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四部 2016年04月
2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2.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3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1.1 项目概要 联储证券拟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募集不超过5亿元资金的形式设立“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认购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将通过委托贷款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奇影视”)提供融资,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1.2 交易结构图 融资方股权质押 资产监管 保证担保 信托贷款 还本付息 收益分配 信托合同 资产管理
投资人/委托人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国投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托管 托管 监管人 商业银行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王永红 法人担保
5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1.3 项目基本要素 集合计划名称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人 合格投资人 管理人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 宁波银行 投资标的 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计划 投资规模 合计规模不超过【5】亿元,分期发行 投资期限 24个月 收益分配 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以及计划到期日进行利益分配 融资人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人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红
6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1.4 项目简介 产品名称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规模 【5】亿 产品期限 24个月 销售方式
三方代销 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融资方的正常经营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担保方对于本次融资履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义务; 第三还款来源为处置质押的股权。 增信措施 1、股权质押: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对融资方新奇世界49%的股权提供质押; 2、法人担保:上市公司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集团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自然人担保:中弘卓业集团的法定代表人王永红对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7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2.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8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 融资人——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9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1 融资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安吉县教科文新区) 法定代表人 何礼萍 成立日期 2014年7月3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T 营业执照号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文化投资,旅游景区建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子产开发、销售
10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2 融资人新奇影视历史沿革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2014年7月3日在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5年8月12日,新奇影视申请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为20,000万元。其中中弘股份出资9,800万元,占股比例49%;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比51%。
11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3 融资人新奇影视股东情况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由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9%。现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200 5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合 计 20,000 100%
12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4 融资人新奇影视财务情况 项目 资产总计 18,609.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96.49 营业总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计 18,609.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96.49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0.00 2014年底,新奇影视总资产为18,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8,548万元,公司99.7%的资产为流动资产,公司流动性较强。这与公司初创,且经营方向相符合。流动资产中,主要以存货和其他应收款为主。 负债方面,公司尚无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以及负债总计均为14,112万元。负债比率75.9%,负债比率较高。 至2014年底,公司成立不到半年时间。2014年,新奇影视暂无营业总收入。公司的营业总成本为403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为357万元。公司的净利润为-403万元。 现金流量方面,公司经营尚未步入正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27万元。投资活动较少。筹资活动方面,2014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900万元。
13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1.5 融资人新奇影视总体评价
总体看来,新奇影视新成立不久,公司尚未步入营业正轨,目前仍处于吸收投资拓展项目的阶段。公司背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均为实力比较强的实力,并有志于合作发展影视相关产业。故我们认为在本资管计划期限内,新奇影视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司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14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 担保人——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15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1 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永红 成立日期 2004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补充 中弘集团纳税记录良好,2009年1月1日被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授予纳税信用A级企业。 经营范围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由股东王永红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6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2 担保人中弘集团股东情况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由股东王永红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6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王永红 60,000 100% 合 计
17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3 担保人中弘集团实际控制人简历 王永红简历: 学历 硕士 专业 经济管理 出生年月日 1972年1月9日
教育经历 1989年至1993年: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 1993年至1995年:西南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专业 硕士 工作经历 1995年至1997年:北京永顺发汽车保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7年至2001年:北京弘实加油站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1年至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荣誉 全国青联委员、北京市朝阳区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房地产年度贡献人物奖、北京地产年度影响力人物、2006中国不动产行业创新人物、清华大学房地产高级研修班客座教授等荣誉称号。
18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4 担保人中弘集团历史沿革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由股东王永红出资组建,于2004年11月04日成立并于2007年9月29日取得变更后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由股东王永红以货币方式出资缴付。 2008年1月31日,中弘集团修改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由股东王永红出资人民币5亿元,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整。
19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5 担保人中弘集团组织架构
中弘集团属于控股型企业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股权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监控、资源统筹等六种方式实现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管控手段包括公司主导、股东表决、内部审批、指导、知情等,最大限度保证科学、高效的管理质量。 组织架构图
20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6 担保人中弘集团子公司情况 中弘卓业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涉及文化传媒、投资信贷等多个领域。 王永红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弘时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宿州科苑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新传德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中弘基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绥中县旅游度假营地有限责任公司 中弘天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世欣仁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4.5% 100% 35% 24% 25% 99% 10% 中弘卓业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涉及文化传媒、投资信贷等多个领域。
21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7 担保人中弘集团业务情况 (1) 房地产开发领域
中弘卓业集团的核心为其持有的中弘股份51.72%股票。中弘股份除已开发的六佰本-望京商业街、京津时尚广场项目、非中心项目、海口“西岸首府”项目外,公司的储备项目丰富,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的东区国际项目,位于平谷区的夏各庄新城项目,以及平谷区的御马坊项目、济南的启德项目、海口“西岸首府”二期项目、海口市的如意岛项目、长白山望天鹅国际旅游度假区等。公司的市场定位是立足于北京这一特大型城市,深入开发海南、云南、吉林等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随着公司跨地区开发规模的扩大,公司未来将在此基础之上,获得其他地区房产项目的营业收入。 综合而言,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十多年,累计开发物业面积超过百万平米,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和运作经验和充裕的土地储备,并且拥有和自我开发能力相适应的在建及拟建项目。2010年成功上市后,公司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实力。目前开发的项目及土地储备较好的平衡了远期发展能力和短期创造良好经营业绩的需要二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其他股权投资领域 中弘集团也积极投身到其他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例如高端消费品领域、生物技术领域等。中弘卓业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主要的两个投资平台。 中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主要定位在非北京地区的成熟项目投资。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弘集团和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成立的,首创投资担保是北京市成立最早的专业投资担保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担保信息咨询等,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本市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双方的合作促进了资金和优质项目的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优质中小企业注入了活力,帮助其更快的进入高速发展轨道。目前中弘卓业正在对多家中小企业进行评估,为其后的股权投资提供支持。
22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8 担保人中弘集团财务情况 项目 2014年 2013年 资产总计(万元) 2,064,307.2
1,466,313.5 负债合计(万元) 1,523,116.4 1,182,9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541,190.7 283,344.2 营业总收入(万元) 264,434.0 130,195.6 净利润(万元) -14,176.5 102,1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98,015.5 -368,4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6,475.9 219,56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22,400.1 252,877.4 流动比率 1.82 1.78 速动比率 0.66 0.60 流动资产占比 87% 82% 资产负债率 74% 81% 截至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064,307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资产仍以流动资产为主,截至2014年底,公司流动资产总额1,793,4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有所上升,达到86.88%。2014年资产同比增长40.8%,公司2014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流动资产以存货为主,占流动资产比例58%。 负债方面,2014年底流动负债合计983,683万元,负债总计1,523,116万元,流动负债占比64.6%。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3.8%,2013年的资产负债率为80.7%。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不过有下降趋势。且相对于其200多亿的资产规模,负债率处于合理状态。 201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64,434万元,相较于2013年上涨103.1%,增长较大,公司在扩大经营规模方面卓有成效。不过,2014年公司的营业总成本也增长显著,导致当年营业利润有所下滑,2014年净利润为-14,176万元。 2014年,中弘集团经营活动净流入为-398,015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475万元。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2,400万元。公司近两年依靠筹资活动维持企业的现金流量。
23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9 担保人中弘集团资信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截至2015年8月24日,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贷款3笔,全部为正常类。中弘集团于2007年首次有信贷交易记录,共在11家金融机构办理过信贷业务,目前在3家金融机构业务未结清。当前负债余额为53,600万元,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0万元。 担保人目前保证担保1笔,余额60,000万元。 截至查询当日,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不良贷款记录。
24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2.10 担保人中弘集团总体评价
截止2014年底,中弘集团资产总额为2,064,307万元,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状态且处于下降趋势。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的产业结构多元化,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涉及多个领域。故我们认为在本资管计划期限内,中弘集团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重大转变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25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 担保人——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弘股份”,000979)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1 担保人中弘股份基本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 年8 月18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第53 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于2000 年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0 年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49 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更名为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9 月,公司更名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保证人全称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弘股份”,000979) 注册资本 人民币:5,993,286,571.00元 法定代表人 王永红 成立日期 1995年1月28日 实际控制人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管理、经营及咨询,基础建设投资,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公寓酒店管理,装饰装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项目投资。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27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2 担保人中弘股份股东情况 公司的股本结构(前十大股东)情况见下表: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1,591,183,865 26.55% 2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增富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91,489,361 11.54% 3 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31,914,893 8.88% 4 齐鲁证券资管-交通银行-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68,051,117 6.14% 5 齐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齐鲁碧辰8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9,574,468 2.665 6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硅谷天堂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53,354,632 2.56%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3,899,532 1.07%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2,393,573 0.54%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2,043,656 0.53%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0,874,150 0.52% 合 计 3,654,779,247 60.99%
28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3 担保人中弘股份历史沿革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7〕50 号文批准,由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 年8 月18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第53 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于2000 年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0 年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49 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更名为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9 月,公司更名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9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4 担保人中弘股份子公司介绍 序号 全资子公司 参控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1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截至 2014年12月 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75家,其全资子公司名单如下: 序号 全资子公司 参控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1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 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3 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 4 御马坊置业有限公司 5 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 7 安吉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 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
30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5 担保人中弘股份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6亿平米,同比增长20.8%。“去库存”仍是房地产企业的第一要务。2015年下半年,宏观经济仍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期,在稳增长、调结构的总基调下,房地产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市场宽松政策预期仍将持续,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一主基调不会改变,降息、降准等货币政策必然会激发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客户的购房欲望。
31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6 担保人中弘股份财务情况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万元) 2,005,458.81 1,781,989.54 1,160,940.44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588,439.68 566,762.51 261,389.10 流动比率 3.56 2.3 2.4 速动比率 0.97 0.77 0.73 资产负债率 70.66% 68.19% 77.48% 营业总收入(万元) 129,012.18 248,497.69 111,939.45 净利润(万元) 29,250.00 29,437.31 21,07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3,124.92 -382,780.17 -143,36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8,548.63 -52,165.84 33,895.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5,511.17 496,717.50 214,355.60 中弘股份截至2015年底,总资产200.54亿元,所有者权益58.84亿元。中弘股份2015年底资产负债率70.66%。同时,中弘股份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2013年-2015年分别为81.64%,87.70%、94.56%,呈现上升趋势。中弘股份速动比率较流动比率下降较快,主要是由于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比较大所致,符合房地产行业的特征。整体而言,保证人中弘股份的资产负债情况稳定。
32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6 担保人中弘股份财务情况续 盈利方面:
2013年,中弘股份营业利润1.75亿,2014年,中弘股份营业利润4.32亿,2015年,营业利润2.63亿,对应的净利润为2.11亿、2.94亿和2.93亿。2015年,虽然中弘股份的营业利润有所下降,但由于营业外收入大幅上升,其净利润保持了稳定。整体而言,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015年,中弘股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91亿元,较前两年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中弘股份筹资活动表现为净流出。整体来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出减少,投资活动已经有不错的现金净流入,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波动较大,跟公司每年的业务进展关联较大。
33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3.7 担保人中弘股份总体评价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房地产企业,全国百强房企,实力雄厚,旗下子公司数量众多。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展迅速,规模不断加大,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营运能力较强,筹资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34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4 自然人担保人—— 王永红
35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4.1 担保人王永红简历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学历 硕士 专业 经济管理 出生年月日 1972年1月9日 教育经历 1989年至1993年: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 1993年至1995年:西南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专业 硕士 工作经历 1995年至1997年:北京永顺发汽车保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7年至2001年:北京弘实加油站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1年至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荣誉 全国青联委员、北京市朝阳区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房地产年度贡献人物奖、北京地产年度影响力人物、2006中国不动产行业创新人物、清华大学房地产高级研修班客座教授等荣誉称号。
36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2.4.2 担保人王永红总体评价
王永红作为中弘集团总裁,唯一股东,中弘股份实际控制人,旗下资产众多,获得过较多的高级别的荣誉,个人信誉较好,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37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3.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38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3.1 还款来源分析 (一)第一还款来源——新奇影视的经营收入
新奇影视新成立不久,公司尚未步入营业正轨,目前仍处于吸收投资拓展项目的阶段。公司背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均为实力比较强的实力,并有志于合作发展影视相关产业。故我们认为新奇影视的经营收入可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二)第二还款来源——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中弘集团追偿 截止2014年底,中弘集团资产总额为2,064,307万元,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状态且处于下降趋势。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的产业结构多元化,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涉及多个领域。故我们认为中弘集团的连带责任担保追偿可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三)第三还款来源——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中弘股份追偿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房地产企业,全国百强房企,实力雄厚,旗下子公司数量众多。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展迅速,规模不断加大,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营运能力较强,筹资能力较强。故我们认为中弘股份的连带责任担保追偿可作为第三还款来源 (四)第四还款来源——向连带责任保证人王永红追偿 王永红作为中弘集团总裁,唯一股东,中弘股份实际控制人,旗下资产众多,获得过较多的高级别的荣誉,个人信誉较好。故我们认为王永红的连带责任担保追偿可作为第四还款来源
39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3.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40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4.1 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一) 信用及流动性风险 本项目的信用及流动性风险均在于信托贷款能否按期偿付的问题。
(一) 信用及流动性风险 本项目的信用及流动性风险均在于信托贷款能否按期偿付的问题。 管理措施: 1、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上市公司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中弘集团实际控制人、唯一股东王永红为本次融资提供法人担保; (二) 市场风险 即经济形势变化、经济周期波动、利率调整等市场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本计划的收益不受利率风险影响。考虑目前经济形势,影视行业的发展迅速。本项目用于补充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流动现金,新奇影视的俩家股东分别为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影集团可以提供融资方项目来源,中弘股份作为上市房地产公司以其充足的资金和房地产建设经验为融资方在建设影视基地方面提供帮助。总体来看,本募投项目的销售回款压力将较小。
41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4.1 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续) (三) 操作风险 即受托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受托人职责和义务而产生的风险。
(三) 操作风险 即受托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受托人职责和义务而产生的风险。 管理措施: 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管理本计划事务,包括计划财产管理、对投资者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具体工作,以保证本计划项目的顺利进展。同时,在计划份额出售前,落实相关担保和增信措施;在份额出售后,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新奇影视的财务数据和运营状况,对其履约能力进行持续监控,防范项目当事方的履约风险,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如出现到期偿付风险,及时与融资方、担保方等协商,全力保证本计划按时足额兑付。 融资方须在我司指定的监管银行开立资金运用监管账户,集合资管计划在成立后,将全部资金划付至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监管账户须预留我司指定印鉴,监管账户内所有资金支出须经我司同意。
42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2.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43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5.1 投后管理原则 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本项目后续监督与管理:成立2人的项目小组,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后续监督与管理工作,随时关注项目存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对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融资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我司项目投后管理指引的规定,密切注意项目已经发生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对融资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主要履约风险等逐一进行分析,并对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风险状况进行处理,保证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安全。
44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5.2 投后管理具体措施 对于项目的后续管理,我们拟按如下操作:
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间,联储证券将按季对新奇影视、中弘集团、中弘股份进行投后现场或非现场的核查工作,包括在每季度末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要求新奇影视、中弘集团、中弘股份提供该季度的财务报表等资料,检查用款项目等情况,在资料获得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投后管理报告。并且,在产品到期前3个月,我们会和新奇影视访谈并核查核实他们对于该笔融资的还款资金安排情况,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45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5.3 应急管理预案 紧急事件的定义 若融资方或担保方发生以下情形,则属于紧急事件:
融资方或担保方的对外融资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其他机构融资等)出现延期支付利息、本金等违约情况; 融资方或担保方发生资产解散、破产、停业整顿、重大诉讼等情况; 融资方或担保方季度末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75%时;
46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5.3 应急管理预案(续) 在获知上述紧急事件的1小时内,向部门领导、合规人员、风控人员进行汇报;
紧急事件的应对措施 在获知上述紧急事件的1小时内,向部门领导、合规人员、风控人员进行汇报; 在获知上述紧急事件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前往融资方所在地,对紧急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收集所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在详细了解紧急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后,评估该紧急事件的严重程度,并于当天将评估结果及具体应急措施方案向部门领导、合规人员、风控人员进行汇报; 与部门领导、合规人员、风控人员详细沟通后,综合评判该紧急事件的严重程度,并于当天将评估结果及具体应急措施方案向公司合规部、风控部进行汇报。 经公司领导、合规部、风控部认可后,根据紧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启动具体的应急措施,可选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融资方新增足额的抵押物; 根据签署的合同约定,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义务; 着手抵押物的处置事宜;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宣布产品延期; 与融资方共同寻找第三方机构,洽谈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债权转让事宜; 协调信托公司(或基金子公司、委贷行)通过诉讼等途径主张法律权利,对融资方进行追索。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规定、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如向投资者公告)。
47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对手情况 2.还款来源分析 4.项目主要风险和控制手段 5.投后管理方案
6.项目总体评价
48
联储证券中弘新奇项目 6. 项目总体评价 1、融资方——新奇影视新成立不久,公司尚未步入营业正轨,目前仍处于吸收投资拓展项目的阶段。公司背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均为实力比较强的实力,并有志于合作发展影视基地产业。故我们认为在本资管计划期限内,新奇影视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司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2、担保方1——截止2014年底,中弘集团资产总额为2,064,307万元,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状态且处于下降趋势。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的产业结构多元化,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涉及多个领域。故我们认为在本资管计划期限内,中弘集团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重大转变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3、担保方2——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房地产企业,全国百强房企,实力雄厚,旗下子公司数量众多。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展迅速,规模不断加大,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营运能力较强,筹资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4、担保方3——王永红作为中弘集团总裁,唯一股东,中弘股份实际控制人,旗下资产众多,获得过较多的高级别的荣誉,个人信誉较好,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项目的各方交易对手信用记录较好、偿债能力较强,通过落实相关风控措施,风险可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本资管计划的可行性较高,向公司推荐该项目。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