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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续问题及财产税制发展趋势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大讲堂 2014 12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刘 桓 2014 12 18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大讲堂 “营改增”后续问题及财产税制发展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刘 桓 2017/3/4 2017/3/4 2017/3/4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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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关于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1、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2、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3、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4、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5、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6、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7、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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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营改增”下一步的设想 (一)上海模式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1、以交通运输业为主,提出“一加六”的改革试点设想。主要涉及的行业有:
(1)交通运输业(主要是货运部分)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高技术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产业 ——物流辅助业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业 2017/3/4 2017/3/4 2017/3/4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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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点中强调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1、对原有增值税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一: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第二:对小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重新划分 2、强调两个不变的原则。 (1)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2)试点行业改为增值税后,总体税收负担不增加,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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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过程中已经显现的问题 A、部分改征增值税的部门出现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 ——交通运输业及物流业(关于邮电通讯业的特殊性)
税负增加的原因: (1)存货处理的原因 (2)固定资产更新购买达不到预期水平 (3)辖区外路桥收费发票不得进入进项抵扣 (4)运输保险费用发票不得进入进项抵扣 (5)部分材料购买取得不了有效抵扣发票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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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进一步改革的设想 、当前临时性补救措施:财政返还—办法及问题 2、制度设计的考虑 :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改革引发的问题要用改革的思维解决——实施的范围需要适当扩大 (1)区域扩大 年8月1日起全国完成上海模式的营改增 (2)行业扩大(从一加六、二加七到三加九) ——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2013年实施) ——邮电通讯业(今年已经实施) ——建筑安装业及房地产业(待实施) ——金融保险业 生活性服务业等等(待实施) 3、这些行业的纳入将可能引发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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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安装业实施“营改增” 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负将明显增加 按照目前呼声较高的11%税率进行测算,其结果税负将达到5%左右,大大超过现行营业税3%的水平。 2、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 (1)建筑劳务成本不得扣除一般建筑工程项目, 劳务成本占建筑工程总成本的比重达20%—30%, 但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劳务成本不允许扣除。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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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来源方式多,部分材料成本无法足 额抵扣。 建筑企业施工地点使用的砂、土、石等 零星材料采购过程中,往往存在“就地取材
,个体供料”的情况,上游企业多为小规模 纳税人或个体户,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就不能抵扣。 (根据测算,建筑企业原料购买时发票取得 率仅为60%,其中有效发票又仅占80%左右。 这个问题非常严重。)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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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地区经营普遍,发票取得困难,管理 难度大近年。随着建筑行业竞争压力的增 大,建筑企业纷纷向外省市拓展业务,跨地 区经营现象较为普遍。按照现行营业税的规 定,建筑业在项目所在地纳税,但“营改增” 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要向机构所 在地纳税。这就意味着机构应对各地项目实 施过程中取得的发票统一管理,掌握项目的 进展程度,财务状况,增大了企业的管理难 度。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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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税款资金压力增加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特点,工程拖 欠款较为严重,企业基本是收到货币资金 开具发票时完税。但是“营改增”之后,
营业税作为地方税种可能马上取消,地方 税务局会加大清收税款力度,给企业带来 很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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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增大 投、中标难度。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课税对 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
化。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 变,必须出台与之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配套工 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 无章可循,招投标也将失去相关政策支持和 法律依据。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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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题解决的初步设想 (1)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稳定建筑业税负 (2)甲方供料应由甲方向总包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营改增”时点前后工程合同应按照“老合同老办法、新合同新办法”原则执行 (4)砂石料的进项税抵扣问题。可借鉴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的做法,按照13%的扣除率和收购票据上注明的买价计算应扣除的进项税额。 (5)存量资产(固定资产、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按净值在折旧年限按一定抵扣率抵扣进项税。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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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后 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后 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问题 (1)业态模式多,很难用同一的标准设定增值税的征收办法。 (2)整个行业盈利水平较高,不易采用欧盟国家对金融行业免增值税的做法。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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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的方案 (1)区分不同的金融业务,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相应的增值税政策。 (2)对银行的核心业务,即表内的存、贷款业务,应当比照对鉴证类咨询业的做法,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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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财产税制变化趋势 (一)关于房地产税制问题 1、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的根本途径 中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特殊性
(1)土地国有化与住房私有化制度之间的冲突 (2)导致房地产价格长期居高的根本原因是 城市人口增加与土地供应有限性 (3)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双重功能定位 ——居住需要 ——投资工具 2017/3/4 2017/3/4 2017/3/4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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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达国家及地区在解决房地产市场方面问题的经验借鉴
——原西德政府的做法:把握市场开放的时机 ——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国土房与私土房的区别以及对国土房严格管理的经验借鉴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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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房地产市场变化的 长期趋势 A、中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1、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 2、土地资源稀缺性的客观推进
3、中国房地产市场变化的 长期趋势 A、中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1、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 2、土地资源稀缺性的客观推进 3、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4、民众投资的优先选择 结论:在城镇化进程完全实现之前,中国房地产市场震荡向上的中长期发展趋势没有根本改变。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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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的主要原因
(1)流动性过剩是核心。 (2)实体经济效益下降,导致大量生产性资金进入不动产投资领域。 (3)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的摇摆不定和经济调控手段的缺失,加剧了市场波动的幅度和调控难度。 对2013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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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央有关领导部门对房地产问题的新提法、新认识
(1)房地产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和发动机作用依然明显; (2)在规范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调控过度; (3)区分各类房地产的不同功能和性质,要分类指导,不能一刀切; (4)在进行房地产调控过程中,要主要依靠经济手段。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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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房地产税制度变革探讨 (1)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的基本目标定位 A、促进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B、保证房地产市场价格趋于稳定
C、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源泉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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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房地产税制的现状 我国现行涉及房地产行业的10个主要税种 (1) 营业税(城建附加税和教育附加费) (2) 企业所得税
(1) 营业税(城建附加税和教育附加费) (2) 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 房产税 (5) 土地使用税 (6) 耕地占用税 (7) 土地增值税 (8) 契税 (9) 印花税 2017/3/4 2017/3/4 2017/3/4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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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5年以来我国房地产税制几次主要改革的内容及其实施效果评述
1、2005年6月1日:“国八条” 2、2006年6月1日:“国六条” 3、2006年8月1日:“个税强征” 4、2006年9月1日:“最低交易价格限定” 5、2006年10月1日:“房屋产权赠与中契税征收规定” 6、2006年12月1日:“个人转让房产中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规定” 7、2007年1月1日:土地使用税额的调整 8、2007年2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 9、2008年3月: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 税收政策 10、关于“国十一条”、“新国十条”和“新国五条” 2017/3/4 2017/3/4 2017/3/4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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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制设置重复、计算过于复杂 (2)税收负担过重 (3)税收负担分布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
(3)税收负担分布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 计税环节不合理:交易环节税负重 拥有环节税负轻 2017/3/4 2017/3/4 2017/3/4 23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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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地产税制改革难点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1)现有房源的掌控 (2)房产权属的确定 (3)房产税税基的评估 (4)现有专门人才的缺乏 (5)个人房产信息的全国连通 2017/3/4 2017/3/4 2017/3/4 2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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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最新讨论 (3)关于 新“国五条”及限购政策 (4)第三种模式介绍 (1)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
(2)关于上海和重庆两地业已开征的房产税的作法:介绍与比较 (3)关于 新“国五条”及限购政策 (4)第三种模式介绍 2017/3/4 2017/3/4 2017/3/4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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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途未卜的遗产税 1、遗产税的起源 近代遗产税的征收,始于1598年的荷兰。 1924年美国率先开征了赠与税。
目前,世界上有约127个国家和地区存在税收制度,其中仍在征收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有74个,占58.3%。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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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产税制度类型 (1)总遗产税制:总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的制度。即一次性地先征税,然后进行财产的分割继承,而不管这项财产的去向如何。 典型国家:美国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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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遗产税制 分遗产税制又称继承税制,是指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先进行分割,然后就各个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分别征收遗产税的制度。分遗产税制的税负高低往往取决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一般也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典型国家:日本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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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混合遗产税制 典型国家:意大利 混合遗产税制是指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分别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征收继承税的制度。
混合遗产税的特点是先总额征税,以利源泉控制;再按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征税,以体现合理负担。 典型国家:意大利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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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美国遗产税实施情况 美国的联邦政府开征联邦遗产税和联邦赠与税,两税使用同一综合抵免额,亦适用同一税率,以防止纳税人利用遗产税税率和赠与税税率的不同而逃税。 美国1977年的税收改革法案合并了遗产税和赠与税,统一了税率表和宽免项目,并改称其为财富转移税(wealth transfer tax)。 从1977年开始,征收统一的遗产和赠与税,两税适用同一税率,并开征了隔代转移税 (generation-skipping transfer tax)。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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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美国联邦遗产和赠与税适用统一的税率表。
2000-2001财政年度实行1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边际税率为18%,适用于应纳税遗产额不超过1万美元的部分;最高边际税率为55%,适用于应纳税遗产额超过300万美元的部分。 根据2001年美国减税法案,从2002年到2009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将逐步下降:2001年为55%,2002年为50%,2003年为49%,2004年为48%,2005年为47%,2006年为46%,2007年为45%,2008年和2009年为45%。2010年停止征收遗产税一年。2011年将遗产税恢复到2001年的状况。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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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中国近期是否能够 开征遗产税的讨论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择机开征遗产税。 2013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加紧研究并在适当的时机开征遗产税。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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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思考:中国开征遗产税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税收文化:历史传承、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等 2、法律准备 财产与财产保护制度 财产申报登记、评估制度 民法对遗产让渡的规定、继承人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问题的规定 3、技术问题 继承实物(比如房屋、工厂、珠宝文物等)的 财产估值 4、 经济影响 是否会引起资本外流,从而导致经济空心化 结论:近期若要在中国开征遗产税尚需作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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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参与 2017/3/4 2017/3/4 2017/3/4 3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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