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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種子教師研習會議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簡報 雲林科大科法所教授 報告人: 兼 吳進安 測驗中心教育諮詢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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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一、96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三、96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之變革與 措施 四、考生注意事項
五、違規事項提醒 六、 設計類術科實作評量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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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6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二技 四技二專 測驗簡章發售日期 測驗簡章發售方式 報名日期 報名方式 寄發准考證 測驗日期
95年11月24日 95年12月7日 測驗簡章發售方式 全國7-11超商門市、測驗中心或至測驗中心網站( 報名日期 96年1月8日至1月18日 96年1月31日至2月12日 報名方式 1.應屆畢業生:各校集體通訊報名 2.非應屆畢業生:補習班集體通訊報名、個別 通訊報名、個別網路報名 寄發准考證 96年3月28日 96年4月18日 測驗日期 96年4月28日至4月29日 9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成績單寄發日期 96年5月17日 9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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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二技考試類別 ◎ 單類別:共分24類別,考生限擇一類別報考 代碼 類別 01 電機類 07 食品技術類 13
設計類(四) 19 語文類(一) 02 電子類 08 衛生類 14 海事類(一) 20 語文類(二) 03 土木類 09 管理類(一) 15 海事類(二) 21 餐旅類 04 機械類 10 管理類(二) 16 護理類(一) 22 化妝品類 05 環境類 11 管理類(四) 17 護理類(二) 23 醫事類(一) 06 化工類 12 設計類(二) 18 幼保類 24 醫事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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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二技考試類別 ◎ 跨類別:共分3群組,考生限擇一群組報考, 非屬同一群組之類別不得跨類報考。 代碼 群組 跨考類別
51 電機電子群 電機類 電子類 52 管理群 管理類(二) 管理類(四) 53 語文群 語文類(一) 語文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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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四技二專考試類別 ◎ 單類別:共分23類別,考生限擇一類別報考 代碼 類別 01 機械類 07 土木建築類 13
商業類 19 語文類 英文組 02 汽車類 08 工業設計類 14 商業設計類 20 日文組 03 電機類 09 工程與管理類工程組 15 幼保類 21 餐旅類 04 電子類 10 工程與管理類管理組 16 美容類 22 海事類 05 化工類 11 護理類 17 家政類 23 水產類 06 衛生類 12 食品類 18 農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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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四技二專考試類別 ◎ 跨類別:共分6群組,考生限擇一群組報考, 非屬同一群組之類別不得跨類報考。 代碼 群組
跨考類別 51 電機電子群 電機類 電子類 52 商業語文群(一) 商業類 語文類英文組 53 商業語文群(二) 語文類日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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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四技二專考試類別 ◎ 跨類別:共分6群組,考生限擇一群組報考, 非屬同一群組之類別不得跨類報考。 代碼 群組
跨考類別 54 商業語文群(三) 語文類 英文組 語文類日文組 55 商業語文群(四) 商業類 語文類英文組 56 家政美容群 美容類 家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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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 ◎ 人工閱卷科目:1.二技設計類(二)及設計類(四) 之專業科目(二)。 2.四技二專工業設計類及商業設
計類之專業科目(二)。 ◎ 電腦讀卡閱卷科目:除上列科目外,其餘各科目 均為單一選擇題型,採電腦 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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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96統一入學測驗之變革與措施 (一)96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測驗取消 「生活應用類」、「車輛工程類」、 「藥學類」。
(二)96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工 程與管理類管理組數學考科由A卷 改為B卷。 (三)96學年度二技暨四技二專統一入學 測驗設計類專業科目(二)改為術科 實作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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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96統一入學測驗之變革與措施 (四)四技二專考區調整 96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區異動表 95學年度考區 96學年度調整後考區
台北考區 台北市考區、中和永和考區 板橋考區、三重考區 桃園考區 桃園八德考區、中壢考區 新竹考區 新竹市考區、竹北新豐考區 彰化考區 彰化考區、員林永靖考區 台南考區 台南考區、新營考區 高雄考區 高雄市考區、鳳山鳥松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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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96統一入學測驗之變革與措施 (五)續辦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惠 考生於報名時繳交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影印本,即可享有報名 費全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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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 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 2.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申請 更改考試類別(或群組)及考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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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注意事項 (二)應考注意事項 1.每節考試前10分鐘皆有預備鈴, 預備鈴響至考試開始鈴響前考 生不得進入試場。
2.考生不得在試題本、答案卡 (卷)以外(如准考證、文具…… 等)之處抄錄答案或書寫與考 試內容有關之文字、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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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注意事項 (二)應考注意事項 3.統一入學測驗各科選擇題型之 答案卡,考生需使用2B鉛筆畫 記作答,若使用原子筆或非2B
鉛筆,極易導致電腦無法判讀 計分,影響考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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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卡劃記範例 1 6 【錯誤樣例】 2 3 4 5 7 8 【正確樣例】 擦拭不潔 答案劃記不全 未依規定劃記 劃記超出格外
A B C D 1 6 擦拭不潔 【錯誤樣例】 2 答案劃記不全 未依規定劃記 劃記超出格外 劃記不明顯 A B C D 3 4 5 7 8 【正確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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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注意事項 (三)考後注意事項 1.考生通訊地址若有變更,應至測驗 中心網站申請變更,以確保成績單 順利寄達。
2.考生取得測驗成績後,務必另行報 名參加採計統測驗成績之各招生入 學管道,才可取得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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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規事項提醒 歷年二技違規件數統計表 學年度 違規類別 90 91 92 93 94 95 一、相貌或簽名有疑義者 4 1
二、未帶准考證者 20 21 24 22 36 三、未依規定出、入場者 16 11 12 26 2 四、坐錯位置者 5 10 6 五、攜帶手機入場者 70 173 232 238 278 258 六、攜帶自備之計算器入場者 3 8 七、攜帶鬧鈴手錶、呼叫器入場者 八、不當書寫文字、符號者 9 7 九、鈴響繼續作答者 十、未依時交出試題紙、答案卡者 十一、其他 總計 139 231 306 320 344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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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規事項提醒 歷年四技二專違規件數統計表 學年度 違規類別 90 91 92 93 94 95 一、相貌或簽名有疑義者 8 2 6 1
二、未帶准考證者 127 124 128 88 141 86 三、未依規定出、入場者 18 17 9 5 4 四、坐錯位置者 11 15 7 五、攜帶手機入場者 165 337 409 479 491 541 六、攜帶自備之計算器入場者 14 16 七、攜帶鬧鈴手錶、呼叫器入場者 3 13 八、鈴響繼續作答者 10 九、未依時交出試題紙、答案卡者 十、不當書寫文字、符號者 25 十一、其他 20 總計 360 544 608 632 719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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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計類術科實作評量須知 (一)實作科目及考試時間 二技 四技二專 類別 設計類(二) 設計類(四) 工業設計類 商業設計類 科目名稱
專業科目(二)─視覺傳達設計實作 專業科目(二) ─建築設計實作(含建築計畫) 專業科目(二)─工業設計實作(基礎製圖、設計基礎) 專業科目(二)─商業設計實作(圖學、設計基礎) 考試時間 15:20 │ 17:00 共100分鐘 13: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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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計類術科實作評量須知 (二)考區限定 1.二技設計類(四)之考生,考區限 定由23台北考區、41台中考區、 71高雄考區中擇一報考。
2.二技設計類(二)、四技二專工業 設計類及商業設計類之考生則不 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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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計類術科實作評量須知 (三)作答規定 1.考試紙材:約為A2尺寸(約594mm*420mm), 每位考生僅有一張答案卷。
2.使用媒材:鉛筆、彩色鉛筆、針筆、水性 簽字筆、水性或酒精性麥克筆。 3.使用工具:輔助繪製之橡皮擦、直尺、平 行尺、三角板及圓規,亦可攜帶透明桌墊 及固定紙張用之弱黏性膠帶、隱形膠帶或 可再貼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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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 請 指 教 並 請 宣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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