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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普查动态更新技术培训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动态更新调查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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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技术规定 二、报表制度 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四、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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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规定 (一)调查范围 (二)调查对象的确定 (三)调查内容 (四)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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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范围 二、调查范围与对象 调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中的地位不同: 污水处理厂只是单纯的治污设施,在总量计算中仅考虑对废水污染物的削减量; 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不仅是治污设施,在整个调查体系中作为污染源考虑,其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入该地区排放总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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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范围与对象 (一)调查范围 1、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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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范围 1、污水处理厂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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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范围 垃圾处理厂(场)包括:垃圾填埋厂(场)、堆肥厂(场)和焚烧厂(场)。垃圾发电厂纳入工业源调查。
2、垃圾处理厂(场) 垃圾处理厂(场)包括:垃圾填埋厂(场)、堆肥厂(场)和焚烧厂(场)。垃圾发电厂纳入工业源调查。 已经使用完成,完全封场的垃圾处理厂(场)不纳入调查范围。正在运行的垃圾处理厂(场)中已封场的部分仍要进行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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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范围 3、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将多个工业企业或多个事业单位、第三产业或居民生活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起来进行焚烧、填埋等处置的场所或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的危险废物处置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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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范围 4 、 医疗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将医疗废物集中起来进行处置的场所或单位。
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范围不包括医院自建自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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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确定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一律按照属地原则确定调查 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属地的基本区域
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运行、试运行, 包括新建尚未验收的建设项目,均纳入本次调查 医疗废物与其它危险废物共同处置的处置厂 归入危险废物处置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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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内容 1、 污水处理厂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建设与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方法、污水处理量、排水去向、污泥产生、处理、处置、二次污染治理情况、监测数据等。 废水污染物去除量: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考虑其对重金属的去除。 2、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信息建设与运行情况、垃圾处理情况、能源消耗、二次污染产生、治理情况、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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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内容 3、危险废物处置厂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4、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信息、建设与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能源消耗、二次污染产生、治理情况、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等。 4、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信息、建设与运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理)情况、能源消耗、二次污染产生、治理情况、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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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内容 调查污染物种类 废水污染物种类:废水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或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总磷、总氮、汞、镉、铅、砷、总铬、六价铬 调查污染物种类 废气污染物种类: 废气排放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固体废物种类: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物焚烧残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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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可通过产排污系数法或运行管理报表核算
(四)核算方法 污泥可通过产排污系数法或运行管理报表核算 污水处理厂 实际监测法 去除量 垃圾处理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 实际监测法 产排污系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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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算方法 监测数据有效性的认定 监测数据来源包括: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 、企业自测数据 监测时间、频次等有效性要求参照《工业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技术规定》中监测数据有效性认定要求 在线监测数据须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规定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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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算方法 产排污系数法 统一采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使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 注意单位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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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算方法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量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A总去除量=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污染物A的浓度差
污水处理厂去除工业中废水污染物量=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去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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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制度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 15张基表、3张汇总表 其中: 污水处理厂调查表3张,1张汇总表
垃圾处理厂(场)调查表4张, 1张汇总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调查表4张, 1张汇总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表4张 ,1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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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制度 污水处理厂调查表 垃圾处理厂(场) 调查表 J50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J501-1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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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制度 危险废物处置厂 调查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 调查表 J503危险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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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单位基本情况共性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填报注意事项: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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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单位代码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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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J(代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 对其进行编码,从0001~9999。 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已有临时代码的企业可沿用原有的代码。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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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调查对象应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在相应的方格内。 【地理坐标】 中心经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 中心纬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纬度。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如果没有测量数据,可填写工程设计或环评时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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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联系方式】填报调查对象环保联系人或负责提供调查信息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
【建成时间】填报调查对象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如果调查对象有改扩建的,按调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填报。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年份须填满4位,月份须填满2位 ★填报注意事项:对于新改扩建项目,按最新的改扩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填报 【年运行天数】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正常运行的实际天数 【总投资】指至2009年末,调查对象建设实际完成的累计投资额,不包括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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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年运行费用】指2009年全年维持调查对象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调查对象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不包括设备折旧费。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指调查对象排放的废水直接排向江、河、湖、海等环境水体,还是排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按下面分类,填报排水去向类型代码。 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E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F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G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 进入其它单位;L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P回喷;K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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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注意事项:充分理解每项排水去向类型的含义,不要选择错误。P回喷类型仅适用于垃圾处理厂。
★填报与审核要求:有废水排放的调查对象此栏必填。不能含有表中所列代码以外的任何字符。 ★填报注意事项:充分理解每项排水去向类型的含义,不要选择错误。P回喷类型仅适用于垃圾处理厂。 【受纳水体名称】指调查对象排放的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或经过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后最终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等)。 ★★填报注意事项:调查对象填报的经过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后最终排入水体的名称,调查对象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应予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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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受纳水体代码】水体代码要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河流代码表》)。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排入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河流代码表》中未编入的河流,可按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如确实编码困难,可按汇入的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对于跨省河流、省内且其上一级河流也完全在省内、上一级河流跨省等特殊情况,均沿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所采用的统一编码,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废水“零排放”的单位,按其所在地归属哪个河流的流域,填报该河流名称及代码。 ★填报注意事项:要注意河流代码前2位字母,其代表的流域或干流是否与调查对象所在地区所处流域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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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受纳水体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按调查对象废水排入地表水体或海水水域的功能,按表4.2-2、表4.2-3填报。
表 地表水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 代码 水域功能区类别 1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4 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 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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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与审核要求:有废水排放的调查对象此栏必填。注意:代码与相应水域功能的一致性。
表 海水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 代码 水域功能区类别 A 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惜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B 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C 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D 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填报与审核要求:有废水排放的调查对象此栏必填。注意:代码与相应水域功能的一致性。 ★填报注意事项:根据本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填报结果要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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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设施数量】根据焚烧设施炉体结构类型不同,按表中所列类型分别填报台数。 例:固定床 2 ;炉排炉 3 。
例:固定床 2 ;炉排炉 3 。 ★填报与审核要求:根据调查对象的焚烧设施的实际数量填报。无焚烧设施的不填。 【煤炭消费量、燃料油消费量】填报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消费的煤炭、燃料油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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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二次污染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2.1废水(渗滤液)的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渗滤液)处理方法名称、代码】根据废水(渗滤液)处理的工艺方法,按表4.2-4填报。 ★填报与审核要求:按表中处理方法的规范化名称、代码填写。废水(渗滤液)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要正确对应。 ★填报注意事项:有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的,不论2009年是否使用,此项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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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表4.2-4 废水(渗滤液)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表 代码 处理方法名称 1000 物理处理法 3600 其它 4330
表 废水(渗滤液)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表 代码 处理方法名称 1000 物理处理法 3600 其它 4330 A2/O工艺 1100 过滤 4000 生物处理法 4340 A/O2工艺 1200 离心 4100 好氧生物处理 4400 1300 沉淀分离 4110 活性污泥法 5000 组合工艺处理法 1400 上浮分离 4111 普通活性污泥法 5100 物理+化学 1500 4112 高浓度活性污泥法 5200 物理+生物 2000 化学处理法 4113 接触稳定法 5210 物理+好氧生物处理 2100 化学混凝法 4114 氧化沟 5220 物理+厌氧生物处理 2110 化学混凝沉淀法 4115 SBR 5230 物理+组合生物处理 2120 化学混凝气浮法 4120 生物膜法 5300 化学+物化 2200 中和法 4121 普通生物滤池 5400 化学+生物 2300 化学沉淀法 4122 生物转盘 5410 化学+好氧生物处理 2400 氧化还原法 4123 生物接触氧化法 5420 化学+厌氧生物处理 2500 4200 厌氧生物处理法 5430 化学+组合生物处理 3000 物理化学处理法 4210 厌氧滤器工艺 5500 物化+生物 3100 吸附 4220 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工艺 5510 物化+好氧生物处理 3200 离子交换 4230 厌氧折流板反应器工艺 5520 物化+厌氧生物处理 3300 电渗析 4300 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工艺 5530 物化+组合生物处理 3400 反渗透 4310 两段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5600 3500 超过滤 4320 A/O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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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建设的专门用于治理废水(渗滤液)的设施,在正常运行时,单位时间内可能处理废水(渗滤液)量。 【废水(渗滤液)产生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产生的废水(渗滤液)量。如果没有计量装置可按照产污系数计算产生量。 【废水(渗滤液)实际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废水(渗滤液)总量。回喷、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或再进入其他污水处理厂的量不计。 【废水(渗滤液)排放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排放到外部的废水(渗滤液)的总量(包括经过处理的和未经处理的)。如果没有计量装置可按照排污系数计算排放量。如果渗滤液排放去向类型代码为P回喷,则渗滤液排放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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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年耗电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运行所消耗的电量。
★填报注意事项: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的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的年耗电量和废气治理设施年耗电量两项指标均指废水(渗滤液)或废气治理设施所消耗的电量。而污水处理厂的耗电量指的是生产运行和生活的总的用电量。填报过程中不要混淆。 2.2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气:指垃圾、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 【废气治理设施数】指至2009年末调查对象用于减少在燃料和废物燃烧或高温裂解过程中排向大气的污染物或对污染物加以去除、净化的废气治理设施总数。附属于一套治理设施内的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已报废的设施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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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废气净化方法名称、代码】按调查对象焚烧废气治理设施采用的净化方式,按表4.2-5填报。若有多种方法时,选择主要的两项填写。 ★填报与审核要求:按表中净化方法的规范化名称、代码填写。注意净化方法名称和代码要正确对应, ★填报注意事项:代码数为一位的净化方法只需填报一位,在左端方格填报。有废气治理设施的,不论2009年是否使用,此项必填。 【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焚烧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建设的单位时间可能处理的废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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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表4.2-5 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 代码 除尘方法 脱硫方法 其它净化方法 A 重力沉降法 X0 炉内脱硫法 J1
表 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 代码 除尘方法 脱硫方法 其它净化方法 A 重力沉降法 X0 炉内脱硫法 J1 冷凝法 B 惯性除尘法 X1 循环流化床锅炉 J2 吸收法 C 湿法除尘法 X2 炉内喷钙法 J3 吸附法 D 静电除尘法 X9 其它炉内脱硫法 J4 直接燃烧法 E 过滤式除尘法 Y0 烟气脱硫法 J5 催化燃烧法 F 单筒旋风除尘法 Y1 石灰石石膏法 J6 催化氧化法 G 多管旋风除尘法 Y2 旋转喷雾干燥法 J7 催化还原法 W 其它除尘方法 Y9 其它烟气脱硫法 J8 冷凝净化法 — —— Z0 炉内脱硫与烟气脱硫组合法 J9 其他净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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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废气实际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各废气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焚烧废气总量。
【废气排放总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各废气排放口焚烧废气排放量的总和。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万立方米,允许保留两位小数。有焚烧设施且2009年有运行时间及能源消耗的,该项必填。 【废气治理设施年耗电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焚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所消耗的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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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3 焚烧残渣及飞灰产生及治理情况:
2.3 焚烧残渣及飞灰产生及治理情况: 【焚烧残渣产生量】指2009年全年垃圾、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经焚烧后生成的残渣,包括焚烧主体设备排出的炉渣以及烟气处理设备中收集的飞灰的质量。 【飞灰产生量】指2009年全年垃圾、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经焚烧处置后,从烟气处理设备中收集的烟尘的质量。 【残渣处置方式代码】根据残渣处置情况,按表4.2-6填报。 【飞灰处置方式代码】根据飞灰处置实际情况,参照表4.2-6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调查对象按残渣和飞灰实际采用的处置方式,对照处置方式代码表正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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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表4.2-6 残渣处置方式代码表 代码 处置方式 A
表 残渣处置方式代码表 代码 处置方式 A 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填埋场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B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填埋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C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填埋场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D 简易填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填埋设施 E 堆放(堆置)。未采取工程措施的填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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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残渣处置量、飞灰处置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利用本单位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处置的残渣和飞灰的质量。
【残渣综合利用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残渣(不包括飞灰)的再利用量。如用炉渣制水泥、混凝土砖及其他材料等的质量。 【残渣倾倒丢弃量、飞灰倾倒丢弃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没有进行处置和综合利用,直接向环境排放的残渣和飞灰的质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千克,保留整数。简易填埋和堆放(堆置)处置方式处置量计入处置量,而不计入倾倒丢弃量。 ★填报注意事项:残渣、飞灰的产生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倾倒丢弃量,若产生量与处置、利用量不平衡,则需核实调查对象有无倾倒丢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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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污水处理厂调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3.1 J501表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7.污水处理设施类型】指调查对象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在相应的选择项后的“□”内划“√”。 【9.污水处理级别】按污水处理程度,一般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三级处理也称高级处理或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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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与审核要求:按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工艺,填报最高处理级别。
【11.汇水区面积】指至2009年末,调查对象实际连接的市政管网所接纳污水区域的面积。按实际接收的污水区域面积填写。该指标可请市政部门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平方千米,保留整数。 ★填报注意事项:该项指标只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填报,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不填。 【14.耗电量】指2009年全年调查对象用于生产运行和生活的总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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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5.污水处理方法名称、16.代码】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应污水处理级别,将每一级处理的主要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按表4.2-7填报。其余污水处理设施按表4.2-7填报所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有多种处理方法的选择主要的三种填报。 【21.污水在线监测仪器数】填写已建成使用的在线监测仪器的数量。按表中所列监测指标填报仪器台数。如果一套在线监测装置有多项监测指标,则对应每项指标分别填写台数。 ★填报与审核要求:按监测项目,分别填报仪器数量,计量单位为台。例:某污水处理厂有两套在线监测仪器并且监测的项目均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则在表中填写“流量 2 ;化学需氧量 2 ;氨氮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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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2.污水设计处理能力】指截止2009年末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时每天能处理的污水量。
【23.污水实际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总量。 【24.生活污水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生活污水总量。 ★填报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接纳污水的情况填报。城镇污水处理厂可按污水处理总量扣除进入汇水管网的工业废水量来核算生活污水处理量。 【25.工业废水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工业废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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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6.污水排放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扣除再生水利用量后排放到环境水体的污水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注意审核污水处理量、再生水利用量与排放量之间的水平衡关系。 【27.再生水利用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处理后的污水中再回收利用的水量,包括直接用于工业冷却、洗涤、冲渣和景观用水、生活杂用。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再生水利用,必须经过深度处理,达到再生利用水的相关水质要求,否则不得计入再生水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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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泥:指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在进行污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的固体。
【28.絮凝剂种类及用量】指2009年全年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实际使用的絮凝剂种类及用量(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两部分的絮凝剂用量)。几种絮凝剂组合投加的须分别填写其用量。 【29.污水处理中絮凝剂种类及用量】指2009年全年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实际使用的絮凝剂种类及用量。几种絮凝剂组合投加的须分别填写其用量。 【30.污泥产生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在整个污水处理过程中最终产生污泥的质量。折合为80%含水率的湿泥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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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将污泥在污水处理厂内部预处理后的污泥质量折合为80%含水率的湿泥量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填报2009年全年污泥量,注意折合为80%含水率的湿泥量填报。 污泥处理: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调理)、脱水、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堆肥和干化等。 污泥处理主要是将污泥在厂内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过程。 污泥处置:对处理后污泥的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和焚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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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1.污泥处理方法名称、32代码】指调查对象对产生污泥的处理方法名称、代码,按表4.2-8分别按污泥浓缩、污泥稳定和污泥脱水的顺序选择名称和代码依次填入表格内,污泥未处理的不填。 例:“重力浓缩;一级厌氧;自然干化”,若没有污泥稳定则填写“重力浓缩; ;自然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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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表4.2-8 污泥处理方法代码表 分 类 处理工艺 代码 污泥浓缩 重力浓缩 11 气浮浓缩 12 机械浓缩 13
表 污泥处理方法代码表 分 类 处理工艺 代码 污泥浓缩 重力浓缩 11 气浮浓缩 12 机械浓缩 13 其他 14 污泥稳定 一级厌氧 21 二级厌氧 22 好氧消化 23 堆肥 24 25 污泥脱水 自然干化 31 带式压滤 32 板框压滤 33 离心脱水 34 真空吸滤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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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3.污泥处置量】指2009年全年采用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和焚烧等方法对污泥最终消纳处置的质量。
【34.土地利用量】指2009年全年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材料,用于园林、绿化或农业等场合的处置方式处置的污泥质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污泥用作农用、园林绿化和土地改良的计入污泥的土地利用量。 【35.填埋处置量】指2009年全年采取工程措施将处理后的污泥集中堆、填、埋于场地内的安全处置方式处置的污泥质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污泥单独填埋、混合填埋和特殊填埋的均计入污泥填埋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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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6.建筑材料利用量】指2009年全年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制作建筑材料的部分原料的处置方式处置的污泥质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污泥制水泥添加料、制砖、制轻质骨料、制其他建筑材料的均计入污泥建筑材料利用量。 【37.焚烧处置量】指2009年全年利用焚烧炉使污泥完全矿化为少量灰烬的处置方式处置的污泥质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污泥的单独焚烧、与垃圾混合焚烧、利用工业锅炉焚烧、送火力发电厂焚烧均计入污泥焚烧处置量。 【38.污泥倾倒丢弃量】指2009年全年不作处理利用处置而将污泥任意倾倒弃置到划定的污泥堆放场所以外的任何区域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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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2 J501表 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
调查对象按季度填报进口污染物纳入量和排口排放量,然后合计汇总全年量。 【2.污水排放量】指经过调查对象处理后实际排放的污水总量,按季度填报。 ★填报与审核要求: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污水排放量的合计即全年排放量,与J501-1中【26.污水排放量】应一致。调查员应注意核查调查对象的月报表、调查监测时的废水排放量;采用BOT方式运营的调查对象,还应根据建设部门支付调查对象处理费用的情况,核实污水处理量和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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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染物纳入(进口)量:指2009年所接纳的污水中未经过处理时污水中所含的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和砷、氰化物、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季度和全年合计量填报。 污染物排放(排口)量:指2009年排放的污水中所含的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和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季度和全年合计量填报。 进口: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 排口: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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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与审核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氮、总磷、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等污染物的纳入量和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两位小数;氰化物、砷、总铬(六价铬)、铅、镉、汞等污染物的纳入量和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保留两位小数。 ★填报注意事项:若调查对象有2个或2个以上污水进口或排口,按合计量填报J501-1表。使用在线监测数据核算排放量,其在线监测结果须符合环保部有关比对监测和数据校核的要求。若调查对象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须将2009年的在线监测数据月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作为调查表附件一起报送当地环保部门 。 ★填报注意事项:有生化处理工艺的污水厂(或处理设施)填报生化需氧量指标,没有生化处理工艺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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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3 J501-2表 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表 监督监测数据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给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若有多个排放口,则按不同排放口分别填报。同一排放口,按照监测时间顺序填报。 【1.排放口编号】用字母FS(代表废水排放口)和调查对象内部编号组成废水排放口编号,不同排口编号不得重复。 【2.监测时间】指采样、监测废水的实际时间,按年月填报。 【4.污水排放量】按监测时的污水流量折算为小时排放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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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染物浓度:指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未监测的项目不填。 进口浓度:指污水处理厂进口废水污染物的浓度;
排口浓度:指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污染物的浓度。 ★填报与审核要求:污染物监测浓度按监测方法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有生化处理工艺的污水厂(或处理设施)填报生化需氧量指标,没有生化处理工艺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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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4 垃圾处理厂(场)调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4.1 J502表 垃圾处理厂(场)基本情况表
4 垃圾处理厂(场)调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4.1 J502表 垃圾处理厂(场)基本情况表 【8.垃圾处理方式】调查对象根据实际采取的垃圾处理方式,在对应的选项后 “□”内划“√”,有多种方式的同时选择。 【9.服务区域范围】指至2009年末,调查对象所接纳垃圾区域范围的面积。 【13.实际处理量】指2009年全年对垃圾采取焚烧、填埋或堆肥处理的垃圾总质量。 【14.填埋方式】调查对象根据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实际建设情况、工程验收材料,确认填埋方式是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的要求,在选项后的 “□”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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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无害化填埋:指垃圾填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规定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的一种方式。目的是防止对地下水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区别于裸卸堆弃和自然填垫等简易处理方法。 简易填埋:指填埋场按设计施工,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垃圾进行了基本填埋处理,减少了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但未按有关技术标准选址、设计和施工,未采取渗滤液收集处理措施及其他处理措施,达不到无害化填埋处理标准要求的垃圾处理方法。不包括各种没有配套的处理设施、设备的裸露堆放。 ★填报与审核要求:根据调查对象的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选择。要根据调查对象提供的工程设计说明书和工程验收材料对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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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5.设计容量】指调查对象垃圾填埋设施设计建设的填埋总容量。
【16.已填容量】指填埋设施投入使用以来,至2009年末填埋占用的累计容量。 【17.处理量】指2009年全年以填埋方式处理的垃圾总质量。 【18.防渗】根据调查对象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实际建设情况、工程验收材料,确认防渗是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没有进行防渗处理的调查对象不填。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中对防渗的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查,确定防渗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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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9.渗滤液收集系统】指为了防止污染水环境,与调查对象建设时同步建设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确认调查对象实际建设情况是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没有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的调查对象不填。依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中对垃圾渗滤液输导、收集和处理系统的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察,确定渗滤液收集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0.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按照堆肥方式在单位时间内平均可能处理垃圾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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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1.处理量】指2009年全年以堆肥方式处理的垃圾总质量。
【22.渗滤液收集系统】指为了防止污染水环境,与调查对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时同步建设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确认调查对象实际建设情况在选项后 “□”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察,确定调查对象是否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 【24.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焚烧处理垃圾的量。 【25.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焚烧处理垃圾的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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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35.堆放场防渗】根据调查对象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工程验收材料确定堆放场有无进行防渗处理,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察,确定调查对象堆放场是否进行防渗处理。 【36.堆放场渗滤液收集系统】指为了防止污染水环境,与调查对象建设时同步建设的渗滤液收集系统,根据调查对象实际建设情况,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察,确定调查对象是否建设堆放场渗滤液收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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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4.2 J502表垃圾处理厂(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
本表与J503危险废物处置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和J504医疗废物处置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规定要求相同,在这里一并介绍。 采用焚烧处理方式的调查对象填报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12~14项),没有焚烧处理方式的调查对象不填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部分。 废水(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指2009年全年未经处理的废水(渗滤液)中所含的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和砷、氰化物、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年产生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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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废水(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指2009年全年排放的废水(渗滤液)中所含的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和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年排放量填报。 ★填报与审核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等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两位小数;氰化物、砷、总铬、铅、镉、汞等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保留两位小数。若无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污染物产生量等于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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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焚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指2009年全年垃圾、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未经过处理的废气中所含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固态、气态污染物的纯质量。按年产生量填报。 焚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指2009年全年垃圾、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中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包括处理过的、未经过处理)中所含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固态、气态污染物的纯质量。按年排放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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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与审核要求: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两位小数。若无废气治理设施,则污染物产生量等于排放量。 表中所列出的污染物,调查对象要根据监测结果、产排污系数核算结果如实填报。地方环保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调查对象填报的两套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数据进行核定。将最终认可的一套数据录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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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4.3 J502-2表 垃圾处理厂(场)渗滤液监测表
本表与J503危险废物处置厂废水监测表和J504医疗废物处置厂废水监测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规定要求相同,监督监测数据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给调查对象。 【1.监测时间】指采样、监测废水(渗滤液)的实际时间,按年月填报。 【3.废水(渗滤液)流量】按监测时测得的废水(渗滤液)流量折算成每天的渗滤液流量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废水(渗滤液)流量单位“立方米/天”,将监测时的废水(渗滤液)流量按其排放方式折算成每天的流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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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染物浓度:指废水(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浓度。未监测的项目不填。
进口浓度:指进入治理设施前废水(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浓度; 排口浓度:指经过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出的废水(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浓度。 ★填报注意事项:无废水(渗滤液)治理设施的只填写废水(渗滤液)流量和污染物排放口数据,此时进口和排口浓度视为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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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4.4 J502-3表 垃圾处理厂(场)焚烧废气监测表
本表与J503危险废物处置厂焚烧废气监测表和J504医疗废物处置厂焚烧废气监测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规定要求相同,在这里一并介绍。 监督监测数据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给调查对象。 采用焚烧处理方式的调查对象填报此表。 【1.焚烧废气治理设施编号】用字母QZ(代表废气治理设施)和调查对象内部编号组成治理设施编号,不同治理设施编号不得重复。 污染物浓度:按照实际监测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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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进口浓度:指设备烟气出口处或进入治理设施前的废气中污染物的实测浓度。
排放浓度:指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中污染物的实测浓度。 折算浓度:实测的烟尘、有害污染物排放浓度,换算为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时的数值。 ★填报与审核要求:污染物监测浓度按监测方法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按焚烧废气治理设施统一填写,无治理设施的只填写废气流量和污染物排放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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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5、 J503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表
【7.危险废物处置方式】调查对象根据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在选项后的“□”内划“√”,两种方式都存在的,同时选择。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主要为: 焚烧:指焚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或处理方式。 填埋:危险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方式,通过设置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来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方式。 【13.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处置危险废物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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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4.危险废物处置量】指2009年全年调查对象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中,所消纳危险废物的量。 【15.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采用各种方式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的总量。 【16.处置医疗废物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采用各种方式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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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7.处置其他危险废物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采用各种方式处置的除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以外其它危险废物的总质量,如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机械电器维修、胶卷冲洗、居民生活等产生的危险废物。 【18.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指2009年全年调查对象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中消纳危险废物的量。 【 处置危险废物主要种类名称】按处置量填写调查对象处置危险废物的5种主要种类的名称。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范化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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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0.22.24.26.28危险废物处置量】填写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处置的主要种类的危险废物量。
★填报与审核要求:若左侧栏填写危险废物种类,则该项必填。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30.设计处置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量。 【31.处置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焚烧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总质量。 【50.设计容量】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填埋总容量。 【51.已填容量】指填埋设施投入使用以来,至2009年末填埋占用的累计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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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52.设计处置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以填埋方式可能处置危险废物的量。
【53.处置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填埋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总质量。 【54.防渗】根据调查对象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实际建设情况、工程验收材料确认填埋场防渗是否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依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中有关设计与施工中对防渗的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查,确定防渗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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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55.渗滤液收集系统】指为了防止污染水环境,与调查对象填埋设施配套建设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确认调查对象实际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在选项后的“□”内划“√”。 ★填报与审核要求:依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中有关设计与施工中对渗滤液收集系统的要求,通过核实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验收材料和现场勘察,确定渗滤液收集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废水:主要指危险废物处置厂产生的渗滤液以及设备冷却、设备清洗和地面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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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 J504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表
【7.医疗废物处置(理)方式】调查对象根据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理)方式在选项后的“□”内划“√”,存在多种处置(理)方式的同时选择。 医疗废物处置(理)方式主要为: 焚烧:指焚化燃烧医疗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化学消毒:指利用化学消毒剂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 微波消毒:指利用微波杀灭病原微生物,达到无害化处理目的。 高温蒸汽处理:指利用高温蒸汽对医疗废物中所含的病原微生物进行灭活的湿热处理过程。 ★填报与审核要求:此栏必填。化学消毒、微波消毒和高温蒸汽处理只是医疗废物的一种处理方法,而不是最终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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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5.医疗废物设计处置(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处置(理)医疗废物的量。
【16.焚烧设计处置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焚烧处置医疗废物的量。 【17.化学消毒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化学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的量。 【18.微波消毒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微波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的量。 【19.高温蒸汽设计处理能力】指调查对象设计建设的每天可能高温蒸汽处理医疗废物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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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0.医疗废物处置(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对医疗废物采取焚烧、化学消毒、微波消毒和高温蒸汽处理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医疗废物总质量。 【21.焚烧处置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焚烧方式处置的医疗废物总质量。 【22.化学消毒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化学消毒方法处理的医疗废物总质量。 【23.微波消毒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微波消毒方法处理的医疗废物总质量。。 【24.高温蒸汽处理量】指调查对象2009年全年以高温蒸汽方法进行处理的医疗废物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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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调查表填报要求 调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填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符号。 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保留位数应按规定填写。 有填报内容的表格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封页必须注明调查表填报的页数(未填的表格不计页数),必须有单位填报人、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调查员对调查对象填报的表格内容、填报页数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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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审核 污水处理厂审核要点 废水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能力、运行时间的合理关系 废水处理量与其中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量的关系
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进口浓度、出口浓度的合理性 污泥产生量与废水处理量、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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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审核 垃圾处理场(厂)审核要点 渗滤液产生量与垃圾处理量的合理性 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注意单位换算
——重金属的产污系数单位与COD、氨氮等污染物系数单位不同 ——系数手册使用说明中渗滤液单位与调查表中渗滤液单位是否一致 废物焚烧燃料消耗量与处理量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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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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