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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级诊疗,优化就医格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政医管局 医疗资源处 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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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部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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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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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我委对各地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共有四川、青海、江苏、安徽、浙江等16个省份印发分级诊疗文件,15个省份已经完成文件起草工作,28个省份的1043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30个省份的1415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全国分级诊疗成效逐步显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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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探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主要做法
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地探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主要做法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分级诊疗基础。 加强宣传,引导患者建立科学就医理念。 以病种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进分级诊疗。 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构建分级诊疗载体。 主要 做法 不断完善医保、价格等配套政策,为分级诊疗提供重要支撑。 探索创新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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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分级诊疗基础。
各地以制定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抓手,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夯实基础。 (1)江苏省:出台了儿童、精神、传染、急救、康复等5个专项发展规划,制定《江苏省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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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上海市:实施“5+3+1”规划,在4个郊区新建5家三级医院,将3个郊区县的中心医院提升为三级医院,迁建1家郊区三级医院,实现上海所有郊区县均有三级医院,使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3)黑龙江省:按照“一乡一院、一村一室、一街道一社区中心”原则,规划设置乡镇卫生院8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3个,村卫生室9050个。指导13个市(地)制订了2014~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条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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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构建分级诊疗载体。
北京、上海、湖北、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 (1)北京市:朝阳区建立4个综合医疗联合体和2个专科医疗联合体,2014年,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已下转患者1046名,成员单位上转患者2103名。 (2)上海市:下发《关于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于2011年分别启动了瑞金-卢湾、新华-崇明两个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县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40个。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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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江苏省:组建了40余个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内部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人员调配、同质服务。 (4)温州市:11家三级公立医院将24家县级医院纳入到6个省市医联体;96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22个县域医联体内,实现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区域全覆盖的目标。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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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不断完善医保、价格等配套政策,为分级诊疗提供 重要支撑。
3.不断完善医保、价格等配套政策,为分级诊疗提供 重要支撑。 (1)上海市:探索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由医保管理部门赋予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职能,由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医保费用(包括自费费用)进行监管,并建立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重点提高了手术治疗、一般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以及中医、儿科、精神科等专科服务价格。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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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安徽省:2015年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人总数的3O%以上,2017年达到5O%;探索开展基于医联(共)体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方式办法。医保基金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与辖区内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医保基金适当承担签约费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按人头付费。根据技术发展、疾病诊疗基本需求和服务项目成本变化,建立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适时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价格调整在分级诊疗中引导作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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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黑龙江省:实施新农合限制病种制度,规定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30种病种,在乡镇级治疗新农合报销95%,在其它医疗机构治疗新农合报销10%;规定县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50种病种,在县市区治疗新农合报销75%,在其它医疗机构治疗新农合报销10%。 (4)青海省:要求医保患者在统筹地区内住院必须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顺序,并根据医疗服务水平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的转诊比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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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4.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1)广东省: 年拨出3700万元,支持粤东、西、北等13个县医院进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先后选派297名支医队员赴贫困山区县级医院进行支医工作;推进“五个一设备配置项目”,为1052个乡镇卫生院一次性下达省级补助经费3.4亿元;启动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政策,每年财政新增投入3.87亿元。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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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江苏省:省级财政近两年投入3.6亿元人才队伍建设和专科建设资金,大力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和高层次卫生人才“六个一”工程;实施基层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采取公开招募、定向免费培养、务实进修、在岗培训等方式,培养和引进基层人才。目前正在筹划实施的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每年培养1000人、招录1000人、培训1000人、支援1000人、选拔1000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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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黑龙江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项目3313个,总投资达14.2亿元;投入7105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设备购置。依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建设了13个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每年选派数百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累计2624名。重点启动“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3000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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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5.探索创新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1)上海市:积极探索“1+1+1”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以优质服务为基础,采取渐进式的推进策略,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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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厦门市:组建由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和健康管理师组成的团队,以“三师”为纽带实现大医院和社区医院的衔接,目前共有38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共计121位专家下沉到社区,不仅对病人进行诊治,还对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到基层就医的患者明显增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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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3)辽宁省:通过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调整新农合支付政策以及规范县域外转诊程序等措施,引导农村居民合理选择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推进建立县域内分级诊疗模式,住院率首次开始下降。 (4)黑龙江省: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全科医生(团队)试点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开展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首诊。截至2014年底,已有132个县市区、3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签约服务,签约数达到87.7万户、199.4万人。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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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5)温州市:建成市级诊疗数据一级交换平台,全市4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58家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接入平台,并完成数据即时交换,接入率达100%和98.5%。启动市级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检查信息与患者诊疗过程的信息整合共享,实现双向转诊服务便捷且携带全部就诊信息。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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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6)镇江市: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市、县两级平台及数据库,市直医院以集团医院电子病历为核心建立集团平台,通过市级平台实现市、县及省平台的对接,达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区域无纸化双向转诊系统,临床检验、病理检查中心,减少了重复检查,优化了看病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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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6.以病种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进分级诊疗。
厦门、镇江、上海、宁波等地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切入点,实现慢性病分级诊疗。 (1)厦门市:2012年开始探索由大医院与专科医院接管社区医院,打造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2013年,开始采取“上下共管”的模式,通过大医院的专科医师与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结对子,共同对慢性病人进行全程服务管理;2014年至今,厦门市选择糖尿病和高血压两种慢性病为突破口推进分级诊疗政策,创设了糖友网和高友网的管理平台,搭建“三师两网”的服务构架,形成了“急慢分治、慢病先行;三师共管,上下一体”的特色分级诊疗制度。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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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2)吉林省乾安县:制定出台等多个文件,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功能定位和诊治的病种目录,其中:村卫生室28个病种,乡镇卫生院69个病种,县级医院449个病种,经外请医生可以在县级医院治疗的疾病25种。 (3)安徽省:分步实施分级诊疗病种,2015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股骨颈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6种常见病种的分级诊疗,到2017年建立20-30种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规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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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4)天津市:三潭医院开展了探索糖尿病管理的试点工作。尝试按人头付费新机制,医院实行糖尿病门特患者定点就医,与市内三级综合医院形成双向转诊、定期指导和义诊制度;扩大用药目录,对疗效可靠、副作用小的非医保药物,通过备案制度纳入医保报销;放宽门诊医保对万元以上需要垫付的限制。同时,建立了糖尿病管理中心,对糖尿病患者开展规范治疗和健康教育;通过远程管理服务平台,免费为患者提供健康全程跟踪服务和网络咨询,强化社区定期随访功能。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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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国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7.加强宣传,引导患者建立科学就医理念。
(1)四川省:专门出台深入开展分级诊疗服务主题宣传工作的文件,充分利用四川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新闻媒体,采取宣传报道、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分级诊疗良好氛围。 (2)浙江省: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初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宣传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就医理念。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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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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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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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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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级诊疗,优化就医格局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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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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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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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分级诊疗模式 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 双向转诊 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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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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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强基层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诊疗服务功能定位。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
人才队伍建设。 整合推进区域医疗 资源共享。 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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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 城市 三级医院 城市三级 中医医院 城市 二级医院
县级 医院 慢性病 医疗机构 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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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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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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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服务各族群众中的特殊作用。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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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四)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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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四)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县级中医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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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五)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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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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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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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
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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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一)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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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一)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医院应区别对待。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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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二)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
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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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二)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
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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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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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四)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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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五)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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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六)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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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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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强化 宣传引导 加强 组织领导 明确 部门责任 稳妥 推进试点 组织实施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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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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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 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指导相关学(协)会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 发展改革 (价格)部门 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财政部门 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其他 有关部门 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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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三)稳妥推进试点。 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多种形式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1.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 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增加分级诊疗 试点地区。 2.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 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5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 诊疗试点工作。 3.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 4.国家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及时总结经验并通报进展情况。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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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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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 体 要 求 1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3 组 织 实 施 4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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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至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二、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 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 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 率≥30%;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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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至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四、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五、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 六、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 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 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 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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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至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八、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
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九、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 达到40%以上; 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 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 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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