信息录入
咨询受理 受理流程 接受申请,核对客户提交的材料 通过→受理信息登记表→填写贷款申请表→明确担保责任 未通过→结束受理 客户资格初步审查 申请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审查岗) 出具受理意见 调查任务分配 客户申请信息录入

49 咨询受理 行外受理规定 应尽量要求客户到我行提交贷款申请。对于远离我行小额贷款营业机构或营销机构的客户,在能提供贷款申请的必须材料,且我行两名信贷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在我行外接受其贷款申请。两名信贷人员应在受理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指导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

50 咨询受理 应提交的资料(1) 1.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不便提供复印件可由营业部复印,下同)。目前接受的有效身份证件仅指身份证(当前在有效期内)或户口簿,且户口簿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号码的记录,若使用临时身份证时,则必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农户贷款可使用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的证件号码登录户口簿上记录的该客户的身份证号码,但证件类别仍登记为户口簿),商户贷款必须使用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夫妻户口在一起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 申请商户贷款的,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3. 申请商户贷款的,应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农村地区没有产权证明的可不提供; 4. 借款人为非当地常住户口的,应提供在当地经营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满一年的经营相关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各类缴费单据等;

51 咨询受理 应提交的资料(2) 5. 申请保证贷款的,应提供保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保证人证明材料(若保证人为有固定职业的自然人,应提供载明保证人姓名、工作单位、月均收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单位证明,若保证人单位规定不得开立单位证明,可由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条等证明代替;若保证人为商户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即可); 6.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贷款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等纳税证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证明股东股权结构的材料(如出资协议),贷款卡(如有则需提供),上年度和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结算账户最近6 个月的交易明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能提供企业征信查询服务的地区,应提供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征信报告,对于年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供企业征信报告(注:待邮储银行开通查询企业征信系统后,由银行自行查询,不需客户提供)。

52 咨询受理 审查资料的注意事项 3 至6 项材料若客户在申请时没能提供完整,由管 户信贷员负责在贷款审查前收集完整。
咨询受理 审查资料的注意事项 3 至6 项材料若客户在申请时没能提供完整,由管 户信贷员负责在贷款审查前收集完整。 如果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材料要求规 范,应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有关材料; 如果提交的业务申请不满足业务规定,应拒绝客户 的申请。

53 咨询受理 客户资格初步审查(1) (一)受理岗收到客户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人和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及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 1. 审核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申请金额、期限等关键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有涂改,申请人和相关人员是否在相应位置签字等。申请人配偶不在本地无法在申请表中签字的,可由我行将贷款申请表传真给申请人配偶,在其签字后传真给我行,作为其同意申请贷款的凭证; 2. 审核身份证原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真实,按《小额贷款业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暂行规定》对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3. 审核营业执照是否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是否经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经营业务范围与客户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客户是否拥有营业执照的使用权;

54 咨询受理 客户资格初步审查(2) 4. 客户经营时限是否符合我行规定; 5. 审核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我行业务的相关规定;
咨询受理 客户资格初步审查(2) 4. 客户经营时限是否符合我行规定; 5. 审核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我行业务的相关规定; 6. 申请联保业务的,须审核联保小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业务规定;申请保证业务的,须审核保证人是否符合业务规定,审核保证人单位证明和(或)营业执照是否符合业务规定等;审核联保成员或保证人对贷款的连带责任关系是否明晰。 对于符合业务申请条件的,经办人员应对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较,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戳,由客户本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对于未盖章戳、未签字的证件复印件,后续处理人员应拒绝继续下步操作。

55 (二)如果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申请不予受理,应
退回业务申请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1. 年龄在18 岁(不含)以下,或在60 岁(不含)以上; 2. 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固定住所证明; 3. 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超出服务范围; 4. 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超过我行规定的限额,即年销售额 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资产总额超过500 万元; 5. 从事非法经营生产活动; 6. 经营时间不符合我行要求的,即商户贷款申请人正常经 营时间低于6 个月(有限责任公司低于1 年)的,农户 贷款申请人经营时间低于1 年的; 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8. 农户贷款中客户家庭成员中无其他劳动力的。

56 (三)根据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联保人和保证人在贷款申请中的授权,由审查岗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记录(联保贷款要求所有的小组成员到场签字确认申请,保证贷款要求保证人到场签字确认申请,若申请时配偶或保证人未到场签字的,可在调查时补签,审查岗再查询征信系统),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标注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并将结果告知受理岗。 (四)受理岗根据获得的信息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作出初步的判断,给出受理意见,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

57 咨询受理 调查任务分配 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 资料 复核
咨询受理 调查任务分配 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 资料 复核 通过——安排信贷员(包括管户与非管户信贷员)进行贷款调查,同时将贷款资料转交给信贷员。 未通过——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让受理岗通知申请人其业务申请初审未通过。 对于信贷员营销来的客户,至少30%应转由其他信贷员担任主调,并将其他人员的客户转给其担任主调。信贷员不得担任对其关系人和在贷款营销前已熟识人员贷前调查的主调,信贷员在任务分配时应主动向小额贷款业务主管说明情况。

58 咨询受理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对受理过程重视不够 信息获取不完全、垃圾信息过多 业务较少时,容易降低初审标准 影响 降低调查效率
咨询受理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对受理过程重视不够 信息获取不完全、垃圾信息过多 业务较少时,容易降低初审标准 影响 降低调查效率 降低调查成功率 提高信贷风险

59 调查分析 一般流程: 调查前 准备工作 调查中 实地调查,采集客户的各项信息 调查后 调查结果初评,撰写详细调查报告

60 调查分析 调查前 准备工作: 调阅相关资料 行业特点、经营状况 明确调查思路 确定交叉检验基本方法 客户存在主要风险点,完成贷前准备表
调查分析 调查前 准备工作: 调阅相关资料 行业特点、经营状况 明确调查思路 确定交叉检验基本方法 客户存在主要风险点,完成贷前准备表 明确调查时间、地点及人员 明确主、副调分工

61 调查分析 调查中 实地调查制度(必须到申请人的家庭和经营场所进行调查) 调查的内容(基本信息、贷款用途、生产经营信息、影像信息等)
调查分析 调查中 实地调查制度(必须到申请人的家庭和经营场所进行调查) 调查的内容(基本信息、贷款用途、生产经营信息、影像信息等) 调查的对象(申请人、保证人) 调查的注意事项 1. 按调查提纲进行调查,把握主线和重点,做好调查记录; 2. 注意谈话技巧。 3. 保证客观性。 4. 注重观察。 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客户不满足我行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或为我行严 禁发放贷款对象,以及客户存在故意欺骗或提供虚假信息时,应立即 停止对该客户的调查,并礼貌而明确地拒绝该客户的申请。

62 调查分析 调查中 对保证人的调查: 信贷员应向申请人和保证人分别询问其关系历史、保证人愿意为申请人
调查分析 调查中 对保证人的调查: 信贷员应向申请人和保证人分别询问其关系历史、保证人愿意为申请人 担保的原因、保证人与申请人之间有无债权债务关系等。信贷员应在借 款人和保证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之外,通过其他渠道对保证人的个人基本 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收入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和 交叉检验,了解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 对于保证人的身份信息和担保能力存在疑点或审贷会提出异议的,或贷 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保证贷款,或保证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有稳定收入 的村民的,应对保证人进行现场调查。对于贷款金额在10万元(含)以 内的保证贷款,且保证人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 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人群的,可通过非现场调查方式向其工作 单位核实保证人的身份真实性、工作单位和劳务关系的真实性。

63 注意第三方检验 信贷员应注意从多方面、多渠道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经营信息和家庭信息等信
息,并通过多方进行相互验证和交叉检查。对关键财务信息,如销售收入、经营 成本、负债等,必须经过至少两种信息来源的交叉验证后方能被确认。 信贷员应通过第三方(包括邻居、村干部、客户的商业合作伙伴、雇员、邮政支 局长、保证人等)侧面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进一步核实客户提供的信息。需从 第三方了解的信息主要包括: 1. 客户的为人、诚信状况; 2. 客户的家庭关系是否和睦,是否孝敬老人; 3. 客户的生活习惯,是否勤俭,是否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4. 家庭生活水平如何; 5. 客户主要的债权债务,特别是民间借贷情况; 6. 客户的雇员流动率、是否能按时发放工资; 从第三方了解客户资信状况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第三方和客户的利益关 系,判断第三方提供信息是否客观、准确。

64 调查分析 调查后 调查结果初评(还款意愿、贷款用途、还款能力) 撰写调查报告和信用评级表 证明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调查分析 调查后 调查结果初评(还款意愿、贷款用途、还款能力) 撰写调查报告和信用评级表 客观原则 简要原则 充分原则 一致性原则 机密原则 保守性原则 证明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注意应用多种交叉检验方法 对比调查前关注点及疑点的解答情况

65 调查分析 调查后 调查信息录入 对于完成调查的客户,无论调查结论如何均应将相关信息录 入信贷系统。
调查分析 调查后 调查信息录入 对于完成调查的客户,无论调查结论如何均应将相关信息录 入信贷系统。 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管户信贷员应将调查报告等信息在系 统内提交至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小额贷款 业务主管复核确认没有信息错误或遗漏后,可提交一级支行 审查岗审查。 对于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客户,信贷员可在信贷系统中输入客 户的其他基本信息,在授信预处理交易中作拒绝处理,并详 细注明拒绝原因。

66 调查分析 调查后 对于距上次现场调查的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客户, 其再次申请授信时,经初步确认客户资信状况未发生实质性
调查分析 调查后 对于距上次现场调查的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客户, 其再次申请授信时,经初步确认客户资信状况未发生实质性 变化的,原调查报告继续有效,可不再进行调查;对于距上 次现场调查时间超过3个月的,或初步确认客户资信状况发 生变化的(如曾发生贷款逾期或部分逾期),必须对客户重 新调查并撰写新的调查报告。 信贷员完成现场调查后,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其申请未通过,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可 以不通知。

67 调查分析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影响 调查准备不足或缺失 调查思路不清 有效数据获取较差
调查分析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调查准备不足或缺失 调查思路不清 有效数据获取较差 调查报告财务数据、非财务数据不完整,支撑放款理由不充分 影响 直接影响审查审批效率 埋下贷款逾期隐患

68 贷款审查 审查要点 1.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合规,如申请表中关键要素 是否填写完整,借款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字;
贷款审查 审查要点 1.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合规,如申请表中关键要素 是否填写完整,借款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字; 2.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我行相关业务规定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 录,社会信誉、道德品行等方面是否良好; 3.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4.审查调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关键财务指标计算是否准确,对获得数据 的方式是否进行了说明,是否进行了交叉验证,前后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客户 信用评级表中的评级是否合理,调查报告中的授信建议方案是否合理,贷款金 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是否适合客户实际情况,信用评级表 和调查报告是否签字确认; 5.审查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主要经营风险以及联保小组成 员或保证人的担保能力等; 6.审查信贷员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实地调查职责,管户信贷员与申请人是否为关系 人,授信调查意见是否客观、详实。

69 审查岗对每笔贷款应通过电话就贷款申请和调查信息至少与借款人、保
证人中的一人进行核实,对于金额较大的贷款或核实中发现疑点的,应 向全部相关人员核实。 电话核实要点如下: 1.借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贷款用途、经营项目内容、经营地址,和联保小组成员或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若为联保贷款,是否了解保证责任等; 2.保证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与借款人关系、是否了解保证责任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即可以提交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业务,须退 回信贷员,信贷员根据审查意见,进行相应的材料补充或作拒贷处理。

70 贷款审查 审查后 审查完成后,审查岗须在贷款审查意见表上就贷款申请材料 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电话核实结果,签署审查 意见。
贷款审查 审查后 审查完成后,审查岗须在贷款审查意见表上就贷款申请材料 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电话核实结果,签署审查 意见。 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可以提交审批。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业务,须退回信贷员,信贷员根据审查意 见,进行相应的材料补充或作拒贷处理。

71 贷款审查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审查人员信贷经验不足 对制度掌握不充分 合规意识不强、流于形式 影响 降低审批效率 间接造成逾期贷款的产生

72 贷款审批 审批流程 审批形式:审贷会 1.召开审贷会前,审贷会成员应事先阅读即将上会的贷款调
贷款审批 审批流程 审批形式:审贷会 1.召开审贷会前,审贷会成员应事先阅读即将上会的贷款调 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贷款资料,做好开审贷会的准备工作。 2.管户信贷员和非管户信贷员均应出席审贷会,由管户信贷 员对贷款调查情况进行陈述,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人个人基本 情况、贷款用途、生产经营情况、经营现金流量、还款能力 和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等内容,非管户信贷员应进行补充; 3.审贷会成员根据调查报告,对客户贷款目的的合理性、 影响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以及调查不完整或存在疑问 的信息进行提问,由信贷员当面进行回答,审贷会成员可指 定管户或非管户信贷员回答;

73 贷款审批 审批流程 4.审贷会成员根据信贷员回答情况和贷款资料内容独立 做出各自的审批决策,只有审贷会的所有成员一致批准通
贷款审批 审批流程 4.审贷会成员根据信贷员回答情况和贷款资料内容独立 做出各自的审批决策,只有审贷会的所有成员一致批准通 过,贷款方为审批通过; 5.审贷会审批通过后,应由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 在《小额贷款额度/贷款审批表》上就是否同意贷款、授 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 款方式、担保条件、授信条件等事项签署审批意见,其他 成员签字确认。 6.每次审贷会应指定专人记录审贷会内容,对每个审贷 会成员的提问和信贷员的回答作详细记录,填写《审贷会 记录表》。

74 贷款审批 审批要点 1.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和我行的规定;
贷款审批 审批要点 1.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和我行的规定; 2.借款人的贷款目的是否合理,申请贷款金额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贷款目的是否匹配,借款人的现金流与贷款偿还计划是否匹配; 3.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否强烈; 4.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否充分; 5.联保成员或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意愿和还款能力; 6.是否存在其他会对贷款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行业风险、当地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六合彩等情况)及控制风险的方法。

75 对于贷款审批退回的,可重新组织材料后再行提交审批,但
针对同一客户或同一笔贷款在90天内最多允许重新提交一 次,若仍没获得通过,则不能再提交审贷会审批。对二次提 交审批的贷款,审贷会应了解修改数据、补充材料的依据, 必要时另行指定人员陪同进行现场调查,防止人为粉饰、篡 改不合格客户数据。 审查岗完成审查工作后,在系统内录入审查意见,对于不同 意的申请,应退回信贷员;审贷会完成审批工作后,由小额 贷款业务主管在系统内录入审批意见,对于不同意的申请, 应退回信贷员或直接进行拒贷处理。对于由有权人终审的贷 款,有权人应登陆信贷系统录入终审意见。

76 对于联保或最高额保证额度项下的小额贷款,一
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可凭额度审批表在贷款申 请表中签署审批意见,无需再召开审贷会进行审 批。

77 贷款审批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影响: 人员自身的问题: 审贷会成员经验不足、对主要风险把握不准 流程的问题:
贷款审批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问题: 人员自身的问题: 审贷会成员经验不足、对主要风险把握不准 流程的问题: 审贷会成员未提前充分掌握调查报告信息 信贷员陈述重点不突出 审贷会提问与回答记录缺失 审贷会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影响: 直接造成逾期风险,导致调查、审查质量下降。

78 贷款发放 签约前准备 联系客户: 填写签约资料: 信贷员应及时联系贷款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请客户携带身份证件,
贷款发放 签约前准备 联系客户: 信贷员应及时联系贷款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请客户携带身份证件, 按约定时时间和地点到我行签署借款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客户若7 天内未签订上述合同,则需要重新申请业务。 填写签约资料: 信贷员在签约前,应根据贷款审批表和系统内的协议或合同编号填写联 保小组协议(联保贷款)、贷款合同、手工借据。以上资料填写必须做 到标准、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潦草、无错漏、无 涂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有关条款必须与 最终审批意见一致。

79 贷款发放 签约前准备 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核实身份: 阅读与解释: 对于没有在邮政储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待签约客户,应告知客户在签
贷款发放 签约前准备 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对于没有在邮政储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待签约客户,应告知客户在签 约前,在储蓄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需存折账号,不可以用绿卡卡 号)。并提醒客户应保证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冻结、止付、挂失、密 码遗忘或销户等情形。 核实身份: 应根据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以上人员的身 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签约。 阅读与解释: 在签订有关合同文本和借据前,应让客户仔细阅读贷款的合同文本和借 据,对于客户的疑问应给予解释,告知相关责任人关于合同内容、权利 义务、还款方式、每次还款具体时间和金额以及还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 问题等。

80 贷款发放 签约 所有合同文本原则上必须由借款人、保证人等相关人员亲自至经办小额
贷款发放 签约 所有合同文本原则上必须由借款人、保证人等相关人员亲自至经办小额 贷款营业机构当场签订。签署联保协议的时候,要求经办人员与联保小 组成员合影,在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时,要求经办人员与借款人、保证 人合影,影像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归入客户档案。 如因客户来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不便等特殊情况,允许客户预签空白协 议、合同和借据的,须有两名我行信贷人员在场,并拍下客户预签合同 时的照片。将审批结果告知客户后,若客户对审批结论表示同意的,则 信贷员将空白合同相关要素填写齐全,报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复核、有权 人签字盖章。

81 贷款发放 签约 合同、借据、联保协议(联保贷款)应由借款人、保证人及相关人员当场签字并按手印(优先为右手食指,如右手食指有伤,依次可按左手食指、右手拇指的顺序),严禁信贷员或其他人员代替客户签字。

82 贷款发放 签约时的复核 经办人员将合同或协议移交合同签订受权人(可为一级支行或小额贷款
贷款发放 签约时的复核 经办人员将合同或协议移交合同签订受权人(可为一级支行或小额贷款 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由其对合同及相关单据作如下审核: 核对借款合同、借据、联保协议(如有)与贷款申请表上客户签字字迹是否相同; 2.贷款用途是否与申请表填写一致,贷款额度、期限(起止日期)、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条款是否与最终审批意见一致; 3.合同要素填写是否标准、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关键要素是否有潦草、错漏或涂改,无需填写的地方是否都划上斜线等。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还给经办人员重新填写。 审核合格的,由我行受权人签字,交用章人盖章(合同、联保协议如多页纸的, 还应加盖骑缝章),使合同生效。贷款合同签订完成后,当时即可将相应合同直 接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我行受权人不在,不能马上与客户签署贷款合同的,可 先由客户现场签字(按手印)后,再由受权人签字,交用章人盖章后,将合同文 本送交借款人或保证人。

83 贷款发放 签约时的复核 借款合同签署以后,方可进行系统借据生成及贷款发放操作。对 于客户预签空白借据的,信贷员在信贷系统中生成借据,并将系
贷款发放 签约时的复核 借款合同签署以后,方可进行系统借据生成及贷款发放操作。对 于客户预签空白借据的,信贷员在信贷系统中生成借据,并将系 统生成的借据号抄录在手工借据上,填写完借据相关要素后在经 办人处签名并移交复核人(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 管)进行要素复核;对于客户未预签空白借据的,信贷员应通知 客户前来营业场所签署借据,而且必须等客户到达现场以后方可 在信贷系统中生成借据,并将借据编号补抄录在手工借据上,补 充完善相关借据要素后交给客户签名确认后,信贷员审核并在经 办人处签名,移交复核人进行要素复核。

84 复核人收到手工借据后应检查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
贷款发放 签约时的复核 复核人收到手工借据后应检查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 错漏和涂改,经办人是否签字,借款人签名是否符合规定, 借据编号、放款账户户名及账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内容是否与信贷系统、合同一致。对 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还信贷员重新填写借据;对符合要求 的在复核人处签名后移交记账岗进行贷款发放操作。

85 贷款发放 放款过程中的风险点 放款时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录入错误 保证人无法到现场 借据、合同填错 忘记加盖合同章

86 贷后管理 贷后检查 合同内容变更 贷款催收 业务检查 风险监控

87 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主要手段 电话、面谈、实地检查、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检测还款账号等 贷后检查的时间和频次 首期检查、常规检查、特别检查
贷后检查的内容 检查结果处理

88 合同内容变更 还款账号变更 还款方式变更 贷款展期 贷款期限调整

89 贷款催收 客户不能还款的,可由保证人、联保小组其他成员或客户关 系人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我行信贷人员、客户营销人员
不得代客户还款或垫付还款资金,不得协助客户通过借新还 旧等方式掩盖问题。

90 业务检查 方式: 涉及的人员: 存在的问题: 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业务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较差 实际尽职性较差
一级支行贷后管理岗、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二级分行业务检查员、一级分行业务检查员。 存在的问题: 业务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较差 实际尽职性较差

91 风险监控 信贷员监测 信贷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尽量关注以下客户信息:
风险监控 信贷员监测 信贷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尽量关注以下客户信息: 1.客户个人品质预警信息,如客户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社会公众对客户的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等; 2.客户资信状况预警信息,如客户在我行贷款还款记录不正常、在他行发生不良贷款、拖欠上下游货款、作为被告卷入经济纠纷、挪用贷款资金用作高风险用途、发现客户存在欺诈骗取贷款行为等; 3.客户家庭成员出现重大变故,如患重病、发生意外,家庭关系紧张,家庭财产出现重大损失等; 4.客户在我行有公司账户的,存款不断减少或出现异常变化,突然出现大额资金向其他地方转移等; 5.客户所在的企业管理层、关键技术人员和主要客户变化的信号,工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等; 6.业务运营环境变化的信号,如存货异常变化,主要业务发生变动,主要资金流向发生变化,行业外部发生变化,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等; 7.客户履约能力变化的信号,如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客户主营业务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动等; 8.其它影响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情况。

92 谢谢! 北京分行信贷业务部 李凌雪


Download ppt "小额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讲解 北京分行信贷业务部 李凌雪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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