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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農田水利會工程人員觀摩研習 斗六大圳幹線續建工程(93年新建幹線段) 主辦單位簡報 主辦單位 : 雲林農田水利會
報告單位 : 工務組 報告人員 : 工務組長 葉培欽 中華民國 93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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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簡報內容 工程概況 工程品質管制機制及運作情形 施工品質管制督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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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況 壹、計畫緣起及效率 貳、設計理念原則 參、計畫執行時程 肆、計畫執行方式 伍、工程地點 陸、工程項目 柒、工程經費 捌、施工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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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緣起及效率 ㄧ、斗六大圳灌溉計畫,於民國四十三年施工至古坑鄉時,由於台糖公司不提供水路用地,致本計劃暫停施工迄今,以致末端大林、斗南、大埤等灌區(面積5,923公頃)未能有充足之灌溉水源可用。 二、本灌區灌溉水源目前取自區域內崙子溪、大湖口溪和石龜溪等溪水,由於水源之不足及嚴重污染,線游本會及農民開鑿深井,大量抽取地下水使用,導致地下水位嚴重下降,勢將造成地成下陷影響國家水土資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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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完成後,為水資源有效利用,於豐水季節原有各標的用水外,尚有大量餘水可供利用,若能早日將斗六大圳續建工程完成,則可引用集集計畫剩餘水源灌溉本區,可解決灌溉水源不足問題,並可擴大發揮集集共同引水計畫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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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雲林縣斗南、大埤及嘉義縣大林等鄉鎮灌溉
地區長期以來深受欠缺灌溉水源之苦。因此 ,地方人士及各級民意代表,一再陳情、建 議政府早日完成原有斗六大圳灌溉水源送水 渠道計畫,以改善大林、斗南大埤等灌溉區 地表水源不足之問題,因此提出本項工程計 畫,經多次審議,行政院農委會遂於九十年 核定「斗六大圳幹線續建工程計畫」,分年 度執行工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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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工程實施完成後,對地方效益有: 稻米生產效益:維持原有灌溉制度與耕作方式。因為引灌集集計畫濁水溪水源後,含砂量高可改善土壤土質,含有機質可改善稻米品質,提高售價,提昇競爭力。 節省抽水成本,水源較為穩定。 防止地層下陷,免受淹水災害。 對地方區域均衡發展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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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設計理念原則 本案工程設計理念原則分水利工程設計原則、大地工程設計原則、附屬設施設計原則等三部份,概要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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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設計原則: 明渠座槽(約1630M):明渠座槽設計構想係以單槽矩形之水深為控制因素,並配合現況地形高程設計;右側渠頂下1.0公尺佈設5.0公尺寬維修道路;渠道兩側配合美綠化植栽設計。 渡槽(含崙子溪、柳子圳、大湖口溪等3座計181.2M):崙子溪渡槽及大湖口溪渡槽設計採用連續預力箱型梁構造。大湖口溪渡槽以三跨連續方式佈置,崙子溪渡槽則採二跨連續方式佈置;柳子圳渡槽以單箱矩形箱型樑佈置,因其跨距僅13.2M,不施拉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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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虹吸工(1座計50M):本計畫倒虹吸工設計為直徑2
倒虹吸工(1座計50M):本計畫倒虹吸工設計為直徑2.4M混凝土包覆鋼管,長度為50M水理計算依進出口、漸變段、彎曲段等水頭損失並配合上下游明渠之水力坡降線與能量坡降線設計。 巴歇爾量水槽(1座計17.22M):為使整個輸配水更合理及建全,且考量濁水溪含砂量高,為避免在量水設施中淤積,因此,採用巴歇爾量水槽以克服淤積及可減少水頭損失等問題。本段灌溉水路之設計流量為6.421cms,為滿足此一流量,由巴歇爾量水槽特性表查知,應採用12呎巴歇爾量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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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工程設計原則: 道路工程:道路配合雲158乙、雲194縣道及各橫越道路、地形地物及排水系統等條件,進行相關縱、橫斷面及結構物細部設計,管理道路採柔性路面結構。 擋土設施基本設計:本計畫擋土牆依功能不同採用懸壁式及重力式擋土牆二種;擋土牆設計之主動土壓力,同時考慮平時及地震兩種情形,進行滑動破壞、翻覆破壞及承載力等穩定性分析外並兼顧美化及排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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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設施設計原則: 景觀設施設計原則:利用植栽美化,減少RC擋土牆之裸露面積;運用景觀造形模板美化擋土牆;於道路兩側路權範圍內,利用剩餘空間栽種植栽,以減低都市熱島效應;種植灌木處,每0.25~0.4M栽植一株,以開花樹種塑造色彩變化。。 生態側梯設置:為避免因本計畫興建而造成生態棲地破壞及生態環境改變,於本計畫每隔500公尺設置生態側梯一座,利用渠道內外階梯提供動物通過路徑,側梯採內填碎石方式以提供多孔環境供生態棲息及植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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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計畫執行時程 本工程計畫期程分六年完成。第一年,用地取得及前置作業,另以五年的時間設計施工,並按計畫順序依序執行如下:
溫厝角支線擴建工程(92年已完工) 新建幹線(93年~94年) 湖子埤導水路及大林圳幹線整建(94年) 連接水路柳子圳導水路等七線(94年~95年) 原幹線擴建(95年~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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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計畫執行方式 發包方式:統包。 本案工程依採購法第二十四條、五十六條以統包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招標,另依採購法第三十九條以委託專案管理公司進行本案專案管理及監造;另由寶勝營造有限公司與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統包團隊負責細部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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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工程地點 施 工 地 點 :雲林縣古坑鄉 施工位置圖:(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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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工程項目 施工起迄樁號:23K+155~25K+300 施工長度 :2,145.0M 矩型座槽 :1,630.0M 渡槽 :3座
渡槽 :3座 箱涵 :7座 制分水閘門 :3座 取放水門 :各3座 倒虹吸工 :1座 生態側梯及巴歇爾量水槽等雜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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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工程經費 工程預算經費: 226,700,000.00元 工程契約經費: 208,9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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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施工進度 開 工 日 期:93年05月15日 預定竣工日期:94年03月10日 截至93年10月31日預定進度:30.94 %
開 工 日 期:93年05月15日 預定竣工日期:94年03月10日 截至93年10月31日預定進度:30.94 % 截至93年10月31日實際進度:33.57 % 進度超前: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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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品質管制機制及運作情形 本工程依規定由監造單位提報「監造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定,據以執行。 監造計畫之審查紀錄:行政院農委會於 回函同意准予備查。 工程契約品質管制: 統包商指派品質管制專責人員,並提報品管人員名單及品管計畫內容,由主辦機關備查並至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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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品質管制 依現今法令及政府推廣公共工程三級品保制度,由統包商負責工程品質管制之一級品管,經自主檢查後,申請P. C
工程品質管制 依現今法令及政府推廣公共工程三級品保制度,由統包商負責工程品質管制之一級品管,經自主檢查後,申請P.C.M監造單位執行二級品管,監造單位將施工查驗及材料檢驗依規範規定進行查驗,製作各項檢驗成果記錄;再由主辦機關對監造單位之執行成果進行抽驗,完成第二級品管。最後再由上級主管機關實施查核,完成第三級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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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品質管制督導情形 93.09.16 由本會督導小組執行第一次督導。 93.10.13
工程主辦單位抽查督導情形: 由本會督導小組執行第一次督導。 由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工程督導小組進行 督導;評定結果為甲等。 由本會督導小組執行第二次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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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報 完 畢 謝 謝 各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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