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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 安全與防禦駕駛 I 注意 I 安全 I 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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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 安全與防禦駕駛 I 注意 I 安全 I 禮讓

2 -簡 報 大 綱- 壹、前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貳、安全與防禦駕駛實例說明 參、關懷與叮嚀

3 壹、前言(交通安全之重要性)

4 一、交通現況: 經濟成長,機動車輛數持續增加,103年2月底臺灣地區汽、機車登記數為21,583,375輛:
(一)、汽車登記數為 7,389,423輛 (二)、機車登記數為14,193,952輛 汽車34% 機車66%

5 二、道路交通事故及違規統計:

6

7 102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件數按車種類別 大客車1.56% 其他7.68% 小客車26.92% 大貨車9.91% 機車44.24%
小貨車9.49% 特種車0.21%

8 三、交通事故的特性: 交通事故經常造成不可逆的傷痛。 交通事故中,無論是肇事者或被害者,都是受害者;對個人、家庭及企業、社會都是傷害與損失。
交通事故不是意外,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九成五以上是人為疏忽造成。

9 四、政府部門促進交通安全之五大工作方向:
執法 工程 裁罰 交通安全 宣導 教育

10 貳、安全與防禦駕駛 安全防禦駕駛是一種【預測危險】、進而【遠離危險】的一種駕駛及用路哲學,對於人、車密度極度擁擠的國內交通而言,防禦駕駛的導入除可免除本身引起的危險外,對於因他人引起的危險也能經由預測而避免涉入其可能導致的事故。

11 人 一、道路交通構成要素: (一)人:心理、生理狀況及駕駛習性。 (二)車:車況及車輛特性。 (三)路:路況及交通設施(號誌、標誌、標線)。
(四)環境:天候及地理因素。 環境 人:主動 車:被動 路:不動 環境:變動

12 二、安全防禦駕駛要領(史密斯法則): (一)抬頭遠看,增大安全距離。 (二)放寬視野,掌握兩側動態。 (三)雙眼遊動,熟析四週環境。
(四)衡量環境,預留安全出路。 (五)適時示警,預告行車動向。

13 三、保持身心健康及最佳精神狀態: 駕駛人身、心健康,保持最佳的精神狀態,才足以應付行車中發生的各種狀態。 1.睡眠應充足。
2.患病或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不得駕車。 3.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等,不得駕車。 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5.統聯客運追撞油罐車( )。 6.機車駕駛疲勞自撞案例。

14 四、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 時,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應酬飲酒不上路,酒後駕車最危險。

15 刑法第185-3條規定(103年1月15日修正):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6 容忍他人酒後駕駛就是殘害自己!

17 酒駕媽 害死嬰 荒唐喝通宵 撞樹奪3命 【王志弘╱台南報導】貪杯釀慘劇!台南一名荒唐媽媽,前晚帶著5個月大兒子與友人在超商外通宵喝酒,連喝8小時後,竟還飛車要夜遊賞螢,途中不勝酒力打瞌睡,逆向衝撞路樹,車體嚴重變形,後座的兒子及2名姊妹淘當場慘死,到場搶救的警消形容「後座宛如煉獄,令人發寒!」喝茫的她僅受輕傷,被救出一度嬉笑滑手機,酒醒後知道親兒和2好友慘死,才崩潰說:「很後悔!」,這起車禍造成3死2傷。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18 酒精10秒 害1命 世界衛生組織前天發表報告指出,全球前年共有330萬人因酗酒生病、酒駕意外等與酒相關的問題死亡,高於愛滋、肺結核、暴力致死的總和。酒精平均約10秒鐘奪去1命,因飲酒喪命的人之中,1/3因嗜飲杯中物而患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而死,17.1%是死於醉酒駕車意外。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19 五、注意行車速率,小心駕駛: (一)、應依速限指示標誌行駛。 (二)、未依速限指示行駛的代價。 (條例40、33、43)
(三 )、史上最警世的超速宣導廣告

20 (四)天候不佳,能見度低時,減速慢行 1.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天候不良情形,以致影響行車視線,應減速至40公里/小時,並應顯示前後車燈及閃光警示燈,依序慢行,不得超越前車。 2.必要時得暫停路肩,待視線清晰時再恢復行駛。

21 六、行車保持安全距離: 煞車距離=反應距離+制動距離 制動距離 反應距離 煞車所需距離 反應距離=反應時間車速 反應時間一般人約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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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影響煞車距離之因素: 1.駕駛人反應時間: 駕駛人精神狀態,如睡眠、患病、服藥、酒後駕駛、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等。
2.車速:煞車安全距離隨車速提高而加長。 3.雨天或路面潮濕:煞車停止距離會增為1.5倍以上。. 4.路面積雪或結冰:煞車停止距離約是3倍以上。 5.輪胎磨損時: 煞車停止距離拉長程度視輪胎磨損程度而定。

24 1.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 大型車車速減20。 小型車車速除以2。
1.前後兩車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陰雨天)天候下,小型車應保持2(3)秒鐘,大型車應保持4(5)秒鐘的行車距離 2.注意前車通過一固定點後開始默數4(5)秒鐘(大型車),若未數完,本車已通過該固定點時,即表示車距不足,應即減速以加長距離維護行車安全。

25 天雨路滑國道連環撞! 【 蘋果日報】 天雨路滑國道連環撞!國道一號北上林口往泰山下坡路段,昨中午發生兩車擦撞事故後,疑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同時間追撞連連,短短兩百公尺內,分成四團、計二十九輛車相互碰撞,造成六人輕傷送醫,也導致北上車道嚴重癱瘓,車陣綿延近十公里,狂塞近一個半小時後恢復通行,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釐清。

26 2.一般道路行車安全距離: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27 七、行經交岔路口應注意事項: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管制指示行車。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 設於支道,車輛應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在安全的情況下繼續行駛。 (三)「閃光黃燈」表示警告。 設於幹道,告示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28 (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第五十三條情形者,記違規點數三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29 (五)闖紅燈肇事案例(1)。 (六)闖紅燈肇事案例(2)。 (七)行經交岔路口的安全策略。

30 八、認識駕駛人視野死角:

31 變換車道或煞車戒急要緩,並應注意死角: 1.變換任何車道前,『提前』打方向燈! 2.在中央及兩側照後鏡加裝『凸面鏡』之類 的廣角鏡, 以擴大視角來減少視線死角。 3.在安全前提之下,不要吝惜『左右轉頭』,確認視野死 角內是否有任何車輛行人!!

32 在加拿大BC省(卑詩省)考駕照路考,考官會要求在變換車道或是轉彎時,一定要做出 shoulder check (即把頭左/右轉90度),好把車行方向的視線死角看清楚。
不能酷酷地擺擺頭就算數..... 在日本考駕照時,打方向燈前,除了要看後視鏡外,還得稍微轉個頭用眼角餘光瞄一下車側確實的確認,這個動作沒做可是馬上會被扣分。 因為後視鏡一定有死角,所以要靠眼角餘光再進行最後的確認。

33 九、建立路權觀念,尊重路權,珍惜生命

34 (一)、車輛行至交岔路口,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處汽車駕駛人罰鍰新台幣600元~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35 (二)、行至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之交岔路口,且未設交通號誌時,應讓右方車(B車)先行
A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處汽車駕駛人罰鍰新台幣600元~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36 (三)、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B車) 先行。
A B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37 (四)、行經多車道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項第8款: 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處汽車駕駛人罰鍰新台幣600元~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38 (五)、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讓上坡車先行。
山路之路權(上坡、外側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6條: 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未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處汽車駕駛人罰鍰新台幣600元~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39 (五)、行駛中在鐵路平交道上拋錨 當汽車行經鐵路平交道時,在平交道上熄火故障,引擎無法發動時:
1.車上人員迅即下車,離開平交道,並立即通知平交道看守人員或按下平交道緊急按鈕,設法阻止火車駛來。 2.確定無火車駛來,請路人幫忙將車推離平交道時,應鬆開手煞車,排速桿置於空檔位置。

40 十、鐵路平交道緊急處理原則 車輛行經鐵路平交道時,應確實遵守停、看、聽 ,並確認前方淨空及警報器未響起,始可 通過平交道。
萬一車輛在平交道上拋錨或因塞車卡住無法移動時,或發現有其他障礙物時,請趕快使用鐵路平交道緊急按鈕,並採取下列步驟,以避免發生重大傷害事故: 一、 按下緊急按鈕 二、移除障礙物 三、快跑

41 一、 按下緊急按鈕步驟 趕快按下平交道旁機柱上 之 紅色手動緊急按鈕。 確認已啟動環繞按鈕紅色 圓形燈會變成持續閃爍。
800 公尺外之五角形警告燈會 點亮並旋轉以警告司機員前方 有狀況,應注意減速慢行。 列車接近時,擴音機會以國語、 台語、客語持續提醒你「火車快 來了,請趕快離開平交道」。

42 二、移除障礙物 三、快跑 儘速將車輛推離平交道,或將障礙物排除。 若無法推離車輛或排除障礙物,聽到警鈴響起時,趕快離開平交道。
* 鐵路平交道緊急按鈕為保命用,一但啟動,對列車通行有很大影響,非有緊急狀況,請勿濫用。

43 十一、交通事故處理原則 (一)、保持鎮靜。 (二)、設置警告標誌。 (三)、緊急救護及報警處理。 (四)、保持現場完整。 (五)、找尋證人。
(六)、配合警方現場蒐證。 (七)、配合警方應訊及製作筆錄。

44 警告標誌設置方式: 交通事故發生後,首先要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撤離車上乘客至安全處所,在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一、高快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二、一般道路: (一)、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 後方80公尺處。 (二)、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 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三)、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 後方30公尺處。

45 處理隧道車禍 ,績優警遭輾殉職 103年6月10日,新北市台62甲線3號隧道,下午2時許1輛白色小客車在隧道內發生車禍,1名28歲吳泓諭交通警員到場處理,正在後方擺放三角錐時,沒想到站在隧道內時遭後方拖板車追撞,其他警員見狀趕緊通知119加派救護車。警消到場後發現吳姓警員傷勢嚴重,大腿有撕裂傷,嘴巴也不斷冒出鮮血,趕緊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急救,急救後宣告不治。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46 處理隧道車禍 ,績優警遭輾殉職 拖板車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疑似拖板車車速過快,看見前方車禍時已經來不及,急踩剎車後整台車輛打滑,另一名警員與小客車駕駛縮在隧道牆壁逃過一劫後,再撞上吳姓警員,最後慘遭不測。

47 擺警示標 男枉死國道 【 蘋果日報】 台北市一名男子前晚駕車行駛中山高返家途中,與小貨車發生擦撞,他停在中間車道、開啟事故燈,下車走到後車廂要拿警示標誌時,不幸遭後方休旅車高速撞夾彈飛慘死,其車被撞離三十公尺遠、車尾全毀。針對這起二次車禍悲劇,警方提醒,若在國道發生車禍務必先確保自身安全,再面對來車方向,盡可能到車後放置警示標誌,才能及時反應避免類似意外。

48 伍、關懷與叮嚀 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後悔與彌補。
遵守交通規則,落實車輛保養,建立良好行車習慣,尊重與禮讓其他用路人,是行車安全不二法門。 i 注意、i 安全、i 禮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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