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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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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 1

2 職場性騷擾防治 性騷擾的防治,目前我國體制是三法併陳,最簡 易區分以「身分」區分,三法的保障對象及處理 方式皆有所差異。 性騷擾防治法
事件發生 身分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3 執行職務期間 性騷擾防治法 性侵害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教職員工 學生 校外人士 性別平等教育法 校園內

4 三法區辨 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工作權及求職權)91: 職場上遇到性騷擾-雇主性騷擾受雇者或求 職者;受雇者執行職務期間被他人騷擾。
職場上遇到性騷擾-雇主性騷擾受雇者或求 職者;受雇者執行職務期間被他人騷擾。 性別教育平等法93(保障學生受教權): 校園內遇到性騷擾-學生vs.該校校長、教師、 職員、工友或學生。 性騷擾防治法94 : 排除上述兩法之外的性騷擾案件。

5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下班後同事相邀唱歌,同事間發生性騷擾事件 下班後老闆對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
校園 在校園學生與學生間發生性騷擾事件… 性騷擾防治法 下班後老闆對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後續有影響其工作權利, 性別工作平等法 職場 上班時副理對雇員性騷擾…

6 動動腦 想一想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小吃店老闆或員工對客人間性騷擾事件… …
校園 國會助理洽公遭行政機關國會聯絡人性騷擾… … 性騷擾防治法 學生對老師性騷擾… 學生放學時被鄰校學生性騷擾… … 性別工作平等法 學生放學時被路人性騷擾… … 職場

7 動動腦 想一想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實習生被實習場所員工性騷擾… 實習老師被學生性騷擾 老師被同校老師性騷擾
校園 性騷擾防治法 老師被同校老師性騷擾 便利商店工讀生被顧客性騷擾… 性別工作平等法 老師校外招生結束,自行開車返校時,在車上被同校老師性騷擾… 職場

8 例如: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以及受僱者在執行職務時被任何人性騷擾皆屬之。
項 目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目的 保障工作權 保障受教權 保障人身安全 適用範圍 與職務有關之性騷擾。 例如: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以及受僱者在執行職務時被任何人性騷擾皆屬之。 適用於校園性騷擾事件,即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包括發生於不同學校間之校園性騷擾事件。 不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 例如:公共場所、大眾運輸工具上的性騷擾行為;發生在工作場所的非雇用關係人員。

9 項 目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申訴對象 被害人之雇主。 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學校所屬主管機關。 申訴時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訴時效 事件發生後10年內。 無時效限制。 事件發生後1年內。 主管機關 一、中央:行政院勞動部 二、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三、縣(市):縣(市)政府 一、中央:教育部 一、中央:衛生福利部

10 項 目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申訴對象未就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採取相關措施之罰則 雇主未於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或補救措施,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無。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如於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未採取有效之糾正或補救措施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11 項 目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教育平等法 性騷擾防治法 民事賠償責任 除本法§27第一項但書規定,基本上雇主及行為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無。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人,為不當之差別待遇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12 我是性騷擾加害人?! 我是性騷擾被害人?!

13 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 性騷擾防治法

14 界定為已構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的行為,如強迫性交、強制猥褻、乘機姦淫或猥褻、姦淫或猥褻幼男女罪、利用權勢姦淫或猥褻罪等犯罪行為。
性騷擾與性侵害的區別? 「性侵害」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界定為已構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的行為,如強迫性交、強制猥褻、乘機姦淫或猥褻、姦淫或猥褻幼男女罪、利用權勢姦淫或猥褻罪等犯罪行為。 「性騷擾」 除了性侵害犯罪之外,還包括非屬於性侵害的犯罪行為(例如公然侮辱罪)、還未達到犯罪的不受歡迎而含有性意味的行為。

15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騷擾與性侵害的區別? 不再用貞操的角度質疑加害者、被害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而係認為性犯罪是侵犯個人的「性自主」行為 擺脫過去強調女性「名節」「貞操」被侵犯之態度,對鼓勵被害者走出道德壓力與自責陰霾有正面助益。 對強姦罪重新定義,以中性的「強迫性交」取代「姦淫」等字眼,擴大範圍包括口交、肛交、異物插入等均涵括在「性交」的範疇之內。 以「違反其意願」取代「致使不能抗拒」。 被害客體包括男性,更符合社會現實。 「妨害性自主罪」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 妨害性自主罪 基本類型 加重或減輕類型 獨立類型 221:普通強制性交罪 221:普通強制性交未遂 222:加重強制性交罪
222:加重強制性交未遂 226:強制性交加重結果犯 妨害性自主罪 225:乘機性交罪 226之1:強制性交殺人重傷罪227: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228:利用權勢性交罪 229:詐術性交罪

17 持續性的撫摸被害人之臀部、胸部、性器官、其 他身體隱私處。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將被害人壓倒,用性器官緊貼被害人。 持續性的撫摸被害人之臀部、胸部、性器官、其 他身體隱私處。 緊抱、強吻被害人,手在被害人全身游走。 隔著衣物,做類似性交行為。 性猥褻舉例

18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治法

19 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 性別平等工作法

20 職場性騷擾-性騷擾的類別 敵意性環境性騷擾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交換式性騷擾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

21 職場性騷擾的類別 交換式的性騷擾 性賄賂:以利誘方式要求被行為人提供性服務 性威脅:以威脅方式要求被行為人提供性服務 敵意工作環境
性別騷擾:嘲諷、羞辱或貶抑被行為人的生理性別 ,性別特質或性取向之價值或尊嚴(如太平公主 、娘娘腔、男人婆等評語),或貶抑某性別的黃 色笑話,例如: 「小姐,你長的好波霸」

22 性騷擾類型?以職場為例 涉及言語:在工作場所開黃腔;評論、長相;不當稱呼;嘲笑性別特質 Ex:娘娘腔、男人婆;探詢隱私、性傾向等;發表歧視同性戀之言語。 涉及不當碰觸:利用上課;利用面談討論:撫摸手、小腿、肩、臀部;碰觸胸部、親腳趾;利用其他理由:指導電腦技術、整理衣物儀容、餵藥、請求幫忙;利用出外開會暗示邀約同宿;利用熟睡襲胸或親吻;上下其手、強抱或強吻…..等等。

23 涉及散播文字、圖片:貼海報、上網、廁所塗鴉、匿名信、PO照片。
性騷擾類型?以職場為例 涉及散播文字、圖片:貼海報、上網、廁所塗鴉、匿名信、PO照片。 涉及追求或分手: 過度追求、不當追求、電子郵件騷擾、簡訊騷擾、跟監、分手報復等。 其他: 指定座位、穿著;敵意注視;偷窺;要求發生性行為等等。

24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25 受僱者在工作場所遭到性騷擾時,老闆要負責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後,老闆不能再說:「不是我 做的,沒我的事,與我無關!」而不予處理。因為 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老闆要提供所有員工(包括男性及 女性員工)一個友善的、不被性騷擾之工作環境。所以老 闆有義務防止性騷擾之發生。 老闆如果僱用30 人以上員工時,應訂定性騷擾防治 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告示, 以防範性騷擾之發生。而且老闆如果知道員工有被 性騷擾之情形時,也應該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 救辦法。而只要員工在工作場所被性騷擾而受有損 害, 不管性騷擾的加害人是客戶、同事或老闆本身,老 闆都可能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26 老闆要對遭性騷擾之員工負損害賠償責任? 當老闆本身是加害人,老闆要為自己之行為負損害 賠償責任。
當老闆知道員工被性騷擾而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第2 項之規定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以致於造成員工有損害時,僱主也要負賠償責任。 在他人是加害人的時候,老闆要與他人(即行為人 )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老闆能提出證明他(她) 已經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 規定,且對該性騷擾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無法避免 其發生,雇主才可能免除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 之責任。 老闆雖非加害人所屬之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 用人,於接獲性騷擾之申訴時,仍應採取   適當之緊急處理,並應於七日內將申訴書及相關 資料移送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

27 老闆要對遭性騷擾之員工負損害賠償責任? 老闆雖非加害人所屬之機關、部隊、學校、機構 或僱用人,於接獲性騷擾之申訴時,仍應採取適 當之緊急處理,並應於七日內將申訴書及相關資 料移送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處理性騷擾事件時,對於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 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密。

28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防治、申訴、懲戒措施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10萬元~ 50萬元罰鍰) 貼心提醒 30人以上 防治措施訂定 公開揭示

29 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程序。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程序。 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 設置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 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 29

30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補救措施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10萬元~ 50萬元罰鍰) 糾正行為 事件發生 補救措施 立即有效

31 代位 賠償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條規定: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至受僱者損害時,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代位求償
未糾正性騷擾行為 未做性騷擾補救措施 代位 賠償

32 雇主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仍不免發生性騷擾情事,而受有損害者,雇主可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防制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雇主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仍不免發生性騷擾情事,而受有損害者,雇主可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雇主若知悉性騷擾情形而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造成受僱者或求職者受有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32

33 防制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受僱者或求職者提出性騷擾之申訴時,雇主應: 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
處理申訴原則:不公開;保密;當事人充分陳述;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自提出3個月內結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判斷;衡酌雙方當事人權力差距。 委員會決議應書面通知申訴人、申訴之相對人及雇主。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33

34 防制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提出性騷擾之申訴案有異議者:
請對申訴案之決議有異議者,10日內提出申覆。如提出申覆,是否仍由原決定之相同委員審理申覆案,各單位可於自訂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中規定辦理。 對申訴人、申訴之相對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 追蹤、考核及監督,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 34

35 職場性騷擾-雇主應有的作為 事業單位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比較一覽表 單位規模 29人以下 30人以上 不一定 法定義務
性騷擾防治、申訴、懲戒措施 糾正、 補救措施 代位賠償 輔導醫療 29人以下 30人以上   不一定 法定義務

36 性騷擾防治之基本概念 簡單初步的判別標準 被害人的主觀感受 被害人即時的抗議或抱怨,或曾對他人提起 騷擾的程度,是否影響被害人正常生活
兩造是否有上下隸屬、權力不對等或同事關係 過去是否有性騷擾他人之紀錄(性騷擾史) 加害人性騷擾行為重複發生的頻率(性騷擾史)

37 性騷擾迷思

38 性騷擾迷思 她一定做了什麼(穿了什麼、說了什麼),才會 被性騷擾; 她/他沒有當場言詞拒絕,所以不算性騷擾;
她/他事隔多日才申訴,內情恐怕不單純; 他是個好老師、好先生,怎可能騷擾別人? 會不會是誣告?為了報復或權力鬥爭? 男性會被騷擾嗎? 同性之間也會性騷擾嗎? 38

39 性騷擾迷思 她/他被性騷擾,怎麼還能笑?(能上學、 吃得下飯?…) 她長得這麼「安全」,你相信他被騷擾嗎? 這是女生太過敏感?缺乏幽默感?
又沒少塊肉,有這麼嚴重嗎? 他/她們本來關係那麼好(好朋友、男女朋 友、得力幫手 ),怎可能是性騷擾? 這是追求、挑逗、試探,怎算性騷擾? 開黃腔?大家都成年人,這有什麼 ! 39

40 職場性騷擾-性騷擾的態樣 身體 眼光 口語 態度

41 性騷擾態樣「身體行為」 抓、擠或捏。 接觸對方之髮、身體或衣服。 緊抱,強吻或不具善意的輕拍臀、頭或撫摸。
在講話或指示時,不令人歡迎的強搭肩或臂。 假意按摩肩或臂或頸。 靠在人身上。 逼近或故意擦撞。 尾隨追蹤。 擋住去路。 過分殷勤被娩拒仍堅持。

42 性騷擾態樣「言詞行為」 吹口哨或貓叫聲。 詳細述說「性」令人不愉快。 常常把討論主題帶到性的方面。 追問個人的性隱私。 追問個人的性生活。
對個人衣服或身材或外表予「性」方的評語。 已明白被拒,但仍重複邀請外出約會。 故意咂嘴作聲作出接吻的聲調、怪叫。 散播關於別人的性隱私的謊言或謠言。 喜好評議或諷刺「性」方面的主題。 愛講黃色笑話或故事。 電話騷擾。

43 性騷擾態樣「性別騷擾」 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以侮辱、貶抑或 敵視某一性別言詞或態度 。
廣義說,嘲諷、羞辱或貶抑被行為人的生理性別 、性別特質或性傾向之價值或尊嚴均包括在內。 如羞辱對方的性別、性別特質(像是「太平公主 」、 「娘娘腔」、 「男人婆」等評語)、性傾 向等都算是性別騷擾。 例如:女人是情緒的動物,碰到事情只會哭。 女人都是花瓶,根本沒有什麼路用。 女人就應該在家裡煮飯,幹麻出來工作。 辦公室泡茶專屬女性員工。

44 性騷擾態樣「其他性騷擾態樣」 用眼光上下打量。 胡亂眨眼或飛吻或作出親唇的動作。 身體或手的行動有性暗示。 在辦公室牆上張貼暴露的人體海報。
展示性暗示的幻燈片或掛圖或春宮照片。 贈送與性有關的私人禮物。 在別人面前作出撫慰自己身體的不當動作。

45 校園性騷擾 校園性騷擾:是發生在校園的性騷擾行為,它可以 發生於師(含行政人員)生之間、老師與老師之間(含 行政人員)、學生與學生之間,具有權力本質或性 別歧視本質的含有性意味、且不受歡迎的行為。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之性接近、 性要求,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言語或肢體行為者 ,或意圖以屈服或拒絕上開行為,影響他人學習 機會、僱用條件、學術表現或教育環境者。

46 對象: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性別教育平等法 適用本規則範圍為符合 對象: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職員 教師 工友 校長 學生 學生

47 校園性騷擾 以脅迫、恫嚇、暴力強迫、藥劑或催眠等方法,使他人 不能抗拒而遂行其性接觸意圖或行為者。在上述的定義 之下,具體的性騷擾行為如下:
以性別的刻版印象評斷他人或評斷性別特徵,使人感到不悅者。 口語騷擾:以含有性意味的言詞,獲致一己快感,但卻使他人感到不悅者。 肢體騷擾:肢體上似有若無的碰撞,或意圖明顯的佔便宜行為。 性交換行為:以提供性服務做為交換職位升遷、薪資升降、學習機會取得、學術表現高低的代價。 性脅迫行為:以強暴脅迫方式獲取性服務或滿足性慾的機會。 性攻擊行為:強姦、強制猥褻。

48 性騷擾態樣「校園性騷擾態樣」 涉及不當碰觸: 上下其手、強暴或強吻,
利用上課(體適能課、體育課)利用面談討論,撫 摸手、小腿、肩、臀部、親腳趾, 利用其他理由(指導電腦技術、整理服裝儀容、餵 藥、請求幫忙) 利用出外開會、出國機會(要求進房、暗示邀約同 宿、提供按摩) 利用提供交通工具搭載,利用熟睡襲胸或親吻 阿魯巴等碰觸生殖器官之戲謔遊戲。

49 性騷擾態樣「校園性騷擾態樣」 涉及語言涉及語言: 如在課堂上或辦公開黃腔 評論身材、長相、不當稱呼 嘲笑性別特質,如娘娘腔、大姐大
探尋隱私、性傾向等,發表歧視同性戀之語言。 涉及散播文字:貼海報、上網、塗鴉、匿名信。 涉及追求或分手:過度追求、不當追求、跟監、 電子郵件騷擾、分手報復。 其他:指定座位、穿著、敵視注視、偷窺、要求 發生性行為。

50 常見「校園性騷擾」案例 講黃笑話、或作出帶有性意涵的評論、手勢或表情。 展示黃色圖片、照片或寫黃色紙條、文字。
在廁所、牆上或衣櫃塗鴉,寫一些關於你的黃色文字。 散播關與你有關性的謠言。 說你是同性戀者。 在你更衣或如廁時偷窺。 突然暴露生殖器或屁股。 用帶有性意味的方式碰、抓或捏你;拉扯你的衣服。 故意用帶有性意味的方式磨搓你的身體。 脫你的衣服、褲子。 擋你的路或將你逼到牆角。 逼你親她/他;強迫你做除了親吻以外的性行為。

51 性騷擾對男女兩性的不同 男性對於被女性性騷擾,傾向呈現矛盾曖昧 的情緒/結。曾經歷過女性騷擾的男性,一 方面覺得愕與不悅,另一方面則覺得無所謂, 甚或引以為及覺得佔到便宜。 女性則傾向經歷相當負面且持久的心理創傷。 包括覺得噁心、污穢、害怕、恐懼等。 (引自王如玄律師講綱)

52 對男性的性騷擾 ----男性傾向將挑戰或質疑陽剛特質的言行界定為性騷擾
對男性的性騷擾 男性傾向將挑戰或質疑陽剛特質的言行界定為性騷擾 在公開場合被女性「虧」,卻無法反擊。 被歸類為女性; 被老(醜)女人佔便宜; 被女性「引發」性慾; 被女性「奪取」性愛主控權; 被懷疑為同性戀; 性能力遭質疑; 遭遇反性別歧視。(引自王如玄律師講綱)

53 杜絕性騷擾的七大原則 1.清楚指出對方的作為,讓其他人知道,前來幫助。 2.受到性騷擾不要因此感到羞恥,或者責怪自己,記住錯不在自己。
3.身體是自己的,如果自己不願意的話,就出聲說「不」,不要忍下去。 4.記下發生性騷擾的日期與時間,以便日後對性騷擾者提出投訴或訴訟。 5.若性騷擾發生,請按你(妳)的個性及當時處境來反抗,並將經驗與朋友分享與交換意見。 6.關心性騷擾的不一定是女性,這是兩性都必須注視的問題。 7.發生性騷擾時,第三者不應漠視,應採取適當行動。

54 若這件事東窗事發,公司內部報導結果會讓 我難堪嗎?
自我檢索表 若其他人對自己的配偶這麼做,我做何感想? 若有小孩子在場看到這樣的動作,適合嗎? 若這件事東窗事發,公司內部報導結果會讓 我難堪嗎? 無法判斷的話請先徵詢對方意見。 當不確定對方感受時,寧可先不要說或先不 要做。

55 如果被性騷擾,該怎麼辦? 保持冷靜(避免慌張而讓性騷擾者得寸進尺) 大聲呼喊(引起周遭注意並讓性騷擾者停止行為)
明白抗拒(立即明白向性騷擾者表達抗議) 保全事證(保留人事時地物各項相關證據) 尋求協助(申訴或打113諮詢)

56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 尊重每一個人的差異性,不確定他人感受前, 寧可不說黃色笑話、不隨便碰觸他人身體。
尊重每一個人的差異性,不確定他人感受前, 寧可不說黃色笑話、不隨便碰觸他人身體。 不以性或性別的話題開玩笑,例如:嘲笑對方 胸部太小或太大。 不要自認自己是萬人迷,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見 得受到歡迎,不當或過度的追求都可能成為性 騷擾。

57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續) 就算是親如夫妻或情人,任何親密動作都需你情 我願,否則不小心便會成為性騷擾或性侵害加害 人。
檢視自己是否存在性騷擾迷思,迷思愈嚴重者, 愈容易成為性騷擾加害人高危險群。應經常參與 相關教育訓練、閱讀相關書籍,建立具有性別敏 感度及尊重差異的態度。

58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續) 避免未經同意碰觸他人,如勾肩搭背、摳手心、 擁抱、摸臀等。
注意言行態度,避免帶有羞辱、貶抑、調侃, 隨意講黃色笑話或調戲他人。 勿以網路或手機傳播情色資訊。 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刻板印象,建立性 別平等觀念。

59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續) 敏感體察與他人的權力差異關係,在上位者 尤應嚴守。 誤將對方的友善視為性趣;利用對方的仰慕 遂行性騷擾。 當不確定自己的言行是否為對方所接受時, 寧可[先不要說]或[先不要做]。

60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續) 照護時,要有其他人員或家屬等第三者在場。
若因照護所需之相關碰觸動作(特別是臉、胸部 及私處),先行說明;非必要之觸摸,請其自行 動作或請家屬代勞(如掀衣)。 觸及私密議題先說明致歉,如:接下來要問的問 題較為敏感,但為了照護及健康所需,請您包涵。 若有必要,開啟全程錄音影設備。

61 如何避免性騷擾他人 四不: 1.當不確定自己的言行是否為對方所歡迎時 , 寧可先不要說或不要做。 2.如果察覺到自己的言行是不受對方所歡迎
 , 寧可先不要說或不要做。 2.如果察覺到自己的言行是不受對方所歡迎  時,應不要繼續說或繼續做。 3.不要將對方的「友善」誤解為「性趣」。 4.不要利用對方的仰慕或信任,遂行性騷擾  行為。

62 如何避免性騷擾他人 二要: 1.要能敏感察覺自己與對方是否存有結構性與個 別性差異:結構性差異是指雙方的權力、體力、 地位或資源不相等;個別性差異是指彼此擁有 不同的界限、認知標準、品味偏好及價值觀等。 2.若察覺與對方存有上述差異,具優勢者(如: 主管、老師、身強力壯者)更應嚴守專業倫理及 尊重差異等人際互動原則。

63 性騷擾申訴管道

64 性騷擾情事之申訴或告訴途徑可分別或同時進行
行政程序:(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 擾防治法)。懲處結果也僅能以行政手段懲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的責任(例如:要求雇主繳交罰鍰給國庫;公司將騷 擾者調職、降職、減薪、要求道歉;學校教評會將老師停 聘、解聘、不續聘,或要求道歉、上性別課程等;學生可 要求相關的輔導和協助。 刑事告訴程序:刑法。對騷擾者提出刑事告訴,目的是 希望騷擾者被判刑或科處罰金(罰金是繳給政府)。 民事告訴程序:民法。對騷擾者提出民事賠償之聲請, 目的是希望騷擾者能針對當事人受到的身體或精神損害做 出賠償(賠償是直接對提出聲請的當事人,如:回復名譽、 金錢賠償等)。

65 職場性騷擾情事申訴管道 受僱者可向所屬雇用單位所設置之性騷擾申訴管道申訴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遭到性騷擾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職場性騷擾- 性別工作平等法 如果您是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受到性騷擾,向您所屬單位所設置之性騷擾申訴管道申訴

66 職場性騷擾事件申訴只能以書面方式進行嗎? 口頭申訴、書面申訴都可以。
不管是雇主對員工性騷擾,或是員工之間的性騷擾, 都可以透過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訴。 如果是以口頭敘述,受理案件的雇主則必須作成記 錄,讓提出申訴的被行為人或代為提出申訴的檢舉 人確認過內容,簽名或蓋章後,作為提出申訴的書 面記錄。 。

67 面對性騷擾,如何蒐證? (一)熟人所為 面對性騷擾時,如果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第一歩 應該要勇敢的說「不」。
遭遇性騷擾時,大多數人都有驚嚇、羞愧、憤怒等 情緒,且往往不知所措而選擇沈默,然而沈默並無 法制止性騷擾,有時反而會讓騷擾者更加肆無忌憚。 事後,應該將自己的情形及感到不舒服的情緒告訴 其他同事或主管,不只可以避免自己被騷擾者孤立, 同時也可以和有相同經驗或願意幫忙的同事,一起 想辦法阻止性騷擾的再次發生

68 (二)陌生人性騷擾時 立即採取反抗,可選擇大叫色狼、大罵或其他表 現憤怒的行為。 如果不能確定是不是性騷擾,只要有不舒服的感 覺,應該立刻嚴正的詢問:「先生,你在幹什 麼?」、「不要一直碰我好嗎?」如此可以從對 方的反應中知道是不是被性騷擾或僅是自己被誤 會了,如對方確實有性騷擾意圖,你的嚴正詢問, 也可以進一歩制止性騷擾的發生。 (三)如何蒐證? 為切實掌握性騷擾的證據,以便於事後的追究, 被害人需注意掌握人、事、時、地、物。

69 保全證據 紀錄:可當場錄音或事後以日記方式留下證據。 證人:請在場目睹或耳聞者作證對質,或請受 到同一性騷擾行為人騷擾經驗之被害人做證。
保留物證:如收到不堪入目之圖片或網路信件、 簡訊,應保留證物不要輕易刪除或丟棄。

70 性騷擾的紀錄應包括 說出被人性騷擾的年、月、日、地點 記下性騷擾時你的反應 性騷擾者反應(表示無心或有意,也可以 是違法的) 有沒有人證

71 職場性騷擾事件申訴只能以書面方式進行嗎? 口頭申訴、書面申訴都可以。
不管是雇主對員工性騷擾,或是員工之間的性騷擾, 都可以透過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訴。 如果是以口頭敘述,受理案件的雇主則必須作成記 錄,讓提出申訴的被行為人或代為提出申訴的檢舉 人確認過內容,簽名或蓋章後,作為提出申訴的書 面記錄。 。

72 職場性騷擾申訴《行政救濟》 如雇主或主管機關調查認定性騷擾行為屬實,是以行政手段來懲處行為人或對雇主處以行政罰鍰。
雇主對行為人懲處(得要求道歉、調職、降職、減薪或解僱… 等) 因受僱者提出職場性騷擾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不利之處分。(處雇主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未依規定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處雇主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73 性騷擾事件一方為學生,另ㄧ方為教職員工生 者,向學校提出申請。 學校之首長為加害人時,應向學校所屬主管機 關申請調查。
校園性騷擾情事申訴管道 性騷擾事件一方為學生,另ㄧ方為教職員工生 者,向學校提出申請。 學校之首長為加害人時,應向學校所屬主管機 關申請調查。 校園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 如果您本身是學生,被學校老師、 職員、工友或學生性騷擾時,向 行為人行為時所屬學校〈向學生 事務處或訓導處提出,再交由性 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申請調查。 但若被校長性騷擾時,應向學校 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74 校園性騷擾情事申訴《行政救濟》 行政程序:性別平等教育法。
學校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事實查證,懲處結果最多也僅能改變行為人的身分(例如:師對生性騷擾,學校教評會將老師停聘、解聘、不續聘,或要求道歉、上性別課程等)。 學生可要求相關的輔導和協助。

75 其他性騷擾事件之申訴管道 民眾在ㄧ般場所或公共場合遭到性騷擾時,可依據 性騷擾防治法向加害人所屬單位或其所在地之直轄 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訴。 知悉加害人之所屬單位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將案件移請加害人所屬單位進行調查, 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者,則移請警察機關調查。 非加害人所屬單位接獲性騷擾之申訴時〈如:場所 負責人〉,應採取適當之緊急處理,並應於7日內 將申訴書及相關資料移送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76 其他性騷擾情事申訴管道 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處理並詳予紀錄。
知悉加害人所屬單位者,應移請該所屬單位續為調查,並副知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申訴人 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者,應即行調查,並依被害人意願移送司法機關。 其他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1.您若在ㄧ般場所遭到性騷擾,可立即向場所負責人申訴,加害人若為場所員工,則該場所應進行調查;加害人若非該場所員工,則該場所會將申訴書移給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 2.您也可直接向加害人所屬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警察機關提出申訴。

77 性騷擾防治法之申訴 被害人1年內向加害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 加害人所屬單位於7日內開始調查 14日內通知補正 如不受理,20日內通知
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被害人或加害人〉對申訴結果不服,得於30 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加害人為用人單位之首長、主官或最高負責人時,則 向該單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時,則向事件發生地 之警察機關提出申訴

78 其他性騷擾情事申訴《行政救濟》 行政程序:性騷擾防治法。 當地縣市的主管機關(勞社處)、會同警察局,組成調查小組進行事實查證,懲處結果也僅能以行政手段懲處行為人或其雇主的責任(例如:要求雇主或行為人繳交罰鍰給國庫)。

79 性騷擾司法救濟管道

80 職場性騷擾告訴《司法》 當事人若想循司法途徑,可對騷擾者提出:
刑事告訴:刑法第228條的利用權勢猥褻罪、第224條的強制猥褻罪、第304條的強制罪,或《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性觸摸罪等) 民事告訴:(民法第18、184、195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29條,可針對因對方的騷擾行為而遭受的身體傷害或精神傷害部分,向行為人、或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如回復名譽、金錢賠償等) 這三種法律的法律程序皆可以同時進行,並不限定只能提起其中一種告訴,三者之間並未相互衝突或牴觸。

81 性騷擾之法律協助 各縣巿政府之主管機關(勞社處) 免費法律服務諮詢。
如經濟弱勢,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審核後將有義務律師幫你打官司,詳情請直接洽詢全國法扶專線 如果對《性騷擾防治法》的部分有疑問或需求,也可洽詢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諮詢專線:113

82 性騷擾加害人之刑事責任 刑法 221-強制性交罪 224-強制猥褻罪 225-乘機性交、猥褻罪 227-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228-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309-公然侮辱罪 310-毀謗罪 性騷擾防治法 25-性騷擾罪

83 性騷擾加害人之刑事責任 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 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 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 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84 性騷擾加害人之刑事責任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 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 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觸摸罪)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 摸其臀部、胸部或其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 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85 性騷擾加害人之民事責任 民法 18-人格權之保護 184-一般侵權行為之責任 195-侵害身體、健康等非財產法益之損害賠償 性騷擾防治法 9-賠償責任

86 性騷擾加害人之民事責任 民法第18條:(人格權之保護)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 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 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民法第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 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 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 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 在此限。」

87 性騷擾加害人之民事責任 民法第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 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 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 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 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 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 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 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88 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性騷擾加害人之行政責任 社會秩序維護法 83-處六千元以下罰鍰 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89 性騷擾防治法罰則 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第21條: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 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 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 分之一。 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 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 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告訴乃論) 。

90 Q&A ()1. 一個有學問的人,不可能會性騷擾別;男性不可 能被性騷擾。
說明:性騷擾的本質是性別歧視與權力差異,社經地位高者或形象良好者如好老師、好先生、好學者也有可能性騷擾他人。 說明: 性騷擾事件可能發生在任何性別之間,因此不管男女都有可能成為性騷擾的受害者。

91 Q&A ()2.甲機關員工共25名,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 甲機關不需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管道。
說明: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的規定,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規定處理程序及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 ()3. 乙機關員工人數超過30名,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乙機關應訂定並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 說明: 對 。

92 Q&A ()4. 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機關於接獲申訴後2 個月內開始調查即可。
說明: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於申訴之日起7日內開始調查,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 ()5.被騷擾者,最好能詳細紀錄事件發生之人、事、時、地、物,並留下目擊者資料、現場證物或錄音蒐證,以利申訴的進行。 說明: 對 。

93 Q&A ()6.為了發現事件真相,在性騷擾事件的調查過程中, 應一律讓當事人雙方對質,以澄清事件的疑點。
說明:性騷擾事件之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時,應避免其對質。(性騷擾防治準則第十八條) 。

94 Q&A ()7.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處 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說明:1.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2.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顧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95 Q&A ()8.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只會被處罰鍰而已 。
說明: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罰金。

96 Q&A 9.小青和小風透過網路認識,見面後小青明白拒絕了小風的追求,但小風仍然每天狂發 或簡訊向小青表達愛意,甚至每天都到小青上班的地方等候她下班,影響到小青的生活作息。以上情形也算是性騷擾。 說明:對。小風對小青的追求不但違反小青的意願,亦已嚴重影響小青生活作息,且內容隱含性的意味,因此算是性騷擾。

97 Q&A 10.小麗在咖啡廳看書時,阿明見她獨自一人,於是趨前搭訕:「小姐,妳身材很好喔!」小麗不予理會。阿明見小麗沒有反應,又說:「你皮膚這麼好,胸部大、腿又長,應該有男朋友吧?」小麗見他得寸進尺,大聲駁斥:「講些有的沒的,你煩不煩阿!」阿明見小麗如此反應,馬上露出一副無辜的樣子:「只不過問一問而已嘛!有必要反應這麼大嗎?」因為阿明沒有惡意,所以整件事情不算是性騷擾。 說明:性騷擾行為之主要判別標準是被害人的感受與意願,只要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他的正常生活進行、有損對方人格尊嚴的舉止、言行,都算是「性騷擾」。

98 Q&A 11.小林在捷運車廂裡,用色瞇瞇的眼光對一位女子上下打量,還不時發出「嘖嘖」聲響。該女子感到不舒服和憤怒,請捷運警察前來協助。小林在接受捷運警察訊問時辯稱:「我又沒有怎麼樣!」本例中,由於小林對該女子沒有肢體上的接觸行為,因此不構成性騷擾。 說明:只要是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肢體動作或言行舉止,都算是性騷擾。 。

99 Q&A 12.小張在公司聚餐時說:「女人啊,就是要在家煮飯生小孩,就算到公司上班,也不過就是個花瓶,每天泡泡茶接接電話,輕鬆得很。我的老婆一定要負責煮飯洗衣帶小孩,不需要懂太多事情。」小張的言論是自己個人的感受,並沒有任何惡意,對同桌的女性並不會造成性騷擾。 說明:性騷擾依程度輕重,分為性別騷擾、性挑逗、性賄賂、性要脅與性侵害。性別騷擾意指對特定性別或性傾向者貶抑與歧視之言論與行為。小張的一席話,已經涉及對女性的貶抑和羞辱,構成性別騷擾,若造成同桌女性的不愉快,當然屬於性騷擾的範疇。

100 Q&A 13.阿香星期假日上陽明山泡湯時,甲公司董事長不斷以身體靠近,並將阿香逼到角落上下其手,讓阿香倍感羞辱。如果阿香要提申訴,應該向甲公司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接提出申訴 。 說明:依「性騷擾防治準則」第5條規定,加害人為機關首長、部隊主官(管)、學校校長、機構之最高負責人、僱用人時,應向該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受理後即應進行調查。

101 Q&A 14.毛毛搭乘客運從臺北到嘉義訪友,由於路途遙遠在車上睡覺了,迷迷糊糊中覺得似乎有人在觸摸自己的大腿,睜眼一看發現旁邊的旅客在吃他豆腐,毛毛怒火中燒,毛毛應該依「性騷擾防治法」向加害人所屬單位申訴,如果加害人不肯說出所屬單位及個人資訊,可請司機開到最近的警察機關,由警察受理案件 。 說明:對。

102 Q&A 15.小真下班後在某運動用品專櫃購物時遭到店員襲臀,小真已明白表示,請店員自重,但是店員還是捏小真的臀部,依「性騷擾防治法」,小真若欲申訴,原則上應向自己上班的公司主管提出申訴。 說明: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受害人若欲提出申訴,原則上應向加害人的雇主提出,僅於例外時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提出。本例屬於知道加害人是誰、雇主是誰的性騷擾事件,因此小真應向運動用品公司提出申訴。

103 Q&A 16.小美遭甲銀行業務員小明性騷擾,小美向甲銀行提出申訴,甲銀行包庇小明草草調查了事。小美不滿調查結果,她可以在60天內,向甲銀行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說明: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處理申訴案件,逾期未完成調查或當事人不服其調查結果,當事人得於應調查期限屆滿或調查結果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104 Q&A 17.小方遭到在乙公司任職的國中同學小正毛手毛腳,小方不斷考慮,仍未決定向乙公司提出申訴。小方想反正不管多久,只要提出申訴,依「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乙公司都應該受理申訴並立即開始調查。 說明:為避免法律關係懸而未決,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1年內,向申訴時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小方提出申訴的時間若已超過事件發生後一年,乙公司得不予受理,不必進行調查。 。

105 Q&A 18.小錦老師向校方申訴同校老師對她性騷擾,校方以小錦不夠合群為理由,對其做出申誡與記過的處分,並且將她調到補校授課。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主管機關可以裁罰校方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之外,小錦亦可以向校方請求損害賠償 。 說明: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人,為不當之差別待遇者,除了由主管機關裁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亦應對遭受不當差別待遇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106 結 語 I matter because we: 尊重無煩惱,拒絕性騷擾 建構平權社會,幸福長長久久
性騷擾不是個人的事,性騷擾關係著整個工作場所的環境。 我們都有權說不要性騷擾,更有義務和責任,防止性騷擾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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