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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解 读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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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解 读 2017/3/3

2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为主要依据,把国家、我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业已实施且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用规章条文确定下来,巩固安全管理工作成果。 于2013年12月1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2017/3/3

3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二、制定历程 三、立法依据 四、指导思想 五、主要条款内容 2017/3/3

4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领域,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从业单位中小企业比重大,部分企业工艺落后,安全管理不到位,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差;二是化工园区发展水平不高,缺乏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范;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淡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化工安全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 2017/3/3

5 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 1.行业概况:
我国已成为危化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品种配套的产业体系,成品油、乙烯、氯碱、合成树脂、化肥与农药等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化工产值占世界的1/4。 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全国化工企业达9.6万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2万家、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约5500家;经营企业26.6万家,使用企业上百万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1万多家,运输车辆30万多辆,危险化学品年运输总量达2.5亿吨。 2017/3/3 5

6 近年来,我省化工行业呈高速发展态势,是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2013年全省石油化工行业工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其中化肥产量超过1200万吨,居全国第一,磷化工产值达千亿元,是名副其实的化肥、磷化工大省。近年以来,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潜江等地化工园区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迅速,总投资166亿元的武汉80万吨乙烯工程已全部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试生产正常。 我省现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约1.3万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16家,经营企业9293家,使用企业2616家、储存企业151家,运输企业196家。 2017/3/3

7 2.危险化学品(化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连续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危险源集中,化工装置一旦发生重大爆炸、火灾和泄漏事故,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化学品向周边扩散,极易发生次生事故,会给周边人群带来严重的后果,安全生产事故往往转化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 温家宝总理: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对人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和损害,也容易引发社会恐慌。 2017/3/3

8 3.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 危害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博帕尔事故) 容易发生事故:种类繁多、应用广泛、点多面广。
救援难度大,易发生次生事故 : 2010年兰化 “1.7”事故燃烧近130小时;1998年西安液化气站事故发生5次爆炸。 2017/3/3

9 极易影响公共安全和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大:
2004年重庆天原化工厂事故,2005年吉化事故 2017/3/3

10 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重:大连“7.16事故”; 河北“2.28”事故死亡29人
事故原因复杂,分析困难:厂毁人亡 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重:大连“7.16事故”; 河北“2.28”事故死亡29人 2017/3/3

11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事发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30 事发地点青岛丽东化工厂附近
伤亡情况62人死亡、9人失踪,136人受伤 事故原因输油管道泄漏,抢修中起火爆炸 2017/3/3

12 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 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行政警告处分, 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张大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开发区安监局局长薛凌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开发区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马启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3/3

13 危化品工业事故与其他事故相比突出特点: 发生突然,防护困难。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的发生往往出乎意料,常常在想不到的时间、地点突然发生,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外泄,发生猛烈的爆炸、燃烧;如果附近建有居民区,有毒气体迅速向人口密集区扩散,威胁公众生命安全。 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可能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在十几分钟、甚至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可能扩散到几百米、甚至几千米远。 2017/3/3

1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4日就松花江水污染事致信俄罗斯总理弗拉德科夫。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哈尔滨全市停水四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4日就松花江水污染事致信俄罗斯总理弗拉德科夫。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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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持续时间长,洗消困难。因危险化学品导致的污染区一旦形成,持续时间一般较长。有毒气体如果扩散进入居民住宅区不易逸散,有毒液体、特别是非水溶性有毒液体泄漏后洗消更困难,持续时间会更长。
涉及面广、政治影响大。2004年4月16日,地处重庆主城区的天原化工厂(氯碱生产企业)发生连环爆炸事故,被迫紧急转移居民15万人。2010年7月,吉林的化工原料桶被冲入松花江后,尽管当地政府部门很快就公布了水质未受污染的报告,但沿江区域仍然出现了群众抢购瓶装饮用水的情况。 2017/3/3

19   4.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做出批示、指示,亲自部署沿海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安全大检查。 由于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安全监管系统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强化监管以及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仍然处于事故易发期。 2017/3/3 19

20 “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事故总量平稳下降。
事故死亡人数 41% 58% 54% 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起数 2006 2011 2011年,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66起,死亡128人,与2006年(158起、277人)相比大幅度下降, 分别下降58%、54%。 2017/3/3 20

21 2012年,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44起,死亡99人(首次降至百人以下)。 2013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34起、死亡70人,同比减少10起、29人,分别下降22.7%和29.3%;
今年上半年,全国已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63起,死亡10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71起、96人)相比起数减少8起、下降11.3%,人数增加5人,上升5.2%;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10起,导致38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4起、17人)相比大幅度上升,增加6起、21人,分别增长了150%、124%,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2017/3/3 21

22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危险化学品单位共同努力下,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2013年发生事故9起,死亡13人,同比下降52.63%和43.48%。 2014年1-10月份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58.33%。 2017/3/3

23 5.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风险和难点: (1)中小化工企业占化工企业总数90%以上,化工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全省516家危化生产企业,大型企业不足50家,中小企业比重大,总体规模偏小,石化企业少、化工企业多,精细化工企业少、氯碱和化肥企业多,化肥、农药企业占30%左右,结构不合理。 2017/3/3 23

24 (2)当前,我省有相当一部分地方仍把发展重化工作为重要经济增长点,规划布局不合理和化工安全生产基础差,造成部分地区安全风险大。
(3)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大型化自动化趋势加快,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加大(目前单个石油储罐罐容已达10万甚至15万立方米)。 2017/3/3

25 (4)危化品领域越来越广泛,使用环节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危化品道路和水路运输量剧增(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年运输量超过1.6亿吨)。
(3)化工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新型煤化工产业迅速发展,一些非传统化工企业进入化工生产领域,由于缺乏经验,人才短缺,一个时期内发生事故的概率增大。 (4)危化品领域越来越广泛,使用环节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危化品道路和水路运输量剧增(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年运输量超过1.6亿吨)。 (5)广大人民群众对危化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事故的容忍度进一步降低,局部地区“谈化色变”,影响行业发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 2017/3/3 25

26 2002年国务院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作了修订。这部行政法规取代了1987年制定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上世纪90年代,我省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省政府规章必须作出相应调整。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来加以解决,从而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稳定我省安全生产形势。 2017/3/3

27 二、《办法》的制定历程 2011年,国务院修订《条例》颁布实施后,省安监局成立了《办法》起草领导小组及专班并着手《办法》的起草工作,并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列入了当年的年度预备立法项目计划。 2012年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调研的通知》。3月-4月,工作专班先后赴宜昌、襄樊、荆州、武汉等地,组织相关部门、化工园区和乡镇及部分企业进行座谈、调研,还专门赴山西等省市进行学习调研。 2012年5月,工作专班召集全省危险化学品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和资深专家共20余人,对《办法》(初稿)进行闭门修改,并在武汉召开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危化监管科长参加的《办法》征求意见会。 2017/3/3

28   7月,征求了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 8月,征求省发改委、经信委、长江航务管理局、华中电监局等19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鄂机构的意见,省发改委、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等单位出具了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数易其稿。 10月8日,省安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办法》进行专题讨论。工作专班根据专题办公会议精神,对《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送审稿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2017/3/3

29 2013年7月至9月,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对《办法》进行了最后的修订。 2013年9月,《办法》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获通过。
2013年5月至6月,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根据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州对《办法(送审稿)》的征求意见,结合黄石、黄冈等市的实地调研情况,对《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 2013年7月至9月,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对《办法》进行了最后的修订。 2013年9月,《办法》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获通过。 2017/3/3

30 三、《办法》的立法依据 (一)法律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该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本职责进行了规定,为《办法》的制定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017/3/3

31 (二)行政法规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事项作出规定,为《办法》提供了直接的行政法规依据。 2017/3/3

32 (三)地方性法规   200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事故调查处理等规定,为制定《办法》提供了直接的地方性法规依据。 2017/3/3

33 (四)参考的文件 此外,《办法》还吸纳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等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017/3/3

34 《办法》的制定同时参考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部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0〕5号)、《湖北省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鄂安监发〔2011〕256号)。 2017/3/3

35 四、《办法》的指导思想 《办法》在制度设计上,坚持重在预防、依法监管、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理念,力求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下面,就《办法》制定中所坚持的指导思想作些说明,主要是四点: 2017/3/3

36 一是协调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原则,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更是如此,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与此同时,目前危险化学品产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在一些地区甚至处于支柱性产业的地位,这一基本省情要求我们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前提下,也需要统筹兼顾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既切实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又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制约和影响。比如:在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的同时,允许企业按照安监部门出具的试生产备案意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管理的同时,明确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在危险化学品园区管理上,要求园区建立一体化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可以减少企业的负担等等。 2017/3/3

37 二是尊重实践,求真务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办法》制定中我们始终把握一条,对实践证明不可行,或者不完全可行的制度措施,予以删除或者修改;对实践证明确有必要设立的新制度,慎重研究后予以增加。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特别听取监管一线同志的意见,听取企业的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比如,对企业反映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配备要求的问题;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是否应当配备防化服的问题;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要进行检测检验的问题等等,《办法》都予以了明确的规定。 2017/3/3

38 三是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庞大,点多面广,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以及运输等各类企业的安全条件和管理要求差别很大,监管部门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很难盯得住,盯得准。这就要求制度设计必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现在可以说,《办法》较好地把握了这一要求,从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到人员配备到设备设施的要求,都是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 2017/3/3

39 四是互相协作,形成合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涉及部门多,除安监部门外,还涉及经信、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的职责。没有多部门的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不可能取得实效。大家可以看到,《办法》第七条依照《条例》用逐一列举的方式,明确、具体地规定了8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并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补充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的职责。同时,条例多处规定了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既包括制度建设层面,也包括执行层面。 2017/3/3

40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是关于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分为总则、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园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五十七条。 下面将对其主要内容和重点部分进行介绍。 2017/3/3

41       第一章 总则 共十条,主要规定了本《办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我省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鼓励政策等内容。 2017/3/3

42 一、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
重点部分 一、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 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条款主要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格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了政府领导职责。 2017/3/3

43 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 (鄂发﹝2014﹞16号) 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 2017/3/3

44 二、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的规定,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促使部门全力落实监管职责。 2017/3/3

45 三、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
由于危险化学品品种多、涉及面广,安全监管涉及到安监、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需要有一个协调机制,沟通信息,统一安全和部署相关工作。为此,国务院专门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二十余家部门组成,安监总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因此《办法》参照国家的模式,提出了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 2017/3/3

46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二)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掌握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三)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五)研究创新监管方式、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方法的应用等重点工作。 2017/3/3

47 四、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职责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全面负责有两层含义,一是这项责任必须承担,不能推脱,二是这项责任不能分割,不能转嫁。 2017/3/3

48 (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本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一是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安全条件通常包括企业证照、制度、人员、硬件设施等方面。二是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按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岗位操作规程,使安全责任更加明确,安全管理更加有效。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2017/3/3

49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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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财企〔2012〕16号)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起施行) 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2017/3/3

51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017/3/3

52 (三)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DB42/ )2014年9月1日实施  (四)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范围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2017/3/3

53 第二章 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 共十三条,主要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了规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规划和布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条件等内容。 2017/3/3

54 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规划和布局的规定。
一是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是要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统筹规划是指一个地区对化工行业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发展的指导性纲要,要求各地区根据本区域的主体经济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交通运输等因素,通盘统筹和布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并且应当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执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二是明确了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业规划和布局的部门,具体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 2017/3/3

55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时就要统筹考虑安全问题”、“安全风险确实较大的生产设施,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以规划”的重要指示。
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时就要统筹考虑安全问题”、“安全风险确实较大的生产设施,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以规划”的重要指示。 二是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不衔接,问题突显,埋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追究规划部门的责任。 三是通过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长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017/3/3

56 有化工发展需求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使化工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化工园区和集聚区更加规范、法规标准建设更加完善、危险源多而散的局面明显改善,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园区本质安全度有效提升。省局将对各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017/3/3

57 导则规定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年6月 导则规定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导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可参照本导则。 2017/3/3

58 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许可的规定。
许可具体工作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鄂安监规〔2011〕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 2017/3/3

59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集中储存、专业配送)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人员准入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2017/3/3

60 三、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 规定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进行了规定。 2017/3/3

61 条款制定背景   近几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使用事故频发,如2013年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死亡121人,就是因为不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主厂房部分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我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事故也不少,如:2011年2月14日,宜昌市九畴化工有限公司一硫酸罐在加压过程中发生破裂,硫酸喷出,造成2死亡;2012年3月27日,武汉市江夏区佳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6人受伤;2012年4月12日,武汉市亚峰洗涤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2012年5月23日,宜昌枝江市仙女镇树林塑料有限公司二甲醚钢瓶爆炸,致8人受伤;这些事故追其原因,均是企业不具备符合要求的使用条件。 2017/3/3

62 一是必须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二是必须是化工企业;三是必须是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放的范围: 一是必须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二是必须是化工企业;三是必须是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许可具体工作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 2017/3/3

63 适用行业: 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类17小类) 二、医药制造业 三、化学纤维制造业(2类7小类) 2017/3/3

64 2017/3/3

65 2017/3/3

66 四、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一)制定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执行中还应遵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鄂安监规〔2013〕2号)。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期间,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试生产(使用)备案意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试生产(使用)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不超过1年。 2017/3/3

67 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管工作 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按照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设计监管工作。 杜绝先上车后买票! 2017/3/3

68 (三)要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工作。 化工工艺安全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化工企业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工艺过程的危害、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基础。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化工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建立化工工艺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工艺安全分析,确保化工生产工艺工程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 2017/3/3

69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工艺安全信息档案。包括工艺安全、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工艺危害,以及与之有关的工艺系统改造和工厂设计、生产操作、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经验和教训等信息档案; 二是定期开展工艺危害分析。企业要在工艺装置建设期间进行一次工艺危害分析,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以后每3年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 三是建立并实施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从业人员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工艺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技能。 四是加强设备设施维修管理。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预防性维修程序,对关键工艺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测试和检验;对具有风险的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并保留作业票证,了解执行情况,以便持续改进。 五是加强企业变更管理。强化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响应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017/3/3

70 (四)规范新开发化工生产工艺管理。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含原料、中间产品)的中试、扩大性试验生产项目,以及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必须进行安全论证。安全论证由企业组织,有资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提供安全论证的技术服务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论证程序文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并将论证程序文件和论证专家组意见报省安监局。 2017/3/3

71 五、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生产部门相对独立的规定,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只重视生产,不重视安全,将安全管理机构隶属于生产管理部门,当企业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不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很难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办法》中明确规定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独自设置。 同时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比例进行了明确。 2017/3/3

72 第23条 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新增 第23条 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新法规定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 人员任免是告知,不是备案。 2017/3/3

73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364条)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0%比例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2017/3/3

74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364条)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其中至少1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017/3/3

75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出发点是保护人,落脚点是依靠人:成熟的工人/有经验的管理人材/懂专业的监管人员
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 新建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现有企业持续培训 有条件地区成立高危行业职业学院 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017/3/3

76 六、对实行自动化控制进行了规定。 依靠科技手段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也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办法》对企业工艺技术、自动化水平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旨在强基固本,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安全。 我省涉及第一批“两重点”的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基本上已经完成了自动化改造,目前涉及第二批“两重点”的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施应加快改造进度。 2017/3/3

77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当装设气体泄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至少2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实行自动控制、自动连锁、自动报警,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参数信息实现不间断的采集和远传。在役大型化工装置应当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当装设气体泄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至少2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2017/3/3

78 下一步工作: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 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 2017/3/3

79 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独资合资等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
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2017/3/3

80 两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2批18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批74种) 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017/3/3

81 安全设施设备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设置的设施、设备。
七、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及检测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安全设施设备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设置的设施、设备。 2017/3/3

8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三大类十三小类 2017/3/3

83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017/3/3

84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017/3/3

85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2017/3/3

86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2017/3/3

87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2017/3/3

88 同时为了保障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办法》要求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结论负责。
  安全设施设备的选用基本原则是要与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相适应。具体设置要求在《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   同时为了保障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办法》要求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结论负责。 2017/3/3

89 八、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规定。 发现隐患的责任在企业 治理管道占压的责任在地方政府
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管道保护责任 发现隐患的责任在企业 治理管道占压的责任在地方政府 目前,全国陆上油气管道总里程12万公里(不包括油气田内部的管道),其中原油管道2.3万公里,成品油管道2.1万公里,天然气管道7.6万公里。 全国排查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29436处,整改率27%。其中管道占压11972处,已整改隐患1612处,整改率13.46%;安全距离不足9171处,已整改隐患720处,整改率7.85%;管道交叉、穿越8293处,已整改隐患135处,整改率1.63%。 2017/3/3

90 湖北省是国家能源输送的重要通道和化工生产大省,境内既有原油、天然气输送管线,又有成品油输送管线,还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全省管道总长度近5000公里,其中原油输送管线长度910公里,天然气高压输送管线长度3311公里,以输送成品油为主的危化品管道725公里,主要分布在武汉、襄阳、荆门、荆州、宜昌、黄冈等地。这些管线分别隶属于1家采气厂、2家采油厂、2家炼油厂、3家原油储运企业,4家天然气储运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 2017/3/3

91 各地要继续保持管道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省级挂牌督办的管道隐患,务必在2014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
通过对全省油气管线运行基本情况和隐患情况调查摸底,省安委会共核实油气管道安全隐患1481处,其中属于占压类232处、安全距离不足840处、交叉、穿跨越区369处,其它40处。省安委会将36处穿越人口密集区的油气管道隐患定为重点隐患,将其中的7处列入2014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隐患,截止目前,已销号6处。 各地要继续保持管道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省级挂牌督办的管道隐患,务必在2014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 2017/3/3

92 九、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应当遵守作业安全规程。所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八项作业安全规范》(AQ )。《安全规程》对作业的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均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安全作业证》的样本;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严格遵守。 2017/3/3

93 2008年11月19日,国家安监总局曾经发布了8项针对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危险作业的安全标准。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7/3/3

94 共六条,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阻隔防爆装置等内容。
    第三章 经营安全 共六条,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阻隔防爆装置等内容。 2017/3/3

95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局负责下列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二)经营汽油加油站的;
一、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规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局负责下列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二)经营汽油加油站的;  (三)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四)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五)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从事其它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监局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 2017/3/3

96 二、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的规定。   目前我省不少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分布散、危险货物储存混乱、安全管理水平差等“散乱差”现象,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   经营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自燃液体、自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不含加油站)的,应当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 2017/3/3

97 三、对安装阻隔防爆装置的要求。 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加油站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阻隔防爆技术有效降低了油罐火灾爆炸的概率,解决了部分加油站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09〕231号)也对此作出了要求,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鉴于成品油运输专用车辆在运输、装卸中时有事故发生的现状,《办法》要求下一步运输车辆也要逐步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提高车辆自身的本质安全水平。 2017/3/3

98 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加油站、撬装式加油装置、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需要进行阻隔防爆技术应用改造的企业,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应用改造。
2017/3/3

99 共七条,主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资质许可,车辆、船舶安全技术条件,货物装卸的安全要求和查验制度,公路运输限制区域等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 运输安全 共七条,主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资质许可,车辆、船舶安全技术条件,货物装卸的安全要求和查验制度,公路运输限制区域等作出了规定。 2017/3/3

100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进行全程监控。
一、对运输车辆、船舶的监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等。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船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防撞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以及水上逃生、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等。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进行全程监控。 2017/3/3

101 二、对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要求和查验制度的规定。
  生产、储存、使用和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装卸地点设立专用停车场或停车位,并设置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制度,在装载危险化学品前查验承运单位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的完好性。严禁超载、混装。 2017/3/3

10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 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一辆山西铰接列车追尾一辆河南铰接列车,造成前车装载的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并导致其他车辆被引燃引爆,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2017/3/3

103 三、对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行的规定。
由于我省特大型公路桥梁和特长公路隧道较多,对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和特长公路隧道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程序。 2017/3/3

104 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车载监控终端。 要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
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部门联合执法。 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 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 注意长隧道、超长桥梁危化品运输安全问题。 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 2017/3/3

105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园区安全 共七条,主要是对危险化学品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包括危险化学品园区的规划,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产业政策,建设的基本原则,园区一体化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等内容。 2017/3/3

106 规划专门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可以避免危险源过度分散,有效利用土地,减少危化品运输,有效控制化工企业对社会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建设! 现有的、风险大的化工企业(例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氯碱、合成氨等企业)要逐步搬迁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加快推动城市内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要实现一体化管理! 国务院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 23号) 2017/3/3

107 我省现在化工园区数量不少,共有64家,但普遍建设水平不高,除武汉化工新区、兴发猇亭工业园等新建园区外,大部分园区没有形成水、电、气、风、公用管廊、危化品储运、应急救援设施等一体化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一体化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还没有构建起来。 2017/3/3

108 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 我省猇亭区、潜江、钟祥、宜都、武汉化工新区、荆州开发区、应城、老河口、武穴、阳新等危化品重点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2017/3/3

109 一、对园区规划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危险化学品园区时,应结合本地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必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需要规划危险化学品园区,只有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业比重较大的,有一定的化工自然资源的,才需要建设危险化学品园区。 2017/3/3

110 归根结底,危险化学品园区规划的合理与否,将决定本地区化工产业的发展的好坏。
二是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区域。确保安全,意味着政府选取的区域,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保证这个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周边公共设施、居民居住区或其他企业、设施的距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所处地理环境有利于有毒物质的扩散,同时又要交通方便,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可利用的应急资源,既便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原料、产品的输入、输出,又便于发生事故时应急资源的尽快调入和利用。 归根结底,危险化学品园区规划的合理与否,将决定本地区化工产业的发展的好坏。 2017/3/3

111 二、对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的规定。 制定理由:一是园区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集中区,发生火灾、爆炸、有毒化学品泄漏的潜在事故风险仍然存在。二是在设立前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可以科学的预测园区安全风险,确定园区的安全容量,对入驻园区单位实施总量控制,有效地降低园区整体风险。三是已经建成的危险化学品园区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园区内部的单位有增减,生产装置有变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安全距离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储存设施会发生腐蚀、设备性能降低,定期对已经建成的危险化学品园区实施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可以掌握园区安全风险的变化、公用设施是否满足要求、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情况,从而保障园区的正常运行。 2017/3/3

112 五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也对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作出了要求。
四是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涉及面广、评价难度大,选取甲级资质安全评价单位进行评价才能保证评价的质量;已建成的化工园区要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 五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也对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作出了要求。 2017/3/3

113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产业政策并在危险化学品园区内建设的规定。
  一是我省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因为城镇化的发展,大部分都已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在现有厂址内进行新、改、扩建将会加大危险化学品的容量,增加安全生产风险,扩大事故影响范围。 目前我省的工作任务是在2015年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储存﹝加油(气)站除外﹞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 2017/3/3

114 条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是省环保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加入的。
二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及《湖北省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明确规定了不得审批不在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因此《办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条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是省环保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加入的。 2017/3/3

115 四、对园区建设基本原则的规定。 制定的目的是通过规定,促使园区建立统一的公用工程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安全集约化生产,最大限度的发挥园区的功能。本条的规定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中的相关要求也是一致的。目前我省建设较好的危险化学品园区(如兴发猇亭工业园、武汉化工新区等)已经充分利用了产品间的关联度,提高了产业的集中度,减少了中间的运输环节,不但消除了一个个移动的重大危险源,还有利于统筹管理,增强了抵御经济形势波动的能力,是危险化学品园区成功的实践。 2017/3/3

116 五、对园区建立一体化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的要求。
  制定的理由是园区应该实现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装备配备标准化和应急资源整合,最大限度的发挥园区一体化应急平台的作用;同时为了使园区内各单位及周边单位相互掌握安全生产风险情况,预防相互之间的事故影响,规定了园区管理机构风险告知的义务。 2017/3/3

117 共八条,是对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 共八条,是对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2017/3/3

118 一、对监督检查的规定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 对经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并提请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017/3/3

119 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供电、供水企业应当配合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在接到通知后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提供生产经营用电、用水。 2017/3/3

120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
第六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深刻吸取此类事故教训: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 2011年11月10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70万元 2017/3/3

121 对凡是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必须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违规作业引起的未遂事故必须给予经济处罚。通过严格执法、严厉问责、事故“说清楚”,起到警示教育效果,达到预防事故和遏制事故的目的。 2017/3/3

122 三、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主体,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要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的就是危险化学品单位,因此,危险化学品单位事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相对于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其意义更重要、更直接。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的要求。 2017/3/3

123 二是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我省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定要在这方面加大投入、确保设备到位。
三是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至少半年组织一次。 四是按照要求将应急预案进行报备。 2017/3/3

124 共4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共4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增加的罚则均为以往法规、条例未规定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7/3/3

125 共2条,对危险化学品等专用名词进行了定义,同时对《办法》涉及的法律以及其他行政法规在适用性方面的衔接性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 附则 共2条,对危险化学品等专用名词进行了定义,同时对《办法》涉及的法律以及其他行政法规在适用性方面的衔接性进行了规定。 2017/3/3

126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共八章57条,内容广泛、可执行性强。
依法治安 开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017/3/3

127 谢谢大家!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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