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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教育學程 新生說明暨歡迎茶會 師資培育中心鄭海蓮主任 台科大師資培育中心 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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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流程表 壹、教育學程簡介…………………13:30 ~ 13:40 貳、教育學程修習流程……………13:40 ~ 13:55
參、專門科目認定說明 :55 ~ 14:05 肆、中等學校教師資格檢定科目…14:05 ~ 14:10 伍、重要事項提醒… :10 ~ 14:15 陸、綜合討論 :15 ~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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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教育學程簡介 9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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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本校經教育部核准自84學年度起開設「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目前每年招收2班學生,共90名。
本校成立教育學程的宗旨是在使本校學生未來可以成為中等學校的合格專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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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是專責辦理教育學程的單位,現任中心主任為鄭海蓮教授。
師資培育中心位於本校第四教學大樓6樓T4-605室,電話: 、 ,傳真: 。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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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習資格及招生方式 修習資格 1、本校研究生。
2、本校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 (或學業總名次列全班前50%),且 操行成績均甲等,對教育工作具熱忱 者。 招生方式 教育學程招生時間為每年的4、5月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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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師資 一、專任教師 教育學程授課教師除本校現有之專任教師外,並延聘師範 院校教師及具教育行政、學校教學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 其名單如下:
1、鄭海蓮副教授兼主任 美國匹茲堡大學 哲學博士(測驗統計) 2、王淑玲副教授 美國南加州大學 哲學博士(教育心理) 3、朱如君助理教授 美國羅格斯大學 教育博士(成人教育) 4、陳秀玲助理教授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 哲學博士(課程與教學) 5、陳素芬副教授 美國印地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 哲學博士(課程與教學) 6、翁楊絲茜助理教授 美國南加州大學 哲學博士(教育行政) 主任導師→ 新生導師→ 學會導師→ 舊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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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師資 二、兼任教師 7、蔡今中講座教授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教育博士(科學教育)
7、蔡今中講座教授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教育博士(科學教育) 8、蔡孟蓉副教授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 哲學博士(資訊教育) 9、高宜敏助理教授 國立交通大學資工所博士 二、兼任教師 1、吳靖國副教授 (現任國立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2、傅木龍助理教授 (現任教育部訓委會專門委員兼祕書) 3、陳天寶助理教授級專家 (現任台北市立南港高工校長) 4、翁英傑講師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專任教師) 5、胡冠璋助理教授級專家 (現任台北市立啟智學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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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依教育部規定,教育學程所需最低學分數,大學部及研究生均為26學分,其中必修為14學分,選修12學分。本校教育學程所規劃之學科及學分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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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一、必修科目(14學分) 〈一〉教育基礎學科 (共四學分): 1、教育心理學 2學分 2 、教育概論 2學分
1、教育心理學 2學分 2 、教育概論 2學分 〈二〉 教育方法學科(共六學分): 3 、教學原理 2學分 4 、課程發展與設計 2學分 5 、輔導原理與實務 2學分 〈三〉 教育實習學科 (共四學分): 6、分科教材教法(先修科目為教學原理) 2學分 7、教學實習(先修科目為分科教材教法) 2學分 ※教學原理為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先修科目,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為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之先修科目。 ※修課順序:教學原理→教材教法→教學實習 ※請注意: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與將來擬參加教育實習之科別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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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二、選修科目(12學分)視本校之發展重點選擇部份科目開設
五、課程 二、選修科目(12學分)視本校之發展重點選擇部份科目開設 科目名稱 學分 教育測驗與評量 2 創意教學策略 發展心理學 兩性教育 青少年心理學 創意科學教育 德育原理 教育社會學 教育法規 比較教育 教育行政 中等教育實務.學校行政 九年一貫課程理論與實務 生命教育 教育哲學 輔導技巧 諮商概論 教學媒體 檔案評量 班級經營 3 特殊教育導論 技職教育實務 教育統計 電腦輔助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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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必修課程與「特殊教育導論」,每學年只會擇一學期開課,選修課程則是一學年至二學年開一次課,請同學選課時,慎選選修課程。
由於許多縣市教師甄試將「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列為加分或必要條件,請同學注意修習該課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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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98學年度第1學期課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教學原理 【蔡孟蓉】 教學媒體 教育心理學 【王淑玲】 教育概論
1(8:30-9:20) 2(9:30-10:20) 3(10:30-11:20) 教學原理 【蔡孟蓉】 4(11:30-12:20) 5(12:30-13:30) 6(13:30-14:20) 7(14:30-15:20) 教學媒體 教育心理學 【王淑玲】 教育概論 【陳秀玲】 8(15:30-16:20) 9(16:20-17:20) 創意科學教育 【陳素芬】 10(17:30-18:20) A(18:25-19:15) B(19:20-20:10) 德育原理 【傅木龍】 分科教材教法【註】 C(20:1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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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 98學年度第1學期課表 【註】 (一)商業與管理群(商業經營科、國際貿易科、會計事務科、文書事務科、資料處理科)教材教法(翁英傑) (二)設計群(室內空間設計科、廣告設計科、美工科、金屬工藝科)教材教法(翁英傑) (三)機械群(機械科、製圖科、配管科、模具科、鑄造科、機械木模科、板金科、機電科)教材教法(陳天寶) (四)動力機械群(農業機械科、飛機修護科、汽車科、重機科)教材教法(陳天寶) (五)土木與建築群(土木科、建築科)教材教法(陳天寶) (六)電機電子群(電機科、電子科、電子通信科、資訊科)教材教法(陳天寶) (七)化工群(化工科、紡織科、染整科)教材教法(陳天寶) (八)英文科教材教法/語言領域英文教材教法(翁楊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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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修讀規則及學分 本校教育學程之修業至少4學期(不含全時教育實習半年)。但若未能於畢業前修畢教育學程時,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1至2年(延長修業期間每學期學雜費依照本校規定辦理)。 若畢業前未能修完教育學程且決定放棄修讀時,亦須於規定期間內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未申請者無法領取畢業證書)。 進入教育學程後,需於前2學期至少各修習2學分,否則將取消教育學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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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修讀規則及學分 每學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數之上限為10學分,最後一學期上限為13學分(最後一學期如提出申請並證明已修畢專業課程或完成論文者,得經由申請放寬上限)。 教育學程之學分不列入本校各系規定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內。 請依照擬任教科目選擇「分科教材教法」(不分系同學請務必特別注意)。 跨校修習教育學程課程須專案申請,專案處理之原則為修讀教育學程之最後一學年,以二門課為限,且符合以下二種情形之一:1、其專業必修課程與教育學程必修課程衝堂(修課證明需系所主任簽名),2、教育學程無法開設之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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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修讀規則及學分 學習護照: 自98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之學生,須於參加教育實習前,參加校內、外舉行之教育專業研討會或於研討會中發表論文,參加總時數須達10小時以上或總場次須達5次以上;另外須參加未領取薪資酬勞以及非計入課程學分之服務性活動,以實際服務時數計算,總時數須達18小時以上。 「學習護照點數」統一於開學加退選結束後2週內申請或於學期結束前2週內完成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尚未領取學習護照者,可至報到處領取。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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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分費 修習教育學程須另繳交學分費(目前1學分費為990元)。 學分費於加退選完成後,由學校另行寄發繳費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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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導師制度 本學程規劃有導師制,主任導師由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擔任,專責規劃處理各項學生輔導事宜。各學年度導師亦分別負責各項學生輔導事宜。
導師提供Office Hours,並可依學生狀況以 及電話給予最即時的晤談或安排個別晤談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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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導師制度 98學年度導師及Office Hours: 導師姓名 Office Hours 主任導師 鄭海蓮
每週二、四 13:30~16:30 and by appointment 學會導師 陳秀玲 週二 上午 10:30~12:30 週四下午 03:30~05:30 and by appointment 新生導師 王淑玲 週一、週二13:00~16:30 ※需先預約!! 舊生導師 翁楊絲茜 週二 下午01:00~03:30 週四 下午12:3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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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教育學程修習流程 9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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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 參加教育實習半年 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檢定通過後取得教師證 參加各縣市學校教師甄試
1、學分修完 2、專門科目認證 3、學習護照完成 修課 參加教育實習半年 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檢定通過後取得教師證 參加各縣市學校教師甄試 通過後成為該校教師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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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實習 教育實習與教學實習不同: 「教學實習」:為教育學程26學分之必修科目,計2學分,性質為職前教育課程。
「教育實習」:為學生至實習學校進行「教育實習」半年,不包含於教育學程26學分中,且需另繳交4學分費。實習期間主要從事教學實習、行政實習、導師實習及參與研習活動。 依教育部函示,教育實習期間之身分仍為「學生」,實習期滿須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考試通過後由教育部發給教師證書。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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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實習 學生於取得畢業資格及完成教育專業課程後,應至實習學校參加「教育實習」半年。
目前有實習合作學校78所(名單可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學生申請實習時需自名單中擇定一所作為教育實習學校。 實習學校的安排以先自覓後分發的方式為原則。 實習之申請於實習前一年便開始作業(3月與10月各辦理一次),請同學注意實習分發之時程,逾時不予辦理。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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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返校座談與研習 實習教師返校座談活動,歡迎同學共同參與! 返校日期 時間及地點 活動主題 98.09.23(三)
T4-836會議室09:30~17:00 上午:教檢/教甄解析 下午:專題演講、綜合座談、教授分組指導 (三) (三) 上午: T4-836會議室09:30~12:00 下午:13:30-15:00模擬甄試(試場另行公告) (三) 實習教師返校座談活動,歡迎同學共同參與!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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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中等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說明 9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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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認定說明 本校培育之任教科別 一、職業學校類科 1機械科 2製圖科 3農業機械科 4配管科 5模具科
6飛機修護科 7鑄造科 8機械木模科 9汽車科 10重機科 11輪機科 12板金科 13控制科 14機電科 15電機科 16電子科 17電子通信科 18資訊科 19資料處理科 20土木科 21建築科 22化工科 23紡織科 24染整科 25室內空間設計科 26廣告設計科 27美工科 28印刷科 29金屬工藝科 30商業經營科 31國際貿易科 32會計事務科 33文書事務科 二、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 1生活科技科 2美術科 三、九年一貫課程學科(領域) 1國民中學語文領域英語專長、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 2國民中學數學領域數學專長、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 3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化學專長、高級中等學校化學科 4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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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認定說明 未來擬任教的學科必須符合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一覽表」所規定之學分數,未修畢者不得任教該學科。
不分系學生對於專門科目學分宜及早作修課規劃,以避免學分不足無法辦理認證。 專門科目認證需於實習前完成,請同學把握時間申請專門科目認證(每單月份15~28日受理申請),以便及早確認需補修之學分。 一覽表、申請說明、申請表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查詢。網址: →表格下載→專門科目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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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中等學校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9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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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科目表 應試科目共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二科、專業科目二科,應試科目名稱及命題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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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科目表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科目應以每年度教育部公告為準。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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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考試時間:每年約3、4月(以教育部公告日期為主)
報名方式:考生自行依當年度簡章公告之網址登錄報名,並郵寄相關表件至報名小組。 本校教師證書核發:通過檢定考試之考生可向師資培育中心領取教師證書,不克領取者可電洽師資培育中心寄回。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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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重要事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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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重要事項提醒 1、電腦加退選選課時間雖為9月16日~29日,但擬修習之課程應於開課當週即前往聽課。
2、教育學程科目及學分抵免,應於開學前一週內辦理完畢(申請單可於師培中心網頁下載)。 3、請依照將來擬任教科目選擇「分科教材教法」(建議同學先行確認已修習符合之專門科目學分數)。 4、十月中旬將辦理「教育實習分發說明會」,歡迎同學參加! 5、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開放申請「學程異動」(包括已屆畢業需延長修讀、學程轉入轉出、先畢業後實習、放棄修讀等),凡有異動者均需填寫「學程異動申請單」並繳回師資培育中心(未繳交者可能無法領取畢業證書)。 6、相關訊息均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請隨時留意網頁更新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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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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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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