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危害通識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4
汞中毒->痛痛病 砷中毒->烏腳病 鉛中毒->神經系統傷害
6
加油站
7
運送瓦斯桶
8
槽 車
9
課程目的與內容 目的 內容 學生對「危害通識規則」有充份認識,因而了解雇主及 勞工對「危害通識制度」必須履行之義務和責任。
學生對「危害通識規則」有充份認識,因而了解雇主及 勞工對「危害通識制度」必須履行之義務和責任。 認識危害物質分類與圖示 內容 「危害通識規則」之立法目的。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定義 辨識適用及不適用「危害通識規則」 之物質或物品。 危害通識規則內容(三大工具、兩大配合措施)。 危害通識勞工教育訓練有關法規規定。 說明涉及國家安全或商業機密之處理規定。
10
危害通識規則立法之目的 對企業而言:藉危險物及有害物資訊之獲得,建立良好之物質管理體系。(告知責任)
法源: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七條 「對危險物及有害物應予標示,並註明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對政府而言:確切掌握危險物及有害物,有效推動災害防範。 對企業而言:藉危險物及有害物資訊之獲得,建立良好之物質管理體系。(告知責任) 對勞工而言:充分知悉危險物及有害物特性及危害(知的權利),並依規定方法作業。 製造商,進口商 MSDS 雇主 勞工 教育訓練 勞工 防範 危害資訊
11
危害物之種類 危險物: 一、 爆炸性物質 二、著火性物質 三、氧化性物質 四、引火性液體 五、可燃性氣體 有害物: 一、有機溶劑計55種
一、 爆炸性物質 二、著火性物質 三、氧化性物質 四、引火性液體 五、可燃性氣體 有害物: 一、有機溶劑計55種 二、特定化學物質計62種 三、其他指定之化學物質計254種
12
危險物之定義 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物質,稱之。 http://youtube.com/watch?v=lW9mG8N-QQ4
油灌車 殺蟲劑
13
危險物分類 爆炸性物質 著火性物質 氧化性物質 引火性液體 可燃性氣體 爆炸性物品 會導致爆炸火災之危險,如硝化甘油、過醋酸、過氧化丁酮。
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物質。 如硫化磷、黃磷、金屬鉀。 氧化性物質 會幫助燃燒者,如:過氧化鉀、過氯酸鉀。 引火性液體 指液體閃火點在65℃以下,易著火燃燒。如:汽油、二甲苯、丙酮。 可燃性氣體 常溫下點火即會燃燒者,如H2、C2H2、CH4。 爆炸性物品 如兵工廠炸彈、沖天炮、火藥
15
有害物 對人體健康有害的化學物質,稱之。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
致癌物、毒性物質、劇毒物質、生殖系統致毒物、刺激物、腐蝕性物質、致敏感物、肝臟致毒物、神經系統致毒物、腎臟致毒物、造血系統致毒物及其他造成肺部、皮膚、眼、黏膜危害之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16
有害物之分類 有機溶劑計55種 特定化學物質計62種 其他指定化學物質計254種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特性:毒性高。
如甲苯、四氯化碳、三/四氯乙烯。 特定化學物質計62種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標示有特定危險或疑似致癌物、致畸物、腐蝕物、刺激物。 如聯苯胺、苯、氯乙烯、甲醛。 其他指定化學物質計254種 醋酸、巴拉刈、四乙基鉛。
18
危害通識規則不適用之物品 有害事業廢棄物 菸草或菸草製品 食品、飲料、藥物、化妝品 製成品 非工業用途之一般民生消費商品 滅火器
在反應槽或製程中正進行化學反應之中間產物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19
危害通識規則內容 三大工具 兩大配合措施 標示(Labels)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教育訓練(Training)
危害物質清單(Hazard material list) 危害通識計畫書(Hazard communication program)
20
標示
21
容器定義 袋、 筒、瓶、箱、罐、桶、反應器、儲槽、管路及可盛裝危害物質者。 不含交通工具內之引擎、 燃料槽或其他操作系統
22
容器標示 包括兩部分 文字內容 圖式 名稱 主要成份 危害警告訊息 可以是化學名或是勞工熟知的俗名,亦可兩者並列 危害防範措施
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圖式 可以是化學名或是勞工熟知的俗名,亦可兩者並列 所含危害物質在百分之一以上且佔前三位者 有毒?刺激?會引起火災、爆炸 正確操作與儲存及個人防護避免暴露 提供一個與製造商或供應商聯絡的管道
23
識別危險性的圖式 象徵符號 數字 爆炸-炸彈 毒性-骷髏頭 易燃-火焰 腐蝕-腐蝕手及金屬 非易燃-鋼瓶 直覺四大工具 顏色 爆炸-橙色
不同類用數字作區別,如第二類、第三類 同類不同組用顏色、符號區別 僅有5.1,5.2組用數字區別 直覺四大工具 顏色、象徵符號、數字、中文 顏色 爆炸-橙色 氧化-黃色 易燃-紅色 禁水性-藍色 非易燃-綠色
24
我國危害物質之主要分類和圖式 共分為九大類 第一類:爆炸物 第二類: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 危險物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與禁水性物質
第五類:氧化性物質 第六類:毒性物質 第七類:放射性物質 第八類:腐蝕性物質 第九類:其他危險物 危險物 有害物
25
危害圖式分類(CNS6864 Z5071)
26
第一類:爆炸物 6864
27
第一類:爆炸物
28
第二類:氣體 2.1組 易燃氣體 氫氣、乙炔、乙烯 甲烷、乙烷、丙烷、丁烷 一大氣壓、攝氏15℃以上可燃者
29
第二類:氣體 2.2組 非易燃,非毒性氣體 主要危害性:窒息性或氧化性 第二類:氣體
30
第二類:氣體 2.3組 毒性氣體 LC50在5000 ppm以下者需標示。 NH3、HCN、Cl2 第二類:氣體 2.3組 毒性氣體
危害物質分類 圖式 說明 備註 第二類:氣體 2.3組 毒性氣體 象徵符號:骷髏與兩根交叉方腿骨,黑色 背景:白色 數字"2"置於底角 象徵符號與類號間註明〝毒性氣體〞
31
第三類:易燃液體 指閃火點在65℃以下之液體。 甲苯、汽油、丙酮
32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物質 易燃固體:指摩擦或遇熱易燃燒之固體,如硫化磷、紅磷
自燃物質:指與空氣接觸會發熱著火,或易於自燃者,如: 黃磷。
33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物質 指與水接觸反應產生易燃氣體者,有導致火災爆炸之危險,如金屬鈉。
34
第五類:氧化性物質 氧化性物質:能釋放氧幫助還原性物質燃燒者,如硝酸鉀、重鉻酸鉀。
有機過氧化物:有機物含有過氧分子結構,易於分解爆炸,如丁酮過氧化物 危害物質分類 圖式 說明 備註 類別 組別 5.1組 氧化性物質 象徵符號:圓圈上一團火焰,黑色 背景:黃色 數字〝5.1〞置於底角 象徵符號與類組號間註明“氧化性物質” 。 5.2組 有機過氧化物 數字"5.2"置於底角 象徵符號與類組號號間註明〝有機過氧化物〞。 第五類:氧化性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
35
第六類:毒性物質 固體:LD50<200 mg/kg 液體:LD50<500 mg/kg
36
第七類:放射性物質
37
第八類:腐蝕性物質
38
第九類:其他危險物
39
標示範例
40
標示相關規定 混合物之主要成分,為所含危害物質成分重量百分比1%以上,且佔前三位者。 若危害物質無適切的九大類分類,得免標示圖式。
容器容積在100 mL以下者,得僅標示名稱及圖式。
41
免標示之容器 外部容器已標示,僅供內襯且不再取出之內部容器。 內部容器已標示,由外部可見到標示之外部容器。
勞工使用之可攜帶容器,其危害物質取自有標示之容器,且僅供裝入之勞工當班立即使用者。 危害物質取自有標示之容器,並供實驗室自行作實驗、研究之用者。
42
設立公告板以代替容器標示之容器 裝同一種危害物質之數個容器、置放於同一處所。 導管或配管系統。
反應器、蒸餾塔、吸收塔、析出器、混合器、沈澱分離器、熱交換器、計量槽、儲槽等化學設備。 冷卻裝置、攪拌裝置、壓縮裝置等設備。 輸送裝置。
43
管線細且複雜應如何標示? 輸送管線漆色、標示內容物與輸送方向。 標示位置:出口端、入口端、管線中央 (勿貼於轉彎處) 。
44
實驗室藥品之標示情形
45
物質安全資料表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化學品身份證 化學品說明書
46
物質安全資料表內容 ※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二、成分辨識資料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三、危害辨識資料
四、急救措施 五、滅火措施 六、洩漏處理方法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八、暴露預防措施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十一、毒性資料 十二、生態資料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十五、法規資料 十六、其他資料 緊急事故時必須立即知道之訊息 如何預防危害事故發生 危害事故發生時之處置 ※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
47
舉例:氯仿 目的:使用者對產品或MSDS內容有疑問或緊急狀況發生時, 能迅速提供重要而有效的訊息。
目的:讓使用者辨識物質的名稱、組成成分,是緊急事故時必須立即知道的訊息。
48
目的:了解物質最重要的危害效應,對人體產生健康危害之主要症狀。
49
目的:協助廠內員工或緊急救護人員可在就醫前採取之立即性處理措施 及醫師該注意之事項。
50
目的:提供意外洩漏及外溢情況下之應變步驟,以降低對
生命、財產與環境的不良影響與傷害。
51
在處置與儲存實務上,能 降低物質潛在的危害。
目的:提供一些規範或指南,使 在處置與儲存實務上,能 降低物質潛在的危害。
57
混合物之物質安全資料表製作 依整體測試結果 未作整體測試 製造商或供應商應製作一份混合物MSDS
健康危害:視同各該成分 物理性危害:科學根據資料評估(燃燒、爆炸及反應性) 製造商或供應商應製作一份混合物MSDS 混合物比例不同,然主成分、用途、危害物相同時得使用同一MSDS,但註明不同產品名稱
59
教育訓練
60
為何要教育訓練?
61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三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受適於各該工作所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者,應以該事業勞工及其承攬人、 再承攬人所屬勞工為限。 第廿六條:舉辦第十三條之教育訓練者,應於事後備置教育,訓練實施紀錄,受訓人員名冊,簽到記錄,課程內容等實施資料留存備查。
62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 作 業 安 全 衛 生 有 關 法 規 概 要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概 念 及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作 業 前 、 中 、 後 之 自 動 檢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緊 急 事 故 應 變 處 理 消 防 及 急 救 常 識 暨 演 練 其 他 與 勞 工 作 業 有 關 之 安 全 衛 生 知 識 新 僱 勞 工 不 得 少 於 三 小 時
63
危害物通識教育訓練課程 製 造 、 處 置 或 使 用 危 險 物 、 有 害 物
增 列 三 小 時 課 程 (下 列 七 項 為 建 議 項 目) (一)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之 通 識 計 畫 。 (二)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之 標 示 內 容 及 意 義 。 (三)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之 特 性 。 (四)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對 人 體 健 康 之 危 害 。 (五)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之 使 用 、 存 放 、 處 理 及 棄 置 等 安 全 操 作 程 序 。 (六) 緊 急 應 變 程 序 。 (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存 放 、 取 得 方 式 。
64
兩大配合措施 危害通識計畫 危害物質清單
65
危害通識計畫書 危 害 物質清單 危害資訊 取 得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書 教育訓練 標 示 書面計畫執行及更新 物質安全 資料表
66
危害物質清單 化學名稱: 同義名稱: 物品名稱: 物質安全資料表索引碼: 製造商或供應商: 地 址: 電 話: 使用資料
地 址: 電 話: 使用資料 地 點 使 用 頻 次 數量 使用者 貯存資料 地 點 數 量 製單日期:
67
危害通識雇主的職責 對裝有危害物之容器應明顯標示,並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給勞工。
對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物之勞工,應增列規定危害通識課程3小時。 訂定危害通識計畫及製作危害物質清單,以便管理。
68
罰 則 雇主如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七條及「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之規定,辦理危害通識有關之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等事項,處新臺幣參萬元以上,陸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如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勞工危害通識教育訓練,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者,處新臺幣參萬元以上,陸萬元以下罰鍰 。 勞工如不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處新臺幣參仟元以下罰鍰。
69
GHS 介紹
70
我國:勞委會、環保署於97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 何謂GHS ?
化學品分類與標示之全球調和制度(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GHS )。 2002 年 12 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和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標示系統專家委員會( UNCETDG/GHS )完成制訂 GHS 系統,在 2003 年 7 月經聯合國經濟社會委員會議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正式採用 GHS ,並且授權將其翻譯成聯合國官方語言以利全世界使用。
71
GHS圖式檔案 警告 危險 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九大類危害運輸圖式
72
GHS適用對象及運用用 消費者 勞工 運輸工人 緊急應變者 主要以標示為傳達重點。 採用所有項目,包括標示及MSDS。
運輸部門規定危險物應予標示,並敘述毒性.物理性及環境危害.部門員工進行教育訓練。 需詳細瞭解物質資料.主管機關自行訂之。
73
全球調和制度(GHS) 將化學品劃分為27類 主要以量化之實驗數據為分類標準 提供混合物之分類標準 提供全球一致性之標示及MSDS內容
物理性危害-16類 健康及環境危害-11類 主要以量化之實驗數據為分類標準 提供混合物之分類標準 提供全球一致性之標示及MSDS內容 我國將透過跨部會協調機制由各主管單位透過修法立法共同推行
74
THANK YOU
75
瓦斯罐---液化丁烷
77
製成品之定義 在製造過程中, 已形成特定形狀之物品或依特定設計之物品, 其最終用途全部或部份決定於該特定形狀或設計,
且在正常使用狀況下不會釋出危害物質。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