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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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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蘭經的秘密

2 古蘭經 《古蘭經》並非全在穆罕默德時期寫的,而是分散在各種地方,有些寫在羊皮紙上,有些寫在樹葉上,有些寫在駱駝肩部較扁平的皮上,或是憑藉穆罕默德追隨者的記憶,而穆罕默德本人也並未看到全部的《古蘭經》,只是一部份而已──他在“接受真主指示”時常呈昏迷狀態,再把他接收到的訊息背誦給其他人聽。 宗教義務就是有信仰支柱之稱的『五功』: 念功:唸清真言「除阿拉外,再無神靈;穆罕默德是阿拉的使者。」 拜功:信徒應每日禮拜五次,分別在晨、晌、晡、昏、宵五個時間內舉行:脫掉鞋子,跪在一張 地毯上,頭叩地,面朝麥加萬向祈禱。 課功:穆斯林應慷慨施捨,作為獻給阿拉的貢品和虔誠的行為。 齋功:穆斯林必須在賴買丹月,每日自日升前到日落,齋戒禁食。 朝功:穆斯林一生如條件允許應朝覲麥加一次。

3 阿拉伯半島 阿拉伯半島,在文明鄰邦的眼中,本是游牧蠻族的偏僻之壤;然而,6世紀後半葉,由於商路的改變,它已成為經濟要地。埃及的混亂和拜占廷與波斯的戰爭,使傳統的紅海至尼羅河流域和波斯灣至紅侮的道路無法通行。商人們因此轉向更加艱難,但卻較為安全的道路,即從敘利亞經阿拉伯半島西部到也門,再從也門用船隻往返於印度洋之間運輸貨物。 麥加因商路的改變而獲利,它地處商路中段、阿拉伯半島沿岸,是北往敘利亞,南通也門,東到波斯灣,西至紅海吉達港和走水路前往非洲的交通樞紐。 除從事農業和實行君主專制的南方外,阿拉伯半島其他地區都處於游牧和部落狀態。酋長,即當選的部落首領,只是具有平等地位的年高德望的人,受統治一切的傳統習慣的約束。他們的主要作用是,戰時指揮打仗和領導人們保衛聖地。大多數部落信奉多神教,崇拜樹,泉水和石頭;這些東西被認為是無形的諸神的居住地。他們還信仰更多的屬於個人的神;並認為它們從屬於一個稱為「安拉」的更高級的神。猶太教和基督教曾從北面傳入阿拉伯半島,爭取了邊界地區所有部落以及半島其余地區的孤立的部族。 同這些宗教信仰相比,阿拉伯半島的多神崇拜、部落戰爭和政治分裂,對富有思想的阿拉伯人來說似乎太原始,是一種恥辱。據說,7世紀初,確實出現過幾個「先知」,反映出當時正在朝發展本土的神教方向努力。同每個成功的傳道士一樣,穆罕默德表達了他那個時代的願望,滿足了當時的要求。

4 伊斯蘭教的教派紛爭起源於哈里發繼承問題。『哈瓦利吉派』(哈瓦利吉是『出走』之意,本身也是因出走才會另成教派)僅殘存一個小教派『易巴德派』。什葉派的各支派,約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遜尼派(sunni)是穆斯林的主流派,也是正統的教派,是在爭論第四任哈里發的繼承人時,才分離出什葉派。 神秘主義的『蘇非派』在民間佔據統治地位。他們以主觀直覺和內心體驗追求與真主合一,漠視教義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異教習俗和儀式,從而引起正統派的猜疑和敵視。11世紀後後,安薩里將『蘇非主義』引入正統教義,為傳統信仰注入活力,並限制『蘇非派』的極端傾向,促成兩者的和解。『蘇非派』接受正統教義,但沒有改變其修持道路和活動方式,從12世紀後形成教團組織,傳播到整個伊斯蘭世界,在14至18世紀佔統治地位。 在理論上,伊斯蘭教沒有教士階層,沒有教義機構,沒有教會組織,也沒有信經和教條。信奉伊斯蘭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規定的行為規範和生活方式,忠誠於穆斯林社團並服從社團領袖。『伊瑪目』是伊斯蘭教正統觀念和社會準則的監護人,但並沒有直接干預的手段。為反對伊斯蘭教上的偏離和調和,歷史上不斷發生復興宗教的聖戰運動。 伊斯蘭教認為:『寶劍的聖戰』是小聖戰,而大聖戰則是與內心邪惡意念作鬥爭或學習教法一類的精神活動。 自近代以後,伊斯蘭教世界遭到殖民主義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蘭教旗幟掀起多次社會運動,引發種種社會思潮,至當代匯成伊斯蘭教復興運動。這種淨化信仰、恢復原始教義的思潮,既是對復歸純正伊斯蘭教的領悟和追求,也是對在現代條件下變革和適應的激勵。當代伊斯蘭教復興,正是這種複雜的社會心態和傳統影響在現代化進程中的宗教體現。

5 穆罕默德小傳 先知穆罕默德,公元570年6月8日出生於阿拉伯麥加城。
他出生前便失父,六歲時失母,由隨著駱駝隊四處經商的叔父阿布泰利伯扶養長大。因此際遇,他對貧苦無依者、孤兒寡婦、奴隸等備受壓迫的人都特別憐恤。 20歲那年他已是個成功的商人,25歲時他和卡迪佳結婚,生了六個小孩,但只有一個女兒存活。卡迪佳死後,贊同一夫多妻制的穆罕默德,又陸續娶了多位妻子。  穆罕默德非常關心同胞的疾苦,常花很多時間思考信仰問題。穆罕默德於四十歲時領受了來自天使長迦伯利的啟示,這些啟示便是「古蘭經」精隨。在穆罕默德開始宣揚伊斯蘭教時,他和他的追隨者便遭受迫害,於是他遵照真主的吩咐,遷居到阿拉伯的另一個城市默地那傳教。 在廿三年內,他使伊斯蘭教發揚光大。穆罕默德於西元632年逝世,終年六十三歲,死後下葬在默地那城,並沒有遺下任何財富或產業。他渡過完美的一生,為人類樹立了一個無瑕的榜樣。他的生平事蹟證明了古蘭經所載的訓示是可以在現實生活中實行的。   穆罕默德去世後,有些人想把他奉為神靈,他的繼承者於是發表了一篇宗教史上地位崇高的文告說:「如果你們崇拜的是穆罕默德,則他已死了;但如果你們崇拜的是真主,則祂永遠存在。」

6 穆罕默德40來歲時,經歷了一段精神極度緊張的時期。在此過程中,他開始相信上帝選他為先知,選他當亞伯拉罕、摩西和耶穌的繼承人。有人要他描述默示經過,他回答說,《古蘭經》的全部經文在天國裡,每次他所得到的只是一部分,通常由天使加百列傳授給他,並讓他一字一句地重複。而這時在他身邊的其他人,既看不到這位天使,也聽不見他講的話。 穆罕默德的痙攣可能是癲癇病發作,尤其因為他說他聽到了銅鈴般的聲音,一種通常在癲癇病發作時才能聽到的聲音。無論如何,穆罕默德這時認為,他已接受了神的感召,要去證實真主阿拉的唯一性和超然存在,去警告人們「末日審判」終將來臨,去告誡他們忠實的報答是上天堂,邪惡的懲罰是下地獄。 穆罕默德的教誨,在他死後不久被記錄成書,成為伊斯蘭教這一新教的聖典。「伊斯蘭」意為「順服上帝的旨意。」穆罕默德更沒有建立教士組織,也沒有確定專為拯救靈魂的具體聖事,但卻要求信徒們履行一定的儀式,即伊斯蘭教的「五功」。五功的儀式極大地加強了信徒們的社會結合。他們一起祈禱、齋戒,一起為不幸的兄弟們承擔責任;他們——富人和窮人,黃種人、白種人、棕種人和黑人——一起到麥加去朝覲。而且,《古蘭經》還對信徒生活的各個方面,對風俗和衛生、結婚和離婚,商業和政治、犯罪及懲罰、和平與戰爭等予以指導。因此,伊斯蘭教既是一種宗教信仰,又是一種社會法規和政治體系。它不僅為信徒們提供宗教戒律,而且為個人和公眾生活提供了明確的教訓。 穆罕默德漸漸說服人們皈依這些教義,首先是他的直系親屬和私人朋友,這些人後來作為「先知的同伴」,享有崇高的威望。隨著這一小股皈依者的發展,麥加的富商開始感到驚恐,害怕穆罕默德的教義將削弱過去的宗教信仰,並阻止朝拜者對麥加聖物「黑石」的禮拜。由於反對勢力的增長,穆罕默德應邀前往麥地那。這是麥加以北約30O英裡處的商路上的一座綠洲城市。這裡雜居著阿拉伯部落和猶太部落的居民,因此,穆罕默德被當作仲裁者受到歡迎。622年,穆罕默德移居麥地那,阿拉伯人稱這一事件為「希吉拉」,伊斯蘭教史則以事件發生的這一年為紀元。

7 由於他的教義主要基於猶太教的教義、傳說和經典,穆罕默德希望他能作為麥地那猶太人的先知的繼承者受到他們的歡迎,但麥地那猶太人嘲弄了他的要求。於是,穆罕默德轉而反對他們,最終將他們驅逐出城,並把他們的財產分給了他的信徒。從此,伊斯蘭教具有更加鮮明的阿拉伯民族的色彩,麥加取代耶路撒冷,成為穆斯林必須朝拜的方向。穆罕默德漸漸說服了麥地那的阿拉伯人接受他的宗教信仰,並以他的教義為基礎,建立了一個神權政治國家。 穆罕默德以麥地那為基地,組織了對麥加商隊的襲擊。這種襲擊是阿拉伯游牧民普為接受的經濟活動。如今,他們聚集在「先知」的旗幟下,希望獲得戰利品,並順便得到靈魂的拯救。到630年時,穆斯林已十分強大,完全可以占領麥加;在麥加,穆罕默德使收藏在天房克爾白(克爾白是阿拉伯文音譯,意思是“方形房屋”)中的黑石成為伊斯蘭教的朝拜聖物。    於是,他實現和解,以此維護伊斯蘭教的基本信條,並使其紮根於傳統的阿拉伯習俗之中。到632年穆罕默德去世時,大多數阿拉伯部落——雖不是全部——已承認他的至高無上的地位,並向他進貢。

8 征戰時期 因為穆斯林社會是穆罕默德天才的結晶,所以他死後,這一社會的各組成部分報可能分裂。部落酋長認為,他們對穆罕默德的服從,已隨他的死一起完結。於是,他們停止納貢,恢復行動自由。這一撤回,伊斯蘭教歷史上稱為「變節」,即叛教,引起了一系列有計劃的戰爭。這些戰爭制服了「叛教的」部落,迫使他們回歸伊斯蘭教社會。但是,被征服的部落成員慍怒不滿,顯然一有機會還會叛離。 理想的瓦解辦法是,以“貝都因人”(Bedouin,在沙漠曠野過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所喜愛的戰利品為許諾,實施對外襲擊,故這些襲擊開始時並非宣傳教義的宗教戰爭。穆罕默德並沒想到,伊斯蘭教會成為世界性信仰,也不認為上帝選派他向阿拉伯人以外的其他人傳教。確切地說,讓騷亂的“貝都因人”一心忠於麥地那這一需求,是導致阿拉伯人襲擊的原因。 率領這些襲擊的首領為哈裡發,哈裡發無疑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人,但主要還是社會的世俗首領。因此,穆罕默德的岳父艾卜伯克爾(Abu Bakr,也是穆罕默德的好友)當選為哈裡發(穆罕默德並未指定繼承人),只意味著他是伊斯蘭教的保護者,而不是宗教領袖。正是在艾卜伯克爾的領導下,叛教的部落被迫重新回到信徒行列中,阿拉伯人開始了最早的對外侵略。

9 634年,歐麥爾‧哈塔卜繼承艾卜伯克爾當選為哈裡發。歐麥爾是麥加貴族,原是伊斯蘭的仇敵,瘋狂迫害穆斯林,曾發誓要親手殺死先知穆罕默德。後來在對歸信伊斯蘭教的妹妹與妹夫動粗時,看了他們手中的經文,細讀後讚嘆:『這真是造物主的啟示!』 在歐麥爾的領導下,早期的侵略發展成正式的征服戰爭。拜占經帝國和波斯帝國不久便暴露出外強中乾的實質。它們不僅被兩國間的一系列戰爭所削弱,而且它們的人民對繁重的捐稅和宗教迫害極為不滿。穆斯林首領率領貝都因軍隊進入敘利亞。 隨之而來的巨大征服表明,它們並非是伊斯蘭教的侵略,而是阿拉伯部落的擴張。最初幾個世紀中,這些擴張多次向北進入「肥沃新月」地帶。當時,這一擴張規模空前,部分是因為兩個帝國異常虛弱,部分是因為新的伊斯蘭教信仰所促成的團結和力量。 阿拉伯人一旦開始侵略,便充分利用他們沙漠作戰的經驗。他們不像拜占廷人和波斯人那樣騎馬作戰,而是騎駱駝作戰。這樣可以隨意發動進攻,且一旦需要,又可撤回到沙漠的安全地帶。正如後來的維京人,因控制著海洋而能劫掠歐洲沿海一樣,這時的阿拉伯人則利用他們的「沙漠之舟」,進攻富庶的帝國。 無怪乎阿拉伯人在被征服的省份裡都選擇沙漠邊緣的城市,作為他們的主要根據地。當形勢安定的時候,他們就利用現成的城市,如大馬士革;在必要時,他們就建立新的城市,如伊拉克的庫費和巴士拉。這些軍事重鎮滿足了正在形成的阿拉伯帝國的需要,就像後來的直布羅陀、馬爾他和新加坡滿足了不列顛海上帝國的需要那樣。

10 636年,阿拉伯人在約旦河支流耶爾穆克河谷,決定性地大敗拜占廷人。他們趁沙暴發動進攻,幾乎全殲希臘、亞美尼亞和敘利亞基督教混合部隊。皇帝希拉克略逃進君主坦丁堡,將整個敘利亞丟給了勝利者。哈裡發歐麥爾隨之轉而進攻富裕的鄰邦伊拉克。那裡的閃米特人已部分地皈依基督教,他們對波斯和瑣羅亞斯德教統治者不滿,這有助於阿拉伯人的勝利。637年夏,阿拉伯人在卡迪西亞取得了偉大的勝利;波斯皇帝倉量撤離位於卡迪西亞附近的首都泰西封,向東逃竄。 耶爾穆克和卡迪西亞的驚人勝利,給穆斯林帶來了前所未聞的財富,從而,進一步壯大了大批來自南部沙漠的貝都因人。邊境的壓力不可抵抗,阿拉伯軍隊如洪流滾滾向前,他們向西進入埃及,向東進入波斯。兩年內(639-641年)他們占領了整個埃及,但在波斯,首次遭到頑強抵抗。儘管波斯帝國統治軟弱無能、不得人心,然而,全民族人民為了自由,為了瑣羅亞斯德教信仰,已做好準備,決心同始終被視為「沙漠之害」的阿拉伯游牧民作戰。隨著穆斯林的推進,當地的抵抗力量組織起來,迫使侵略者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直到651年,波斯才被征服。而在此之前,即644年,歐麥爾被一個波斯俘虜暗殺了。 歐麥爾的哈裡發繼承者們,在宗教熱情和游牧民貪婪之心的驅使下,繼續舉起伊斯蘭教的旗幟,乘勝對外征戰。在北非,阿拉伯軍隊得到當地皈依者的增援,迅速進入摩洛哥,穿過直布羅陀海峽,進入西班牙。711年,他們戰勝西班牙的最後一個西哥特國王羅德裡戈,進入法國。 然而,732年,在法國的圖爾,他們卻被查理﹒馬特打敗。這場戰鬥通常被認為是西歐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不過,即使穆斯林取勝,他們是否繼續向遠離家鄉的地區挺進,還值得懷疑。穆斯林向東面的擴張也是如此。715年,他們占領了印度西北部的信德省,但直到幾個世紀以後,當信奉同一宗教的突厥人從北面入侵印度時,才得以進一步推進。同樣,751年,穆斯林在中亞的怛邏斯,戰勝了中國人,但也未能再向中國進軍。於是,怛邏斯、信德和比利牛斯山,便成為穆斯林在其當時的軍事技術水平下所能達到的擴張的最後界限。 這清楚地表明了阿拉伯人圍攻一年(717—718年)未能占領君主坦丁堡的特殊意義。由於君士坦丁堡緊挨帝國的中心,如果他們占領了這座城市,勢必有可能占領東歐大部分地區。若真如此,那麼東歐大部分地區將阿拉伯化和伊斯蘭教化,並成為今日穆斯林中東的一個部分。 儘管有這些失敗,事實仍然是:開始於沙漠中的一個宗教,在短短一個世紀內,已發展成為橫跨歐亞大陸的強大帝國。到750年,伊斯蘭教統治了從比利牛斯山到信德,從摩洛哥到中國邊境的廣大地區。

11 伊斯蘭教與中國 唐、宋時,人稱阿拉伯為「大食」,「大食」是波斯字Tazi的譯音,唐、宋時期很多阿拉伯商人來華,唐永徽二年(西元六五一年),阿拉伯 商人常代表阿拉伯國王作朝使,一般認為是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始。 唐朝時在中國所謂的「禮堂」即清真寺,相傳有兩個;一在在長安(現西安大學習巷禮拜寺);二在在廣州即懷聖寺。宋朝時廣州、泉州已有穆斯林的公共墓地。 唐朝杜環所撰「經行記」中概略述及「大食法」(伊斯蘭教義),內容包含「可蘭經」之精神,例如: 「其大食法者,不食豬、狗、驢、馬等肉,不拜國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一日五時禮天」等,這是漢語文獻中可以查找到的有關「古蘭經」局部內容最早的記載。 十三世紀初,成吉思汗於 開始西征,大批中亞細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隨軍遷徒到東方,史書稱之爲「回回人」或「色目人」,到元朝蒙古入主中國更促使中亞交通大開。 同時元朝在西方諸汗國的統治者,受當地人民的影響,先 後都信仰了回教。這種影響同樣波及到中國,加以沿海港口與西方通商的關係,不僅阿拉伯商人,還有 阿拉伯軍人、工人等前來並遷往內地各大都市經商、居住,由異地作客,變為融入當地定居。 在元朝時因許多統治階層信仰伊斯蘭教,阿拉伯人的政治地位因而逐漸提高,自中央及行省的丞相,平章政事,以至於州縣的達魯花赤,都有不少是由阿拉伯人擔任。 西元1318年(元仁宗延佑五年)一部中國人用阿拉伯語文書寫的「古蘭經」,目前被完整地保存在北京東四牌樓清真寺內,手抄人署名爲:穆 罕默德‧本‧艾哈邁德‧本‧阿布杜拉哈曼。它雖然不見得是中國最早的「古蘭經」手抄本,但卻是第一部完整保留「古蘭經」手抄本。由以上敘述、例證可瞭解伊斯蘭教是在隨、唐傳入中國,而於元朝開 始興盛,至今伊斯蘭教仍為中國境內之主要宗教之一,信徒遍及全境。

12 伊斯蘭的和平與公正 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與生活方式,因為伊斯蘭堅持民族平等,社會公正。凡是不和平的地方,必然存在違背伊斯蘭的行為。世界上有許多地方的穆斯林們渴望和平而不得,如巴勒斯坦、車臣、阿富汗、克什米爾和伊拉克,因為那裡的穆斯林遭受虐待,社會沒有公正。 在阿拉伯的語言中,S(薩)-L(勒)-M(目)三個音節構成“和平”的詞根,由此產生“伊斯蘭”、“穆斯林”、“色倆目”、“薩里姆”,以及真主的美名之一“Al-Salam”,意思是“恩賜和平與安寧者”。 穆斯林有信心,真主恩賜人類的正道,必將引導全人類看到公正,有了公正,就有了和平。 戰爭根本的原因是雙方利益和願望不平衡,譬如強權者對弱勢群體實行壓迫,對資源豐富的國家趁虛而入﹐必然引起當地人民為自由和解放誓死抗爭。假如富強的國家﹐以公正對待弱小民族,譬如幫助他們建設和發展生產,而非侵略、剝削和奴役,大概永遠也不會發生對抗或暴亂。 因此,衝突的主要一方是在強國,受壓迫的人民最希望公正與和平,正如伊斯蘭教徒。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這並不是口號,而是伊斯蘭為人類確定的正道規則,必須以公正待人,見面以和平與安寧相互祝賀。 穆罕默德(有人尊稱穆聖,以下以此簡稱)說﹕“對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都向他祝賀和平。”根據《古蘭經》中真主的啟示,只有心境和平的人才能進入天堂:“惟帶著一顆純潔的心來見真主者,得其裨益。”而穆聖說﹕“沒有信仰的人,不能進天堂﹔沒有仁愛之心的人,沒有信仰。 ” 例如在夫婦之間難免爭吵,甚至鬧離婚,但穆斯林認為願意和解是高尚的表現。真主說﹕“如有婦女,恐遭丈夫的鄙棄或疏遠,那麼,他們倆的和解是無罪的。” 兩國相爭,如果對方有和平的意願,應當立即表示歡迎,努力促成和平。真主說﹕“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以這些可蘭經裡的真知灼見,穆斯林認為真主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

13 伊斯蘭的社會公正原理 在伊斯蘭的詞典中﹐“公正”的定義有兩個﹕一是“根據真主的經典和聖訓原則對社會的治理﹐避免某些人自作主張”﹔二是﹕“保護每個人的天賦權益。” 這兩個原理是一致的內涵﹐是對一個問題從兩個不同的側面考慮。 公正是真主造化天地萬物的一個基本真理,一個形像的比喻是“天平”。《古蘭經》說﹕“他曾將天昇起。他曾規定公平,以免你們用秤不公。 ”由公平而達到公正,由公正而實現和平,穆斯林認為這是天地造化的真理,人類的社會生活也不例外。真主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真主而作證,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至親。 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穆斯林認為真主歷來所派遣的使者,都是帶著真主的啟示來的人間,教化人類,創建公正的社會,可見,公正是伊斯蘭社會學說的基礎,是保證人類社會和平與穩定的基本精神。真主說﹕“我已派遣我的眾使者,去傳達我的許多明證,並降示天經和公平,以便眾人謹守公道。”伊斯蘭政府也深受宗教影響,被認為是受真主的委託,執行真主的法度,為取悅於真主代治大地。 《古蘭經》說﹕“真主的確命令你們把一切受信託的事物交給應受的人,真主又命令你們替眾人判決的時候要秉公判決。真主用來勸戒你們的事物真優美﹗”穆聖則說﹕“在復活日,真主最喜歡的人,也是最靠近真主的人,必然是人民公正的領袖。真主最厭惡的人,也是最遠離真主的人,是人間的獨裁者。”足見公正是真主法度的核心。

14 歐麥爾是在先知穆聖死後穆斯林社會的第二任執法者,他對每件事都謹守小心。他曾經說﹕“對每件事的處理,都有一個解決問題的大門,而真主又為當事者準備了開門的鑰匙。
秉公辦事的大門是當事者的良知,而開門的鑰匙是對後世真主清算的恐懼﹔用你的良知,聯想到後世的日子,就產生無私和無懮,捨得把自己的財產分發給別人。一個對今世生活不滿足的人,不論他擁有多少財富,都感到他是一個窮人。” 哈里法歐麥爾是一位公正的領袖,他生活簡樸,無私無慮,處理公務憑著良知,害怕復活日真主的清算。 伊斯蘭社會中,秉公執法不會對罪過優柔寡斷或是非不清,而是嚴厲判決並賞罰分明。因為《古蘭經》說﹕“你們不要為憐憫他們倆而減免真主的刑法,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 由此,對於911事件偏激教徒之心理,可見一斑。先知穆聖說,假如他的女兒犯了偷竊罪﹐他將會對他的女兒根據法制判刑,絕無猶豫。911事件的偏激教徒顯然憎恨武力強大的國家享有太多特權,對其他國家實行雙重標準;但卻忘了不和平之處,必違背了真主。

15 Fight

16 聖戰 為主道而奮鬥,即聖戰,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義務。
而伊斯蘭教法,即真主對於人類生活的全部誡命,還有更為廣泛的要求。教法在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 位,使伊斯蘭教成為以律法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內容從宗教禮儀、社會倫理、政治制度、經濟活動到 法律規範,幾乎涵蓋日常生活的全部行為,構成一個包羅萬象的應盡義務的體系。因此,伊斯蘭教不僅 是宗教信仰和意識形態,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

17 波斯灣戰爭 歷史淵源: 西元十三世紀,阿拉伯人的勢力隨著其在歐洲及中亞統治衰退而沒落。迄十六世紀,土耳其人建立鄂圖曼帝國,統治了大部份阿拉伯語世界,在該時期,科威特僅為一個部落,統治科國之薩巴赫族係阿拉伯貝多因人後裔,在十八世紀初定居於此,十九世紀下半葉接受鄂圖曼帝國冊封,土耳其人將統治中心設於今伊拉克第二大城巴斯拉。在十九世紀期間薩巴赫統治者採取了親英的態度,直到一八九九年薩氏家族正式和大英帝國簽署了保護條約,結束了科威特介於英國殖民強權與土耳其人之間的猶豫角色。一九一四年科威特正式成為英國的保護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鄂圖曼帝國瓦解,英法兩國為瓜分阿拉伯半島,於一九一六年簽訂「塞克斯│皮考特協定」,將科威特問題列入議程,科威特變成英國殖民地。一九一八年英國驅逐在巴格達之鄂圖曼帝國勢力後,幫助沙利法.哈珊之子費瑟統一巴斯拉、巴格達及摩蘇爾等三個鄂圖曼帝國省份,成立伊拉克王國,但仍為英國託管地。一九二一年英國在國際聯盟授權下建立了伊拉克(一九三年伊拉克脫離英國託管地獨立後始有外交權),一九二三年土耳其─鄂圖曼帝國之後繼者於瑞士洛桑和科威特簽署了永久放棄科威特的國際條約,但有關伊拉克與科威特疆界關係上,卻沒有明白標定國界範圍。雖然,在一九三二年伊拉克宣佈了它的獨立建國宣言,並平行地和科威特相互承認了具國際法效力的疆界劃分,但伊拉克方面卻不承認其在一九二二年由英國的殖民統治者考斯克爵士個人專斷所確立的伊拉克新國界︱波斯灣一段海岸線了。此後,伊拉克就一直不斷宣稱科威特在鄂圖曼帝國期間是由巴斯拉所統治而英國卻無視於昔日的疆界劃分,在一九三O年代,將科威特劃為自治區,而不承認它是伊拉克的一部份。當時的伊拉克國王不接受這項安排,聲稱有關的條約從未獲得批准。雖然伊拉克人─當然包括胡辛總統─忽略了或不願承認,當年並未存在一個科威特國。   一九五八年當哈什米王朝在伊拉克軍事強人阿布都卡林.奎錫姆推翻,新的革命政府即提出對科威特領土主權,這一緊急的尖銳關係逼得科威特在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九日宣佈獨立,並加入聯合國(一九六三年)及阿拉伯聯盟(一九六一年),獨立未幾,時任伊拉克總理的奎錫姆宣稱科威特是「伊拉克整體的一部份」,因為它曾經是鄂圖曼省巴斯拉的一部份。伊拉克威脅要吞兼併科威特,英國遂於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廿七日派遣海軍艦隊抵達波斯灣,並倖經阿拉伯聯盟先後派兵駐守,使得伊拉克的併吞意圖無法得逞,因此一場地區性的危險得以解除。   一九五九年胡辛在暗殺奎錫姆失敗,於四年後(一九六三年)政變成功,伊科舉行談判,在科國允予八五、000、000美元的大量經援條件下,宣佈伊拉克放棄對科威特的主權要求,十月四日兩國代表在巴格達簽署和約,正式承認對方。故伊拉克與科威特兩國領土的糾紛,在整個阿拉伯世界有其歷史的夙怨。

18 種族歧異: 在中東地區有伊朗的波斯人、以色列的猶太人、土耳其人、阿拉伯人及少數民族庫德人等,種族不一,加上宗教與教派不同,故常起衝突,在種族衝突最嚴重地區為以、阿之衝突,其間歷經四次大戰;其次為伊拉克之阿拉人與伊朗之波斯人,歷經八年作戰;另外則為庫德族人飽受伊拉克及土耳其之鎮壓與迫害,現己潛入兩伊及土耳其交界之山區,進行游擊戰。 宗教糾紛: 猶太教與回教之爭: 原兩教之共同祖先為亞伯拉罕,後因雙方教義不同,遂演變成宗教之爭,從一九四八年至一九七三年,爆發了四次以阿戰爭,以色列雖三面環敵,但能自立自強與在西方國家支持下,屢敗阿聯,並佔領戈蘭高地,約旦河以西地區(含三教聖地耶路撒冷),更加深了猶太教與回教之間的仇恨。 回教之葉尼派與什葉派之爭: 兩伊戰爭發生原因甚多,其中最重要之因素為教派不同之爭,兩派均信奉真祖阿拉,唯什葉派另須參拜神秘主義者蓋拉尼。而素尼派為回教正統,什葉派為其支派,且作為激進,所以不為素尼派所承認,在兩伊戰爭中,伊朗是什葉派,伊拉克是素尼派,阿拉伯國家均支持伊拉克(阿拉伯國家除伊朗外,均以素尼為國教)。 基督教與回教之爭: 兩教之爭為時已久,可遠溯至十字軍東征,西元一O九九年奪取耶路撒冷,迄一一七八年又為鄂圖曼帝國奪回,最後並於一四五三年鄂圖曼帝國滅了東羅馬帝國,更加深東、西方之仇恨。

19 藉口: 伊拉克長期以來即想爭取阿拉伯世界領袖地位,尤於一九七八年以埃簽訂大衛營協定,埃及遭阿拉伯國家開除會籍後,更積極爭取接替埃及之領導地位。一九七九年胡辛(註)掌權大肆擴充軍力,並與伊朗爆發八年的戰爭,戰後大批武器彈藥與龐大兵力正好利用,做為達到此目的之工具,而科威特人口少、財富多、國力弱,自然形成理想的首要目標,而沙烏地阿拉伯更是其覬覦的大餅。 註:人物小介紹—胡辛 胡辛於一九三七年四月廿八日出生於提克里附近,雙親離異後由舅父撫養成人。進入伊拉克的軍校就讀遭開除後,忿忿不平的胡辛轉而加入伊國的復興黨。身為該黨的一員,於一九五九年抵埃及,據說曾負笈大學。一九六三年復興黨於巴格達政變成功後胡辛返國;同年稍後,復興黨再度被逐,胡辛被捕下獄兩年。他逃獄並從事地下活動兩年,規畫一九六八年七月十七日奪權成功的政變。胡辛成為革命指導委員會的副主委,他藉消除反對人士而成為伊拉克實際的統治者。一九七九年七月,胡辛說服當時的總統哈珊阿巴辭職,一舉成為共和國總統、革命指揮委員會主席、武裝部隊最高指揮官及復興黨的總書記。 兩伊戰爭結束後,伊拉克迫切需要資金以圖建設,十二個會員國的「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曾普遍同意將石油生產量限制為每天 一、二五萬桶,但實際生產則為一天一、三五萬桶,使得石油價格從原有十八美元一桶,跌至十三美元一桶。此正與胡辛主張之高油價政策背道而馳。一九九O年七月十七日,胡辛指責科威特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在石油生產配額上作假,更為油價下跌的罪魁禍首,並聲稱伊拉克因此損失一四O億美元。 賴帳偷油: 伊拉克於一九八O年至一九八八年兩伊戰爭花費,大都靠借貸支付,戰爭結束伊拉克外債高達七百億美元,財政上極度惡化,加上戰後重建需款甚殷,伊國除拖欠「軟貸」外,並希望一筆勾銷阿拉伯鄰國借給伊拉克的三七O億美元,且亟思再貸未果。一九九O年七月十八日伊拉克指控科威特趁八年兩伊戰爭時期從魯麥拉油田非法抽取石油,伊拉克這個跨越兩國交界的油田屬於該國,並提出廿四億美元賠償要求,又指科國傾銷石油的目的在破壞伊拉克的經濟。

20 經濟利益: 判斷錯誤: 外交誤導: 島嶼糾紛:
一九九O年伊拉克的軍費支出為一二九億美元,亦即全國每人大約負擔一、九五0美元。其通貨膨脹率達四十%。伊拉克為解決與伊朗八年戰爭所造成的國家經濟困頓,故亟思掠奪科國之大量財富(科威特與伊拉克石油儲藏量約各佔中東石油的十%。科威特更擁有海外存資約美金一、000億。)而沙烏地阿拉伯更為其覬覦的大餅。 判斷錯誤: 伊拉克認為美蘇兩國將不致以軍事干預其入親科國之行,蘇聯因外交政策轉變和內部政經問題困頓,無暇兼顧或介入國際事務;美國則因當年越戰失敗陰影猶在,亦不會冒然投入大量兵力、物資,故研判美國將會透過聯合國協調,企使伊軍撤退並以談判方式解決,以致有恃無恐,大膽出兵侵佔科威特。 外交誤導: 美駐伊拉克大使莉兒格拉斯於七月廿五日與胡辛晤談時,告訴胡辛:「但對於類似您與科威特之間邊界紛爭的阿拉伯│阿拉伯衝突,我們沒有意見。」她說美國只堅持以非暴力方式解決。格拉斯大使的保證及美國過去的溫和妥協政策,使胡辛誤信伊國入侵科威特,最多只會受到美國的強烈抗議。而格拉斯更在侵略前一日離開巴格達飛回華府,更讓伊方產生美國將置身事外的錯覺。 島嶼糾紛: 伊拉克海岸線極短,加上出海口被伊朗與科威特所控制,海軍發展倍受限制,故其希望從科威特索回瓦巴島、布比揚兩島,或是採取租借方式,但未獲應允。

21 東、西方國家在此次波斯灣危機中,各國利益互有相異,概可區分如次:
美國:旨在維持國際秩序,確保其世界民主陣營之盟主地位,使西方石油能長期安全供應。 蘇聯:為伊之武器最大輸出國,且為世界第三大產油國,在石油禁運後,可坐收漁翁之利;對波灣危機反應不反對聯合國使用武力將伊拉克軍隊逐車科威特,但表示不會派兵參戰。 中共:雖認同聯合國制裁案,但暗地支持伊拉克,並表示反對大國軍事干預。 英國:英國政府對胡辛之入侵行動表示譴責與嚴重關切,並實際派兵支持美國之行動。 法國:為伊之第二大武器輸出國,且七十%原油進口更與阿拉伯世界貿易關係密切,雖派有部隊加入聯軍,但其態度相當謹慎。 其餘各國:為避免石油問題造成經濟危機,影響本國工業發展,態度傾向美國,有的國家派遣部隊參戰,有些國家則給予實物支助或是人道援助。 東、西方國家在此次波斯灣危機中,各國利益互有相異,概可區分如次: 東、西方國家在此次波斯灣危機中,各國利益互有相異,概可區分如次:

22 清真寺遊記

23 清真寺 會址:106 台北市 新生南路2段62號

24 我們進入了清真寺,見到了優雅的長廊,

25 最初的台北清真寺是在台北市麗水街17巷2號,佔地300餘坪之日式房屋,建造於民國三十七年,是由回教教中長者常子春、鄭厚仁鑒於台北教親極需清真寺作為禮拜的場所,所捐贈作為清真寺之用。 民國四十年代政府積極拓展對外邦交,與世界回教國家往來,為因應外交接待需要,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先生倡議發起擴建,並由台灣知名建築師楊卓成先生設計,中沙政府與其它回教友邦共同籌募興建,民國四十七年於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62號開始建造,民國四十九年完工。 四十餘年世界各回教國家國王、總統及各界領袖歷次來華訪問,均將蒞臨清真寺為重要行程之一,充分發揮國際外交與民間交流之功能。 清真寺之興建,以其時代背景、象徵意義,及建築地標特色之獨特無複製性,具有它的歷史、建築美學與紀念性價值。 台北清真寺的建造是參照伊斯蘭教法、阿拉伯建築設計施工興建,含圓頂禮拜大殿、洗淨水房、禮堂辦公室、圓柱拱環長廊、喚拜尖塔、庭院圍籬……等。

26 主體結構採鋼筋水泥混凝土永久式樑柱,外牆加強磚並敷以水泥細石表面處理及馬賽克圖案裝飾。 圓形石柱則以斬石加工,主要門窗採大型落地式設計。 禮拜大殿圓頂離地15公尺高,跨距15公尺,中無樑柱支撐,為典型之土耳其建築工法。大殿內鋪設友邦國王贈送之手工波斯羊毛地毯與懸掛宮廷吊燈,外側之兩座喚拜塔樓高逾20公尺,高聳入雲。建築壯觀宏偉,美崙美奐,為世界知名清真寺之一。 緬懷先人建寺維艱,為確保後代子孫仍能永續傳承使用,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與台北清真寺董事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同意配合台北市民政局勘察認定古蹟作業,將台北清真寺正式列為台北市定古蹟永久維護與保存。

27 伊斯蘭教義 禁止事項 禮拜時間

28 在大殿前的清真言,不過我已經忘記是啥意思啦!
簡章

29 在清真寺禮拜,有分男殿和女殿,男殿在一樓,女殿在二樓。
若是只有一個大殿,則是分成男前女後。

30 穆斯林在禮拜前都有淨身,淨身則是分成小淨和大淨。
小淨是洗手腳,大淨則是從頭到腳都要洗。

31 正版的聖經 裡面都是用原文(阿拉伯文)寫的

32 資料收集:祝彩珮、林雯恬 圖片收集:孫潔瑩、祝彩珮 圖文剪輯:祝彩珮、李姿正 Powerpoint製作:劉柔慧 照片拍攝:孫潔瑩、林雯恬 資料整理:臧思涵、宋宜璇 光碟燒錄:李淑女

3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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