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导论 第九章 国家机构.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导论 第九章 国家机构."—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导论 第九章 国家机构

2 一、教学目的: 使学生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及分类,国家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原则。掌握各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及相互关系。 二、教学重点 第二节 国家权力机关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三、教学难点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及其关系 四、教学方式 1.课堂讲授 参观

3 第九章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权利机关 国家主席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分章练习 本书目录

4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1.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2)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3)了解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 2.教学重点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 3.难点 民主集中制原则 4.讲授方法 课堂讲授法,比较法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5 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
一、 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二、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三、 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 案例 司考分节练习 法律

6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第一、概念 第二、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的关系 组成部分-总和 第三、特征 1.鲜明的阶级性 2.明显的公共性
1.鲜明的阶级性 明显的公共性 3.特殊的强制性 严密的组织性 5.存在的历史性 第四、国家机构分类 奴隶主阶级国家机构 封建地主阶级国家机构 资产阶级国家机构 无产阶级国家机构

7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 (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 (四)群众路线原则
(五)责任制原则 (六)精简原则

8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我国国家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 1.概念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我国国家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在我国国家机关中的体现。 1注释 1)体现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的关系方面。 2)体现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 3)体现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关系方面。

9 (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1.概念 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依照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治理国家,严格依法办事,从而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2.法治原则对国家机构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宪法关于法治的规定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10 (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 1.宪法第4条第1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2.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在国家机构中的表现:
1注释 1)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赋予自治权。 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各少数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人大代表。 3)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民族事务机构。

11 (四)群众路线原则 1.各国家机关要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
2.要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收人民群众参加管理,这是国家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方法。 3.要倾听人民的批評建议,让群众畅所欲言,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12 (五)责任制原则 1.概念 国家机关的责任制原则,就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 2.责任制的种类
(1)集体负责制。(2)个人负责制。 实行个人负责制的国家机关有行政机关、军事机关。

13 (六)精简原则 精简高效原则目的是节省开支,减轻人民负担,克服官僚主义,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从三个方面着手:
1.精简机构;2.实行工作制;3.完善公务员制度

14 三、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成立至1954年 (二)1954年至1975年 (三)1975年至1982年
(四)1982年至今 1982年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设置: 1注释 1.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国家主席。 3.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5.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6.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15 第二节 国家权力机关 1.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及职权 (2)掌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及职权
2.教学重点 (1)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及职权 (2)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3.难点 (1)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2)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的区别 (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4)地方人大的立法权 4.讲授方法:课堂讲授法,比较法 第二节 国家权力机关

16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地方各级人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大代表 地方各级人大
三、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四、 全国人大代表 二、地方各级人大 一、 地方各级人大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三、 地方根据人大专门委员会 四、 乡镇人大主席 五、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17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 2.组成和任期 (1)组成: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总数3000以内 (2)任期:5年 3.职权
4.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1注释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 4)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5)对其他最高国家机关进行监督 6)其它应当由它行使的职

18 4、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1注释 (1)法定会议,每年1次 (2)临时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代表1/5以上提议
(3)举行会议时,设立主席团,主席团在预备会议上在代表中产生 (4)会议形式: A预备会议 ; B主席团会议;C代表团会议 ;D全体会议 ; E小组会议 (5)全国人大的工作形式:讨论、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19 其它程序: 1.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3.表决议案4.公布议案 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其它议案由主席团或国家主席公布。 1注释
1.提出议案。 审议议案 3.表决议案4.公布议案 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其它议案由主席团或国家主席公布。 1注释 A有议案权的组织: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各代表团。(由全国人大产生的机关都有议案权。) B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以上一般的议案,罢免案、宪法修改案另有规定。

20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1.性质和地位 2.组成和任期 3.职权 4.会议制度及工作程序 (1)会议制度 (2)工作程序 (3)质询权 1注释
(1)会议制度 (2)工作程序 (3)质询权 1注释 2注释 1)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A、从全国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 B、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任职回避制) 2)任期:5年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任期限制制) 1)解释宪法和法律2)立法权3)监督权 4)人事任免权 5)重大事项决定权 6)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21 4、会议制度及工作程序 (1)会议制度 1)会议制度:会议种类:全体会议和委员长会议 A 全体会议 B 委员长会议
(2)工作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公布议案 (3)质询权 A 质询案的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B 质询对象:国务院及各部、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C 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口头答复。 4、会议制度及工作程序 (1)会议制度 1)会议制度:会议种类:全体会议和委员长会议 A 全体会议 B 委员长会议 A 法定会议:每2个月开一次。 B 临时会议:有必要可以召开。 C 会议由委员长主持。 D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 A注释 B注释

22 (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2.组成和任期 (1)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 2)任期:5年 1注释 1)性质
A、全国人大的常设性工作机关; B、从全国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按专业分工组织的工作机构。 2)地位 A、受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B、没有独立法定的职权,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国家权力机关; C、工作内容: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 3)目前,全国人大共设9个专门委员会。

23 3.工作职责 (1)审议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提出议案。 (3)进行违宪审查,并提出报告。 (4)审议质询案,听取质询答复,向主席团或常委会作出报告。 (5)对属于本级人大职责范围,并与本委有关问题进行调 查研究,作出建议。 (6)民族事务委员会对民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查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提出报告。 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特定问题组织临时的调查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

24 (一)地方各级人大 1.性质和地位。 (1)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 2.组成和任期。 (1)组成:由本级人大代表组成。 (2)任期:5年。 3.职权 4.地方各级人大的工作程序。

25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1.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2.职权 3.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1)性质: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 (2)地位: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3)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县级不设)委员。 (4)任期:5年 2.职权 3.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26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2.全国人大有哪些职权? 3.我国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产生,具体的是哪些?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5.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哪些职权?和全国人大的职权有何不同? 6.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是如何规定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有何不同? 7.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障权和言论免责权含义是怎么样的? 思考题 分章练习 章节目录

27 第三节 国家主席 1.教学目的要求 (1)了解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历史沿革 (2)掌握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3)掌握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4)掌握国家主席的职权 2.教学重点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 3.难点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4.讲授方法 讲授法,比较法 第三节 国家主席

28 一、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1.性质:国家的代表。
2 .地位:我国国家元首,从属于全国人大。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一)职权 1.公布法律权和发布命令权: 2.任免权: 3.外交权: 4.荣典权: (二)职权的特点 1 .需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 2 .都是程序系的职权。

29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 1.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2)掌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3)掌握行政机关的职权及其之间的关系 2.教学重点 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职权。 3.难点 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务职权的区别 4.讲授方法 课堂讲授法,比较法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

30 国务院 性质、地位 职权 领导体制 组成合任期 会议制度 机构改革和机构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地位 组成合任期 职权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31 一、国务院 (一)性质、地位 第一、性质、地位 第二、具体表现: 1 .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 2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3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 .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

32 一、国务院 (二)组成和任期 1.组成: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部长、主任、审计长 2.任期:5年。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3 一、国务院 (三)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提出议案权 3.行政领导、管理、监督权 4.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34 一、国务院 (四)领导体制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的其他部门实行首长负责制 (五)会议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

35 一、国务院 (六)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和机构设置 第一、目前国务院的机构有29个。 第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2注释 1 .国务院组成部门。 1)各部、委 2)中国人民银行 3)审计署 2 .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民航总局等等。 3 .国务院的办事机构。如办公厅、外事办等等。 4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

36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地方政府可以制定行政规章,级别要求与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自治法规的人大同级。 3.领导、监督、任免权。 4.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各项行政工作。 5.保护各方面利益。 6.办理上级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7 1.教学目的要求: 2.教学重点 3.难点 4.讲授方法 课堂讲授法,比较分析法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38 一、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从属于最高国 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负责。 二、中央军委的组成和任期 1.组成: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 2.任期:5年。 三、中央军委的职责和领导体制 1.职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领导体制:主席负责制。

39 1.教学目的要求: 2.教学重点 3.难点 4.讲授方法 课堂讲授法,比较分析法 第六节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0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相互关系
一、 人民法院 二、 人民检察院 三、 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相互关系

41 一、人民法院 (一)性质和任务 (二)组织系统和审级制度 (三)组成、任期 (四)工作原则

42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1.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
2.审判权: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 3.任务:可以概括为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审理管理案件。

43 (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和审级制度 1.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
(1)基本组织构成: 最高法院(国家设置)、地方各级法院(按行政区域设置)、各专门法院(按部门、系统设置) (2)地方各级法院:高级法院(省级)、中级法院(设区的市级)、基层法院(县级) (3)各专门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等。 (4)各级各类法院对案件的管辖由法律规定。 (5)最高法院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权解释,称为司法解释。 2.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

44 (三)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 1.组成: (1)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2)法院组成人员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或由上级人大常委会委任 2.任期:5年。 最高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法官的任职条件 (1)中国公民 (2)年满23周岁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具备法律专业知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5 (三)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 1.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2 .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3 .公开审判原则 4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5 .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 .合议原则 7 .回避原则

46 二、人民检察院 (一)性质和任务 (二)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 (三)组成和任期 (四)职权 (五)工作原则

47 (一)人民检察院性质和任务 1.性质: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专门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机关。 2.任务: 检察院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根据事实,
依照法律行使国家检察权,以维护法 律的正确、全面实施。

48 (三)人民检察院的组成和任期 1.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 2.任期:5年。最高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地方各级检察长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后,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其他组成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委任免。

49 (四)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法纪监督 2.侦查监督 3.支持公诉 4.审判监督 5.监所监督

50 (五)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2.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3.依靠群众,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4.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51 三、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相互关系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办理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产生相互关系。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关系。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是这种关系要达到的目的。


Download ppt "导论 第九章 国家机构."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