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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採購研討會 教 材 主講者:郭宗孟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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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緣起 二、採購概述 三、前置作業 四、招標階段 五、決標階段 六、履約階段 七、驗收階段 八、錯誤態樣 九、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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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本次研討會目地,係因同仁往往不諳採購法令,造 成事後補救之行政程序困擾與暇疵。為避免同仁違反規 定,誤觸採購法,希能以採購相關條文與同仁常犯之錯 誤,及各單位與本組配合相關事宜,舉辦該次研討會, 拋磚引玉,俾減少採購錯誤,進而提昇本校採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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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購概述 招標階段 驗收階段 前置作業 決標階段 履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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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購概述-1 法條依據:政府採購法暨子法。 採購分類:本法所稱採購,係指 工程之定作-工程採購〈營繕組〉; 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財物採購〈採購組〉 ;及 勞務之委任或僱傭-勞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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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購概述-2 分類判斷: 依採購性質 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採購流程:萬物皆有其生命周期,機關辦理採購 亦遵循該項法則。 採購周期:採購物品規劃→預算編列→預算核撥→ 簽報採購→招標→開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 付款→保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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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採購:勞務採購2,000萬元;財物採購一億元。 簡單流程表示如左:0元→小額採購〈10萬元〉→
二、採購概述-3 採購種類,視採購金額可分: 小額採購:10萬元以下; 公告金額:100萬元以上; 查核金額:勞務採購1,000萬元;財物採購5,000萬元。 巨額採購:勞務採購2,000萬元;財物採購一億元。 簡單流程表示如左:0元→小額採購〈10萬元〉→ 未達公告金額〈100萬元〉→公告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100萬元─勞務採購1,000萬元;財物採購5,000萬元〉→ 查核金額,未達巨額採購〈勞務採購1,000萬元; 財物採購5,000萬元─勞務採購2,000萬元;財物採購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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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規劃:各單位依照需求及慣例,先行規劃物品 需求,如本組之環境清潔、生輔組之交通車等。 編列預算:訪價、參考當年物價編列預算。
三、前置作業 物品規劃:各單位依照需求及慣例,先行規劃物品 需求,如本組之環境清潔、生輔組之交通車等。 編列預算:訪價、參考當年物價編列預算。 預算核撥:公務預算是否審議通過?計畫型預算校務是否校務基金支付? 簽核請購:預算核撥→判別採購種類→簽核→會事務組(5萬元以下免會)→採購階段。 請購單: 限制性招標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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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置作業-採購流程 一般採購流程:請參考網站- 共同供應採購流程:請參考網站- 最有利標採購流程:請參考網站- 評選作業流程:請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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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小額採購 金額:十萬元(含)以下。 法條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辦理 。 程序: 非屬共同供應及身心障礙生產之產品 : -5萬元(含)以下,免會採購組。 -5萬元〈含〉以上,低於十萬元,須會採購組 屬共同供應之產品:無論金額,須會採購組,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 身心障礙生產之產品:請優先採購,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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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小額採購 請購:請購單位自行至會計網路系統申請並列印請購支出憑證粘存單〈申請人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之請購單位欄位蓋章及填寫聯絡電話〉,請參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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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未達公告採購1 金額:十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 法條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13條第2項、第3項及第23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理。 注意事項:各請購單位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分批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10萬元之採購 。 依採購標的決定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 ; -公開取得報價或企劃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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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未達公告採購2 準備文件:本組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須請購(需求)單位配合文件,包括 企劃書、標的之規格及文件。 招標及合約文件填入相關資料: -採購標的名稱; -預算金額; -未來是否須後續擴充;請填寫未來欲擴充數量、期限或金額。 -押標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5%。 -履約保證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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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未達公告採購3 -保固保證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5%。 -廠商特殊資格之需求。 -付款條件與方式 -履約期限 -罰則 -驗收 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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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未達公告採購4 程序:依本組「限制性招標申請書」填寫並陳報,有關注意事項,相關網站,請參考 -採限制性招標:請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敘明不採公告辦理及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並簽報校長奉核後,再移由採購組辦理。 -採公開取得報價:使用單位毋須敘明事由。 -採公開取得企劃書: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須要者議價,請使用單位俟本(採購)組完成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依下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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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未達公告採購5 簽報校長圈選校內委員(至少3人):由單位視案件性質自行訂定。 製作委員評分表,本組或請購單位製作: 製作評分彙整表,本組或請購單位製作; 評審簽到、記錄及廠商承諾事項,請參考評審資料。 完成評審後,全案移送本(採購)組辦理議價。 *評審相關資料,請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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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1
金額:100萬〈含〉元以上至1,000萬〈勞務採購〉元,5,000萬〈財物採購〉元之採購。 法條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20條及其相關子法辦理 。 注意事項: -各請購單位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教育部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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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2
-限制性招標 :依下列方式辦理 a.請購單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會採購組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 b.可考慮該案件是否以前年度採購過,是否有擴充條款。 c.本校一般限制性招標,大部份採第22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7款、第9款及第14款〈未達公告金額常用〉,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時,須辦理公開評選,並以準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 -公開招標:除依採購法第20條及第22條外,均須以公開招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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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3
準備文件:本組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須請購(需求)單位配合文件,包括 服務建議書、標的之規格及文件。 招標及合約文件填入相關資料: -採購標的名稱; -預算金額; -未來是否須後續擴充;請填寫未來欲擴充數量、期限或金額。 -押標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5%。 -履約保證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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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4
-保固保證金金額;請填寫一定金額,惟不得不超過預算金額5%。 -廠商特殊資格之需求。 -付款條件與方式 -履約期限 -罰則 -驗收 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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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5
程序:依本組「限制性招標申請書」填寫並陳報,有關注意事項,相關網站,請參考 -採限制性招標:請依前項說明方式辦理。 -採公開招標:使用(需求)單位毋須敘明事由。 -採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其作業方式如下: a.簽報校長圈選校內外委員(至少5人至17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且須自工程會專學學者建議名單遴選,未能自該名單覓得適當人選者,得敘明理由,另行遴選後,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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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6
b.招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但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可以自行訂定,並於開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請參考網站 a)製作評分彙整表。 b)評審簽到、記錄及廠商承諾事項。 c)完成評審後,全案移送本(採購)組辦理議價。 c.辦理公開評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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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購7
d.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開標,評選優勝廠商。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縱僅1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如欲採協商措施,應預先於招標文件標示得更改之項目。如由廠商自行報列價格者,應將價格納為評選範圍,不可因為評選後有議價程序而不將價格列為評選範圍。 e.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或按優勝序位,依序與二家以上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如已於招標文件訂明決標之固定金額或費率者,則以該金額或費率決標。但須注意議價仍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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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階段─共同供應1 請購〈需求〉單位至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 請購〈需求〉單位至會計室網路請購系統申請並列印請購支出憑證粘存單。 請購〈需求〉單位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之請購單位欄位蓋章及填寫聯絡電話;附上集中採購電子請購單,依採購程序辦理請購。 請購支出憑證粘存單之總金額若低於一萬元以下且請購單位之經費足夠時,可先告知並傳真集中採購電子請購單至權管單位先行下訂,俟交貨無誤後,辦理核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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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決標階段-1 本組簽核開標主持人,如有評選〈審〉作業時,請購〈需求〉單位俟本組完成資格審查後,依規定辦理評選〈審〉作業。 本組依分層負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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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決標階段-2 本組依法進行開標,注意事項: ─請購《需求》單位務必出席; ─會計及秘書室依規定出席或書面審核。 開標或議價記錄填寫部份: ─請購〈需求〉單位於會辦單位欄簽名; ─會計及政風於監辦單位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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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決標階段-3 決標流程 決標階段 是 最有利標 資格開標 否 進行評選〈審〉作業 核定底價〈除採最有利標外〉 開標或議價 完成簽約
議價或議定 決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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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決標階段-4 簽核底價 10萬-500萬 500萬-1000萬 否 是 是 副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請購、需求單位提供參考底價〈有特殊情況請告知〉 10萬-500萬 500萬-1000萬 否 是 是 副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總務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否 核定底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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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約階段─1 請購〈需求〉單位依合約執行 價金給付─分期給付或一次給付。 履約期限─工作天、日曆天、交貨日期或交貨安裝日期。─ 權利與義務─著作權之取得、品質、保固、維修或教育訓練等。 違規罰款─逾期罰款、不符合品質之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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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約階段─2 契約─變更、解除或終止。 履約爭議─工程會調解、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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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約階段─共同供應 會計室網路請購系統核銷時務必編輯受款人(記得輸入發票號碼、廠商統編) 請購支出憑證粘存單核銷時,請購〈需求〉單位請蓋驗收證明欄即可並送權管單位辦理核銷事宜。 若集中採購請購案超過10萬元以上且廠商已送貨,請通知權管單位辦理驗收事宜。 請購案核銷程序完成時,請送至權管單位辦理電子支付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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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約階段─共同供應之權管單位 資訊設備項下之電腦設備及其它項下之資料庫系統:由資訊中心向中信局下單訂購。 其它項下之圖書設備、期刊及圖書資料庫類:由圖書館向中信局下單訂購。 水電、電話、冷氣、空調、消防、鍋爐等:由營繕組向中信局下單訂購。 其它:由事務組向中信局下單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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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驗收階段-1 本組依分層負責表 驗收注意事項: ─是否有分段驗收 ─請購〈需求〉單位須事先檢核廠商是否如期,依合約規定完成履約。 ─請購〈需求〉單位備妥合約規定之文件〈如出廠證明、操作手冊、維護手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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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驗收階段-2 ─會計及政風單位於驗收紀錄監驗紀錄欄簽章,請購〈需求〉單位協驗及會驗紀錄欄簽章。 ─填寫財物及勞務驗收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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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驗收階段-3 驗收流程 簽核驗收主持人 10萬-100萬 100萬-500萬 否 是 是 否 500萬-1000萬
請購、需求單位提出驗收相關文件 10萬-100萬 100萬-500萬 否 是 是 否 500萬-1000萬 保管組組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總務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是 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否 副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驗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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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錯誤態樣 某單位於94年辦理台北校區宿網工程,未會採購組及會計室,先行與中華電信簽約並辦理付款事項─未依採購程序辦理招商行為。
某單位於95年期間辦理劍潭研習會住宿超過10萬元,未簽奉核准,先行前往辦理並支付款項─未依採購程序辦理限制性招標。 某單位於95年期間辦理影印機出租,擅自以該單位與廠商簽訂合約,並支付款項─未自中信局下訂單及未以學校名義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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