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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谬误逻辑 主讲人:耿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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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章 谬误逻辑 主讲人:耿国华

2 第一节 辩谬概述 一、论辩、诡辩与谬误 辩谬逻辑是运用逻辑知识探讨如何识别和纠正; 谬误、诡辩,它是逻辑的应用。 1.区别
论辩——即辩论。是双方(或多方)具有互制性、对抗性的论争过程。论辩中既有论证也有反驳。关于论辩的理论,第九章已详细讨论过。

3 诡辩——是论辩过程中一种很严重的逻辑谬误,诡辩是披着“貌似合乎逻辑”的外衣,狡黠地向真理进攻或者巧妙地为谬论进行辩护的言论行为。
谬误——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谬误,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一些人士和言论,主要是指哲学问题而不单纯是逻辑问题,不在本章研究的范围内。

4 狭义的谬误:指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思维的规律或规则而发生的逻辑错误。本章所提到的谬误指狭义的谬误。
2.联系 论辩与谬误是交叉关系;诡辩真包含于论辩、谬误的交合部分。

5 二、辨析谬误的意义 第一,提高识别谬误现象,分析谬误原因的能力,避免谬误的发生。 第二,加深对真理的感悟,更自觉地坚持真理。
第三,迅速提高人的思辨能力。 第四,有助于养成分析批判的良好思维习惯

6 三、谬误的分类 1.形式谬误 指在思维形式的推导过程中直接违反演绎推理规则的一类谬误。 是由于逻辑思维不正确产生的。 2.非形式谬误
指除了形式谬误以外的逻辑错误。 利用语言歧义、语言环境及语言效果的多样性,而故意偷换、转移论题。

7 第二节 谬误的辨析 一、词项谬误 1.普遍词项和单独词项混淆 2.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混淆 3.对立关系的词项误用 4.属种关系的词项误用
第二节 谬误的辨析 一、词项谬误 1.普遍词项和单独词项混淆 2.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混淆 3.对立关系的词项误用 4.属种关系的词项误用 5.交叉关系的词项误用

8 词项谬误 6.矛盾关系的词项误用 7.划分根据混淆 8.划分越级 9.限制不当和随意概括 10.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等错误
11.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9 词项型谬误 1、混淆普遍词项和单独词项 普遍词项可以通过“这个”、“那个”、“一个”、“一家”、“一位”等指示词限制为特定的单独词项。当这些指示词所限制的普遍词项辖域不明确时,就会产生歧义。例如: 一家农民开办的大旅社在解放路上开业了。 “一家”可以有不同的辖域,可以表达: (1)“一家农民(一户农民家庭)办的大旅社”, (2)“农民(可以是一村农民或者农民企业集团)办的一家大旅社”。

10 2、混淆集体词项与非集体词项 集体词项是指称一个事物类,适用于一个整体。 非集体词项是指称一类事物,适用于这类事物的任一个体。 如果混用了这两种不同的词项,就会产生“合谬”或“分谬”的错误。 (1)说“人是猴子变的”真荒唐,难道这些漂亮小姐都是猴子变的吗?(合谬) (2)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可见,人就是一类有自知之明的动物嘛!(分谬)

11 3、误用对立关系的词项 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一旦把同一语词表达的不同概念误认为同一个概念,就会产生“混淆概念”的谬误,其表现形式就是误用对立关系的词项。 例如: (1)认识的源泉是实践。 (2)认识的源泉是客观事物。 (3)例:今天还欠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12 4、误用属种关系的词项 属种关系的词项也就是划分中的母项和子项,它们是不同层次的词项,因此不能并列使用,否则,就会产生逻辑混乱,导致语无伦次。例如: (1)出席这次省劳模大会的代表,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代表和建筑工人、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 (2)放眼我国各报刊杂志、各种传媒,逻辑错误俯拾即是。

13 5、误用交叉关系的词项 具有交叉关系的词项,一般不能并列使用。 划分中有一条规则:各子项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不相容的,不能使子项之间互相交错,否则就会引起混乱。 例如: 德国的观众、文化界、新闻界以及各界 知名人士,还有欧洲音乐界的同行们,对中国民乐团在德国的精彩演出,好评如潮。

14 6、混淆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词项 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词项,因其外延之和等 于其属词项的外延而具有“非此即彼”特征,可是,在语用中常易将之混淆于反对关系。 例如: (1)你不同意我的意见,就是反对我的意见。 (2)一种新产品投入市场后,销售状况不是畅销,就是滞销。

15 7、混淆划分根据 每次划分只能使用同一个根据。如果在同一次划分中采用不同的根据,就会犯“混淆划分根据”的错误,导至“子项相容” 。例如: (1)中国画可分为山水画、人物画、花鸟画、工笔画和写意画。 (2)本市招聘的机关干部可以是党员、团员和群众。

16 8.越级划分的错误 属种关系的词项是有层次的,如果混淆其层次进行划分,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错误。例如: (1)动物可分为哺乳动物、鸟、鱼、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非脊椎动物。 (2)句子可分为主从复合句和并列复合句。

17 9.限制不当和随意概括 在运用限制法和概括法时,不具有属种关系的词项不能进行限制和概括,更不能把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错当成属种关系。否则,会造成“限制不当”和“随意概括”的错误。例如: (1)我们应当勤俭办事,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2)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可归人信誉等级差、偷税和逃税严重者之列。

18 10、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的错误 在属加种差定义中,用种差对属进行逻辑限制时,如果限制不够,则会产生“定义过宽”的错误,如果限制过多,则会产生“定义过窄”错误。例如: (1)人是两足无毛动物。 (2)商品就是现代社会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产品。

19 11、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在属加种差定义中,如果定义项直接包含被定义项,那么,就会犯同语反复的错误;如果定义项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就会犯循环定义的错误。例如: (1)机会主义者就是主张机会主义的人。 (2)所谓孳息,就是从原物产生的收益的物质形态。而原物则指产生孳息的物。

20 二、命题型谬误 命题型谬误指所使用的命题不符合逻辑规范。 在语言上往往表现为语句的错误(病句)回歧义。 1.虚假预设
如:把门关上!(门本来就关着) 她很喜欢自己刚买的那件新衣服。(她根本没钱买新衣服) 2.直言命题误用 3.关系命题误用 4.多类命题混杂; 5.联结词误用 6.模态词误用

21 l、预设虚假 不论是陈述句、疑问句、还是祈使句,都可以在其中预设若干命题。如果其中预设的命题为假,那么,该陈述句表达的命题就是假的,该疑问句就成了一个不合理的问题或假问题,该祈使句作出的命令和请求就无法执行或实现。例如: (1)小张很喜欢他自己的收录机。 (2)你交待不交待你的犯罪事实? (3)请关上门!

22 2、误用直言命题 这类谬误常表现为量项的限制失当,或联项的否定失当等。 例如: (1)有的贩毒分子是犯罪分子。 (2)失败是成功之母。 (3)到今天,没有人不会否认地球是圆的。

23 3、误用关系命题 这类谬误,多半是由于对关系命题内部的逻辑关系没有理顺而产生的,常表现为错用关系项、关系者项等。在语言上往往表现为语句的残缺或句子成分搭配不当。例如: (1)老师的谆谆教导时时浮现在我的心田。 (2)这些文章到处闪烁着国际主义的观点。 (3)近两年来,他们在全县推广了马河大队坚持科学种田。

24 4、混杂多类命题 这类谬误是错误地把几类简单命题混杂在一起,致使命题的逻辑关系不明朗,在语言层面常表现为句式杂揉等。例如: (1)在旧社会,他利用开当铺进行残酷的高利贷剥削人民。 (2)它是把事件的结果先写出来,然后再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叫倒叙。

25 5、误用联结词 任何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都是由其命题联结词决定的。如果混淆了命题联结词,就混淆了性质不同的复合命题。例如: (1)人民要求我们的干部或者有德,或者有才。 (2)只有寒潮到来,气温才会下降。

26 6、误用模态词 混淆了模态命题的模态词,就不能正确表达事物或命题的性质。 例如: (1)地球可能是运动着的。 (2)树叶必然是绿的。

27 三、论辩型谬误 论辩型谬误主要是使用推理和论证时产生的谬误。 1-2为推理型谬误
1、归纳推理误用(轻率概括):例错误的举一反三,一、二、……万,所以万字就是划一万道线。 2、类比推理误用(偏见统计、机械类比、共性过少)

28 l、误用归纳推理 这类谬误,主要是由于没有把握住归纳推理的逻辑要求,在推理时前提过少,或没有考虑反例。 常见的有轻率概括(或曰“相对当成绝对”、“局部当成整体”等)和偏见统计(或曰“斜线统计”、“典型取样之偏”等)。

29 l、误用归纳推理 这类谬误,主要是由于没有把握住归纳推理的逻辑要求,在推理时前提过少,没有考虑反例。常见的有轻率概括(或“相对当成绝对”、“局部当成整体”等)和偏见统计(或曰“斜线统计”、“典型取样之偏”等)。

30 l、误用归纳推理 轻率概括(孤例不立): (1)守株待兔:郑国那位农夫从一只兔子撞在地里的那棵树桩上死了,就盼着所有兔子都撞死在这棵树桩上。

31 l、误用归纳推理 (2)1936年,美国总统大选。当时美国一家杂志社《Literary Digest》举办了民意测验,从它发出的1000多万份测试卷中收回的200多万份测试卷分析后断言:兰登将当选总统。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罗斯福当选为总统。 这家杂志社测试的样本都是测试主持人通过电话访问或从汽车登记资料中找出的车主。而在当时有汽车或有电话的人们都属社会中、上等富裕阶层。这些人并不占选民的多数且投票率不高。

32 2、误用类比推理 这类谬误,是违背了类比推理的要求,有的是前提所提供的共同属性过少或者共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有的甚至无可比性,不可类推。这类谬误常见的是机械类比。例如:(3)医生可以不把真象告诉病人,为什么学生在考场上就不可以作弊? (4)宇宙和钟表都是由各部分构成的一个和谐整体,而钟表有制造者,因此,宇宙也有创造者,它就是万能的上帝。

33 三、论辩型谬误 3-5为论证型谬误。 3、过程无进展 ★论题含混; ★循环论证; ★双重标准。

34 3、过程无进展 所谓过程无进展,往往表现为论题含混或循环论证。例如: (1)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 (2)科学无禁区。因为,凡是有禁区的地方,就没有科学。

35 4、理由不充分(预期理由、断章取义、以讹为据等)主要是指论据虚假或者论据不能支持论题的谬误。
三、论辩型谬误 3-5为论证型谬误。 4、理由不充分(预期理由、断章取义、以讹为据等)主要是指论据虚假或者论据不能支持论题的谬误。 ★预期理由; ★断章取义; ★以讹为据(以无知、权威、传统等)为据。

36 预期理由——是在论证时不是以已知为真的命题为论据,而是以真实性不能确定的命题为论据。
例如: 长鹰股票还会继续上涨。因为可能有30%的股民会继续买进,说不定还会有70%的股民要继续买呢?

37 断章取义,是从别人的文章或言论里,摘取那些不能代表人家本意但偏要当作人家主旨的片言只语来作为论据。

38 以讹为据——是以不可靠的流言、传闻或自以为是的言论为论据,或者以权威人士的身份地位等为论据。
表现:以无知为据, 以权威为据, 以传统为据。

39 ▲以无知为据:以“我不知道或我没听说过x”来证明“无x”,有时甚至以此为由来否定真理;或者以“不能证明其有”的来证“其无”;或者以“不能证明其无”的来证明“其有”。
例如: 用“不能证明世界上无鬼”来证明“世界上有鬼”。

40 ▲以权威为据:不管该权威的言行是否能够支撑自己的论题,而只借助权威的名望来作为自己论题的论据。
  鲁迅先生曾讥讽以权威为据者:“……我们的乡下评定是非,常常是这样:‘赵太爷说对的,还会错么?他的田地就有二百亩!’” ▲以传统为据,是以先例、以习惯为论据,而根本不管该先例和习惯是否合理。

41 三、论辩型谬误 ★诉诸公众(诉诸怜悯、诉诸情感、诉诸利益、诉诸武力等); ★错认因果(居前为因、假象为因、因果倒置等)。
3-5为论证型谬误。 5、论析不相干(转移论题、诉诸公众、错认因果等) ★转移论题(强加论题、人身攻击、证明过多或证明过少等); ★诉诸公众(诉诸怜悯、诉诸情感、诉诸利益、诉诸武力等); ★错认因果(居前为因、假象为因、因果倒置等)。

42 第三节 破斥诡辩 一、诡辩概述 1、诡辩——论证过程中的一种严重的逻辑错误,它是一种人为的、“貌似有理”的伪论证,故意制造“貌似合乎逻辑”地伪论证,实为故意违反逻辑的手法,狡猾的向真理进攻、为谬误辩护的言论行为。

43 2、诡辩与谬误的关系 联系:所有的诡辩都是谬误。 一般谬误:有意或无意的、轻度或中度的逻辑犯规,常表现为词项型、命题型、推理型的错误。 严重谬误:诡辩。是有意的并且是很严重的逻辑犯规;一般表现为论证型的严重谬误。 区别: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不同。 诡辩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巧妙犯规,实质上在践踏逻辑,是很严重的逻辑谬误,是真理的大敌,但往往打扮成真理,具有极大欺骗性,比一般谬误危害大,必须予以彻底揭露和坚决驳斥。 一般谬误只要帮助找出逻辑病根,即可消除谬误。

44 二、诡辩的识别与破斥 1、对“偷梁换柱法(偷换概念、转移论题等)”诡辩的破斥 2、对“人身攻击”式诡辩的破斥
3、对“诉诸公众法(诉诸怜悯、诉诸情感等)”诡辩的破斥 4、对“强词夺理”式诡辩的破斥

45 l、破斥“偷粱换柱” 诡辩者最惯用的手法是转移论题和偷换概念。  所谓转移论题,就是在论证过程中把待证论题p (p一般是荒谬性较明显的命题)的全部或部分改变为q (q则多半表现为正确命题或错误不明显的命题),然后证明q能够成立,最后就以命题q得证代替了命题p得证。破斥这类诡辩,关键是要戳穿诡辩者的所“偷”所“换”。

46 破斥“偷粱换柱” (1)欧布里德:你没有丢掉还是你有的,对吗?    欧的朋友:对的。 欧布里德:那么,你没有丢掉头上的角,就证明你头上有角了。 (2)“戊能算什么英雄呢?听说,一声爆竹,他也会吃惊。还怕爆竹,能听枪炮声么?怕听枪炮声,打起仗来不要逃跑么?打起仗来就逃跑的反称英雄,所以中国糟透了。”

47 破斥转移论题 例: 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者赫胥黎在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后,大力宣传进化学说,并第一个提出了人类起源的问题。但找到当时教会的反对。一次在辩论“人类是否由猿猴进化而来”中,一位贵族怒冲冲地问他:“请问,是你的祖父还是祖母是由猴子变来的?”

48 破斥转移论题   分析:这里,这个人显然是把“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混同于“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了。但这是两个似乎相似的论题。对“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论证,显然不能使原来的论题——“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得到逻辑证明。这就是混淆论题。 对这种混淆论题,赫胥黎识破了这种把戏,并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进化论。最后又说:“我并不因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而感到羞愧,我只是为一些人不敢承认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而感到羞愧。” 据说这位贵族的夫人听了赫胥黎的论证后,哭着问这位贵族:“难道我们真的是由猴子变来的吗?”这位贵族哭丧着脸说:“大概是吧。”竟然把那位贵族夫人气得昏了过去。到了这时,她还是搞不明白“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与“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是两个似乎相似但完全不同的论题。

49 2、破斥“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是通过攻击对方的人品、某些生理弱项,或者干脆辱骂和恐吓论敌以混淆是非黑白。 攻击者:××的美学理论是荒谬的,因为他是一个可怜的失败者,他甚至挣不到足够的钱来养家糊口,他妻子连一件象样的首饰都没有。 反驳者:他妻子有没有首饰与论题无关。否则,只要有一个珠光宝气的妻子,就可宣布自己是伟大的美学家了。

50 破斥“人身攻击” 俄国著名学者罗蒙诺索夫出身渔民家庭,成名后仍然很简朴。有一次,一个衣服华丽却不学无术的人指着这位大学者衣袖上的一个破洞,嘲弄地说:“从那儿可以看到你的博学吗?” 罗蒙诺索夫回答“不,一点也不!先生,从这里看到愚蠢和浅薄”。

51 诉诸公众”(诉诸怜悯、诉诸情感等)是一种利用公众心理来转移视线的诡辩手法。
例:一个偷税漏税者在法庭上自找辩护“我承认我该补缴10.2万元的税。可是我的公司正在启动一个大项目,资金很紧,根本抽不出钱来。你们就可怜可怜我吧,可怜可怜我的公司和我公司的职工吧。要是抽出这么多的钱,我就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我的公司说不定会破产。谁负这个责呀?”

52 破斥“诉诸公众” 布鲁斯特:“这儿有谁愿意自甘卑贱做一个奴隶?要是有这样的人,请站出来,因为我已经得罪他了。……这儿有谁愿意自处下流,不爱他的国家?要是有这样的人,请站出来;因为我已经得罪他了。我等待着答复。” 众市民:“没有,布鲁斯特,这儿没有。” ★破斥这类诡辩,最有力的就是用事实和真理戳穿其诡辩伎俩。

53 4、破斥“强词夺理” 张立:“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君:"啊,你是说你认识我,很好。久违了。” 张立:“我根本没有请你吃饭,你怎么来了?” ××君:“啊,你是说你请我吃饭,很好,谢谢!我还是仍然坐在这一桌算了。”(小讽刺《吃白饭者的从容》)

54 破斥“强词夺理” 阿Q翻墙进尼姑庵偷萝卜被老尼姑当场捉住。 老尼姑:“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 阿Q:“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 老尼姑指着他的农兜说:“现在…,这不是?” 阿Q:“这是你的?你能叫得它答应你吗? ”

55 破斥“强词夺理” 对待“强词夺理”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例如: 老师:您应该给孩子洗洗澡,同学们都不愿意和他同桌,因为都受不了他身上的臭味。” 家长:“洗不洗澡关你什么事?我把儿子送到学校是来读书的,又不是送给你闻的,他又不是玫瑰!” 老师:“这怎么不关我的事?学校不仅要教给学生课本知识,还要培养他们的文明习惯。他是不是玫瑰不重要,重要的是学校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6 三、诡辩术与论辩技巧的区别 A. 目的不同; B. 手段不同。 论辩技巧: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 1.顺还式 2.递还式 3.构还式
4.词还式

57 论辩技巧是“或灵巧地为真理提供堂堂正正的论证,或机智地戳穿谬论的破绽”;
诡辩术“虽貌似有理有据却都是违规论证”; 论辩技巧 “虽偶有一、二在意料之外,却处处都在情理之中”。 破斥诡辩需要较高的论辩技巧。 有效又易于操作的破斥诡辩的方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58 论辩技巧: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 1.顺还式 2.递还式 3.构还式 4.词还式

59 l、顺还式 “还击”其前提,即从先承认对方前提,然后推出一个对方难以接受的结论,以证明其前提荒谬。 排长:你们三人以后不许出早操,给我整理内务。 士兵:这……合适吗? 排长: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懂不懂? 士兵: 懂!可是,如果营长命令偷东西或抢银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60 2、递还式 “还击”其思路,即如法炮制对方的推导过程,递进地推出一串荒唐的结论。 甲:水能淹死人,茶杯里的水也是水吧,所以茶杯里的水也是能淹死人的。 乙:照你的说法,这个茶杯是你的,你也是人吧,所以你的茶杯里的水也能淹死你;淹死你的茶杯只有15厘米,所以你的身高不足15厘米。身高不足15厘米的人是株儒,所以你是株儒。

61 3、构还式 “还击”其结构,即保留对方的语形结构,镶嵌进对方无法辩解的结论。 A:你真不够朋友,你在戏院工作那么多年都不弄点免费戏票给我看看。 B:这样说来,你也不够朋友嘛!你在银行工作多年,从来也没有弄点免费钞票给我们用用呀!

62 4、词还式 “还击”其关键词,即从另外一个方向仿造其关键词,使对方自食其苦果。 财主对披着一张羊皮扫雪的阿凡提说: “阿凡提,你怎么长出羊皮来了?” 阿凡提回答:老爷,您怎么长出人皮来了?

63 练习: 指出下列议论中的谬误种类并作简要分析。 1、一位专攻埃及学的教授说:“妇女的逻辑跟男子的逻辑是不同的。作为教授,我可以说这是完全是正确的。” 2、一位美国青年向一位上海小姐献上一束鲜花。小姐说:“阿拉勿要”(音似“I love you”),美国青年喜出望外:“你爱我,这太好了!” 3、一位律师为被告陈某辩护说:“你们看他有如此美丽温柔的妻子和讨人喜欢的女儿,他会去诱拐别人的孩子吗?” 4、在经过一场激烈的争论之后,作家对厨师说:“你没有从事过写作,因此你无权对这本书提出批评。”“岂有此理!”厨师反驳道:“我这辈子没下过一个蛋,可我能尝出炒鸡蛋的味道,母鸡行吗?”

64 5、一个足球迷兴致勃勃地对女朋友吹嘘说: “对足球,我要像对情人一样,要有缠的工夫。一双脚要像牛皮糖一样粘在足球上,那就绝了。”女朋友回敬道:“然后你?一脚踢开?那才真叫绝呢?” 6、有位顾客想买一件皮袄。“这件皮袄我 很喜欢,但它怕雨水吗?”“当然不怕啦。” 售货员说,“难道你见过打雨伞的兔子吗?”

65 答案 1.谬误,逻辑应为思想。混淆概念 2.谬误,混淆概念 3.诡辩,以人为据。 4.强词夺理。 5.机械类比。 6.诡辩,偷换概念。

66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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